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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日初这辈子只爱过两个女人,其中一个就是那个美丽温婉的秦家大小姐秦嫣然。只可惜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秦日初这次爱的太早,没了机会,硬生生的让爱擦肩而过。
当年只是一个父母不祥的小孤儿秦日初在偶然一次孤儿院举办的慈善大会中因缘际会被当时秦家大佬秦言明看中,领回家当了义子。从此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不管是唾手可得的权利金钱上还是后面举步维艰的爱情上。
那年,衣衫褴褛的他看到了那个美丽温柔的大姐和那个活泼好动的二姐,童稚的心在那温柔的一笑后,孩子不甘的倔强与刚强纷纷化为乌有。或许那一刻后,或许在这个在他眼中并不算美好的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不再重要,重要的只是面前这个笑容美丽温婉的女孩,重要的只是他再也不能把她忘掉,再也不能。
岁月荏苒,他一刀一刀的把那个清丽的女子牢牢的刻在心上。
美丽的大姐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唤作嫣然。人说巧笑嫣然,他不知道是不是在形容这个女子的美好。那弯弯柳眉,娇俏菱唇,盈盈大眼,每分每秒,每寸每处都让他心动不已。
嫣然并不像时下的千金大小姐一般,人前温柔善良,人后却是一脸鄙夷,看不起他的出生,觉得他生来贱狗,只能在别人的乞怜下苟延残喘。
嫣然很美,心地也善良,对于这个陌生的弟弟,更是千般呵护,万般疼爱。她对他的好甚至已经超过了她自己的亲生妹妹,所以那个活泼玲珑的秦家二小姐秦姝贝偶尔也会蹙起眉头,喝着干醋,明明是我的亲生姐姐,为什么要对另外一个没有血缘的小弟那么疼爱的!
听到妹妹柳眉微微皱起的不甘样,善良的嫣然每次都耐心的说着,这孩子,让我心疼!
这孩子,让我心疼!
这孩子,让我心疼!
这几个字好像重石一般击中了秦日初那虽然幼小但是却是倍加成熟的心上。秦日初自己知道他从小就不是什么善良之辈,为了存活,他狠心把自己相交良好的好伙伴卖给人蛇集团,只为一个小小的面包;为了走出那黑暗肮脏的孤儿院,他不惜打晕了自己最好的好兄弟,然后把自己的档案袋“好巧”的送到了秦言明的面前。
自小,他就知道,世界上什么也靠不住,只能依靠自己,所以他狠戾,他残忍,他设计别人,因为这所有的一切能让他餐餐有饱饭吃,能让他不再过着颠沛流离的贫困生活,能让他站在世界巅峰俯视着众人。
所有曾经欺负他嘲笑他的人都只能伏在他的脚下,谄媚的轻吻着他的脚尖。
他知道那不知名的父母空给他留下了一副唇红齿白的好皮相,他也知道往往这样的正太萝莉美少年是很容易博取众人的同情的。他不认为被别人同情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是什么伤自尊的事,在这个世界上,当你什么都没有,连吃饭都要靠美色诱惑的条件下,那廉价的自尊心算什么。
有的时候,同情反而可以看做利用的资本,让人放下心防,让人不知不觉的迷惑其中,让他得到他要的东西。
但是在这个美丽甚至漂亮得有些高傲飘渺的少女面前,秦日初第一次觉得自己是被真心真意的关爱着,而不是像那些光鲜贵妇仅仅是为了体现她为数不多的善良与仁义。
在那一刻,秦日初就发誓,终其一生,都要守护爱护面前那个谈笑滟滟的温柔女子。
可是,秦日初毕竟太稚嫩了,在他还没强大得能够守护面前的女子时,女子已经不需要他的守护了,或者她从来就不需要他的守护。
看着奢华舞池中翩翩起舞的那对璧人儿,秦日初发现眼有些干,心中酸涩,愤慨难当。
这男人,这男人,凭什么要搂着自己的嫣然姐姐,凭什么?
就凭那张花言巧语的嘴,还是那衣冠楚楚的外表,亦或是那光鲜背后所掩盖的罪恶与污垢的财富与势力?
但是——
当时幼小的秦日初能怎样呢,势单力薄又是寄人篱下,而且他要怎么说一个十二岁的稚嫩少年爱上了二十岁花样年华的美丽女人。所以,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心爱的姐姐就那样的披着白婚纱,挽上旁边那个据说是青年才俊的男人——阮烨诚。
秦日初想了,如果姐姐她幸福,如果那青年才俊真的能带给姐姐幸福,那什么,什么都无所谓了,真的什么都无所谓了!他自认为还是有这个风度的,在他的爱情观里,爱一个人不应该是强取豪夺反而应该是祝福她,成全她,让她飞得更高,翱翔得更远,远离伤害,逃离这豪门黑暗。
可是——可是——
那个该死的男人并没有好好的珍惜姐姐,反而让她一个人独守空房,抑郁而终。在知道自己心心念念的那个人产后大出血死掉的那一刻,这些年来,支撑他生存的信念一瞬间轰然倒塌。
他依恋的,他爱慕的,他在乎的,他唯一在乎的,那个人,那个笑容滟滟的女人,死了,不在了,再也不会笑着摸着他的头,一脸宠溺了,再也不会眨着盈盈大眼,调皮可爱了。
那晚,秦日初躲在嫣然的房间里,咬着那熟悉香味的被单,哭得撕心裂肺。
阮烨诚,我要你死!阮烨诚,我要你死!阮烨诚,我秦日初要你死!要你死!我要亲手杀死那个男人,让他坠入无底深渊,再难自拔!!
可惜上天并没有如他所愿,还没等自己强大起来的时候,却传来阮烨诚飞机失事的消息。在那场所谓的葬礼上,秦日初捏着拳,万分愤怒。怎么可能,阮烨诚怎么会死的,这么多年支撑自己活下去的动力在一夕之间就这样消失殆尽,这叫他还有什么希望和目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没有了在乎的人,没有了生存的动力,爱不起,连恨也不再。
就在这个时候,秦日初遇见了他生命中第二个心爱的女人——延续了嫣然姐姐血脉的阮家小公主阮棉棉。看着那可爱的孩子目光呆滞的躲在那个冷峻青年的怀中,他的心突然尖锐一疼。对了,他怎么忘了,他曾经答应过嫣然姐姐,要好好照顾棉棉的,要好好照顾她拼死也要留下的宝贝,他怎么可能就这样消极堕落下去,他怎么可能丢下这孩子不管。
摸了摸那个孩子肉呼呼的小脸,丝毫不管旁边那个冷峻青年莫名的敌意,秦日初决然离去。
他要强大,他要有足够的力量后,再后来把这个宝贝带走!那时,这个宝贝会是他的,会是他的独一无二。
于是,七年之后,他回来了,带着无比的坚信与希望回来了,但是他自以为是的爱情却是永远结束了,又或者它根本就没有开始过。
秦日初承认,自己一开始是不停的在这个胖乎乎的女孩身上寻找嫣然的影子,甚至很多时候,包括情欲勃发时,眼中看到的都还是嫣然美丽的模样。
叶轩辕说得对,如果不是因为嫣然,自己或许终其一生都不会再看这个孩子第二眼。
可是,随着慢慢的接触,他还是爱上了这个软软绵绵,胆小又自卑的女孩子。只可惜,他醒悟得太晚,那个女孩子已经爱上别的男人了,心里身体都牢牢的烙上了那个男人的烙印,谁也无法抹杀掉,谁也无法再插入那明明是禁忌但是却是勇敢相爱的两人间。
秦日初不止一次的想,如果当年他就带那个孩子离开,是不是就不会走到今时今日的地步了。如果,他不是一开始带着其他的心思接近这个女孩,不是因为那丝丝血脉而对女孩温柔,是不是自己还有机会得到她。
但是——
爱情容不得等待,那个时机,那个人,他都已经错过了,不再了。这次,他爱得太晚。迷失了。
看了眼手中秦氏的财产转让书,秦日初把它随意的抛在一边。
纵使现在他得到了心心念念的秦氏,但是内心深处却是升起一股不屑与悲凉,没有了那个女孩,他的一生是寂寞的吧!
