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女装替我上学 第1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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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里还有不少常见植物,比如夜来香、蒲公英、艾草等,时音音都挖了一点,就当增加空间里的植物多样性了。
时清濯早晨出门前就会煮好杂粮饭,他自己吃一顿,再带个饭团出去,剩下的加水煮成粥,就是时音音的早餐和午餐。
吃晚饭的时候他才回来,今天没弄到鱼,不过他用荷叶包着一些小虾,怕虾死了,走得格外快。
“哪来的枇杷?”时清濯把小河虾放进瓦罐,加水泡着,随口问。
“从枇杷树上摘的。”
“后山里那棵树我去看过,下面一圈都被摘了个干净,你是不是爬树了?”时清濯眉头皱得死紧。
“……”时音音偷瞄他一眼,不敢吱声。
时清濯一把揪住她的耳朵,气急败坏:“十几米高的树,大人都不敢爬,前几天村里狗蛋掉下来摔折了腿,你怎么敢上去的?”
第130章 毛绒绒的小鸡崽 就连生产队的驴都对他……
“你哪来的胆子?”
“我……我有信心……”
时音音已经很久没被揪耳朵训斥了, 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呆呆看着时清濯,像只偷瓜子被抓个正着的仓鼠。
“什么信心?”时清濯更气,本来没用什么劲, 怕妹妹不长记性, 真就拧了一下, 怕拧痛,又微微松了些力道。
“没没没没……”时音音唏嘘不已,再三保证, 才把耳朵从时清濯的手中救出来。
虽然时清濯年纪轻轻,已经提前有了中年教导主任的强大气场,说教起来一套接一套,根本顶不住。
“不准爬树,想吃枇杷就和我说, 我去摘。”时清濯提了一下妹妹的耳朵,恶狠狠问:
“听见没?”
“听见了。”时音音垂头, 声音很小。
“大点声。”时清濯催促。
“听见了!”时音音
时清濯这才松手, 又给妹妹揉揉耳朵。
“树上那么多毛毛虫,你就不怕掉进脖子里?”
“怕。”时音音老实很多。
“以后不准爬树。”时清濯拍了一下妹妹的头。
“嗯嗯嗯……”时音音点头, 垂下脑袋。
要是时清濯现在能看见她的表情, 就能发现妹妹脸上明晃晃挂着四个字“下次还敢”。
“吃枇杷。”时音音推了推竹篓。
“你吃,我不饿。”
“我在家里已经吃了很多。”时音音真吃了不少,枇杷不禁放,她先把那些被鸟啄了一口或者磕碰到的枇杷吃了。
见时清濯不信, 时音音拍了拍肚子。
听回声像是实心的。
“也不要一次性吃太多,小心闹肚子。”时清濯简直操碎了心。
“不会的。”如果是刚来的时候这么吃,时音音八成要栽, 最近每天都用灵泉水煮粥,她的体质已经好了很多。
“晚上还有小虾,想怎么吃?”时清濯问。
“都行。”
“清炒还是煮粥?”
“一样做一点好不好?”
“好。”时清濯吃了几个枇杷,看着那一篓黄澄澄的枇杷,忽然出神。这篓枇杷长得又大又圆,味道甜,水份也足,不知道能不能换点东西回来?
