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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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阳也学着她的动作吸了下,“好香呀!”
两人对视一眼,都笑了。
只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却好像叫他们又回到了熟悉的桃花镇,回到了曾经无数次做饭的时候。
那么一大罐子芝麻,统共也才磨出来一大碗,剩下的还有许多粘在磨盘之间,棕黄色的莹亮一片,看上去非常诱人。
芝麻酱极其黏稠,只有表面一层被透明的芝麻油浸透,变成稍微稀薄一点的酱汁,在石磨表面龟速流动。
芝麻的价格远超寻常五谷杂粮,孟阳舍不得浪费,拆开磨盘,用干净的小勺一点点刮下来。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把沾满芝麻酱的勺子递给眼巴巴看着的白星。
后者抿嘴儿一笑,迫不及待地接过,直接把勺子放到嘴巴里舔了下。
哇!
吃起来简直要比闻着更香十倍!
唇齿间弥漫着的油脂浓郁得好像化不开,呼吸间都是喷喷香。
孟阳摇头晃脑道:“这样新磨出来的麻酱蘸涮肉最好吃啦!”
白星咬着勺子提议道:“那晚上我们吃火锅嘛!”
好久没有吃火锅了,现在意外提及,就好像羊群里蹦出一头活驴来,再也压不回去了。
孟阳看着那一碗宝贵的麻酱,在心中进行了激烈却短暂的天人交战,“好呀!”
他如今也是数十两身家了呢,既然星星喜欢,自己再买了芝麻磨不就好了吗?
于是事情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刚磨好的麻酱一半留出来做牛舌饼,另一半留着晌午涮锅子吃。
嘶溜~
比起从驴打滚道牛舌饼的艰难变迁,枣花酥就顺利多了。
本地人也爱酥皮点心,所以制作酥皮所需的一应材料都是齐备的,那头的厨子见他们出手大方又不闹幺蛾子,甚至还主动帮忙把油酥皮揉好了,倒叫孟阳惊喜了一回。
大厨就笑,“小先生忒也客气,这又算得了什么呢?您若要鱼时,我们还片了鱼片给您呢!”
孟阳眼睛一亮,笑道:“鱼倒不必了,只是晌午想吃个涮锅子,劳驾您帮忙准备些肉片。”
“这个容易!”大厨拍胸脯道,“各色肉都是齐备的,鸡鸭鱼牛羊猪,您要什么咱都有。”
毕竟是大省府里的大酒楼,哪怕不是寻常日子,也是有牛肉可卖的。
孟阳和白星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底的狂喜,先就张口订了一斤牛肉。
三人都是能吃的年纪,又因长途跋涉强健体魄,胃口越发好了,只怕这一斤也算不得什么。
两人脑袋挨着脑袋,非常严肃地讨论了一回,终究是把牛肉的分量提到二斤,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去做点心去了。
嘿,有牛肉吃啦!
其实牛舌饼和枣花酥两样点心的制作都还算容易,难就难在孟阳是头一回用南边的烤炉,火候、时间完全不清楚,头两炉要么火候不到,要么干脆半边黑漆漆……
孟阳颤抖的手在上空虚虚拂过,心中飞快地盘算着这得糟践了多少银子,简直痛得流血。
“哎你们家菜糊了啊!”正好前头有客人来点菜,闻见味道后机警地对小二道,“这靠谱吗?”
小二就赶紧解释,说是后头有人包了厨房做饭云云。
好说歹说,那客人总算揭过去,只还忍不住嘟囔,“有这糟蹋的银子,什么饭菜点不到啊,干嘛费那个劲!”
小二抹了抹头上急出来的汗,望向小厨房的目光中也充满了期许:
劳驾小先生您赶紧成功吧,再这么下去,咱们的客人都要给您吓跑啦!
单纯就资质而言,孟阳真可谓天之骄子,可以说从小到大想做什么事时,都很容易成功,显然今天一连两次的烘烤失败给他造成了极大打击。
桌上那些黑乎乎的点心咧着大嘴,幽幽散发着焦糊味,仿佛在肆意嘲笑。
小样儿,知道厉害了吧?
孟阳一边庆幸自己没有贸然用珍贵的麻酱尝试牛舌饼,一边又暗自为浪费的食材感到痛心,不禁捶胸顿足起来。
多好的红枣和酥油呀,都被自己亲手杀掉了!
