第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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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我不喜欢他
“我拼命地待楚莺歌好,我有什么,我给她一份,我和她亲近,不起争执,爹也会亲近我,门下弟子也不会冷言冷语。但凡是我和楚莺歌之间只能选其一,他们都选楚莺歌,只有萧长枫……他会和我玩,会带我排解心中郁闷,会在我被人欺负时,为我出头。我年幼,呆傻,很容易被这样的温柔吸引,诱哄。所以,哪怕九云山的人对我诸多微词,我也愿意跟着他,因为除了他,我得不到任何人的肯定,喜欢,我……”
“别说了!”雁回倏然打断她,声音暗哑。
别说了!
他心疼得要碎了。
阿锦,你在诛心!
诛我的心!
谁说你不讨人喜欢,谁说你不被人肯定?
他竟不知道,他在不夜都煎熬时,他放在心上的姑娘也经历着一段煎熬。
他数次听闻她的消息,都是她和薛岚如何惹是生非,年君姚又如何表面严厉,却又诸多庇佑,他以为年锦书一直会在宠爱中长大。
他和她这十年间多次见面,大多也有薛岚,她和薛岚在一起时,非常开心,混世魔王似的,他哪儿知晓,这竟是年锦书短暂的快乐时光。
他也目睹过九云山弟子和她之间的冲突,可年锦书又岂是吃亏的性子,他便想着哪怕那些人不敬她,慢待她,她也不会放在心上,说打就打。
岂会想到,那只不过是她强撑的自尊。
背地里,却是伤心难过,无人可以倾诉。
“大哥为了你,可以付出所有,你是你爹的亲女儿,或许他会恨铁不成钢,会责骂你,却不会害你,你若真有事,他也会愿意为你付出一切。薛岚与你两小无猜,你要放火,他为你点灯,你要去偷盗,他为你放哨,你要杀人,他帮你毁尸灭迹,我……”雁回死死地握住长笛,“有很多人喜欢你。”
“我知道。”年锦书心里越发酸涩,“只是……我知道的有点晚。”
上一世,她明白得太晚了。
为了一时虚假温暖,葬送所有真正爱她,护她的人。
雁回怜惜地抚着她的长发,“不说了,以后再不提他。”
“……好!”年锦书失笑,“谁再提,谁就是小狗。”
雁回,“……”
薛岚陪着凤凉筝身边,凤五推着凤凉筝,安静地当一个隐形人,凤凉筝问,“怎么不去陪着锦书妹妹?”
薛岚往后看了一眼,“二哥这话说得我多不懂事似的,多碍眼啊。”
凤凉筝轻笑,“你这般知情识趣,二哥甚慰。”
“二哥,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和小锦书要去杀楚莺歌?”
凤凉筝转动着扳指,并不作答,薛岚脚步轻快,“其实我们也不是要杀她,小锦书觉得楚莺歌是魔,二哥,你怎么看?”
“若无实证,不好判断。”凤凉筝实事求是。
薛岚说,“她在宛平城长大,若真是魔,早就被发现了。二哥,有没有可能是有魔物占据了她的神魂,她已不是真正的她?”
“锦书妹妹说的?”
“她怀疑的。”
第130章 他的灵不需要羡慕别人
凤凉筝沉吟说,“我和雁回一直观察她,并未发现有魔气的痕迹,此事……说不好。如今她和宛平城已恩断义绝,是魔也好,是人也好,无伤大雅。若真是魔,总有一战,仙门容不得她,不必为她费心。”
“是小锦书一直耿耿于怀。”薛岚说,“双胎姐妹,白灵就乖巧多了。”
凤凉筝抬眸看了一眼客栈二楼,并不言语。
翌日一早,鸢船已添加了足够的矿物,年锦书已和白灵说了楚莺歌一事,白灵反应冷淡,“姐姐,你不必顾忌我,我和她情薄如纸,只求她不要祸害家里。”
鸢船上,雁回和凤凉筝在下棋,薛岚和年锦书,白灵在船尾玩骰子,赌灵石,薛岚问,“白灵,你为什么讨厌楚莺歌?”