站在世界的巅峰,俯视着众人,却是没有欣赏那美好风景的心情,因为身边没有她,也没有她!
也许,自己的一生做了太多的错事,所以老天在惩罚他惩罚他爱着的女人都会离开他。
那,既然这样,就让他最后为自己所爱的女人做一件事吧!
他知道那孩子怀了孕,却是因为心里压力太大,导致胎位不正身体虚弱,也许根本就等不到孩子出生就会香消玉殒。
不,他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嫣然的事情,嫣然的悲剧不能再棉棉身上重演,绝对不能!
秦言明不是要那孩子嫁给自己么,不是害怕叶轩辕会夺得秦家的家产么,那就如他所愿,办一场无所谓的婚礼好了!他只说结婚,但是他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离婚一说么?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阮烨诚和秦姝贝的死不是一直是缠着棉棉噩梦的罪魁祸首么,那么稍稍的扭曲一下事实,不就行了!阮烨诚强取豪夺的爱也好,秦姝贝无奈痛苦的恨也罢,谁也不能伤害这孩子,谁也不能!
要知道,伪造一封已经烂成灰的人的遗书,这对他,对凌晟,简直是小菜一碟。
阮烨诚算什么,秦姝贝算什么,秦言明又算什么!只要棉棉可以幸福,他可以遇神杀神,遇鬼杀鬼!
只要棉棉能幸福!
是啊,只要棉棉能幸福!
“少爷,解药送过去了。”管家推开书房半掩的门,再看到窗前静默的男子后,毕恭毕敬的回复道。
男子闻言,转过身,赫然是凌家的当家凌晟凌公子。
见到自家管家,凌晟挑了挑额前挑染的银发,有些莫名的问道:“我挑染的银发好看么?”
管家低眉顺眼,见惯不惯,“少爷的头发不管染成什么样都好看。只是……”
“只是什么?”凌晟搭了搭额前飘逸的发丝,有些好奇的看着面前恭敬的老仆人。
管家犹豫了片刻,瞄了眼自家美丽非凡的主子,然后开口说道:“只是银发让人感觉不吉利。感觉是……感觉是断情,好像在昭示着要断掉那永远不可能的感情!”
凌晟抚着发丝的手一顿,好半天才垂下眸子,轻轻笑出声,“断情么?还是永远不可能的感情么?果然么?”似在自言自语良久后,凌晟终于不耐烦的挥手,“好了,你下去吧!”
管家微微颔首,然后听话的退出门去。
门里,凌晟抚着自己柔软发丝的手指突然狠力一抓,一缕银丝飘然落下, “断情么?哈哈哈……居然是断情?居然是断情!”
丝丝银发坠落,头皮隐隐生疼,但是他不在乎。凌晟自己不在乎,也没有别人在乎,没有,没有!
好半天,凌晟才停了暴虐的动作,跌倒在地板上,撑着脑袋大笑出声:“哈哈哈……棉花糖,你究竟是哪种女人,居然让我战无不胜的凌家公子如此对你如此的恋恋不忘,如此的迷恋不已。”
柔媚的声音在此时却是略显凄厉的回荡在空旷的室内,没人回答,很安静,安静得只听见心脏在跳,心儿在痛。
****可怜的凌晟分界线****
凌晟出生在黑道凌家,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黑道凌家。
从小,凌晟就是刀山里来,火海中去中长大的。小的时候,凌家老大还在怀疑这个长得比一般的小女孩还要秀色几分的男孩子能担当起这么沉重的杀戮么?可是在那个年仅六岁的男孩眼睛也不眨的抽刀刺死自己一直豢养疼爱的宠物狗时,凌家老大放心了。
这个孩子,够狠,生来就是干这一行的料!
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也随着凌晟手上的鲜血越来越多时,这个漂亮的男孩脸上的笑容也就越来越灿烂。
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同样杀人不眨眼的冷酷少年叶轩辕。
那个时候,叶轩辕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加入了凌家的试炼堂。作为试炼堂的少主人和上一代的存活的老大,凌晟很清楚,那里面的残忍与嗜血。加入试炼堂的男人,不管你是尊贵的天皇子孙,还是卑贱的平民子弟,在这里都会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
适者生存,这是试炼堂的规定。
每年,试炼堂都会招进叁百个人,但是到最后能留下来的都只有十个人。在这里,不论是杀与被杀,都是合法的。在这里,没有感情,没有怜惜,只有杀戮与鲜血。
见到叶轩辕的时候,凌晟正坐在高高的看台上,看着那个冷峻的少年漠然的把刀子刺进昨晚还睡在他身边的伙伴,温热的鲜血就那样迸溅在少年刀雕斧刻的俊脸上,格外的妖媚,格外的令人迷恋,令人不能再忘怀。
凌晟想到这里,不由得轻轻一笑。
这个男人,是同路货色。够血腥,够无情,够做他凌晟的朋友。
像一只野性的猎豹,残忍又冷漠的杀死周围的猎物。凌晟突然有些感兴趣,这样的男人会一如既往的野性,一如既往的令人刮目相看么?
再次见到这个冷峻少年居然是在大学的宿舍里。这是缘分么,这个一星期前还鲜血淋漓的站在铁笼子的少年现在已经换上了一副温文尔雅的乖学生的模样,认真坐在椅子上看着书。
那一刻,凌晟听见自己笑了,而且笑得很妖媚,虽然他最讨厌自己妖媚的笑声。
我是凌家的当家凌晟,很高兴见到你!
那人在听到凌家当家四个字也只是漠然的抬了抬眼皮。
叶轩辕。
这就是两人的正式相遇了。
慢慢的,随着两人的熟稔程度慢慢的变高,凌晟也逐渐知道了叶轩辕的一些事。
包括他在设计整死自己的亲生父亲,包括他在床上和自己的义母温柔缠绵,但是背过身却是一脸的不耐加鄙夷,还包括,他有个软软绵绵的同父异母的可爱妹妹。
凌老大曾经说过,凌晟外表上是一只温柔无害的美丽小羔羊,从本质上却是一只防备心杀戮心并重的狼。这样的一类人,是不会轻易的相信任何人的。所以对待叶轩辕,他也只是存着欣赏与探试的目的慢慢的和其周旋,但是他却怎么也不会知道他未来的一生都会因为一个女人,不计代价不计后果的帮助这个男人。
只因为,他是她的凌晟哥哥,只当作哥哥喜欢的凌晟哥哥。
也许,曾经的凌晟还对自己居然爱上了一只胖乎乎的棉花糖暗自唾弃兼不信,但是在后来那朵棉花糖奋然扑到冷峻男人怀中时,心中那一瞬间的嗜杀与酸意,让他再也不能忽视,让他再也不能不管心里的那份深情,永远没有结局的感情。
那一刻,他终于想明白了。
为什么,自己可以不计代价的帮助叶轩辕,为什么他可以完全信赖一只嗜血残忍的豹子,为什么他见到那可爱的棉花糖脸上的笑容时会心神荡漾,为什么看到那女孩大眼含泪的模样会心生疼痛与不安,为什么当年自己要鬼使神差的倾身一吻。
呵呵,那个女孩不知道吧。她的初吻不是给了她心爱的大哥,而是被自己卑劣的偷走了。
那年,看着睡在自己车上笑容甜美的孩子,凌晟做了一个他当时怎么也不能理解的动作。
他俯下身子,凑到那红嫩的嘴儿上,轻轻的一吻。然后像触电般的,立即逃开。
看着胯下高高竖起的坚挺,凌晟罕见的冷静全部被抛到九霄云外。
自己居然对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动了情欲。
只是,当时的他把原因归咎于好久没有到梦幻时代找那些可爱的小猫咪了。
只是……
只是……
直到现在,那个女孩已经有了别人的孩子,心心念念牵牵绊绊的永远是那个人。那一天那一刻,夕阳下的美丽容颜与那蜻蜓般的一吻,却是永远停在了自己的内心深处。
那美丽的容颜,那甜美的笑颜,那是永远无法开口的爱恋。
那俊逸飘渺的两人,那轻触的一吻,那也是不能说的秘密。
叶轩辕轻松的抱着哭累得已经睡着的女孩子回到家中。
看着怀中晶莹剔透的人儿,粉嫩的脸颊上还残留着未干的泪迹,长长的睫毛排排垂着,尖末处还挂着许许泪滴,愈发的惹人怜爱了。见状,叶轩辕叹息一声,轻轻的俯下身子一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宝贝怀了孕,脾气很容易焦躁和不安,所以这么容易掉眼泪。或者是因为知道了自己一直渴望的原谅和亲情一直在身边,所以她放下了身上所有的负担与承压,大哭一场,会是美好的明天。
轻轻的把女孩放在床上,叶轩辕越看那白色的婚纱越是碍眼。凭什么,凭什么她人生中的第一次白婚纱是为别人而穿,明明她所有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都只能是自己,居然让别人捷足先登了,情何以堪啊!(初吻被凌晟偷走了,叶轩辕不知道。)
几乎是野蛮的撕扯掉那层层薄纱,叶轩辕挥手间,那价值不菲的漂亮的婚纱已成碎片,片片铺满地。而,女孩还是昏睡着不醒。
叶轩辕轻叹一声,走到浴室,拿来热毛巾把女孩脸上一片模糊的妆给抹掉,那些五颜六色只能遮盖住女孩原来沁人的芳香。抬手抚了抚那重新洁白柔嫩如昔的小脸,叶轩辕不禁满意一笑,凑到女孩嫣红小嘴边轻轻一吻,心里溢满满满的甜。
这个女孩,洁白无暇的天使,从今以后,就是他一个人的了!
