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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花生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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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远的看了两眼那神神叨叨的老头儿之后,捧书书生与陈文庆便感觉很是无趣。
    两个人转过头来,各自饮了几碗酒。
    那憨厚的少年郎转过头来问道:“爹,刚才那老头儿那一下,您能做到不?”
    捧书书生摇摇头,道:“那是神仙本事,你爹我比不了。不过若是在万军从中,纵然是他真武大帝在世,我也能取了他性命。这便是咱们兵家的本事。天大的本事,到了军中也得认栽。”
    博尔特闻言,嘲讽说道:“切,什么兵家的本事,都是胡说牛,我们家主人昨日还在万千军中击穿那闯贼刘芳亮的军阵,一枪过去,千军逼退,那才是真的本事。”
    那憨厚闻言,笑着说道:“呦呵,好大的本事,那是刘芳亮怂货,不懂排兵布阵,若是换了我爹,一百个士兵,就能娶了你们的性命!”
    博尔特瞪着大眼睛,鄙视的说道:“你们中原人都爱吹牛么?”
    憨厚少年郎怒道:“谁吹牛是谁乌龟王八蛋。”
    捧书书生和陈文庆各自摇摇头,碰杯饮了一杯酒,相视一笑。
    捧书书生率先说道:“如此饮酒,实在无趣,不若你我比试一番,我选三十颗花生,你取一根筷子做武器,我的花生米都是凡夫俗子,我准许你的筷子有先天的本事,咱看看谁厉害?”
    陈文庆笑道:“三十个兵,是不是太少了些。”
    捧书书生笑道:“不少了,一般人我十个兵就能要了他的命!”
    被捧书书生这么一说,陈文庆好胜心思也被挑起来了。
    “您先请!”陈文庆一摆手说道。
    捧书书生将桌上的饭菜推开,手一拍桌子,桌上的花生米纷纷落下,正好形成一个熟悉的军阵方阵。
    只见这些花生米整齐错落有致,横五竖六,正是军队中常用的小规模军阵。
    陈文庆笑道:“好本事,我来了,手中筷子一伸,如黄龙入海杀了过去。”
    那书生手指头不停的敲击桌面,每一次敲击,桌面上的花生米都会有几个发生细微的变化,时而快捷,时而慢吞吞,但是无论如何敲击,桌面上的花生米都整齐有致,军阵之严整让人望而生畏。
    周围的江湖客起初以为两个人在孩子一般的嬉戏,等到有人看了一眼之后,这才大吃了一惊。
    单说这个捧书的读书人,手指敲击桌面,就能让三十个花生米不停的变化位置的本事就真的不一般。
    而且他还能让那些花生米去攻击那个拿筷子的手,这份操纵力量的本事,真的给人一种鬼多天宫的感觉。
    老道士本来挺喜欢那种大家恨不得砍死自己,但是又不敢的感觉的,可是心里正美的时候,却被另外两个人的争锋给吸引了过去。
    袁井雪和程程两个人也搬着椅子随老道士做了过来。
    此时陈文庆的手腕上已经满是花生米上的油腻,而嘴里被筷子击碎的花生米却不超过十个,这让陈文庆有些尴尬。
    “再来!”
    陈文庆用手洗干净油腻,换了个筷子。
    捧书书生对着程程笑道:“姑娘,能不能给换一叠花生米。”
    老道士在一旁捋着胡子笑道:“怕是得多准备点儿,我看准备一筐吧,这个持枪的小子脾气大,不赢是不会罢休的。”
    陈文庆瞪了老道士一眼说道:“老人家,留点儿口德,我的本事大着呢!”
    捧书书生喝了一碗酒,豪气吞云,对着陈圆圆说道:“姑娘,我看你十指纤细,腰上背着琴,想必以姑娘的花容月貌,这琴瑟之道也不一般吧,不知能否给我们助兴一场呢?”
    陈圆圆翩翩行礼,说道:“如所愿不敢请耳,不知道公子想听什么?”
    陈文庆说道:“侠客行!”
    捧书书生摇摇头说道:“太俗气了,弹一曲十面埋伏吧。”
    铿锵的琴声响起,众人仿佛置身千军万马之中。三十颗花生米再次演化成兵士,与陈文庆厮杀起来。
    程程置身事外,偷偷的观瞧,心道,这个捧书的书生真的好本事。
    若不是这个锈枪少年郎的枪招玄妙,而且总是无理拼杀,怕是拼不到三十招就身死人手了。袁井雪看向眼前两个少年郎,更是神采飞扬,自己这个小地方今日竟然能够吸引来这么优秀的人物,真的是自己的命好。
    莫不然这个老头儿说的都是真的,自己有皇后命?
    “再来。”
    “这个少年好不要脸,倒是有几分当年的风度!我堵一碗酒,你还得输?”
    “输,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连输的勇气都没有。”陈文庆轻笑说道。
    “赢没有什么值得尊敬的,值得尊敬的是越输越勇!”
    陈文庆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盘腿儿坐在椅子上。
    这一次陈文庆枪出如龙使出了那日在城下悟出来的新枪势,大开大合顷刻间便杀了五个花生米。
    捧书书生有些诧异的看了这个少年郎一眼,眼神中都是钦佩之色,连忙换了却月阵,不消片刻,陈文庆又输了。
    “先吃点儿东西吧,你这使用大枪可比我指挥花生米费劲多了。”
    徐梁手上都是油垢,用水也擦不干净,捧书的书生便撕了手里的宝贝书给他插手。
    陈文庆接过被撕得四分五裂的纸张,笑道:“这有些不妥吧,这毕竟是圣人之言。”
    捧书书生摇头笑道:“用便是,圣人的话记在心上,不是记在纸上,平日里用他装逼用的。”
    陈文庆疑惑说道:“装逼是什么意思?”
    捧书书生摇摇头说道:“我也不知道,只是最近京南大营的指挥使徐梁一直在用,如今已经风靡大明,我等读书人心怀天下,自然当与他学习。”
    陈文庆哈哈大笑说道:“你们读书人是该跟那个家伙学学,虽然武术平平,但是心怀天下,兵法韬略也是天下少有。”
    听着这话,捧书的书生一蹙眉,旋即换了常色。
    两个人酒足饭饱,再次开战。陈文庆手中枪出如龙,已经从先天初期提到了先天中期,屡败屡战的他越战越不知道疲惫。
    捧书书生姿态优雅,花生米落在桌子上的声音格外清脆,映衬出他自若的神态。
    雨城十二战,杀的天昏地暗,一直到了天亮。
    将捧书书生用作装比的书擦手都擦的没有了,看着手上的油腻,和地上被丢弃一地的花生米,重重叹息说道:“你这等本事,可以做个大将军了,可否愿意报效朝廷?”
    捧书书生摇头道:“现在朝廷上都是些贪官污吏,像是我这等有本事的人,他们可不需要,再者说来,高官厚禄与我来说都是浮云。不过若是有机会与你最终兵法韬略超绝的徐指挥使战上一场,却定然是一件酣畅淋漓的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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