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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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嗅觉、触觉、听觉合在一起,又让他看见了。
沙地在晚上很凉,曾经他也以为自己要死在被扔掉的第一个夜晚。这么冷的沙子,根本不能睡,那年自己还很小,又很瘦弱,跟着爸妈吃不上什么好东西,没有毯子,要是在沙漠里孤孤单单睡上一晚,第二天张牧找到自己时,绝对是一具已经冻得硬邦邦的尸体。
再也不会出声的小尸体。
可是小狼哥过来了,他挨着自己睡,又带来了狼和土豆。厚密的狼毛才是世界上最暖和的毯子,将自己包围住,保护着身体的热量。
从那一刻起,宋捡开始习惯狼的气味,习惯在睡觉的时候,攥着另外一个人的手指头,或者长头发。
沙漠的风那一晚上也格外热,放过了自己,展现了难得的温柔。
现在,狼看不见了。
还有另外几匹受了伤,生死未卜。它们做错了什么?它们只是在保护领地,是那些人擅闯进去,是他们错了。
宋捡眼目中是一片漆黑,双腿却像动物一样奔跑,觉醒成为哨兵的身体是那么善于奔跑,步子跨大,双臂交替摆弄,呼吸也再加快。在奔跑中,宋捡的血液仿佛被加热了,快要沸腾出来,这种沸腾感又加重了他的暴躁和破坏欲。
他已经不用再停下来闻了,鼻子随意捕捉到空气里的气味,终于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他就要找到他们了,哨兵天生保护向导,向导难过,所以他们一个都跑不掉。
空旷沙漠的某一处,有十几个小帐篷扎在这里,像是一个小小的营地。而这些帐篷一看就是短暂使用的,并没有在沙子里打桩埋固定钉,明天就要搬走。
篝火燃了几十堆,将这些小帐篷围了起来。
“妈的。”十几个男人围着篝火取暖,一个个都在抱不平,“不就是他妈的杀了几个畜生,张牧竟然把咱们赶出来……”
“嘘!”其中一个男人竖起了耳朵,听火堆外的动静,这是他们第一次在荒漠里独自过夜,没有了大营地的保护,危险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都小心点儿,仔细听着外面的动静!”
“这么多火了,没有野兽敢过来!”这时候说话的那个人,就是带头去找狼报仇的那个男人,他削着木棍武器,身上还有一把枪,对武器的使用又十分娴熟,所以并不惧怕那些野兽。
他唯一憎恨的,是张牧。
“不就是杀了几匹狼嘛,张牧凭什么赶走咱们?”带头的人还是不服,“我儿子骨头都断了,没把那两个人杀了就算他们走运!”
“大哥,你就别想这个了,张牧说过,他们里其中一个是哨兵!”旁边的人缩缩脖子,用外套裹紧自己,“哨兵……和咱们不一样,据说可厉害了。”
“狗屁!”那人啐了一口,“再厉害也是人,你没听他们说嘛,那人救回来的时候,肚子里都快打烂了,还是张艺给他做的手术。哨兵再厉害也是人,我就不信了,对着他脑袋来一枪,他还能活怎么着!”
旁边几个男的,听完了都笑了笑。这倒是真的,再厉害的人也是人,打中重要部位,照样死翘翘。
“你们说,张牧凭什么那么向着他们啊?”有人不明白了,“咱们也为营地里做过贡献,又是壮年,那两个稀里糊涂地住进营地里,也不知道打哪里来的……”
旁边的烤着火说:“张牧还说他们是从小就在营地里的呢。”
“听他瞎掰,营地里好些人都说没见过。”带头的又说,“以前没有他们的时候,营地周边也见不着狼。他们一来,狼群就回来了。咱们都有孩子,营地里有那么多孩子呢,万一哪天出事,他张牧能负责吗?我看啊,就等他女儿生完,孩子让狼给叼走他才知道哭!”