不管是秦日初还是凌晟,都不能再夺走她!她是他的,这辈子,下辈子都只能是他的!
想象间,叶轩辕修长的指尖携着那温热的毛巾沿着女孩细瓷般的娇肤轻轻摩挲,柔柔抚摸,最后来到了那微微隆起的肚子,手上的动作不自觉的一停。
没人知道叶轩辕是多么的期待这个孩子,也是那么的厌弃这个孩子。
这个孩子继承了他和小圆球彼此相爱相连的血脉,但是谁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受诅咒的孩子。
叶轩辕永远不能忘记,那个荒芜的小岛上,那个曾经骄傲的美丽女人掐着那两个脑袋,一条腿的婴儿,凄声叫道:“我要杀死这个怪物,这个怪物不是我的孩子,绝对不是我的孩子!”看见叶轩辕的接近,女子浑浊的眼好像一下变得清晰起来,望着面前的男人轻轻的笑了起来,“哈哈哈……叶轩辕,你是来看我笑话的么?堂堂乔氏的长公主居然产下一个怪物……哈哈哈哈……”见对面的男人一脸漠然样,乔悦尔突然抬起头,撕心裂肺的把婴儿扔向那石壁,狰狞的说道:“以乔氏长女乔悦尔以及乔氏长孙的生命与鲜血做代价,诅咒你,诅咒你叶轩辕,这辈子都不能有孩子,有了孩子也是一个怪物,一个被世人唾弃的怪物!”说完,明明虚弱得动都不能动的女人不知道哪来的力气,飞身上前撞向那坚硬的石壁。
阴冷的石壁,满墙的鲜血,那迸溅在叶轩辕脸上的一滴血迹,那母子尸体上睁着的大眼,让这个见惯腥风血雨的人也不自觉的产生一种呕吐的欲望。
烧掉吧!他对手下这样说着。
满天大火足足燃烧了叁天叁夜才慢慢的熄灭,那曾经的罪恶与不安好像都随着那火光一样全数的消失,叶轩辕也是这样对自己说着的。但是心里那突如其来的害怕与不安却是怎么也忽视不了。
后来回到家中,看见女孩一脸兴奋的抱着肚子一脸温柔样时,叶轩辕才明白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诅咒,真的有报应。
他千防万防,他心爱的女人还是有了他的孩子,一个不受祝福,身上承载着无数罪恶与诅咒的孩子。
打掉他吧!打掉他吧!这样一切都可以回到幸福的园地了。
是的,叶轩辕不止一次的想把这个想法付诸实践,但是都在想到那女孩伤心欲绝的脸时,黯然垂下手。
他不忍心,她是多么的高兴有了孩子,她是多么的希望可以成为一个母亲!他怎么忍心让那女孩脸上浮起一抹黯然,一抹伤感。
叶轩辕对自己说,随其自然吧,如果这是注定的错,那就让他永生永世的错下去吧!
可是,那些曾经的过往为什么一定要来缠着女孩,明明整死阮烨诚害死秦姝贝,甚至逼得秦言明瘫痪的人都是他,都是他!为什么这结果这罪恶,这黑暗,一定要自己心爱的女人来背负,来承担!
看着女孩身下潺潺流着的鲜血,叶轩辕只能站在原地,漠然的看着他那双手,明明是那么的干净不然纤尘,但是为什么在喷血,在被黑暗侵蚀!
那一刻,叶轩辕笑了。
死掉吧!死掉吧!这么不受欢迎的孩子是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的!这样让母亲虚弱,让父亲担忧甚至厌恨的的孩子,是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他和她之间,已经毫无空隙,就这样,就这样,两个人就好,不要这个孩子,不要!
但是,有时候,命运已经是上天注定的。就好像他注定会爱上仇家之女,就像他们之间的爱情必须承受着无数人的鲜血与诅咒!
那孩子好像一株邪恶的蔓藤,死死的缠着那女孩的zi gong不放手。
对,他活下来了!在经受过母亲那么巨大的噩梦与心理压力下顽强的活了下来。
这是所谓的命运么?命中注定这孩子遗传了他父亲的顽强与绝不轻易认输的决心么?
哼,叶轩辕想到这里有些觉得好笑了。到底是孩子的生命力顽强呢,还是应该说母爱真是伟大。看着怀中扭打着自己像只疯狂的小兽的女子,叶轩辕突然发现,自己居然有一分期待这个不受上天的祝福的孩子了。
他要看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能在这样虚弱的空间里死死的抓住最后的藤蔓不放手,坚定的活着。
所有后来秦日初自以为缜密的婚礼和那封假遗书,自己都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的放过去了,甚至他们心心念念的抢婚这种俗套情节也如他们所愿,他也乐意一一配合。
不过,再看见这丫头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扑到自己怀中,笨拙的咬着自己的嘴唇时,心里所有的怨愤与不耐都化为乌有。自己做了这么多,不就是为了眼前的这个笨蛋么,那为什么还要在乎那小小的面子与尊严呢?
俯下头,叶轩辕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从中拿出一个小巧精致的银圈,轻轻的套进女孩细嫩白净的手指中,轻声呢喃道:“小圆球,这辈子,你都是我的了!”
亲了亲青葱白嫩的手指,叶轩辕满意一笑。
恶魔爱上了高楼的公主。
恶魔的圈套也成功的勾住了一个美丽的天使。
这天,我醒得很早,或许是昨晚睡得太早的原因,或者是回到了久违的大哥的怀抱,又或者是破除了心里所有的负担与精神的桎梏后,感觉整个人一夜好眠,早上更是神清气爽,。
昨天,我做了秦日初的一日新娘,算是了却了外公的遗愿,而且秦氏我也正式的移交给了秦日初,算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吧。小舅他为秦氏做了那么多,理应是秦氏的最好接班人。所有的一切都让我十分的满意,而且最令我意想不到的是,秦日初居然找到了当年父亲飞机失事前写的遗书。这么多年了,我一直都以为父亲他对我心存怨恨,所以才会平日对我不闻不问,所以才是只会在小姨面前才会哄哄我抱抱我,没想到……没想到居然会这般。
那禁忌的爱意,那忽视的亲情,都透过那薄薄的纸张慢慢的传递过来。
果然是天下父母心。父亲他一直以他的方式守护着我爱护着我,就连和大哥的事情,他也算是预料到了,也算是默许了的吧。
这样的我们是不是得到了所有的祝福呢。外公的遗愿我已经遵从了,小姨也和父亲永远的在了一起,这样的我们,终于可以乘风破浪,共度幸福余生了吧。
想到这里,我满意的笑了笑。望着窗外异常明媚的阳光,我深吸了口气,闭眼享受着这美好的一刻。
“咕咕咕……”哎,肚子又饿了。我掀开被子下床,昨天折腾了一天没吃东西,宝宝一定是在抗议妈妈没有好好的照顾他,居然让他饿到了肚子。我可怜的宝贝。
抚了抚肚子,那一瞬间,我好像可以看到小小的长得很像大哥的宝宝撅着嘴儿,低低的抗议着。
轻轻的笑了笑,我可爱的宝宝,妈妈马上就去喂你了。这样想着,我走进浴室,突然,晃眼中看见有道光在面前一闪而过。
在我削葱般的右手无名指上套着一个小小的环,也就是俗称的戒指。我惊叫一声,跑出卧室,直直的朝楼下奔去,“大哥,大哥……”
大哥本来安坐在楼下饭厅里喝着咖啡,见我飞奔下来,倏地变了脸色,叁步做两步的跨上前,搂住我的纤腰就往怀中带,一边还大声的吼道:“阮棉棉,你是在干什么?跑这么快,你是想要我的命么?”
