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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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才四岁,还是个长身体的崽呢!
    太阳渐渐西沉,橙红色的余晖均匀洒落,给灰绒绒的马毛和漆黑的头发镀了层金边,看上去又亮又暖。
    忙活一通后出了身汗,白星索性将前院小库房里几件腐朽的家具、农具拆了烧水,足足泡了个热水澡后,终于能安稳躺在床上。
    窗纸已经有些破了,但她并不是很讲究的人,将随身行囊胡乱一堵就是。雪窝都睡得,区区几个小洞又算得了什么?
    奈何习惯了风餐露宿危机四伏之后,陌生的安定环境反而睡不踏实。
    比起关外仿佛要捅破天地般狂野的西北风,桃花镇的秋风简直柔和得不像话,只将院中几颗黄了叶子的树左右摇摆几下,发出虚弱的无力的刷拉声。
    甚至就连月色下投在纸窗上的影子,与其说张牙舞爪,倒不如说憨态可掬了。
    晚风像调皮的孩子,将几片开裂的窗纸吹得扑簌簌作响,墙角下有不知名的秋虫高低起伏的叫着,她约莫眯了两刻钟便睁开眼睛,在夜幕中盯着空荡荡的床顶划算起来。
    快入冬了,别的不提,被褥总要添置些的。
    然后呢?
    习惯了江湖上漂泊流离的生活,忽然闲下来,白星竟有点不知该做什么好了。
    她绞尽脑汁想了许久,然后,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第二天,白星是被一股朴素而浓郁的香气熏醒的。
    是米味儿,可能掺了杂粮,然后还有油煎的香味……
    白星还在怔怔出神时,外头的阿灰已经尥蹶子造/反了。它不断用蹄子去踹马厩的门,等白星闻声过来时,这小混蛋已经把缰绳啃破皮。若再晚些时候,指不定又要自己跑去正院要饭吃呢。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放在动物身上也是一般,成年人吃了攒力气养膘,可小崽子们却需要大量养分构成血骨肉……
    白星先把讨债的阿灰喂饱了,这才带上昨天装草料的麻袋,一人一马各叼着半个苹果,咯吱咯吱咬着往城外去了。
    她起得很早,街上还没有行人,只从各家各户高高竖起的烟囱中咕嘟嘟往外冒着烟,雾蒙蒙的空气中依稀浮动着各色香气。不过她总觉得似乎还是自家隔壁的更香一点吧。
    是一种简单却又无可取代,让人安心的香气。
    每到一地,白星都习惯先观察地形,以备不时之需。正巧屋子里没有米粮下锅,就去城外山上打些猎物、干柴,回来时顺便采买些其他的吧。
    话说,正常百姓家过日子需要什么来着?
    桃花镇地形相对平坦,要往城外朝北走四五十里才有像模像样的群山,山上有许多桃树,每年春天漫山遍野都是粉红色,听说会吸引许多书生前来作酸诗。
    白星对桃花不感兴趣,只是有点遗憾来的不是时候,不然或许可以摘一大筐粉扑扑的桃子回去吃。
    好在桃树只长在外围的平缓山丘上,再往里走一段儿,山势便复杂起来,树木品种也增多,内中多有野鸡、兔子、野猪,甚至还有狼和狐狸。有些有本事的猎手就会往里走,打了野味贴补家用,肉可以吃,皮子可以换钱。
    异色瞳被视为不详,白星刚出生就被丢入深山,若非一个姓白的老猎人经过,早就被野兽叼走吃了。她从小跟着老头儿穿梭于深山密林之中,喝的是野兽奶,吃的是野兽肉,未入江湖之前做的,也是狩猎的营生,自然是个有本事的猎手的。
    老猎人身上似乎有许多故事,一身功夫出神入化,奈何他不主动说,白星也从不问。后来老头儿旧伤复发撒手西去,故事也只能是故事了。
    一人一马慢悠悠往山里走了小半日,果然见到许多果树,什么山楂、核桃、板栗、银杏的。这些树并非人为栽种,而是小型鸟兽吃了果实后排泄的粪便中含有种子,这才落地生根,所以长得很随意,东边一棵西边一棵的。
    霜降已过,大部分野果也过了丰盛期,但这边捡一点,那边摘一些,倒也陆陆续续凑够了两麻袋,都让阿灰背着。
    其中生银杏果的味道极其可怕,阿灰非常抗拒白星把这种玩意儿往它背上放,一开始还故意颠下来,明目张胆地踩一脚。
    白星无奈,只好先把银杏果放下,准备等回来的时候再拿上,又用短匕剥了几颗板栗给它吃。
    生板栗口感清脆,微微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涩,但越嚼越香,阿灰很喜欢,尾巴越甩越快。
    它学着白星的样子去找板栗,被长满尖刺的外壳扎得乱蹦,气得一蹄子踩瘪了几个,结果那些尖刺又卡在它的蹄铁之间,怎么都甩不掉
    白星大笑出声,弯腰替它清理,又赶在它恼羞成怒之前摘了山楂投喂。
    桃花镇的百姓不缺粮食,大山深处的山楂少有人采摘,一嘟噜一嘟噜长得鼓鼓囊囊,紫红色的外皮上零星点缀着斑点,微微用力就捏来开,露出里面黄白色沙瓤的果肉。
    酸甜软糯的口感迅速征服了没见过世面的小马阿灰,它双眼中闪烁着欢乐的光芒,甚至都等不及被投喂,开始主动伸长脖子啃食树上紫红色的浆果。
    、
    它单纯的小脑瓜内甚至分不清究竟是今天这种小颗的酸果子好吃,还是昨天和早上那种大个儿的甜果子好吃……都好吃,实在难分高下!阿灰都想要!