村里枇杷树不多,果子长得好的树更少,不是每个人都能吃到的。至少知青院里没有枇杷树,那些知青平时干完农活就被掏空了身体,根本没精力去山里摘枇杷。
“我去看看有没有想吃枇杷的人,换点东西回来。”时清濯见外面还看得清路,提着竹篓出去。
时音音把之前从山里带回来的植物种下,夜来香只有一株,种在院子外面。薄荷可以驱蚊,时音音多种了几丛。
种完后浇上灵泉水,植物们精神抖擞。
空间位置有限,时音音更想留给果树、稻谷等农作物,现在只种着枇杷树、金银花,还有一小丛薄荷,这些都是为了吃预备的。
枇杷叶可以做枇杷膏,金银花可以泡茶,薄荷可以煮粥、泡茶、凉拌等等。
时清濯还没回来,时音音把虾洗了洗,不知道要怎么处理,神游天外。
河虾太小,如果剥出虾米,就只有一点点了。整个炒又会很费油,除非白灼,但需要蘸酱料。
“看我带什么回来了…”时清濯提着竹篓,往地上一放,掏出两只毛绒绒的小鸡崽,暖融融一团,小嘴嫩黄,眼睛黑亮,异常可爱。
时音音眼前瞬间一亮,看着小鸡崽,蹲下去挨个摸摸。
“啾啾啾……”小鸡崽刚来到陌生的环境中,不知所措,挨在一起,瑟瑟发抖。
“有个知青养的老母鸡抱窝了,正好抱出了一窝鸡仔,我换了两只过来。”
“等它们长大些,就会天天下蛋,给你蒸鸡蛋羹吃。”
妹妹总是一个人留在家里,时清濯担心她无聊,才换来两只鸡崽。小孩子应该都会喜欢这些毛球一样的小鸡崽,看起来怪可爱的。
“好。”
时音音看着两只小鸡,充满期待。它们现在还太小了,看不出公母,养着有种拆盲盒的乐趣。
“还换来一个鸡蛋,晚上炒虾仁吃。”时清濯坐下,飞快地剥出虾米,攒出一碗。
虾仁分出三分之一来煮粥,剩下的拿来炒鸡蛋。放牛的时候他还扯了一把野茭白,晚上正好炒了,就有两个菜。
每天早晨、中午都糊弄一顿,只有晚上有时间做菜,一天的活都干完了,可以吃的丰盛些。
“过几天我把屋后的菜园开出来,可以种点黄瓜,茄子,西红柿,丝瓜……”时清濯一边做菜,一边想未来的生活。
“要是有种子或者菜苗就好了,我来种。”时音音在一旁烧火。
“到时候我们一起种。”时清濯把虾仁粥煮上,找出一个破箩筐,铺上干草,当两只小鸡崽的窝。他不管干什么都特别利落,动作、力道恰到好处,看着很舒服。
时音音吃了不少枇杷,本来不饿,到了开饭的时候,瞬间觉得自己又可以了。两人就着一张瘸了腿的桌子,以及尚未燃烬的火光把饭吃完,洗漱后睡去。
刚来新家的两只小鸡崽也缩在鸡窝里,紧紧挨在一起,偶尔啾啾两声,渐渐安静下来。
与此同时,程茗雪坐在沙发上,搂着女儿,正和丈夫吴起华吵架。
“你非要调去乡下当书记就算了,怎么还让我和女儿一起去?”
“乡下我能找到什么样的工作?”
“不是乡下,是镇上。到时候你可以去商店当售货员,还是一样的。”吴起华耐心劝慰妻子。
程茗雪长得漂亮,又是书香世家出身,别的都好,就是眼界不行,还有些势利。这些年过来他已经习惯,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女儿,再换个妻子也不一定比程茗雪更好。
“镇上能和省城比吗?你为什么就不能留在省城,位置再动一动……”
“那也不是我家开的,我想升职就升职……”吴起华差点气笑了,认真解释道:“基层只是生活更艰苦些,其实更容易做出成绩来。最近时局不太稳定,我这一系很可能会发生变故,趁现在还有余力,正好躲开,以后还能再想办法调回来。”
“再说,你以为我现在这个位置真的很稳?”吴起华看着妻子手腕上的手表,脚上的高跟鞋,以他的工资根本供不起程茗雪的日常花销,更别说他们还要隔三差五去看电影,或者去国营饭店吃个饭。
“妈妈,你就听爸爸的嘛。”
吴梦瑶抱住程茗雪的胳膊撒娇。现在的城市仍然落后,远远比不上数十年后,她更想去镇上住。
只有去了才能遇到男主沈熙,温润如玉,专情如一,处处都好,长大后还成了首富。
看书的时候吴梦瑶就疯狂心动,如今有了能接近沈熙的机会,更不会放过。
如果去的早,说不定能在时音音将空间认主之前得到玉佩,她很想要玉佩,那可是女主才有的金手指。如果能够得到那个空间就好了。
“去了镇上,就不像省城了,路上都是泥,周围也是一群野孩子,没人陪你玩,真想去吗?”