出门丢弃时,刚好有一条野狗经过。它大约也是这家酒楼后门的常客:时常有人将无意中掉在地上,或是客人吃剩下的饭菜集中堆放在墙角,附近的野猫野狗会赶在清理街道的人到来之前,悄悄带走。
见孟阳端着大盘子出来,那野狗立刻停下脚步,将充满期盼的眼神投过来。
要开饭了!
孟阳略一迟疑,小心地将那些点心堆放到角落,然后丢过去一个饱含鼓励的眼神,
如果给狗吃,也不算浪费,对吧?
来吧,狗兄!
野狗欣喜若狂地跑过去,可还没等到近前就急刹车,然后对着那对黑乎乎的东西,干呕了下。
孟阳:“……”
过分了啊!
你不爱吃就算了,干呕实在侮辱人了!
被野狗否认之后的孟阳仿佛遭受致命打击,白星再看他时,禁不住怀疑这人是不是已经灵魂出窍。
一直到火锅端上来,孟阳才一点点慢慢恢复神志。
南京百姓对鸭子的热情超乎想象,他们似乎总有那么多的吃法,又总有那么多的热爱,好像怎么都吃不腻一样。
就连这火锅,也是用的鸭架汤!
吃火锅,汤底的油脂不必撇得太干净,此时乳白的汤汁中赫然飘着几点金灿灿的油花,另外还有切开十字花的香菇、红艳艳的枸杞、健壮饱满的大红枣,以及零星几种药材。
听大厨说,爱吃辣的人食用火锅易上火,但这个汤底的话兼具保养功能……
廖雁和白星吃过不少火锅,可还是头一回见这么讲究的,就觉得这锅汤底也跟这座城、这座城里的人一样,都是那么精细。
跟大西北和关外真的一点都不一样。
铜锅底下坐着火炭,随着热力的挥发,底部冒出来一串串大气泡。它们就像乳白色的珍珠一般,蹿到水面炸裂开来,将包裹的香气一股脑儿丢了出去。
好闻吧?
廖雁的眼珠子都恨不得贴在那几盘牛肉片上,见状迫不及待地搓了搓手,吞着口水道:“差不多了吧?”
这都多久没吃牛肉了呀,可馋死人啦。
孟阳的喉头耸动一下,顾不上回答,主动夹了一大筷子牛肉放进去。
吃火锅的时候最好先涮肉,这么一来,它们本身的油脂也能融入汤底中,使得汤汁口感更加丰富,后面简单涮菜也有肉汁精华呀。
大厨的刀工很好,牛肉一片片切得很薄,只需要稍微往翻滚的汤汁中蘸一蘸,鲜红的肉片就迅速翻卷、变色。
若细看时,肉片纹理间仿佛还有一点点淡红色的血丝,但请不要在意,放心大胆的吃下去吧,这个时候的牛肉才是最鲜嫩肥美的!
若一直等到血丝全无,肉片也老啦,咯吱咯吱嚼木渣似的,哪里咬得烂!
三人都是无辣不欢的性子,还提前跟厨房要了许多辣椒剁碎,统统放到蘸料碗里。
南方菜蔬很丰盛,这会儿除了干辣椒之外,甚至还有一点新鲜辣椒,较之晒干的更有一股鲜甜风味。
当然,也更辣!
新磨的芝麻酱格外香甜,加一点芫荽和本店特色酸豆角碎碎进去,再裹上辣椒,把颤巍巍的牛肉片用力往里一按,多种味道瞬间融合。
时间紧迫,嘴巴早已等不及,脑袋主动下压靠近碗边,直接就着筷子嘶溜吸进嘴巴。
呼呼,好鲜好烫,又酸又辣,让人忍不住张开嘴巴呼呼喷热气,喘几口却又赶紧闭起来:
多么珍贵的香气呀,要是都呼出去了多可惜……
麻酱的香味浓稠而醇厚,本来是十分霸道的,可大约这就是天生一对吧,遇上火锅,竟也懂得退让啦。
酸豆角本来是很不起眼的,可就是那点不起眼的酸味,却好像画龙点睛一般,灵活地穿插其中,将牛肉的鲜香最大程度催发……
一大碗临时拼凑在一处的食材就好像萍水相逢的一家人,仓促却又意外合得来,彼此成就,最终汇成无上美味。
廖雁自然少不得叫一壶小酒,清亮的酒液入喉,本该是柔和的,可因为辣椒和热力在,竟也像一团火似的轰然炸开,瞬间叫他脑门儿上都出了一层薄汗。
嘴巴里又热又烫又辣又麻,酣畅淋漓透着痛快!