“对对对,让他哭死吧,哭死就该后悔没杀狼。不过看他女儿那个样,能不能生下来还不好说呢,到时候一尸三命,他还能活?”
“他死了,他女婿还能当领头人呢,一家子把好处都占尽了!要我说,咱们就该找找外人,把张牧给反了……”带头的那个啧啧几声,突然,那一圈篝火外面,有了不一样的动静。
“什么、什么声音?”有人坐不住了,“大哥,咱们快回帐篷吧,别在外面出声。明天天亮赶紧赶路,争取中午到南边的营地。”
“怕什么?咱们有枪。”旁边的男人亮出武器,谁都想赶紧赶路,可是夜里摸黑赶路死得更快,“枪才是沙漠里的老大,再厉害的野兽能顶得住几枪?那帐篷里的黑狼,不也是对着脸开了两枪之后跑了嘛……不过,张牧说这些年都是狼在保护营地,你们信吗?”
带头的也站了起来,时刻关注黑夜。“傻逼才信,营地边缘点那么多火,野兽根本不敢过来,谁看见狼保护营地了?谁他妈都没看见……”一片巨大的黑影从篝火外蹿出来,一下子,扑到了带头的身上。
“啊!”带头的惨叫一声,惊醒了帐篷里休息的人,而在他身上趴着的,是一头巨大的鬣狗。它身上还有食腐动物特有的臭味,颈部有着不同于其他野兽的长鬃毛,宽短的头部比人的头还要大,哈喇子流到了男人的脸上。
周围立刻响起了狗叫声,为了防止野兽扑袭,他们也养了猎狗。可是他们养的猎狗和鬣狗一比较,足足小了一半。
名称上的一字之差,根本无法抗衡。
而在黑暗的环境里,鬣狗皮毛上不规则的黑褐色斑点就是最好的伪装。
“上!上啊!”其他的人解开了猎狗的绳索,猎狗奔向主人,却被另外一个方向扑出来的鬣狗一口卷住,拖进了篝火外的黑暗之中。而更多的脚步声这时候才让人类听见,在他们自以为安全的火圈之外,在他们聊天的空闲时,早已围上来一大群。数不清的眼睛在亮,听不懂的叫声在互相传递信息,等待一顿饱餐。
这才是真的黑夜,荒漠里的夜行动物。
这些人愣住几秒才想起拿枪,可地上的人已经被鬣狗拖了出去,转眼就没了踪影,连惨叫声都没有。野兽杀人就是这么快,不留情,转瞬之间,人已经没了。不相信夜晚危险的人,终究会被夜晚吞噬。
帐篷里的女人和小孩儿控制不住地尖叫起来,不敢出来,男人们不知道该防着哪一个方向更好,整整一圈全是鬣狗的影子。它们也不着急再进攻了,舔着嘴角的血,在营地旁边快速地跑,身影闪一下、闪一下,和猎物打一场消耗战。
它们不是要吃一个,而是要所有,食物难寻,人类的尸体即便腐烂,它们也能吃到骨头都不剩下。
“快开枪!快开枪!”刚才还谈笑风生的十几个人全部拿出了枪,可是又跟不上鬣狗移动的速度,又没法盲目开枪。这些野兽在耍他们,等待他们把子弹放空,再一网打尽。
这时,又一个影子扑了出来,速度更快。
所有的人瞬间吓得忘记了开枪,因为这个和鬣狗扑在一起的,明显不是野兽,他是一个人,有人类的四肢、身体、脑袋,但是却落在了鬣狗群的手里。
等待他的,只有变成四分五裂的尸体这一个结局,鬣狗会掏空他的肚子,把肠子都扯出来。人和野兽滚在一起,还不是一头野兽,每一头鬣狗都参与了围剿。
可是转瞬之间,所有人都听到了鬣狗的哀嚎。
宋捡杀疯了。
他都不知道碰上的是什么东西,只知道阻碍自己寻仇的一律处理掉。有牙齿咬在他身上,那就打碎,有活物扑在自己身上,那就踹碎。身体上的重量越来越多,宋捡扛起咬住自己肩膀不放的活物往前一摔,重量立刻没了,随即他听到野兽围着他乱转,发出不敢靠近的呜呜声。