我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哪有,大哥……”
大哥抱着我,安坐在沙发上,却并没有放开我的意思,“说吧,大清早的是什么事儿怎么急?”
我得意的扬了扬手上的戒指,笑道:“大哥,你是向我求婚么?”
大哥嗤笑一声,“我娶你还用求婚么?你不早就是我的人!”说话间,某人的尾巴已经高高翘起,甚是得意。
我气极,尤其是看到大哥一副理所当然的得意样更是愤怒,抬手狠狠的扯下手上的戒指,往大哥手上一放,“我,不要嫁给你了!”
大哥丝毫不以为意,瞥了眼我,有些傲慢的说:“我又说我要娶你么?”
“你……”太讨厌了,这个男人,简直就是吃我死死的,连婚姻这种人生中的大事都搞得好像我在死皮赖脸的求他娶我般。我委屈至极,心里实在不平衡,体现在外的表情即是眼泪啪啪的往下掉。
大哥似乎吓到了,立刻手忙脚乱的帮我擦着眼泪,见我根本没有停止的迹象,懊恼一声:“别……棉棉,我错了,你别哭了,让人看见了,还以为我欺负你!”
闻言,我哭得更加厉害了,“哇……你就是欺负我……哇哇……我不要嫁你了……哇哇……我讨厌你,我不要嫁给你!”
大哥黑了脸,捏起我的脸,大声质问:“你要嫁给谁?”
“哇哇……”我哭得更大声,“我就是不要嫁给你……哇哇……你只知道欺负我,还凶我……哇哇……”恍惚间,我看见大哥的脸由黑变紫,最后归于一片平静。
“乖乖,别哭了……”大哥搂着我的背,放柔声音安慰道。
我不依,再哭,我就哭。
大哥没办法,只能求饶,“小圆球,你别哭了行不行。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么?”
不理,再哭。
“你到底要怎么样?”大哥没了耐心,厉声吼道。
当然,回答他的是一声惊天的哭声,“哇……你凶我……”
或许是我的哭声惊动了林妈,林妈从厨房匆忙的跑出来,看见哭得梨花带雨的我,好一阵心疼,搂着我就朝大哥一阵吼:“少爷,你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和小姐一般见识!再说小姐现在肚子里有了孩子,能经得住你这样对待吗!来,棉棉小姐,跟林妈走,不要在这碍别人的眼!”说着,搂着我就离开。
大哥咬牙切齿,神色变幻个不停,最终甩甩衣袖,大步走出门去。
看着大哥的身影消失在门外,我愈发大声的哭了。这个臭男人,都不知道安慰我一下,丢下我就走了。
林妈扶着我,坐到了一旁的沙发上,转身又递来一杯热腾腾的牛奶让我喝下后,才开口问道:“棉棉小姐,你和少爷不是昨天还好好的,怎么今天又吵架了?”
我扁着嘴儿,“谁叫他总是欺负我。婚都不求,就直接给我套上戒指了!哼,他难道不知道女孩子一生中最期待的就是求婚和结婚的那一刻么,他还……呜呜呜……”
林妈老脸好像有点发黑,望着我,好半天才呐呐的开口:“就为这点事?”
“什么就这点事啊?这是人生中的 大事啊,林妈,你又不是不会知道,这对女孩子有多重要啊……”
“棉棉小姐,你饿了没有?”林妈突然打断我。
经过提醒,我倒是忘了。我起床的最初衷是为了喂我可爱的宝宝啊,怎么又给忘了。摸了摸肚子,我停了眼泪,挽着林妈的手臂,撒娇道:“林妈,我要吃酸枣糕……”
林妈闻言,慈爱的摸了摸我的头,摇摇头往厨房走去。
****脾气不好的孕妇的分界线*****
晚上,我一个人躺在床上,乐滋滋的看着《育婴手册》,就连大哥何时进屋了,我也没有发现。
“棉棉……”蚊子在旁边吵,不理。
“棉棉……”哪来的苍蝇,讨厌。
那声音锲而不舍,连连叫了几声我没回答后,终于一声霹雳雷吼:“阮棉棉!”
我抚了抚发疼的耳膜,抬眼看了看面前的大哥一眼,随即视线又回到书册上,“什么事啊?”
大哥的声音再次响起,“阮棉棉,嫁给我!”
“好啊!”说完足足反应了十秒,我才蓦然回过神来,甩开书,扑上前就揪住大哥的脖子,恶狠狠的说:“大哥……你刚刚说什么?”
大哥耸耸肩,“求婚啊!你也答应了不是?”
“我……”
“别说废话了,伸出手来,戴上戒指!”
“我……”
“伸手!”
“我……我不要……”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恶狠狠的声音易了主。
我缠着嗓子,哆嗦着腿,但是仍是勇敢的说道“没有鲜花,又没有单膝跪地……”
“恩?”某人阴笑。
“你……你凶我,我就哭……呀,好漂亮的鲜花!”
大哥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上了一件正式的衣服,单膝跪倒在我床前,执起我洁白的小手,轻轻一吻,“阮棉棉,你愿意嫁给我么?嫁给我,让我名正言顺的照顾你,拥有你。”边说着,大哥的手牵着我的拉到了那跳跃的起伏处。
掌下那咚咚律动的是大哥的心跳么,那么的不稳,那么的急促,他也在紧张,也在害怕么。想象间,却听大哥的声音在耳边轻柔响起,“嫁给我,我就是你的了。”
说了半天,只有这句话着实让我心动不已,一想到天神般的大哥匍匐在我脚下的模样,我就止不住的心颤,这个男人会是我的了,这个高傲俊秀的男人终于是我的了。闻言,我兴冲冲的瞥了眼半跪在地下的男人,突然脑中一闪,随即恶意一笑,“恩……我考虑考虑……”
“阮棉棉!你不要得寸进尺!”果不然,没耐性的大哥黑着脸,一副你再不答应我就扑上来咬死你的凶狠模样。
见状,我没骨气的伸出手,嘟囔道:“我答应你就是了!”
大哥执起我的手,套上那闪闪的环,哑着嗓子,“你很委屈么?”
“没……没有。”但是委屈不委屈,已经从某人颤着的嗓音中体现的一清二楚。
大哥给我套上戒指,牵着我的手放到嘴边轻轻一吻,“小圆球,你是我的了!”
“是,我是你的,我一直是你的!”我倾身上前,轻轻一吻,“大哥,我一直就是你的,而且只是你的!”
大哥摸了摸我的脸,顺势的爬上床来,搂着我看向窗前的白月光,喃喃出声:“是,我们一直都是彼此相属的!一直是!”