白灵摇了一把骰子,点数最大,年锦书和薛岚都输了她一颗灵石,白灵说,“她的流月剑,本来是我的。”
白灵说起了儿时的一件事,天赋觉醒时,白灵在楚莺歌之上,可楚若雪只有一把流月剑,本来说好谁的天赋好,是就得到流月剑。
楚莺歌和白灵比试前夕,用一碗加了料的甜豆汤让白灵腹泻虚弱,比试时略输一筹,夺得流月剑,白灵因这一碗甜豆汤躺了半个月。
这事年锦书也略有记忆,当时白灵一口咬定是楚莺歌在甜汤里加了料,楚莺歌却舍弃了流月剑,以示清白。
白灵怒极动了手,匕首伤了楚莺歌,差点割到她的脖颈动脉,年凌霄后来做主,把流月剑给了楚莺歌。
这事后,白灵和楚莺歌就渐行渐远。
三年后,年君姚得了一把好剑,赠予白灵,白灵取名不弃。
白灵说,“这是一个导火索,从小我想要的东西,她总想办法夺走,久而久之,我就和她疏远了。”
剑修的剑,是他们的立足之本,和生命一样重要。
楚莺歌,是年锦书和白灵从小到大的阴影。
她们几乎都长在她的影子里。
年锦书说,“白灵,她是她,你是你,以后她和我们没关系,你也不要耿耿于怀,我看不弃比流月好多了。”
白灵很爱她的剑,听到年锦书夸赞,心里格外高兴。
鸢儿软若无骨地飞来飞去,从船头飞到船尾,一头及腰长发温顺地披在身后,如长发女鬼似的,她飞回来兴奋地趴在凤凉筝身边。
她的声音又兴奋又艳羡,“主人,锦书妹妹的珠钗好漂亮啊。”
凤凉筝正在下棋,回头看了一眼年锦书的发饰,她今天戴着粉色的一套珠钗,鲜艳又淡雅,在蓝天白云中衬得她如仙女一般。
雁回眯起眼睛,“凉筝,你在看什么?”
凤凉筝回过头来,温柔一笑,落下一子,“锦书的珠钗挺好看的。”
雁回,“……”
你什么意思?
珠钗好看,还是人好看?
凤凉筝低头温柔一笑,碰上鸢儿艳羡的目光,第一次生起一种遗憾,鸢儿若是有实体,也可以穿好看的衣服,戴漂亮的珠钗。
他的灵,无需羡慕旁人。
第131章 人见人爱小锦书
鸢船一直飞在半空,飞了十天,总算到了彩云岛旁的城池中。
这座城池名叫彩云城,往西走三公里就是海边,一路往西就是彩云岛。
彩云岛是上修界很神秘的一座岛屿,西洲大陆有几名散仙都在彩云岛渡劫,因此而闻名,彩云岛自成一派,岛中道友很少入世,一生都在彩云岛修炼,渡劫,飞升,不理尘世间的纷纷扰扰。
通往彩云岛只有一条秘境,名叫海上秘境,秘境的入口是一个海上风暴眼,这秘境危机四伏,把彩云岛和尘世分隔,想上彩云岛,必要过秘境。
鸢船停在彩云城一处凤凰城据点内。
彩云城因彩云岛而闻名,依山傍水,建在海边,或因彩云岛的缘故,彩云城从未遭受过水灾,这一带的海面百年来风平浪静,普通百姓安居乐业。
彩云岛非常繁华,壮丽,金碧辉煌,街边随意一个小摊贩卖的红珊瑚都比宛平城的珍稀红珊瑚更华丽。
众人刚到彩云城,并不急着闯秘境。
彩云岛秘境除了玄冥真人,五十年来已无人再闯,极其神秘。
天门宗是西洲大陆一个神秘的暗探组织,明面上附属凤凰城凤凉筝,连门主都难以调动,实际上是雁回一手创立。
近三年来扬名于世。
西洲大陆中,只要天门宗想要查探的事情,必有结果。
天门令所到之处,毫无秘密。
凤凉筝要上彩云岛,天门宗这一个月来都在收集彩云岛的信息,然而,这五十年来有关于海上秘境的消息太少,就这么一叠数据,没有太多参考价值。
雁回有意让年锦书和白灵留在彩云城中等他们,被年锦书否决了,她也要去海上秘境,薛岚在,她必然在!