程茗雪捏了下女儿的小脸,语气宠溺。她和吴起华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从小捧在掌心疼爱,如珠似宝。
“只要我们一家人在一起,不管是在哪里都一样。”吴梦瑶抱住程茗雪,继续说软话。
“好好好……”程茗雪总算消气,接受了一家人搬去镇上的事。
“时家那边有消息了吗?”吴起华转而提起这件事。
“没有回信,到时候我再去问问。”程茗雪皱眉,不愿想起自己的大儿子,她一想起时清濯,就想起自己并不光彩的过去。
“小孩也不知道什么。”吴起华点了根烟,要是能得到一批财物填补窟窿,他可能不需要调到乡下。
“那孩子从小就精明,说不定能问出来。”
“妈妈,你们在说谁呀?”吴梦瑶问。
其实她知道,因为时清濯在小说里是女主的哥哥,也是沈熙最好的朋友。如果不出意外,时清濯应该会成为一个外科医生,天赋惊人。
“……”程茗雪犹豫一下,不知道怎么和她说。
“说的是你哥哥。”吴起华反而不太介意这一点,笑道:“说不定以后我们能在一起生活。”
“真的吗?我一直都想要一个哥哥,他会不会喜欢我?”
吴梦瑶想了想,觉得有个像时清濯那样的哥哥也挺好。
“会的,梦梦这么可爱,他一定会喜欢你的。”
吴起华身体有些问题,很难有后代,当初也是因为程茗雪怀了他的孩子,他才会顶着风言风语,娶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妈妈,哥哥喜欢什么东西,我想给他准备礼物。”吴梦瑶靠着程茗雪的胳膊,询问。
程茗雪脸色微凝,一时间竟然想不起来大儿子喜欢什么。不过她在意的不是这个,怕事情不像吴起华说的那么顺利,怕梦梦在时清濯那里受挫。
时清濯从小就很阴沉,那双眼睛黑沉沉的,好像能看穿人心,她完全喜欢不起来。
时清濯在乡下估计过的很苦,好多人家一年到头都吃不上一回肉,只要他懂事一点,就知道该讨好梦梦。
“随便送什么都行,他会喜欢的。”程茗雪想了想,觉得时清濯应该会看人眼色。
“好。”吴梦瑶回房间去翻自己的东西,准备给时清濯、沈熙送见面礼。
时清濯早晨出门前就会煮好杂粮饭,他自己吃一顿,再带个饭团出去,剩下的加水煮成粥,就是时音音的早餐和午餐。
吃晚饭的时候他才回来,今天没弄到鱼,不过他用荷叶包着一些小虾,怕虾死了,走得格外快。
“哪来的枇杷?”时清濯把小河虾放进瓦罐,加水泡着,随口问。
“从枇杷树上摘的。”
“后山里那棵树我去看过,下面一圈都被摘了个干净,你是不是爬树了?”时清濯眉头皱得死紧。
“……”时音音偷瞄他一眼,不敢吱声。
时清濯一把揪住她的耳朵,气急败坏:“十几米高的树,大人都不敢爬,前几天村里狗蛋掉下来摔折了腿,你怎么敢上去的?”
第130章 毛绒绒的小鸡崽 就连生产队的驴都对他……
“你哪来的胆子?”
“我……我有信心……”
时音音已经很久没被揪耳朵训斥了, 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呆呆看着时清濯,像只偷瓜子被抓个正着的仓鼠。
“什么信心?”时清濯更气,本来没用什么劲, 怕妹妹不长记性, 真就拧了一下, 怕拧痛,又微微松了些力道。
“没没没没……”时音音唏嘘不已,再三保证, 才把耳朵从时清濯的手中救出来。
虽然时清濯年纪轻轻,已经提前有了中年教导主任的强大气场,说教起来一套接一套,根本顶不住。
“不准爬树,想吃枇杷就和我说, 我去摘。”时清濯提了一下妹妹的耳朵,恶狠狠问:
“听见没?”
“听见了。”时音音垂头, 声音很小。
“大点声。”时清濯催促。
“听见了!”时音音
时清濯这才松手, 又给妹妹揉揉耳朵。
“树上那么多毛毛虫,你就不怕掉进脖子里?”