幽幽月光,在大哥俊秀的脸上投下一片朦胧光影,我握紧大哥的手,倚向大哥怀里,感觉那熟悉的青草香味,满意的沉入梦乡。
这辈子,就这样吧。安心的睡在这个男人的怀里,什么也不用管,什么也不用想,只要记得他是我的,我也是他的,这就够了。
所有的不安,所有的焦躁,都让它伴着着青草香沉沦消逝吧。
也许为世人所不容,也许为众人不耻,但是这已经成了事实。
我爱上了自己的哥哥,爱上了这曲禁忌恋歌。
当年只是一个父母不祥的小孤儿秦日初在偶然一次孤儿院举办的慈善大会中因缘际会被当时秦家大佬秦言明看中,领回家当了义子。从此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不管是唾手可得的权利金钱上还是后面举步维艰的爱情上。
那年,衣衫褴褛的他看到了那个美丽温柔的大姐和那个活泼好动的二姐,童稚的心在那温柔的一笑后,孩子不甘的倔强与刚强纷纷化为乌有。或许那一刻后,或许在这个在他眼中并不算美好的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不再重要,重要的只是面前这个笑容美丽温婉的女孩,重要的只是他再也不能把她忘掉,再也不能。
岁月荏苒,他一刀一刀的把那个清丽的女子牢牢的刻在心上。
美丽的大姐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唤作嫣然。人说巧笑嫣然,他不知道是不是在形容这个女子的美好。那弯弯柳眉,娇俏菱唇,盈盈大眼,每分每秒,每寸每处都让他心动不已。
嫣然并不像时下的千金大小姐一般,人前温柔善良,人后却是一脸鄙夷,看不起他的出生,觉得他生来贱狗,只能在别人的乞怜下苟延残喘。
嫣然很美,心地也善良,对于这个陌生的弟弟,更是千般呵护,万般疼爱。她对他的好甚至已经超过了她自己的亲生妹妹,所以那个活泼玲珑的秦家二小姐秦姝贝偶尔也会蹙起眉头,喝着干醋,明明是我的亲生姐姐,为什么要对另外一个没有血缘的小弟那么疼爱的!
听到妹妹柳眉微微皱起的不甘样,善良的嫣然每次都耐心的说着,这孩子,让我心疼!
这孩子,让我心疼!
这孩子,让我心疼!
这几个字好像重石一般击中了秦日初那虽然幼小但是却是倍加成熟的心上。秦日初自己知道他从小就不是什么善良之辈,为了存活,他狠心把自己相交良好的好伙伴卖给人蛇集团,只为一个小小的面包;为了走出那黑暗肮脏的孤儿院,他不惜打晕了自己最好的好兄弟,然后把自己的档案袋“好巧”的送到了秦言明的面前。
自小,他就知道,世界上什么也靠不住,只能依靠自己,所以他狠戾,他残忍,他设计别人,因为这所有的一切能让他餐餐有饱饭吃,能让他不再过着颠沛流离的贫困生活,能让他站在世界巅峰俯视着众人。
所有曾经欺负他嘲笑他的人都只能伏在他的脚下,谄媚的轻吻着他的脚尖。
他知道那不知名的父母空给他留下了一副唇红齿白的好皮相,他也知道往往这样的正太萝莉美少年是很容易博取众人的同情的。他不认为被别人同情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是什么伤自尊的事,在这个世界上,当你什么都没有,连吃饭都要靠美色诱惑的条件下,那廉价的自尊心算什么。
有的时候,同情反而可以看做利用的资本,让人放下心防,让人不知不觉的迷惑其中,让他得到他要的东西。
但是在这个美丽甚至漂亮得有些高傲飘渺的少女面前,秦日初第一次觉得自己是被真心真意的关爱着,而不是像那些光鲜贵妇仅仅是为了体现她为数不多的善良与仁义。
在那一刻,秦日初就发誓,终其一生,都要守护爱护面前那个谈笑滟滟的温柔女子。
可是,秦日初毕竟太稚嫩了,在他还没强大得能够守护面前的女子时,女子已经不需要他的守护了,或者她从来就不需要他的守护。
看着奢华舞池中翩翩起舞的那对璧人儿,秦日初发现眼有些干,心中酸涩,愤慨难当。
这男人,这男人,凭什么要搂着自己的嫣然姐姐,凭什么?
就凭那张花言巧语的嘴,还是那衣冠楚楚的外表,亦或是那光鲜背后所掩盖的罪恶与污垢的财富与势力?
但是——
当时幼小的秦日初能怎样呢,势单力薄又是寄人篱下,而且他要怎么说一个十二岁的稚嫩少年爱上了二十岁花样年华的美丽女人。所以,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心爱的姐姐就那样的披着白婚纱,挽上旁边那个据说是青年才俊的男人——阮烨诚。
秦日初想了,如果姐姐她幸福,如果那青年才俊真的能带给姐姐幸福,那什么,什么都无所谓了,真的什么都无所谓了!他自认为还是有这个风度的,在他的爱情观里,爱一个人不应该是强取豪夺反而应该是祝福她,成全她,让她飞得更高,翱翔得更远,远离伤害,逃离这豪门黑暗。
可是——可是——
那个该死的男人并没有好好的珍惜姐姐,反而让她一个人独守空房,抑郁而终。在知道自己心心念念的那个人产后大出血死掉的那一刻,这些年来,支撑他生存的信念一瞬间轰然倒塌。
他依恋的,他爱慕的,他在乎的,他唯一在乎的,那个人,那个笑容滟滟的女人,死了,不在了,再也不会笑着摸着他的头,一脸宠溺了,再也不会眨着盈盈大眼,调皮可爱了。
那晚,秦日初躲在嫣然的房间里,咬着那熟悉香味的被单,哭得撕心裂肺。
阮烨诚,我要你死!阮烨诚,我要你死!阮烨诚,我秦日初要你死!要你死!我要亲手杀死那个男人,让他坠入无底深渊,再难自拔!!
可惜上天并没有如他所愿,还没等自己强大起来的时候,却传来阮烨诚飞机失事的消息。在那场所谓的葬礼上,秦日初捏着拳,万分愤怒。怎么可能,阮烨诚怎么会死的,这么多年支撑自己活下去的动力在一夕之间就这样消失殆尽,这叫他还有什么希望和目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没有了在乎的人,没有了生存的动力,爱不起,连恨也不再。
就在这个时候,秦日初遇见了他生命中第二个心爱的女人——延续了嫣然姐姐血脉的阮家小公主阮棉棉。看着那可爱的孩子目光呆滞的躲在那个冷峻青年的怀中,他的心突然尖锐一疼。对了,他怎么忘了,他曾经答应过嫣然姐姐,要好好照顾棉棉的,要好好照顾她拼死也要留下的宝贝,他怎么可能就这样消极堕落下去,他怎么可能丢下这孩子不管。
摸了摸那个孩子肉呼呼的小脸,丝毫不管旁边那个冷峻青年莫名的敌意,秦日初决然离去。
他要强大,他要有足够的力量后,再后来把这个宝贝带走!那时,这个宝贝会是他的,会是他的独一无二。
于是,七年之后,他回来了,带着无比的坚信与希望回来了,但是他自以为是的爱情却是永远结束了,又或者它根本就没有开始过。
秦日初承认,自己一开始是不停的在这个胖乎乎的女孩身上寻找嫣然的影子,甚至很多时候,包括情欲勃发时,眼中看到的都还是嫣然美丽的模样。
叶轩辕说得对,如果不是因为嫣然,自己或许终其一生都不会再看这个孩子第二眼。
可是,随着慢慢的接触,他还是爱上了这个软软绵绵,胆小又自卑的女孩子。只可惜,他醒悟得太晚,那个女孩子已经爱上别的男人了,心里身体都牢牢的烙上了那个男人的烙印,谁也无法抹杀掉,谁也无法再插入那明明是禁忌但是却是勇敢相爱的两人间。
秦日初不止一次的想,如果当年他就带那个孩子离开,是不是就不会走到今时今日的地步了。如果,他不是一开始带着其他的心思接近这个女孩,不是因为那丝丝血脉而对女孩温柔,是不是自己还有机会得到她。
但是——
爱情容不得等待,那个时机,那个人,他都已经错过了,不再了。这次,他爱得太晚。迷失了。
看了眼手中秦氏的财产转让书,秦日初把它随意的抛在一边。
纵使现在他得到了心心念念的秦氏,但是内心深处却是升起一股不屑与悲凉,没有了那个女孩,他的一生是寂寞的吧!