手指攒捻,灵敏的触觉给了他一些提示,这是野兽的皮毛。
血的气味再一次扑来,比刚才浓烈许多。又有野兽咬住了他的腿,试图将他扳倒再往外拖拽,宋捡循着它们的气味,将它的鬃毛抓住,直接将它提了起来。
再往远处一扔。
在一个狂化的哨兵面前,这些都已经不算什么了,没有疼痛,没有力量级,有的只是清除一切的念头。
鬣狗群立刻散开,察觉到不占上风暂时放弃了进攻,可它们的舌头已经尝到了血,不会轻易放弃。篝火圈里的男人们看着一个人从兽群里站起来,刚准备松一口气,那个人却慢慢地转了过来。
风沙变大了,篝火也被吹得东倒西歪,帐帘开始翻动,头顶上的月亮也被云彩遮住。
其中有一堆篝火,竟然直接被吹灭了,一下子,沙面上暗了一快。空气里弥漫着木料烧焦的难闻气味。
“你是什么人!”男人们举着火把,提防着人,也提防着野兽,这个人既然能在力量上战胜鬣狗群,那他一定更危险。
那个人已经站在他们面前了,风再次变大,吹动了他眼睛上蒙着的黑布。黑色的布条在半空飘动,蒙住一个人的双眼,像一面战旗。
“为什么?”宋捡往前一步,手放开,里面还攥着一把鬣狗的鬃毛,他不知道是替自己问,还是替小狼哥问,还是……替已经失明、可能活不到明天的狼在问。
为什么?为什么世界对他们没有公正?宋捡的身体再一次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敏感,周遭变成了可以分析的感官信息,原来,一个狂化的哨兵,可以这样强悍。
“什么为什么?”那些人怕得发抖,这人的肩头已经被鬣狗咬伤,可是却像毫无感觉,“你到底是什么人!”
宋捡没有回答,只是又来了一阵风,将他蒙住眼睛的布条,轻轻地吹掉了。像揭开了一个秘密。
全黑的眼睛,真的比任何野兽都要凶狠。他看不见,却精准地朝着其中一个人扑过去。
“开枪!”男人们喊起来。
一声枪响。
宋捡的身体一偏,提前预知,躲过了流民的自制子弹。这些枪和移动基地的金属机枪相比,差得太远了。
作者有话要说:捡捡:继续冲鸭!还有谁!还有谁!
狼允:逮小狗!
第107章 逮小狗
子弹蹭着宋捡的皮肤,却丝毫伤不到。每一次发射都好像提前和他说好,规划了路线,明明是照着目标打,却每一次都让他躲过去。
不管是射击的声音还是震荡的空气波,都不能干扰狂化哨兵的注意力,宋捡的眼睛一直没闭上,完全是睁开的,没有眼白反而有种非人类的视觉冲击,吓得那些人乱了阵脚。
而断定那些手枪方向的依据,是火药的气味。宋捡太习惯这个味道了,从自己被小狼哥捡回营地,樊宇想要带自己进帐篷,自己就闻到过。后来自己当了哨兵,火药味就是最熟悉的气味。
两条黑曼巴蛇从他的大腿滑落,滑过了宋捡的大腿根、膝盖骨、小腿肌肉一直到跟腱,它们像两股黑色的水,不经意间滑到了沙面上,鳞片漆黑。一瞬间的视觉通感链接,宋捡拥有了夜视。
即便他的视力不管用了,他还有精神体。
自己不是小半瞎,自己是哨兵。
视线里变得通透,所有带有热量的活物,都成了宋捡的猎物。他觉得自己甚至变成了毒蛇,凭借着热度搜捕所有的生命,要席卷一切。
十几个人的轮廓清清楚楚到了他的眼睛里。不远处,是温度比较低的小帐篷,帐篷里同样有人。周围是一团一团热度最高的影像,那些是篝火。