南京人爱吃鸭子,从皮肉到内脏没有一点浪费,各色卤味自不必说,甚至就连骨头都可以熬鸭架汤呢。
除了三人惯常吃的菜品之外,他们还很虚心的接受了大厨们的建议,尝试性地要了一盘鸭肠、一盘鸭血。
猪血他们是吃过的,可这个鸭血嘛,还真没有。
白星夹起一块,颤巍巍的,单纯看模样好像跟猪血也没什么分别。
咬一口试试吧。
猪血是有点嚼劲的,但鸭血却截然不同,白星只轻轻咬了下,就碎掉了。
再细细一品,她惊喜道:“是鸭子的味道!”
鸭血好吃,可今晚给他们惊喜最大的,竟然是最其貌不扬的鸭肠呀!
谁能想到这种东西略煮一煮,就会有那般鲜嫩爽脆的口感呀!简直跟吃水果一样美味。
这个时节的北方正是万物复苏的时候,地里最多的就是野菜,但南京城就不一样了呀。
他们这边的店铺里,竟然就已经有许多水灵的蔬菜可以卖了呢!
吃多了肉之后来一点清新的蔬菜,再配着甜滋滋的水果和清香的茶水,哪里还会觉得腻呢?
见廖雁自斟自饮喝得开心,白星忍不住也倒了一杯,想了下,又问孟阳,“要来一点吗?”
孟阳眨眨眼,递了只茶杯过来,笑眯眯道:“有肴无酒,岂不可惜?当浮一大白!”
有亲人,有朋友,他好开心呀。
三人都把杯子倒满,凑到桌子中央轻轻碰了下,相互交换下眼神,“干!”
费什么话呀,吃他娘的,喝他娘的!
饭后,三人抱着肚皮瘫坐在椅子上,眼神齐齐放空。
残杯冷炙已经被客栈伙计撤出去,但空气中浓郁的火锅香气却久久不散,甚至就连他们的衣服纹理都被浸透了,略略一低头,便是浓浓油香。
两人对视一眼,都笑了。
只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却好像叫他们又回到了熟悉的桃花镇,回到了曾经无数次做饭的时候。
那么一大罐子芝麻,统共也才磨出来一大碗,剩下的还有许多粘在磨盘之间,棕黄色的莹亮一片,看上去非常诱人。
芝麻酱极其黏稠,只有表面一层被透明的芝麻油浸透,变成稍微稀薄一点的酱汁,在石磨表面龟速流动。
芝麻的价格远超寻常五谷杂粮,孟阳舍不得浪费,拆开磨盘,用干净的小勺一点点刮下来。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把沾满芝麻酱的勺子递给眼巴巴看着的白星。
后者抿嘴儿一笑,迫不及待地接过,直接把勺子放到嘴巴里舔了下。
哇!
吃起来简直要比闻着更香十倍!
唇齿间弥漫着的油脂浓郁得好像化不开,呼吸间都是喷喷香。
孟阳摇头晃脑道:“这样新磨出来的麻酱蘸涮肉最好吃啦!”
白星咬着勺子提议道:“那晚上我们吃火锅嘛!”
好久没有吃火锅了,现在意外提及,就好像羊群里蹦出一头活驴来,再也压不回去了。
孟阳看着那一碗宝贵的麻酱,在心中进行了激烈却短暂的天人交战,“好呀!”
他如今也是数十两身家了呢,既然星星喜欢,自己再买了芝麻磨不就好了吗?
于是事情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刚磨好的麻酱一半留出来做牛舌饼,另一半留着晌午涮锅子吃。
嘶溜~
比起从驴打滚道牛舌饼的艰难变迁,枣花酥就顺利多了。
本地人也爱酥皮点心,所以制作酥皮所需的一应材料都是齐备的,那头的厨子见他们出手大方又不闹幺蛾子,甚至还主动帮忙把油酥皮揉好了,倒叫孟阳惊喜了一回。
大厨就笑,“小先生忒也客气,这又算得了什么呢?您若要鱼时,我们还片了鱼片给您呢!”