站在世界的巅峰,俯视着众人,却是没有欣赏那美好风景的心情,因为身边没有她,也没有她!
也许,自己的一生做了太多的错事,所以老天在惩罚他惩罚他爱着的女人都会离开他。
那,既然这样,就让他最后为自己所爱的女人做一件事吧!
他知道那孩子怀了孕,却是因为心里压力太大,导致胎位不正身体虚弱,也许根本就等不到孩子出生就会香消玉殒。
不,他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嫣然的事情,嫣然的悲剧不能再棉棉身上重演,绝对不能!
秦言明不是要那孩子嫁给自己么,不是害怕叶轩辕会夺得秦家的家产么,那就如他所愿,办一场无所谓的婚礼好了!他只说结婚,但是他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离婚一说么?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阮烨诚和秦姝贝的死不是一直是缠着棉棉噩梦的罪魁祸首么,那么稍稍的扭曲一下事实,不就行了!阮烨诚强取豪夺的爱也好,秦姝贝无奈痛苦的恨也罢,谁也不能伤害这孩子,谁也不能!
要知道,伪造一封已经烂成灰的人的遗书,这对他,对凌晟,简直是小菜一碟。
阮烨诚算什么,秦姝贝算什么,秦言明又算什么!只要棉棉可以幸福,他可以遇神杀神,遇鬼杀鬼!
只要棉棉能幸福!
是啊,只要棉棉能幸福!
“少爷,解药送过去了。”管家推开书房半掩的门,再看到窗前静默的男子后,毕恭毕敬的回复道。
男子闻言,转过身,赫然是凌家的当家凌晟凌公子。
见到自家管家,凌晟挑了挑额前挑染的银发,有些莫名的问道:“我挑染的银发好看么?”
管家低眉顺眼,见惯不惯,“少爷的头发不管染成什么样都好看。只是……”
“只是什么?”凌晟搭了搭额前飘逸的发丝,有些好奇的看着面前恭敬的老仆人。
管家犹豫了片刻,瞄了眼自家美丽非凡的主子,然后开口说道:“只是银发让人感觉不吉利。感觉是……感觉是断情,好像在昭示着要断掉那永远不可能的感情!”
凌晟抚着发丝的手一顿,好半天才垂下眸子,轻轻笑出声,“断情么?还是永远不可能的感情么?果然么?”似在自言自语良久后,凌晟终于不耐烦的挥手,“好了,你下去吧!”
管家微微颔首,然后听话的退出门去。
门里,凌晟抚着自己柔软发丝的手指突然狠力一抓,一缕银丝飘然落下, “断情么?哈哈哈……居然是断情?居然是断情!”
丝丝银发坠落,头皮隐隐生疼,但是他不在乎。凌晟自己不在乎,也没有别人在乎,没有,没有!
好半天,凌晟才停了暴虐的动作,跌倒在地板上,撑着脑袋大笑出声:“哈哈哈……棉花糖,你究竟是哪种女人,居然让我战无不胜的凌家公子如此对你如此的恋恋不忘,如此的迷恋不已。”
柔媚的声音在此时却是略显凄厉的回荡在空旷的室内,没人回答,很安静,安静得只听见心脏在跳,心儿在痛。
****可怜的凌晟分界线****
凌晟出生在黑道凌家,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黑道凌家。
从小,凌晟就是刀山里来,火海中去中长大的。小的时候,凌家老大还在怀疑这个长得比一般的小女孩还要秀色几分的男孩子能担当起这么沉重的杀戮么?可是在那个年仅六岁的男孩眼睛也不眨的抽刀刺死自己一直豢养疼爱的宠物狗时,凌家老大放心了。
这个孩子,够狠,生来就是干这一行的料!
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也随着凌晟手上的鲜血越来越多时,这个漂亮的男孩脸上的笑容也就越来越灿烂。
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同样杀人不眨眼的冷酷少年叶轩辕。
那个时候,叶轩辕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加入了凌家的试炼堂。作为试炼堂的少主人和上一代的存活的老大,凌晟很清楚,那里面的残忍与嗜血。加入试炼堂的男人,不管你是尊贵的天皇子孙,还是卑贱的平民子弟,在这里都会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
适者生存,这是试炼堂的规定。
每年,试炼堂都会招进叁百个人,但是到最后能留下来的都只有十个人。在这里,不论是杀与被杀,都是合法的。在这里,没有感情,没有怜惜,只有杀戮与鲜血。
见到叶轩辕的时候,凌晟正坐在高高的看台上,看着那个冷峻的少年漠然的把刀子刺进昨晚还睡在他身边的伙伴,温热的鲜血就那样迸溅在少年刀雕斧刻的俊脸上,格外的妖媚,格外的令人迷恋,令人不能再忘怀。
凌晟想到这里,不由得轻轻一笑。
这个男人,是同路货色。够血腥,够无情,够做他凌晟的朋友。
像一只野性的猎豹,残忍又冷漠的杀死周围的猎物。凌晟突然有些感兴趣,这样的男人会一如既往的野性,一如既往的令人刮目相看么?
再次见到这个冷峻少年居然是在大学的宿舍里。这是缘分么,这个一星期前还鲜血淋漓的站在铁笼子的少年现在已经换上了一副温文尔雅的乖学生的模样,认真坐在椅子上看着书。
那一刻,凌晟听见自己笑了,而且笑得很妖媚,虽然他最讨厌自己妖媚的笑声。
我是凌家的当家凌晟,很高兴见到你!
那人在听到凌家当家四个字也只是漠然的抬了抬眼皮。
叶轩辕。
这就是两人的正式相遇了。
慢慢的,随着两人的熟稔程度慢慢的变高,凌晟也逐渐知道了叶轩辕的一些事。
包括他在设计整死自己的亲生父亲,包括他在床上和自己的义母温柔缠绵,但是背过身却是一脸的不耐加鄙夷,还包括,他有个软软绵绵的同父异母的可爱妹妹。
凌老大曾经说过,凌晟外表上是一只温柔无害的美丽小羔羊,从本质上却是一只防备心杀戮心并重的狼。这样的一类人,是不会轻易的相信任何人的。所以对待叶轩辕,他也只是存着欣赏与探试的目的慢慢的和其周旋,但是他却怎么也不会知道他未来的一生都会因为一个女人,不计代价不计后果的帮助这个男人。
只因为,他是她的凌晟哥哥,只当作哥哥喜欢的凌晟哥哥。
也许,曾经的凌晟还对自己居然爱上了一只胖乎乎的棉花糖暗自唾弃兼不信,但是在后来那朵棉花糖奋然扑到冷峻男人怀中时,心中那一瞬间的嗜杀与酸意,让他再也不能忽视,让他再也不能不管心里的那份深情,永远没有结局的感情。
那一刻,他终于想明白了。
为什么,自己可以不计代价的帮助叶轩辕,为什么他可以完全信赖一只嗜血残忍的豹子,为什么他见到那可爱的棉花糖脸上的笑容时会心神荡漾,为什么看到那女孩大眼含泪的模样会心生疼痛与不安,为什么当年自己要鬼使神差的倾身一吻。
呵呵,那个女孩不知道吧。她的初吻不是给了她心爱的大哥,而是被自己卑劣的偷走了。
那年,看着睡在自己车上笑容甜美的孩子,凌晟做了一个他当时怎么也不能理解的动作。
他俯下身子,凑到那红嫩的嘴儿上,轻轻的一吻。然后像触电般的,立即逃开。
看着胯下高高竖起的坚挺,凌晟罕见的冷静全部被抛到九霄云外。
自己居然对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动了情欲。
只是,当时的他把原因归咎于好久没有到梦幻时代找那些可爱的小猫咪了。
只是……
只是……
直到现在,那个女孩已经有了别人的孩子,心心念念牵牵绊绊的永远是那个人。那一天那一刻,夕阳下的美丽容颜与那蜻蜓般的一吻,却是永远停在了自己的内心深处。
那美丽的容颜,那甜美的笑颜,那是永远无法开口的爱恋。
那俊逸飘渺的两人,那轻触的一吻,那也是不能说的秘密。
叶轩辕轻松的抱着哭累得已经睡着的女孩子回到家中。
看着怀中晶莹剔透的人儿,粉嫩的脸颊上还残留着未干的泪迹,长长的睫毛排排垂着,尖末处还挂着许许泪滴,愈发的惹人怜爱了。见状,叶轩辕叹息一声,轻轻的俯下身子一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宝贝怀了孕,脾气很容易焦躁和不安,所以这么容易掉眼泪。或者是因为知道了自己一直渴望的原谅和亲情一直在身边,所以她放下了身上所有的负担与承压,大哭一场,会是美好的明天。
轻轻的把女孩放在床上,叶轩辕越看那白色的婚纱越是碍眼。凭什么,凭什么她人生中的第一次白婚纱是为别人而穿,明明她所有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都只能是自己,居然让别人捷足先登了,情何以堪啊!(初吻被凌晟偷走了,叶轩辕不知道。)
几乎是野蛮的撕扯掉那层层薄纱,叶轩辕挥手间,那价值不菲的漂亮的婚纱已成碎片,片片铺满地。而,女孩还是昏睡着不醒。
叶轩辕轻叹一声,走到浴室,拿来热毛巾把女孩脸上一片模糊的妆给抹掉,那些五颜六色只能遮盖住女孩原来沁人的芳香。抬手抚了抚那重新洁白柔嫩如昔的小脸,叶轩辕不禁满意一笑,凑到女孩嫣红小嘴边轻轻一吻,心里溢满满满的甜。
这个女孩,洁白无暇的天使,从今以后,就是他一个人的了!