再往外面,就是冰冷的黑夜。
黑夜是纯黑色的,无论是在正常人的眼里,还是一条蛇的眼里。但是,那纯黑色的冰冷里也有活物,一头一头躁动不安地围着篝火打转。凭借着热度轮廓,宋捡认出了它们。
是鬣狗,它们的鬃毛太过好认了。
“杀了他!杀了他!”流民中有人大喊。
手枪全部上了膛,宋捡变成了被围剿的野兽。小丢爬上了一个小帐篷,在最高处,为自己的主人提供最佳视线。另外一条更粗的黑曼巴蛇也爬了上来,金色的眼睛看着宋捡,鳞片紧紧贴住了小丢。即便知道这些未觉醒者无法伤害精神体,它也奉命保护这条弱小的同类。
子弹完全打不准了,流民大多只接受了一点射击训练,除非是大营地里的巡逻队,或者是领头人和副手。打猎还可以,遇到宋捡这样的疯子完全不顶用。宋捡终于找到机会,扑倒了一个人,他骑在那个人的腰上,和他对视。
所有的人一下收了枪,不敢再射击。
“为什么……”宋捡抓住那人的肩膀往沙面上撞,像一阵能杀人的风,“为什么!”
“老子毙了你!”那人近距离地开枪了,枪口就对着宋捡的锁骨。
“为什么要杀了它!”宋捡的速度远比未觉醒的人类快,一把按住了那人危险的手腕,“为什么……为什么!”
枪身随即而响,却因为手被压制住,子弹打向了另外一个方向。宋捡抬起另外一只手,狠狠地砸下一拳,就这样一拳,完全夺走了一个正常男性的全部战斗力。
“为什么?”宋捡朝他怒吼,黑色的眼睛止不住眼泪,泪水滴在了底下那个人的脸上,“就因为它们是动物,是不是!是不是!”
无数的声音涌入他的耳道,无数的气味冲进了鼻腔。抓住男人的那只手,摸出了这个人的皮肤肤质,粗糙的,带有热度的,宋捡猛地抬起了头,再猛地低下头,狠狠咬在了那人持枪的手腕上。
是他们的错!就是因为他们,他们告诉孩子,自己和小狼哥是整个流民营的灾难,狼只会带来死亡。宋捡咬住他的手腕,牙龈立刻被液体湿润了,是咬出了血液。
以前尝不出血的味道,现在宋捡狂化后的味觉把血液里的铁锈味尝得干干净净。他再抬起头,抹了一把嘴,半张脸,全是鲜血。
和一头动物没有两样。
喉结一下滑动,宋捡吞咽下去。
不,不是,自己宁愿当一头动物,当哥身边的小动物,一辈子跟着哥,在沙漠里跌打翻滚求生。不用再回到冰冷的地方去,不用再担心被处决,也不用担心再被流民排斥……宋捡空洞地看向天空,五感还在持续增强,将他的思绪拉进无休无止的感官风暴里,似乎要将他溺亡。
狂化还没有结束,没有向导素,狂化哨兵只有一个归处,不可逆地疯掉,成为一件武器。
可是他控制不住,再次站起来后,像刚刚吃完了人。甚至比那些鬣狗还要可怕。
枪没有止住他快速的行动,宋捡扑向了另外一个人。
“快点儿!”玛丽已经够快了,可李韩还是觉得不够快。宋捡的气味很好追,几乎在沙漠里跑成了一条直线,朝着南边去。就在气味开始变得浓重时,几声枪响吓坏了玛丽,也吓坏了小黑。
周允听到了枪声,立刻勒紧缰绳。小黑的速度还是受到了限制,三条腿的马其实非常辛苦,因为马的体重不轻,每一步都是背负着压力。他快速跳下了马,可是又听到了枪声。
捡……周允摘下小黑脖子上挂住的背包,朝着前方狂奔。
沙地在晚上很凉,曾经他也以为自己要死在被扔掉的第一个夜晚。这么冷的沙子,根本不能睡,那年自己还很小,又很瘦弱,跟着爸妈吃不上什么好东西,没有毯子,要是在沙漠里孤孤单单睡上一晚,第二天张牧找到自己时,绝对是一具已经冻得硬邦邦的尸体。