“怕。”时音音老实很多。
“以后不准爬树。”时清濯拍了一下妹妹的头。
“嗯嗯嗯……”时音音点头, 垂下脑袋。
要是时清濯现在能看见她的表情, 就能发现妹妹脸上明晃晃挂着四个字“下次还敢”。
“吃枇杷。”时音音推了推竹篓。
“你吃,我不饿。”
“我在家里已经吃了很多。”时音音真吃了不少,枇杷不禁放,她先把那些被鸟啄了一口或者磕碰到的枇杷吃了。
见时清濯不信, 时音音拍了拍肚子。
听回声像是实心的。
“也不要一次性吃太多,小心闹肚子。”时清濯简直操碎了心。
“不会的。”如果是刚来的时候这么吃,时音音八成要栽, 最近每天都用灵泉水煮粥,她的体质已经好了很多。
“晚上还有小虾,想怎么吃?”时清濯问。
“都行。”
“清炒还是煮粥?”
“一样做一点好不好?”
“好。”时清濯吃了几个枇杷,看着那一篓黄澄澄的枇杷,忽然出神。这篓枇杷长得又大又圆,味道甜,水份也足,不知道能不能换点东西回来?
村里枇杷树不多,果子长得好的树更少,不是每个人都能吃到的。至少知青院里没有枇杷树,那些知青平时干完农活就被掏空了身体,根本没精力去山里摘枇杷。
“我去看看有没有想吃枇杷的人,换点东西回来。”时清濯见外面还看得清路,提着竹篓出去。
时音音把之前从山里带回来的植物种下,夜来香只有一株,种在院子外面。薄荷可以驱蚊,时音音多种了几丛。
种完后浇上灵泉水,植物们精神抖擞。
空间位置有限,时音音更想留给果树、稻谷等农作物,现在只种着枇杷树、金银花,还有一小丛薄荷,这些都是为了吃预备的。
枇杷叶可以做枇杷膏,金银花可以泡茶,薄荷可以煮粥、泡茶、凉拌等等。
时清濯还没回来,时音音把虾洗了洗,不知道要怎么处理,神游天外。
河虾太小,如果剥出虾米,就只有一点点了。整个炒又会很费油,除非白灼,但需要蘸酱料。
“看我带什么回来了…”时清濯提着竹篓,往地上一放,掏出两只毛绒绒的小鸡崽,暖融融一团,小嘴嫩黄,眼睛黑亮,异常可爱。
时音音眼前瞬间一亮,看着小鸡崽,蹲下去挨个摸摸。
“啾啾啾……”小鸡崽刚来到陌生的环境中,不知所措,挨在一起,瑟瑟发抖。
“有个知青养的老母鸡抱窝了,正好抱出了一窝鸡仔,我换了两只过来。”
“等它们长大些,就会天天下蛋,给你蒸鸡蛋羹吃。”
妹妹总是一个人留在家里,时清濯担心她无聊,才换来两只鸡崽。小孩子应该都会喜欢这些毛球一样的小鸡崽,看起来怪可爱的。
“好。”
时音音看着两只小鸡,充满期待。它们现在还太小了,看不出公母,养着有种拆盲盒的乐趣。
“还换来一个鸡蛋,晚上炒虾仁吃。”时清濯坐下,飞快地剥出虾米,攒出一碗。
虾仁分出三分之一来煮粥,剩下的拿来炒鸡蛋。放牛的时候他还扯了一把野茭白,晚上正好炒了,就有两个菜。
每天早晨、中午都糊弄一顿,只有晚上有时间做菜,一天的活都干完了,可以吃的丰盛些。
“过几天我把屋后的菜园开出来,可以种点黄瓜,茄子,西红柿,丝瓜……”时清濯一边做菜,一边想未来的生活。
“要是有种子或者菜苗就好了,我来种。”时音音在一旁烧火。
“到时候我们一起种。”时清濯把虾仁粥煮上,找出一个破箩筐,铺上干草,当两只小鸡崽的窝。他不管干什么都特别利落,动作、力道恰到好处,看着很舒服。
时音音吃了不少枇杷,本来不饿,到了开饭的时候,瞬间觉得自己又可以了。两人就着一张瘸了腿的桌子,以及尚未燃烬的火光把饭吃完,洗漱后睡去。
刚来新家的两只小鸡崽也缩在鸡窝里,紧紧挨在一起,偶尔啾啾两声,渐渐安静下来。
与此同时,程茗雪坐在沙发上,搂着女儿,正和丈夫吴起华吵架。
“你非要调去乡下当书记就算了,怎么还让我和女儿一起去?”