不管是秦日初还是凌晟,都不能再夺走她!她是他的,这辈子,下辈子都只能是他的!
想象间,叶轩辕修长的指尖携着那温热的毛巾沿着女孩细瓷般的娇肤轻轻摩挲,柔柔抚摸,最后来到了那微微隆起的肚子,手上的动作不自觉的一停。
没人知道叶轩辕是多么的期待这个孩子,也是那么的厌弃这个孩子。
这个孩子继承了他和小圆球彼此相爱相连的血脉,但是谁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受诅咒的孩子。
叶轩辕永远不能忘记,那个荒芜的小岛上,那个曾经骄傲的美丽女人掐着那两个脑袋,一条腿的婴儿,凄声叫道:“我要杀死这个怪物,这个怪物不是我的孩子,绝对不是我的孩子!”看见叶轩辕的接近,女子浑浊的眼好像一下变得清晰起来,望着面前的男人轻轻的笑了起来,“哈哈哈……叶轩辕,你是来看我笑话的么?堂堂乔氏的长公主居然产下一个怪物……哈哈哈哈……”见对面的男人一脸漠然样,乔悦尔突然抬起头,撕心裂肺的把婴儿扔向那石壁,狰狞的说道:“以乔氏长女乔悦尔以及乔氏长孙的生命与鲜血做代价,诅咒你,诅咒你叶轩辕,这辈子都不能有孩子,有了孩子也是一个怪物,一个被世人唾弃的怪物!”说完,明明虚弱得动都不能动的女人不知道哪来的力气,飞身上前撞向那坚硬的石壁。
阴冷的石壁,满墙的鲜血,那迸溅在叶轩辕脸上的一滴血迹,那母子尸体上睁着的大眼,让这个见惯腥风血雨的人也不自觉的产生一种呕吐的欲望。
烧掉吧!他对手下这样说着。
满天大火足足燃烧了叁天叁夜才慢慢的熄灭,那曾经的罪恶与不安好像都随着那火光一样全数的消失,叶轩辕也是这样对自己说着的。但是心里那突如其来的害怕与不安却是怎么也忽视不了。
后来回到家中,看见女孩一脸兴奋的抱着肚子一脸温柔样时,叶轩辕才明白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诅咒,真的有报应。
他千防万防,他心爱的女人还是有了他的孩子,一个不受祝福,身上承载着无数罪恶与诅咒的孩子。
打掉他吧!打掉他吧!这样一切都可以回到幸福的园地了。
是的,叶轩辕不止一次的想把这个想法付诸实践,但是都在想到那女孩伤心欲绝的脸时,黯然垂下手。
他不忍心,她是多么的高兴有了孩子,她是多么的希望可以成为一个母亲!他怎么忍心让那女孩脸上浮起一抹黯然,一抹伤感。
叶轩辕对自己说,随其自然吧,如果这是注定的错,那就让他永生永世的错下去吧!
可是,那些曾经的过往为什么一定要来缠着女孩,明明整死阮烨诚害死秦姝贝,甚至逼得秦言明瘫痪的人都是他,都是他!为什么这结果这罪恶,这黑暗,一定要自己心爱的女人来背负,来承担!
看着女孩身下潺潺流着的鲜血,叶轩辕只能站在原地,漠然的看着他那双手,明明是那么的干净不然纤尘,但是为什么在喷血,在被黑暗侵蚀!
那一刻,叶轩辕笑了。
死掉吧!死掉吧!这么不受欢迎的孩子是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的!这样让母亲虚弱,让父亲担忧甚至厌恨的的孩子,是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他和她之间,已经毫无空隙,就这样,就这样,两个人就好,不要这个孩子,不要!
但是,有时候,命运已经是上天注定的。就好像他注定会爱上仇家之女,就像他们之间的爱情必须承受着无数人的鲜血与诅咒!
那孩子好像一株邪恶的蔓藤,死死的缠着那女孩的zi gong不放手。
对,他活下来了!在经受过母亲那么巨大的噩梦与心理压力下顽强的活了下来。
这是所谓的命运么?命中注定这孩子遗传了他父亲的顽强与绝不轻易认输的决心么?
哼,叶轩辕想到这里有些觉得好笑了。到底是孩子的生命力顽强呢,还是应该说母爱真是伟大。看着怀中扭打着自己像只疯狂的小兽的女子,叶轩辕突然发现,自己居然有一分期待这个不受上天的祝福的孩子了。
他要看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能在这样虚弱的空间里死死的抓住最后的藤蔓不放手,坚定的活着。
所有后来秦日初自以为缜密的婚礼和那封假遗书,自己都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的放过去了,甚至他们心心念念的抢婚这种俗套情节也如他们所愿,他也乐意一一配合。
不过,再看见这丫头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扑到自己怀中,笨拙的咬着自己的嘴唇时,心里所有的怨愤与不耐都化为乌有。自己做了这么多,不就是为了眼前的这个笨蛋么,那为什么还要在乎那小小的面子与尊严呢?
俯下头,叶轩辕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从中拿出一个小巧精致的银圈,轻轻的套进女孩细嫩白净的手指中,轻声呢喃道:“小圆球,这辈子,你都是我的了!”
亲了亲青葱白嫩的手指,叶轩辕满意一笑。
恶魔爱上了高楼的公主。
恶魔的圈套也成功的勾住了一个美丽的天使。
这天,我醒得很早,或许是昨晚睡得太早的原因,或者是回到了久违的大哥的怀抱,又或者是破除了心里所有的负担与精神的桎梏后,感觉整个人一夜好眠,早上更是神清气爽,。
昨天,我做了秦日初的一日新娘,算是了却了外公的遗愿,而且秦氏我也正式的移交给了秦日初,算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吧。小舅他为秦氏做了那么多,理应是秦氏的最好接班人。所有的一切都让我十分的满意,而且最令我意想不到的是,秦日初居然找到了当年父亲飞机失事前写的遗书。这么多年了,我一直都以为父亲他对我心存怨恨,所以才会平日对我不闻不问,所以才是只会在小姨面前才会哄哄我抱抱我,没想到……没想到居然会这般。
那禁忌的爱意,那忽视的亲情,都透过那薄薄的纸张慢慢的传递过来。
果然是天下父母心。父亲他一直以他的方式守护着我爱护着我,就连和大哥的事情,他也算是预料到了,也算是默许了的吧。
这样的我们是不是得到了所有的祝福呢。外公的遗愿我已经遵从了,小姨也和父亲永远的在了一起,这样的我们,终于可以乘风破浪,共度幸福余生了吧。
想到这里,我满意的笑了笑。望着窗外异常明媚的阳光,我深吸了口气,闭眼享受着这美好的一刻。
“咕咕咕……”哎,肚子又饿了。我掀开被子下床,昨天折腾了一天没吃东西,宝宝一定是在抗议妈妈没有好好的照顾他,居然让他饿到了肚子。我可怜的宝贝。
抚了抚肚子,那一瞬间,我好像可以看到小小的长得很像大哥的宝宝撅着嘴儿,低低的抗议着。
轻轻的笑了笑,我可爱的宝宝,妈妈马上就去喂你了。这样想着,我走进浴室,突然,晃眼中看见有道光在面前一闪而过。
在我削葱般的右手无名指上套着一个小小的环,也就是俗称的戒指。我惊叫一声,跑出卧室,直直的朝楼下奔去,“大哥,大哥……”
大哥本来安坐在楼下饭厅里喝着咖啡,见我飞奔下来,倏地变了脸色,叁步做两步的跨上前,搂住我的纤腰就往怀中带,一边还大声的吼道:“阮棉棉,你是在干什么?跑这么快,你是想要我的命么?”