再也不会出声的小尸体。
可是小狼哥过来了,他挨着自己睡,又带来了狼和土豆。厚密的狼毛才是世界上最暖和的毯子,将自己包围住,保护着身体的热量。
从那一刻起,宋捡开始习惯狼的气味,习惯在睡觉的时候,攥着另外一个人的手指头,或者长头发。
沙漠的风那一晚上也格外热,放过了自己,展现了难得的温柔。
现在,狼看不见了。
还有另外几匹受了伤,生死未卜。它们做错了什么?它们只是在保护领地,是那些人擅闯进去,是他们错了。
宋捡眼目中是一片漆黑,双腿却像动物一样奔跑,觉醒成为哨兵的身体是那么善于奔跑,步子跨大,双臂交替摆弄,呼吸也再加快。在奔跑中,宋捡的血液仿佛被加热了,快要沸腾出来,这种沸腾感又加重了他的暴躁和破坏欲。
他已经不用再停下来闻了,鼻子随意捕捉到空气里的气味,终于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他就要找到他们了,哨兵天生保护向导,向导难过,所以他们一个都跑不掉。
空旷沙漠的某一处,有十几个小帐篷扎在这里,像是一个小小的营地。而这些帐篷一看就是短暂使用的,并没有在沙子里打桩埋固定钉,明天就要搬走。
篝火燃了几十堆,将这些小帐篷围了起来。
“妈的。”十几个男人围着篝火取暖,一个个都在抱不平,“不就是他妈的杀了几个畜生,张牧竟然把咱们赶出来……”
“嘘!”其中一个男人竖起了耳朵,听火堆外的动静,这是他们第一次在荒漠里独自过夜,没有了大营地的保护,危险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都小心点儿,仔细听着外面的动静!”
“这么多火了,没有野兽敢过来!”这时候说话的那个人,就是带头去找狼报仇的那个男人,他削着木棍武器,身上还有一把枪,对武器的使用又十分娴熟,所以并不惧怕那些野兽。
他唯一憎恨的,是张牧。
“不就是杀了几匹狼嘛,张牧凭什么赶走咱们?”带头的人还是不服,“我儿子骨头都断了,没把那两个人杀了就算他们走运!”
“大哥,你就别想这个了,张牧说过,他们里其中一个是哨兵!”旁边的人缩缩脖子,用外套裹紧自己,“哨兵……和咱们不一样,据说可厉害了。”
“狗屁!”那人啐了一口,“再厉害也是人,你没听他们说嘛,那人救回来的时候,肚子里都快打烂了,还是张艺给他做的手术。哨兵再厉害也是人,我就不信了,对着他脑袋来一枪,他还能活怎么着!”
旁边几个男的,听完了都笑了笑。这倒是真的,再厉害的人也是人,打中重要部位,照样死翘翘。
“你们说,张牧凭什么那么向着他们啊?”有人不明白了,“咱们也为营地里做过贡献,又是壮年,那两个稀里糊涂地住进营地里,也不知道打哪里来的……”
旁边的烤着火说:“张牧还说他们是从小就在营地里的呢。”
“听他瞎掰,营地里好些人都说没见过。”带头的又说,“以前没有他们的时候,营地周边也见不着狼。他们一来,狼群就回来了。咱们都有孩子,营地里有那么多孩子呢,万一哪天出事,他张牧能负责吗?我看啊,就等他女儿生完,孩子让狼给叼走他才知道哭!”
“对对对,让他哭死吧,哭死就该后悔没杀狼。不过看他女儿那个样,能不能生下来还不好说呢,到时候一尸三命,他还能活?”