不管多凶险的秘境,她都要陪着他。
海上秘境虽危险,比起昆仑镜,小巫见大巫。
凤凉筝和雁回都打算休整一日。
晚膳后,白灵回房修炼,薛岚拉着年锦书出去逛街,雁回怕他们人生地不熟闯出祸端来,也随着他们一起出门。
最后就成了五个人结伴出行,凤凉筝也极少有闲情逸致逛街,被薛岚和年锦书蛊惑,也让凤五推着他一起出门。
彩云城的晚上很热闹,这里并无仙门驻守,却得彩云岛庇护,极少有妖邪作祟,少女孩童夜里都可以出行。
彩云城热闹得和过年似,街上热闹非凡,商品琳琅满目,薛岚拉着年锦书每一家摊铺都逛,热情洋溢。
凤凉筝和雁回就是典型的陪人逛街。
几人因出色的容貌,倒是引来了一大片围观,彩云岛靠海域,且烈日炎炎,男女老少皮肤都偏黑,雁回,凤凉筝和锦书,薛岚这样的样貌在彩云城万里挑一。
年锦书多看一眼糖葫芦。
“姑娘,想吃吗?送你!”
年锦书在珠宝摊铺前多停留一阵。
老板问,“姑娘,你喜欢这红宝石耳坠啊,送你了。”
年锦书年纪小,长得好,和薛岚在一起又笑容灿烂,讨人喜欢。
她喜爱什么,就有人送什么。
第132章 两小无猜疑
出门不到半个时辰,珠宝得了六件,灵石得了一盒,吃食无数,彩云城的商家见到这么好看的小姑娘,恨不得把最好的东西都送她。
“我拼命地待楚莺歌好,我有什么,我给她一份,我和她亲近,不起争执,爹也会亲近我,门下弟子也不会冷言冷语。但凡是我和楚莺歌之间只能选其一,他们都选楚莺歌,只有萧长枫……他会和我玩,会带我排解心中郁闷,会在我被人欺负时,为我出头。我年幼,呆傻,很容易被这样的温柔吸引,诱哄。所以,哪怕九云山的人对我诸多微词,我也愿意跟着他,因为除了他,我得不到任何人的肯定,喜欢,我……”
“别说了!”雁回倏然打断她,声音暗哑。
别说了!
他心疼得要碎了。
阿锦,你在诛心!
诛我的心!
谁说你不讨人喜欢,谁说你不被人肯定?
他竟不知道,他在不夜都煎熬时,他放在心上的姑娘也经历着一段煎熬。
他数次听闻她的消息,都是她和薛岚如何惹是生非,年君姚又如何表面严厉,却又诸多庇佑,他以为年锦书一直会在宠爱中长大。
他和她这十年间多次见面,大多也有薛岚,她和薛岚在一起时,非常开心,混世魔王似的,他哪儿知晓,这竟是年锦书短暂的快乐时光。
他也目睹过九云山弟子和她之间的冲突,可年锦书又岂是吃亏的性子,他便想着哪怕那些人不敬她,慢待她,她也不会放在心上,说打就打。
岂会想到,那只不过是她强撑的自尊。
背地里,却是伤心难过,无人可以倾诉。
“大哥为了你,可以付出所有,你是你爹的亲女儿,或许他会恨铁不成钢,会责骂你,却不会害你,你若真有事,他也会愿意为你付出一切。薛岚与你两小无猜,你要放火,他为你点灯,你要去偷盗,他为你放哨,你要杀人,他帮你毁尸灭迹,我……”雁回死死地握住长笛,“有很多人喜欢你。”
“我知道。”年锦书心里越发酸涩,“只是……我知道的有点晚。”
上一世,她明白得太晚了。
为了一时虚假温暖,葬送所有真正爱她,护她的人。
雁回怜惜地抚着她的长发,“不说了,以后再不提他。”
“……好!”年锦书失笑,“谁再提,谁就是小狗。”
雁回,“……”
薛岚陪着凤凉筝身边,凤五推着凤凉筝,安静地当一个隐形人,凤凉筝问,“怎么不去陪着锦书妹妹?”