    但山楂吃多了倒牙伤胃,马儿又天生不会呕吐,白星不敢让它吃太多,警告一番就牵着走远了。
    阿灰显然对这片山楂林很是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的看,可大眼睛的余光瞥见自己背上装满果实而显得尤为饱满的口袋后,又开心起来。
    白星看得好笑。一般来说,正常的马儿对山楂这种东西应该没什么兴趣,但这匹小灰马显然是个个例,它拥有无比旺盛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不管见到什么都想咬一口尝尝看。而且口味非常庞杂。
    第6章 那书生(三)
    书生照例起了个大早,从左边第二口咸菜缸里掏了一把粗盐揉制的香椿芽,用清水略冲洗下表面过多的盐分,快刀切成碎丁子。配一勺掺了高粱面的面粉与鸡蛋一起搅和成微微泛着淡黄色的糊糊,因香椿芽本就是腌制的,不必再额外调味,只用一点猪油煎成夹杂着淡金色锅巴壳子的菜饼子即可。
    香醇菜饼就着黏糊糊香喷喷的红豆粥下肚,原本冷飕飕的身体也渐渐有了热乎气。书生先用草木灰吸去盘碗表面的浮油,再使热水烫过,远比一般的清洁胰子来的更干净。
    他一边背书一边打八段锦,还顺便用秃毛笔蘸水在石砖上写了一首诗,诗的右下角有“孟阳”二字落款:这是他的学名。
    眼瞅着橙黄色的浑圆日头从东边慢慢爬上来,他又撸起袖子准备腌糖蒜。
    腌制糖蒜需要酱油、白糖、香醋、白酒和八角等等,用料丰富,成本堪比炒菜,最要紧的是不管饱,所以他平时很少舍得这样铺张。
    可王大娘给的这些大蒜实在很好,像一群围坐一团的胖娃娃,圆润、光滑、饱满,剥开一粒,隐隐带着辛辣的清香扑鼻而来。浸泡过后越发显得圆鼓鼓的蒜瓣洁白如玉,竟有十分动人颜色,更使人不舍得辜负了。
    一个人吃不了这许多,平白放着发芽、干瘪可惜了,正好最近多入账了几钱银子,偶尔为之倒也罢了。
    安慰完自己的孟阳迎着初升的太阳,在院中撅着腚挑挑拣拣,留出来几头略有磕碰的炒菜用,剩下的剥出来四十多头腌了一整个中等粗陶罐子。用油纸细细封存,那盖子略低于边沿,中间又有隆起,倒入清水可彻底隔绝空气。
    照现在这个温度,约莫十一二日就能吃了。腌好的糖蒜会染上一层淡淡的褐色,辛辣去了大半,唯余酸甜可口,特别开胃,早晚喝粥时配几颗,哎呀呀,简直太绝啦。
    洗手时,眼角的余光无意中扫过墙边的大柿子树,他赫然发现低垂的枝条上有两颗大柿子好像熟了。
    虽然是同一棵树,但因为有的枝条向阳,有的背阴,有的靠近房屋灶台,有的毗邻石缝……成熟早晚也不同。那一枝儿向阳且靠近房屋,最多沾染烟火气,每年都是最早发芽、抽条、开花结果,也容易成熟。
    此时阳光正好,半透明的橙红色果皮牢牢包裹着沉甸甸一囊软肉,坠得整只柿子微微变形,犹如白日里一团安静燃烧的火,隐约散发出清香。
    孟阳下意识咽了下口水,仿佛又尝到了甘甜如蜜的滋味,但却没有伸手。
    这棵树并不是他家的,往年隔壁无人时,他也不敢贸然摘取,总是耐心等到柿子彻底熟透,实在支撑不住,将要坠地时才取下:软柿充分熟透时会因为内部果肉变为果酱而失去与果蒂的连接力,进而坠地,摔成一团烂泥,所以一定要赶在完全成熟之前摘取。
    即便如此,孟阳还是有点不好意思,总觉得占了人家便宜。
    可今年不同了,他昨天傍晚分明听到隔壁有人劈柴。
    新邻居的劈柴声整齐而有节奏,足足持续了小半个时辰,中间未曾有片刻停滞,竟有种举重若轻返璞归真的悦耳。孟阳听得暗自咋舌,已然在心中勾勒出对方的形象:
    身长八尺,孔武有力,说不定还会有点大胡子……
    孟阳回房取了剪刀,将两只大柿子小心地剪下,装入铺了蓝色印花布的柳条儿编的篮子里。想了下,到底简薄,他又在院子里团团转了一圈,奈何家徒四壁,实在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他颇有几分苦恼的挠了挠头,终究又数了八只原本准备拿起外头卖的鸡鸭蛋。
    白吃了人家好几年柿子,总该有所表示。
    阿青和阿花歪着脑袋看他瞎折腾,“嘎嘎”“咕咕”叫个不停。
    一出门又碰见了王大娘,她十分稀罕道:“呦,这是要走亲戚去?”