“他死了,他女婿还能当领头人呢,一家子把好处都占尽了!要我说,咱们就该找找外人,把张牧给反了……”带头的那个啧啧几声,突然,那一圈篝火外面,有了不一样的动静。
“什么、什么声音?”有人坐不住了,“大哥,咱们快回帐篷吧,别在外面出声。明天天亮赶紧赶路,争取中午到南边的营地。”
“怕什么?咱们有枪。”旁边的男人亮出武器,谁都想赶紧赶路,可是夜里摸黑赶路死得更快,“枪才是沙漠里的老大,再厉害的野兽能顶得住几枪?那帐篷里的黑狼,不也是对着脸开了两枪之后跑了嘛……不过,张牧说这些年都是狼在保护营地,你们信吗?”
带头的也站了起来,时刻关注黑夜。“傻逼才信,营地边缘点那么多火,野兽根本不敢过来,谁看见狼保护营地了?谁他妈都没看见……”一片巨大的黑影从篝火外蹿出来,一下子,扑到了带头的身上。
“啊!”带头的惨叫一声,惊醒了帐篷里休息的人,而在他身上趴着的,是一头巨大的鬣狗。它身上还有食腐动物特有的臭味,颈部有着不同于其他野兽的长鬃毛,宽短的头部比人的头还要大,哈喇子流到了男人的脸上。
周围立刻响起了狗叫声,为了防止野兽扑袭,他们也养了猎狗。可是他们养的猎狗和鬣狗一比较,足足小了一半。
名称上的一字之差,根本无法抗衡。
而在黑暗的环境里,鬣狗皮毛上不规则的黑褐色斑点就是最好的伪装。
“上!上啊!”其他的人解开了猎狗的绳索,猎狗奔向主人,却被另外一个方向扑出来的鬣狗一口卷住,拖进了篝火外的黑暗之中。而更多的脚步声这时候才让人类听见,在他们自以为安全的火圈之外,在他们聊天的空闲时,早已围上来一大群。数不清的眼睛在亮,听不懂的叫声在互相传递信息,等待一顿饱餐。
这才是真的黑夜,荒漠里的夜行动物。
这些人愣住几秒才想起拿枪,可地上的人已经被鬣狗拖了出去,转眼就没了踪影,连惨叫声都没有。野兽杀人就是这么快,不留情,转瞬之间,人已经没了。不相信夜晚危险的人,终究会被夜晚吞噬。
帐篷里的女人和小孩儿控制不住地尖叫起来,不敢出来,男人们不知道该防着哪一个方向更好,整整一圈全是鬣狗的影子。它们也不着急再进攻了,舔着嘴角的血,在营地旁边快速地跑,身影闪一下、闪一下,和猎物打一场消耗战。
它们不是要吃一个,而是要所有,食物难寻,人类的尸体即便腐烂,它们也能吃到骨头都不剩下。
“快开枪!快开枪!”刚才还谈笑风生的十几个人全部拿出了枪,可是又跟不上鬣狗移动的速度,又没法盲目开枪。这些野兽在耍他们,等待他们把子弹放空,再一网打尽。
这时,又一个影子扑了出来,速度更快。
所有的人瞬间吓得忘记了开枪,因为这个和鬣狗扑在一起的,明显不是野兽,他是一个人,有人类的四肢、身体、脑袋,但是却落在了鬣狗群的手里。
等待他的,只有变成四分五裂的尸体这一个结局,鬣狗会掏空他的肚子,把肠子都扯出来。人和野兽滚在一起,还不是一头野兽,每一头鬣狗都参与了围剿。
可是转瞬之间,所有人都听到了鬣狗的哀嚎。
宋捡杀疯了。
他都不知道碰上的是什么东西,只知道阻碍自己寻仇的一律处理掉。有牙齿咬在他身上,那就打碎,有活物扑在自己身上,那就踹碎。身体上的重量越来越多,宋捡扛起咬住自己肩膀不放的活物往前一摔,重量立刻没了,随即他听到野兽围着他乱转,发出不敢靠近的呜呜声。
手指攒捻,灵敏的触觉给了他一些提示,这是野兽的皮毛。