“乡下我能找到什么样的工作?”
“不是乡下,是镇上。到时候你可以去商店当售货员,还是一样的。”吴起华耐心劝慰妻子。
程茗雪长得漂亮,又是书香世家出身,别的都好,就是眼界不行,还有些势利。这些年过来他已经习惯,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女儿,再换个妻子也不一定比程茗雪更好。
“镇上能和省城比吗?你为什么就不能留在省城,位置再动一动……”
“那也不是我家开的,我想升职就升职……”吴起华差点气笑了,认真解释道:“基层只是生活更艰苦些,其实更容易做出成绩来。最近时局不太稳定,我这一系很可能会发生变故,趁现在还有余力,正好躲开,以后还能再想办法调回来。”
“再说,你以为我现在这个位置真的很稳?”吴起华看着妻子手腕上的手表,脚上的高跟鞋,以他的工资根本供不起程茗雪的日常花销,更别说他们还要隔三差五去看电影,或者去国营饭店吃个饭。
“妈妈,你就听爸爸的嘛。”
吴梦瑶抱住程茗雪的胳膊撒娇。现在的城市仍然落后,远远比不上数十年后,她更想去镇上住。
只有去了才能遇到男主沈熙,温润如玉,专情如一,处处都好,长大后还成了首富。
看书的时候吴梦瑶就疯狂心动,如今有了能接近沈熙的机会,更不会放过。
如果去的早,说不定能在时音音将空间认主之前得到玉佩,她很想要玉佩,那可是女主才有的金手指。如果能够得到那个空间就好了。
“去了镇上,就不像省城了,路上都是泥,周围也是一群野孩子,没人陪你玩,真想去吗?”
程茗雪捏了下女儿的小脸,语气宠溺。她和吴起华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从小捧在掌心疼爱,如珠似宝。
“只要我们一家人在一起,不管是在哪里都一样。”吴梦瑶抱住程茗雪,继续说软话。
“好好好……”程茗雪总算消气,接受了一家人搬去镇上的事。
“时家那边有消息了吗?”吴起华转而提起这件事。
“没有回信,到时候我再去问问。”程茗雪皱眉,不愿想起自己的大儿子,她一想起时清濯,就想起自己并不光彩的过去。
“小孩也不知道什么。”吴起华点了根烟,要是能得到一批财物填补窟窿,他可能不需要调到乡下。
“那孩子从小就精明,说不定能问出来。”
“妈妈,你们在说谁呀?”吴梦瑶问。
其实她知道,因为时清濯在小说里是女主的哥哥,也是沈熙最好的朋友。如果不出意外,时清濯应该会成为一个外科医生,天赋惊人。
“……”程茗雪犹豫一下,不知道怎么和她说。
“说的是你哥哥。”吴起华反而不太介意这一点,笑道:“说不定以后我们能在一起生活。”
“真的吗?我一直都想要一个哥哥,他会不会喜欢我?”
吴梦瑶想了想,觉得有个像时清濯那样的哥哥也挺好。
“会的,梦梦这么可爱,他一定会喜欢你的。”
吴起华身体有些问题,很难有后代,当初也是因为程茗雪怀了他的孩子,他才会顶着风言风语,娶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妈妈,哥哥喜欢什么东西,我想给他准备礼物。”吴梦瑶靠着程茗雪的胳膊,询问。
程茗雪脸色微凝,一时间竟然想不起来大儿子喜欢什么。不过她在意的不是这个,怕事情不像吴起华说的那么顺利,怕梦梦在时清濯那里受挫。
时清濯从小就很阴沉,那双眼睛黑沉沉的,好像能看穿人心,她完全喜欢不起来。
时清濯在乡下估计过的很苦,好多人家一年到头都吃不上一回肉,只要他懂事一点,就知道该讨好梦梦。
“随便送什么都行,他会喜欢的。”程茗雪想了想,觉得时清濯应该会看人眼色。
“好。”吴梦瑶回房间去翻自己的东西,准备给时清濯、沈熙送见面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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