孟阳眼睛一亮,笑道:“鱼倒不必了,只是晌午想吃个涮锅子,劳驾您帮忙准备些肉片。”
“这个容易!”大厨拍胸脯道,“各色肉都是齐备的,鸡鸭鱼牛羊猪,您要什么咱都有。”
毕竟是大省府里的大酒楼,哪怕不是寻常日子,也是有牛肉可卖的。
孟阳和白星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底的狂喜,先就张口订了一斤牛肉。
三人都是能吃的年纪,又因长途跋涉强健体魄,胃口越发好了,只怕这一斤也算不得什么。
两人脑袋挨着脑袋,非常严肃地讨论了一回,终究是把牛肉的分量提到二斤,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去做点心去了。
嘿,有牛肉吃啦!
其实牛舌饼和枣花酥两样点心的制作都还算容易,难就难在孟阳是头一回用南边的烤炉,火候、时间完全不清楚,头两炉要么火候不到,要么干脆半边黑漆漆……
孟阳颤抖的手在上空虚虚拂过,心中飞快地盘算着这得糟践了多少银子,简直痛得流血。
“哎你们家菜糊了啊!”正好前头有客人来点菜,闻见味道后机警地对小二道,“这靠谱吗?”
小二就赶紧解释,说是后头有人包了厨房做饭云云。
好说歹说,那客人总算揭过去,只还忍不住嘟囔,“有这糟蹋的银子,什么饭菜点不到啊,干嘛费那个劲!”
小二抹了抹头上急出来的汗,望向小厨房的目光中也充满了期许:
劳驾小先生您赶紧成功吧,再这么下去,咱们的客人都要给您吓跑啦!
单纯就资质而言,孟阳真可谓天之骄子,可以说从小到大想做什么事时,都很容易成功,显然今天一连两次的烘烤失败给他造成了极大打击。
桌上那些黑乎乎的点心咧着大嘴,幽幽散发着焦糊味,仿佛在肆意嘲笑。
小样儿,知道厉害了吧?
孟阳一边庆幸自己没有贸然用珍贵的麻酱尝试牛舌饼,一边又暗自为浪费的食材感到痛心,不禁捶胸顿足起来。
多好的红枣和酥油呀,都被自己亲手杀掉了!
出门丢弃时,刚好有一条野狗经过。它大约也是这家酒楼后门的常客:时常有人将无意中掉在地上,或是客人吃剩下的饭菜集中堆放在墙角,附近的野猫野狗会赶在清理街道的人到来之前,悄悄带走。
见孟阳端着大盘子出来,那野狗立刻停下脚步,将充满期盼的眼神投过来。
要开饭了!
孟阳略一迟疑,小心地将那些点心堆放到角落,然后丢过去一个饱含鼓励的眼神,
如果给狗吃,也不算浪费,对吧?
来吧,狗兄!
野狗欣喜若狂地跑过去,可还没等到近前就急刹车,然后对着那对黑乎乎的东西,干呕了下。
孟阳:“……”
过分了啊!
你不爱吃就算了,干呕实在侮辱人了!
被野狗否认之后的孟阳仿佛遭受致命打击,白星再看他时,禁不住怀疑这人是不是已经灵魂出窍。
一直到火锅端上来,孟阳才一点点慢慢恢复神志。
南京百姓对鸭子的热情超乎想象,他们似乎总有那么多的吃法,又总有那么多的热爱,好像怎么都吃不腻一样。
就连这火锅,也是用的鸭架汤!
吃火锅,汤底的油脂不必撇得太干净,此时乳白的汤汁中赫然飘着几点金灿灿的油花,另外还有切开十字花的香菇、红艳艳的枸杞、健壮饱满的大红枣,以及零星几种药材。
听大厨说,爱吃辣的人食用火锅易上火,但这个汤底的话兼具保养功能……
廖雁和白星吃过不少火锅,可还是头一回见这么讲究的,就觉得这锅汤底也跟这座城、这座城里的人一样,都是那么精细。
跟大西北和关外真的一点都不一样。
铜锅底下坐着火炭,随着热力的挥发,底部冒出来一串串大气泡。它们就像乳白色的珍珠一般,蹿到水面炸裂开来,将包裹的香气一股脑儿丢了出去。
好闻吧?
廖雁的眼珠子都恨不得贴在那几盘牛肉片上,见状迫不及待地搓了搓手,吞着口水道:“差不多了吧?”