血的气味再一次扑来,比刚才浓烈许多。又有野兽咬住了他的腿,试图将他扳倒再往外拖拽,宋捡循着它们的气味,将它的鬃毛抓住,直接将它提了起来。
再往远处一扔。
在一个狂化的哨兵面前,这些都已经不算什么了,没有疼痛,没有力量级,有的只是清除一切的念头。
鬣狗群立刻散开,察觉到不占上风暂时放弃了进攻,可它们的舌头已经尝到了血,不会轻易放弃。篝火圈里的男人们看着一个人从兽群里站起来,刚准备松一口气,那个人却慢慢地转了过来。
风沙变大了,篝火也被吹得东倒西歪,帐帘开始翻动,头顶上的月亮也被云彩遮住。
其中有一堆篝火,竟然直接被吹灭了,一下子,沙面上暗了一快。空气里弥漫着木料烧焦的难闻气味。
“你是什么人!”男人们举着火把,提防着人,也提防着野兽,这个人既然能在力量上战胜鬣狗群,那他一定更危险。
那个人已经站在他们面前了,风再次变大,吹动了他眼睛上蒙着的黑布。黑色的布条在半空飘动,蒙住一个人的双眼,像一面战旗。
“为什么?”宋捡往前一步,手放开,里面还攥着一把鬣狗的鬃毛,他不知道是替自己问,还是替小狼哥问,还是……替已经失明、可能活不到明天的狼在问。
为什么?为什么世界对他们没有公正?宋捡的身体再一次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敏感,周遭变成了可以分析的感官信息,原来,一个狂化的哨兵,可以这样强悍。
“什么为什么?”那些人怕得发抖,这人的肩头已经被鬣狗咬伤,可是却像毫无感觉,“你到底是什么人!”
宋捡没有回答,只是又来了一阵风,将他蒙住眼睛的布条,轻轻地吹掉了。像揭开了一个秘密。
全黑的眼睛,真的比任何野兽都要凶狠。他看不见,却精准地朝着其中一个人扑过去。
“开枪!”男人们喊起来。
一声枪响。
宋捡的身体一偏,提前预知,躲过了流民的自制子弹。这些枪和移动基地的金属机枪相比,差得太远了。
作者有话要说:捡捡:继续冲鸭!还有谁!还有谁!
狼允:逮小狗!
第107章 逮小狗
子弹蹭着宋捡的皮肤,却丝毫伤不到。每一次发射都好像提前和他说好,规划了路线,明明是照着目标打,却每一次都让他躲过去。
不管是射击的声音还是震荡的空气波,都不能干扰狂化哨兵的注意力,宋捡的眼睛一直没闭上,完全是睁开的,没有眼白反而有种非人类的视觉冲击,吓得那些人乱了阵脚。
而断定那些手枪方向的依据,是火药的气味。宋捡太习惯这个味道了,从自己被小狼哥捡回营地,樊宇想要带自己进帐篷,自己就闻到过。后来自己当了哨兵,火药味就是最熟悉的气味。
两条黑曼巴蛇从他的大腿滑落,滑过了宋捡的大腿根、膝盖骨、小腿肌肉一直到跟腱,它们像两股黑色的水,不经意间滑到了沙面上,鳞片漆黑。一瞬间的视觉通感链接,宋捡拥有了夜视。
即便他的视力不管用了,他还有精神体。
自己不是小半瞎,自己是哨兵。
视线里变得通透,所有带有热量的活物,都成了宋捡的猎物。他觉得自己甚至变成了毒蛇,凭借着热度搜捕所有的生命,要席卷一切。
十几个人的轮廓清清楚楚到了他的眼睛里。不远处,是温度比较低的小帐篷,帐篷里同样有人。周围是一团一团热度最高的影像,那些是篝火。
再往外面,就是冰冷的黑夜。