薛岚往后看了一眼,“二哥这话说得我多不懂事似的,多碍眼啊。”
凤凉筝轻笑,“你这般知情识趣,二哥甚慰。”
“二哥,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我和小锦书要去杀楚莺歌?”
凤凉筝转动着扳指,并不作答,薛岚脚步轻快,“其实我们也不是要杀她,小锦书觉得楚莺歌是魔,二哥,你怎么看?”
“若无实证,不好判断。”凤凉筝实事求是。
薛岚说,“她在宛平城长大,若真是魔,早就被发现了。二哥,有没有可能是有魔物占据了她的神魂,她已不是真正的她?”
“锦书妹妹说的?”
“她怀疑的。”
第130章 他的灵不需要羡慕别人
凤凉筝沉吟说,“我和雁回一直观察她,并未发现有魔气的痕迹,此事……说不好。如今她和宛平城已恩断义绝,是魔也好,是人也好,无伤大雅。若真是魔,总有一战,仙门容不得她,不必为她费心。”
“是小锦书一直耿耿于怀。”薛岚说,“双胎姐妹,白灵就乖巧多了。”
凤凉筝抬眸看了一眼客栈二楼,并不言语。
翌日一早,鸢船已添加了足够的矿物,年锦书已和白灵说了楚莺歌一事,白灵反应冷淡,“姐姐,你不必顾忌我,我和她情薄如纸,只求她不要祸害家里。”
鸢船上,雁回和凤凉筝在下棋,薛岚和年锦书,白灵在船尾玩骰子,赌灵石,薛岚问,“白灵,你为什么讨厌楚莺歌?”
白灵摇了一把骰子,点数最大,年锦书和薛岚都输了她一颗灵石,白灵说,“她的流月剑,本来是我的。”
白灵说起了儿时的一件事,天赋觉醒时,白灵在楚莺歌之上,可楚若雪只有一把流月剑,本来说好谁的天赋好,是就得到流月剑。
楚莺歌和白灵比试前夕,用一碗加了料的甜豆汤让白灵腹泻虚弱,比试时略输一筹,夺得流月剑,白灵因这一碗甜豆汤躺了半个月。
这事年锦书也略有记忆,当时白灵一口咬定是楚莺歌在甜汤里加了料,楚莺歌却舍弃了流月剑,以示清白。
白灵怒极动了手,匕首伤了楚莺歌,差点割到她的脖颈动脉,年凌霄后来做主,把流月剑给了楚莺歌。
这事后,白灵和楚莺歌就渐行渐远。
三年后,年君姚得了一把好剑,赠予白灵,白灵取名不弃。
白灵说,“这是一个导火索,从小我想要的东西,她总想办法夺走,久而久之,我就和她疏远了。”
剑修的剑,是他们的立足之本,和生命一样重要。
楚莺歌,是年锦书和白灵从小到大的阴影。
她们几乎都长在她的影子里。
年锦书说,“白灵,她是她,你是你,以后她和我们没关系,你也不要耿耿于怀,我看不弃比流月好多了。”
白灵很爱她的剑,听到年锦书夸赞,心里格外高兴。
鸢儿软若无骨地飞来飞去,从船头飞到船尾,一头及腰长发温顺地披在身后,如长发女鬼似的,她飞回来兴奋地趴在凤凉筝身边。
她的声音又兴奋又艳羡,“主人,锦书妹妹的珠钗好漂亮啊。”
凤凉筝正在下棋,回头看了一眼年锦书的发饰,她今天戴着粉色的一套珠钗,鲜艳又淡雅,在蓝天白云中衬得她如仙女一般。
雁回眯起眼睛,“凉筝,你在看什么?”