    孟阳朝她拱了拱手,“隔壁来人了,正好熟了两个柿子,特来送还。”
    他一板一眼说的十分认真,好像不是来还柿子,而是什么名贵的珍宝一般,看得王大娘都笑了。
    “倒也罢了,”王大娘又抄着袖子好奇道,“果然来人了?我就说昨儿好像隐约瞧见有烟来着,可也没瞧见人出入,还以为眼花了呢。”
    之前那院子的主人是个姓杜的老头儿,十分和善,可后来也不知怎的,忽然一夜之间悄然搬走。也不知如今是他家来了,还是又有别人住进来?
    正说着,孟阳就去敲门,大门竟没上锁,可也无人回应。
    没在家?
    说起来,好像从他起床之后隔壁就没动静呢。是又走了?还是仅仅出门办事?
    王大娘啧了声,“这般粗心大意!”不过又有点高兴,因为附近住的都是熟人,彼此信任,镇上都几年没出过案子了。来人若是铁将军把门的话,总觉得是在防着谁似的。
    见他面露难色,王大娘就道:“不过两个柿子,这院子里还有那么老些呢,你就算吃了能如何?”
    “哎,话不好这样讲,”孟阳听了,连忙摆手,正色道,“勿以恶小而为之,不告而取是为偷……”
    他还要再说,王大娘却已不耐烦听下去,直接一摆手,扭着胖腰回家缝棉被去了。
    家里今年刚添了大胖孙子,儿媳妇却因此患上了体虚畏寒的毛病,她琢磨着旧棉被不暖和,这两天正做新的呢。才刚也不过蹲久了,出来活动下腿脚,哪里有闲工夫听这些什么“之乎者也”!
    书生人挺好,就是话多!
    王大娘走了,徒留孟阳一人提着篮子犯愁,像一株空地上孤零零的竹子。
    他眨巴着眼睛等了会儿,空荡荡的路上还是没有半个人影,倒是街角卖馄饨的张大爷瞧了,笑呵呵喊道:“阳仔,站着冷得慌,来吃碗馄饨!”
    张大爷是个好人,奈何命不好,幼年丧父、中年丧妻、晚年丧子,如今便撑着个馄饨摊子度日。镇上的人怜他遭遇,但凡手头略松快些,就都来要一碗馄饨。
    馄饨皮薄个大,个头都快赶上饺子了,十个一碗才卖三文,根本赚不到什么钱。
    张大爷看谁都亲,望向镇上孩子们的眼神总带着几分慈爱,像在看自家儿孙一般。偶尔有孩童经过,还会笑着舀几只热腾腾的大肚馄饨与他们分食。
    孟阳朝他行了一礼,决定明早就不自己开火了,改吃馄饨换换口味也不错。
    他又把篮子原封不动提回家,想了一回,提笔蘸墨写了个字条。可刚写完他又觉得不妥:万一高邻不识字可如何是好?
    唉!
    白糟蹋了一张好纸!
    孟阳才要揉了,指尖碰到纸面却又迟疑:三张纸就一文钱呢!
    而且,邻居也未必就不识字吧?
    他挣扎了下,见纸的背面还算干净,索性向小半枚铜板折腰,又顺势用烧过的炭条在上面画了一张画:
    一面矮墙隔开两个院子,靠墙的一颗大树硕果累累,一个穿着书生袍的小人儿摘了柿子下来,去隔壁送还却无人回应。
    待吹干墨迹,孟阳重新提着篮子来到隔壁门口,将那纸条用小石子压住,一步三回头地家去了。
    平静的生活忽然有了点不一样的盼头,好像连简单的事情都不同了似的。
    晚饭时孟阳又探头往隔壁看了眼,失望地发现篮子竟原封未动,远处的张大爷朝他喊了嗓子,“没人回来哩!”
    这一夜,满腹心事的孟阳在炕上翻来覆去烙煎饼,心想那邻居该不会走了吧?他可还没见过呐,万一走了该多遗憾呀。
    天下之大,浩渺无垠,两个原本陌生的人能穿越重重阻隔成为邻居,该是一种多么美妙的缘分呀!
    他乱七八糟的想着,也不知什么时候就迷迷糊糊睡过去,待到远处第一声公鸡清啼响起,他先是一怔,然后飞快地从炕上翻下去,胡乱抓着棉袍就往外跑。
    此时的孟阳宛如怀揣希冀的孩童,迫切地想要得到答案,无论好坏。
    他总觉得自己已经习惯了寂寞,可这两天的动静却轻而易举地将一切伪装粉碎,午夜的梦境中也不断重复着繁华儿时双亲俱在、兄姐齐聚的热闹场景……都让他再次清醒的意识到,自己是多么恐惧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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