我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哪有,大哥……”
大哥抱着我,安坐在沙发上,却并没有放开我的意思,“说吧,大清早的是什么事儿怎么急?”
我得意的扬了扬手上的戒指,笑道:“大哥,你是向我求婚么?”
大哥嗤笑一声,“我娶你还用求婚么?你不早就是我的人!”说话间,某人的尾巴已经高高翘起,甚是得意。
我气极,尤其是看到大哥一副理所当然的得意样更是愤怒,抬手狠狠的扯下手上的戒指,往大哥手上一放,“我,不要嫁给你了!”
大哥丝毫不以为意,瞥了眼我,有些傲慢的说:“我又说我要娶你么?”
“你……”太讨厌了,这个男人,简直就是吃我死死的,连婚姻这种人生中的大事都搞得好像我在死皮赖脸的求他娶我般。我委屈至极,心里实在不平衡,体现在外的表情即是眼泪啪啪的往下掉。
大哥似乎吓到了,立刻手忙脚乱的帮我擦着眼泪,见我根本没有停止的迹象,懊恼一声:“别……棉棉,我错了,你别哭了,让人看见了,还以为我欺负你!”
闻言,我哭得更加厉害了,“哇……你就是欺负我……哇哇……我不要嫁你了……哇哇……我讨厌你,我不要嫁给你!”
大哥黑了脸,捏起我的脸,大声质问:“你要嫁给谁?”
“哇哇……”我哭得更大声,“我就是不要嫁给你……哇哇……你只知道欺负我,还凶我……哇哇……”恍惚间,我看见大哥的脸由黑变紫,最后归于一片平静。
“乖乖,别哭了……”大哥搂着我的背,放柔声音安慰道。
我不依,再哭,我就哭。
大哥没办法,只能求饶,“小圆球,你别哭了行不行。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么?”
不理,再哭。
“你到底要怎么样?”大哥没了耐心,厉声吼道。
当然,回答他的是一声惊天的哭声,“哇……你凶我……”
或许是我的哭声惊动了林妈,林妈从厨房匆忙的跑出来,看见哭得梨花带雨的我,好一阵心疼,搂着我就朝大哥一阵吼:“少爷,你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和小姐一般见识!再说小姐现在肚子里有了孩子,能经得住你这样对待吗!来,棉棉小姐,跟林妈走,不要在这碍别人的眼!”说着,搂着我就离开。
大哥咬牙切齿,神色变幻个不停,最终甩甩衣袖,大步走出门去。
看着大哥的身影消失在门外,我愈发大声的哭了。这个臭男人,都不知道安慰我一下,丢下我就走了。
林妈扶着我,坐到了一旁的沙发上,转身又递来一杯热腾腾的牛奶让我喝下后,才开口问道:“棉棉小姐,你和少爷不是昨天还好好的,怎么今天又吵架了?”
我扁着嘴儿,“谁叫他总是欺负我。婚都不求,就直接给我套上戒指了!哼,他难道不知道女孩子一生中最期待的就是求婚和结婚的那一刻么,他还……呜呜呜……”
林妈老脸好像有点发黑,望着我,好半天才呐呐的开口:“就为这点事?”
“什么就这点事啊?这是人生中的 大事啊,林妈,你又不是不会知道,这对女孩子有多重要啊……”
“棉棉小姐,你饿了没有?”林妈突然打断我。
经过提醒,我倒是忘了。我起床的最初衷是为了喂我可爱的宝宝啊,怎么又给忘了。摸了摸肚子,我停了眼泪,挽着林妈的手臂,撒娇道:“林妈,我要吃酸枣糕……”
林妈闻言,慈爱的摸了摸我的头,摇摇头往厨房走去。
****脾气不好的孕妇的分界线*****
晚上,我一个人躺在床上,乐滋滋的看着《育婴手册》,就连大哥何时进屋了,我也没有发现。
“棉棉……”蚊子在旁边吵,不理。
“棉棉……”哪来的苍蝇,讨厌。
那声音锲而不舍,连连叫了几声我没回答后,终于一声霹雳雷吼:“阮棉棉!”
我抚了抚发疼的耳膜,抬眼看了看面前的大哥一眼,随即视线又回到书册上,“什么事啊?”
大哥的声音再次响起,“阮棉棉,嫁给我!”
“好啊!”说完足足反应了十秒,我才蓦然回过神来,甩开书,扑上前就揪住大哥的脖子,恶狠狠的说:“大哥……你刚刚说什么?”
大哥耸耸肩,“求婚啊!你也答应了不是?”
“我……”
“别说废话了,伸出手来,戴上戒指!”
“我……”
“伸手!”
“我……我不要……”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楚?”恶狠狠的声音易了主。
我缠着嗓子,哆嗦着腿,但是仍是勇敢的说道“没有鲜花,又没有单膝跪地……”
“恩?”某人阴笑。
“你……你凶我,我就哭……呀,好漂亮的鲜花!”
大哥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上了一件正式的衣服,单膝跪倒在我床前,执起我洁白的小手,轻轻一吻,“阮棉棉,你愿意嫁给我么?嫁给我,让我名正言顺的照顾你,拥有你。”边说着,大哥的手牵着我的拉到了那跳跃的起伏处。
掌下那咚咚律动的是大哥的心跳么,那么的不稳,那么的急促,他也在紧张,也在害怕么。想象间,却听大哥的声音在耳边轻柔响起,“嫁给我,我就是你的了。”
说了半天,只有这句话着实让我心动不已,一想到天神般的大哥匍匐在我脚下的模样,我就止不住的心颤,这个男人会是我的了,这个高傲俊秀的男人终于是我的了。闻言,我兴冲冲的瞥了眼半跪在地下的男人,突然脑中一闪,随即恶意一笑,“恩……我考虑考虑……”
“阮棉棉!你不要得寸进尺!”果不然,没耐性的大哥黑着脸,一副你再不答应我就扑上来咬死你的凶狠模样。
见状,我没骨气的伸出手,嘟囔道:“我答应你就是了!”
大哥执起我的手,套上那闪闪的环,哑着嗓子,“你很委屈么?”
“没……没有。”但是委屈不委屈,已经从某人颤着的嗓音中体现的一清二楚。
大哥给我套上戒指,牵着我的手放到嘴边轻轻一吻,“小圆球,你是我的了!”
“是,我是你的,我一直是你的!”我倾身上前,轻轻一吻,“大哥,我一直就是你的,而且只是你的!”
大哥摸了摸我的脸,顺势的爬上床来,搂着我看向窗前的白月光,喃喃出声:“是,我们一直都是彼此相属的!一直是!”
幽幽月光,在大哥俊秀的脸上投下一片朦胧光影,我握紧大哥的手,倚向大哥怀里,感觉那熟悉的青草香味,满意的沉入梦乡。
这辈子,就这样吧。安心的睡在这个男人的怀里,什么也不用管,什么也不用想,只要记得他是我的,我也是他的,这就够了。
所有的不安,所有的焦躁,都让它伴着着青草香沉沦消逝吧。
也许为世人所不容,也许为众人不耻,但是这已经成了事实。
我爱上了自己的哥哥,爱上了这曲禁忌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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