黑夜是纯黑色的,无论是在正常人的眼里,还是一条蛇的眼里。但是,那纯黑色的冰冷里也有活物,一头一头躁动不安地围着篝火打转。凭借着热度轮廓,宋捡认出了它们。
是鬣狗,它们的鬃毛太过好认了。
“杀了他!杀了他!”流民中有人大喊。
手枪全部上了膛,宋捡变成了被围剿的野兽。小丢爬上了一个小帐篷,在最高处,为自己的主人提供最佳视线。另外一条更粗的黑曼巴蛇也爬了上来,金色的眼睛看着宋捡,鳞片紧紧贴住了小丢。即便知道这些未觉醒者无法伤害精神体,它也奉命保护这条弱小的同类。
子弹完全打不准了,流民大多只接受了一点射击训练,除非是大营地里的巡逻队,或者是领头人和副手。打猎还可以,遇到宋捡这样的疯子完全不顶用。宋捡终于找到机会,扑倒了一个人,他骑在那个人的腰上,和他对视。
所有的人一下收了枪,不敢再射击。
“为什么……”宋捡抓住那人的肩膀往沙面上撞,像一阵能杀人的风,“为什么!”
“老子毙了你!”那人近距离地开枪了,枪口就对着宋捡的锁骨。
“为什么要杀了它!”宋捡的速度远比未觉醒的人类快,一把按住了那人危险的手腕,“为什么……为什么!”
枪身随即而响,却因为手被压制住,子弹打向了另外一个方向。宋捡抬起另外一只手,狠狠地砸下一拳,就这样一拳,完全夺走了一个正常男性的全部战斗力。
“为什么?”宋捡朝他怒吼,黑色的眼睛止不住眼泪,泪水滴在了底下那个人的脸上,“就因为它们是动物,是不是!是不是!”
无数的声音涌入他的耳道,无数的气味冲进了鼻腔。抓住男人的那只手,摸出了这个人的皮肤肤质,粗糙的,带有热度的,宋捡猛地抬起了头,再猛地低下头,狠狠咬在了那人持枪的手腕上。
是他们的错!就是因为他们,他们告诉孩子,自己和小狼哥是整个流民营的灾难,狼只会带来死亡。宋捡咬住他的手腕,牙龈立刻被液体湿润了,是咬出了血液。
以前尝不出血的味道,现在宋捡狂化后的味觉把血液里的铁锈味尝得干干净净。他再抬起头,抹了一把嘴,半张脸,全是鲜血。
和一头动物没有两样。
喉结一下滑动,宋捡吞咽下去。
不,不是,自己宁愿当一头动物,当哥身边的小动物,一辈子跟着哥,在沙漠里跌打翻滚求生。不用再回到冰冷的地方去,不用再担心被处决,也不用担心再被流民排斥……宋捡空洞地看向天空,五感还在持续增强,将他的思绪拉进无休无止的感官风暴里,似乎要将他溺亡。
狂化还没有结束,没有向导素,狂化哨兵只有一个归处,不可逆地疯掉,成为一件武器。
可是他控制不住,再次站起来后,像刚刚吃完了人。甚至比那些鬣狗还要可怕。
枪没有止住他快速的行动,宋捡扑向了另外一个人。
“快点儿!”玛丽已经够快了,可李韩还是觉得不够快。宋捡的气味很好追,几乎在沙漠里跑成了一条直线,朝着南边去。就在气味开始变得浓重时,几声枪响吓坏了玛丽,也吓坏了小黑。
周允听到了枪声,立刻勒紧缰绳。小黑的速度还是受到了限制,三条腿的马其实非常辛苦,因为马的体重不轻,每一步都是背负着压力。他快速跳下了马,可是又听到了枪声。
捡……周允摘下小黑脖子上挂住的背包,朝着前方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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