这都多久没吃牛肉了呀,可馋死人啦。
孟阳的喉头耸动一下,顾不上回答,主动夹了一大筷子牛肉放进去。
吃火锅的时候最好先涮肉,这么一来,它们本身的油脂也能融入汤底中,使得汤汁口感更加丰富,后面简单涮菜也有肉汁精华呀。
大厨的刀工很好,牛肉一片片切得很薄,只需要稍微往翻滚的汤汁中蘸一蘸,鲜红的肉片就迅速翻卷、变色。
若细看时,肉片纹理间仿佛还有一点点淡红色的血丝,但请不要在意,放心大胆的吃下去吧,这个时候的牛肉才是最鲜嫩肥美的!
若一直等到血丝全无,肉片也老啦,咯吱咯吱嚼木渣似的,哪里咬得烂!
三人都是无辣不欢的性子,还提前跟厨房要了许多辣椒剁碎,统统放到蘸料碗里。
南方菜蔬很丰盛,这会儿除了干辣椒之外,甚至还有一点新鲜辣椒,较之晒干的更有一股鲜甜风味。
当然,也更辣!
新磨的芝麻酱格外香甜,加一点芫荽和本店特色酸豆角碎碎进去,再裹上辣椒,把颤巍巍的牛肉片用力往里一按,多种味道瞬间融合。
时间紧迫,嘴巴早已等不及,脑袋主动下压靠近碗边,直接就着筷子嘶溜吸进嘴巴。
呼呼,好鲜好烫,又酸又辣,让人忍不住张开嘴巴呼呼喷热气,喘几口却又赶紧闭起来:
多么珍贵的香气呀,要是都呼出去了多可惜……
麻酱的香味浓稠而醇厚,本来是十分霸道的,可大约这就是天生一对吧,遇上火锅,竟也懂得退让啦。
酸豆角本来是很不起眼的,可就是那点不起眼的酸味,却好像画龙点睛一般,灵活地穿插其中,将牛肉的鲜香最大程度催发……
一大碗临时拼凑在一处的食材就好像萍水相逢的一家人,仓促却又意外合得来,彼此成就,最终汇成无上美味。
廖雁自然少不得叫一壶小酒,清亮的酒液入喉,本该是柔和的,可因为辣椒和热力在,竟也像一团火似的轰然炸开,瞬间叫他脑门儿上都出了一层薄汗。
嘴巴里又热又烫又辣又麻,酣畅淋漓透着痛快!
南京人爱吃鸭子,从皮肉到内脏没有一点浪费,各色卤味自不必说,甚至就连骨头都可以熬鸭架汤呢。
除了三人惯常吃的菜品之外,他们还很虚心的接受了大厨们的建议,尝试性地要了一盘鸭肠、一盘鸭血。
猪血他们是吃过的,可这个鸭血嘛,还真没有。
白星夹起一块,颤巍巍的,单纯看模样好像跟猪血也没什么分别。
咬一口试试吧。
猪血是有点嚼劲的,但鸭血却截然不同,白星只轻轻咬了下,就碎掉了。
再细细一品,她惊喜道:“是鸭子的味道!”
鸭血好吃,可今晚给他们惊喜最大的,竟然是最其貌不扬的鸭肠呀!
谁能想到这种东西略煮一煮,就会有那般鲜嫩爽脆的口感呀!简直跟吃水果一样美味。
这个时节的北方正是万物复苏的时候,地里最多的就是野菜,但南京城就不一样了呀。
他们这边的店铺里,竟然就已经有许多水灵的蔬菜可以卖了呢!
吃多了肉之后来一点清新的蔬菜,再配着甜滋滋的水果和清香的茶水,哪里还会觉得腻呢?
见廖雁自斟自饮喝得开心,白星忍不住也倒了一杯,想了下,又问孟阳,“要来一点吗?”
孟阳眨眨眼,递了只茶杯过来,笑眯眯道:“有肴无酒,岂不可惜?当浮一大白!”
有亲人,有朋友,他好开心呀。
三人都把杯子倒满,凑到桌子中央轻轻碰了下,相互交换下眼神,“干!”
费什么话呀,吃他娘的,喝他娘的!
饭后,三人抱着肚皮瘫坐在椅子上,眼神齐齐放空。
残杯冷炙已经被客栈伙计撤出去,但空气中浓郁的火锅香气却久久不散,甚至就连他们的衣服纹理都被浸透了,略略一低头,便是浓浓油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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