凤凉筝回过头来,温柔一笑,落下一子,“锦书的珠钗挺好看的。”
雁回,“……”
你什么意思?
珠钗好看,还是人好看?
凤凉筝低头温柔一笑,碰上鸢儿艳羡的目光,第一次生起一种遗憾,鸢儿若是有实体,也可以穿好看的衣服,戴漂亮的珠钗。
他的灵,无需羡慕旁人。
第131章 人见人爱小锦书
鸢船一直飞在半空,飞了十天,总算到了彩云岛旁的城池中。
这座城池名叫彩云城,往西走三公里就是海边,一路往西就是彩云岛。
彩云岛是上修界很神秘的一座岛屿,西洲大陆有几名散仙都在彩云岛渡劫,因此而闻名,彩云岛自成一派,岛中道友很少入世,一生都在彩云岛修炼,渡劫,飞升,不理尘世间的纷纷扰扰。
通往彩云岛只有一条秘境,名叫海上秘境,秘境的入口是一个海上风暴眼,这秘境危机四伏,把彩云岛和尘世分隔,想上彩云岛,必要过秘境。
鸢船停在彩云城一处凤凰城据点内。
彩云城因彩云岛而闻名,依山傍水,建在海边,或因彩云岛的缘故,彩云城从未遭受过水灾,这一带的海面百年来风平浪静,普通百姓安居乐业。
彩云岛非常繁华,壮丽,金碧辉煌,街边随意一个小摊贩卖的红珊瑚都比宛平城的珍稀红珊瑚更华丽。
众人刚到彩云城,并不急着闯秘境。
彩云岛秘境除了玄冥真人,五十年来已无人再闯,极其神秘。
天门宗是西洲大陆一个神秘的暗探组织,明面上附属凤凰城凤凉筝,连门主都难以调动,实际上是雁回一手创立。
近三年来扬名于世。
西洲大陆中,只要天门宗想要查探的事情,必有结果。
天门令所到之处,毫无秘密。
凤凉筝要上彩云岛,天门宗这一个月来都在收集彩云岛的信息,然而,这五十年来有关于海上秘境的消息太少,就这么一叠数据,没有太多参考价值。
雁回有意让年锦书和白灵留在彩云城中等他们,被年锦书否决了,她也要去海上秘境,薛岚在,她必然在!
不管多凶险的秘境,她都要陪着他。
海上秘境虽危险,比起昆仑镜,小巫见大巫。
凤凉筝和雁回都打算休整一日。
晚膳后,白灵回房修炼,薛岚拉着年锦书出去逛街,雁回怕他们人生地不熟闯出祸端来,也随着他们一起出门。
最后就成了五个人结伴出行,凤凉筝也极少有闲情逸致逛街,被薛岚和年锦书蛊惑,也让凤五推着他一起出门。
彩云城的晚上很热闹,这里并无仙门驻守,却得彩云岛庇护,极少有妖邪作祟,少女孩童夜里都可以出行。
彩云城热闹得和过年似,街上热闹非凡,商品琳琅满目,薛岚拉着年锦书每一家摊铺都逛,热情洋溢。
凤凉筝和雁回就是典型的陪人逛街。
几人因出色的容貌,倒是引来了一大片围观,彩云岛靠海域,且烈日炎炎,男女老少皮肤都偏黑,雁回,凤凉筝和锦书,薛岚这样的样貌在彩云城万里挑一。
年锦书多看一眼糖葫芦。
“姑娘,想吃吗?送你!”
年锦书在珠宝摊铺前多停留一阵。
老板问,“姑娘,你喜欢这红宝石耳坠啊,送你了。”
年锦书年纪小,长得好,和薛岚在一起又笑容灿烂,讨人喜欢。
她喜爱什么,就有人送什么。
第132章 两小无猜疑
出门不到半个时辰,珠宝得了六件,灵石得了一盒,吃食无数,彩云城的商家见到这么好看的小姑娘,恨不得把最好的东西都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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