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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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章
    文森特·雷诺兹行走在soho区一条寒冷的街道上。街道位于百老汇东侧,这里人迹罕至,路旁还有清冷的蓝色灯光。这里距离时髦的餐馆和品牌店尚有几个街区,现在,他正尾随在花房姑娘乔安娜身后五十米左右,这个女人很快就会变成自己的囊中物。
    文森特的视线黏在前方女人的身上。此时,他正因饥饿、渴望和兴奋而备受煎熬。这感觉如此强烈,就像他刚遇见杰拉德·邓肯的那个晚上。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们的相遇是文森特人生中至关重要的一刻。
    在莎莉·安妮的事件之后——那次他因为失控被捕——在那之后,他决心以后一定要更加小心。以后行动时会带上滑雪面罩,再不然就从背后袭击,这样她们就看不见自己。下次,他会记得戴安全套(这也能让他放缓节奏,总之是有必要戴的),也绝不会在自己住处附近动手。他会改变手法,更换地点,会更加小心地计划施暴过程,而且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他就会及时抽身,绝不会再次冒险被捕。
    当然,这些都是他的理论决心。而且最近几年,他确实越来越难以克制这难熬的饥饿。每当他无法抑制,冲动占据上风时,就算是在大街上,他只要看到有年轻女子独行,就会想要不顾一切地占有她,并不在乎会被人们看见。
    饥饿就是如此令他失控。
    两周前,文森特在他常做兼职的办公室附近一家餐厅吃东西,当时他点了一块巧克力蛋糕和一听可乐。他一边吃着,一边偷偷打量着餐厅的女侍。他之前从未见过她,是个新来的。她长着一张小圆脸,身姿窈窕,金色卷发下双眸顾盼生姿。在她步履匆匆的行走间,文森特注意到了,女侍蓝色的紧身上衣领口开着两颗扣子,饥饿感瞬间爆发,席卷了他。
    结账时,女侍递给他账单,并对他微笑,那一刻文森特决定,他必须得到这女孩。
    他听到女孩对老板说要去小巷里抽根烟。文森特结了账便走出门去,他走到小巷口,往里望去。女孩果真在那里,穿着大衣,后背斜倚着墙,目光并没有看向文森特。当时天色已晚——他一般都选下午三点到夜里十一点的兼职时段——虽然街上不时会有一两个行人路过,但是巷子里空无一人。外面天气寒冷,地面的鹅卵石一定更冷,但文森特不介意,女孩儿的身体会温暖他的。
    就在这时,他听到有人在他耳边低语:“等五分钟。”
    文森特被吓了一跳,他转身环顾四周,才看见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子。男人长着一张圆脸,但身材消瘦,神色镇定地看向文森特身后的小巷。
    “你说什么?”
    “你要等等。”
    “你是什么人?”文森特并没有慌张,毕竟——他比眼前的中年男子高了两英寸,还比他重五十磅——但男人蓝得惊人的眼睛里有种令他恐惧的诡异。
    “我是谁不重要。假装我们是朋友,继续和我讲话。”
    “讲个鬼!”心跳加速,双手发抖,文森特实在受不了这诡异的气氛,转身欲走。
    “等等。”男人再次轻声叫住了他,他的声音似能催眠般蛊惑人心。
    文森特停住了脚步。
    片刻后,文森特看见小巷里餐厅的后门开了,女孩走了过去,与门内的两个男人交谈着。其中一个男人穿着西装,另一个穿着警服。
    “上帝啊。”文森特不由得轻声惊呼。
    “这是个圈套,”文森特身后的中年男子说道,“那女孩是警察。这家店的老板经营餐厅以外犯了别的事,我猜他们这是在给老板下套。”
    文森特迅速恢复了镇定:“所以呢?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如果你刚刚做了你脑袋里盘算的事,现在恐怕已经被铐走了,或者,被一枪毙命。”
    “我脑袋里盘算的?”文森特状似无辜,反问对方,“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陌生男子只是微笑,他瞥了一眼外面的街道:“你住在这儿吗?”
    文森特愣了一下,回答说:“新泽西。”
    “你在纽约上班?”
    “对。”
    “你对曼哈顿熟吗?”
    “挺熟的。”
    男人点了点头,上下打量着文森特。随后自我介绍说自己名叫杰拉德·邓肯,还说想和文森特找个地方好好聊聊。他们步行了三个街区,来到一家餐馆,邓肯点了一杯咖啡,文森特又点了一块蛋糕和一份苏打水。
    他们漫无边际地聊着,聊了天气,谈论了城市预算,还有半夜的曼哈顿市中心。
    终于,邓肯缓缓开口:“我有一个想法,你要是感兴趣的话,我希望你能帮我做事,也没什么其他要求,不过是不受法律约束。而且,你或许还有机会练习你的……‘爱好’。”他说着,头偏向刚刚餐馆小巷的方向点了一下。
    “什么工作,替你搜集七十年代的情景喜剧吗?”机灵鬼文森特开玩笑道。
    邓肯再次微笑,文森特开始喜欢这个人了。
    “你想要我做些什么?”
    “我没怎么来过纽约,需要个熟门熟路的向导,最好是对这里的街道、交通、地铁、周遭环境都熟悉的,还有,他还得对警察办案手法有些了解。至于为什么,我以后会解释给你听的。”
    嗯。
    “你是干哪一行的?”文森特问。
    “生意人,这没什么好纠结的。”
    嗯。
    文森特告诉自己应该起身离开,但邓肯所说的条件又十分诱人,他说可以有机会练习自己的“爱好”。对文森特来说,任何机会,即便需要冒些风险,只要能填饱饥饿,都是值得考虑的。他们又聊了半个小时,彼此了解了一下,也彼此隐瞒。邓肯说他的爱好是收集各种独特的钟表,并且会自己修理。他甚至自己制造过一些。
    文森特吃完了今天的第四份甜点,然后问道:“你怎么知道那女人是警察?”
    邓肯似乎是权衡了片刻,而后回答说:“我最近一直在餐馆跟踪一个男人,他当时坐在吧台尽头,穿了一身深色的西装,还记得吗?”
    文森特点头。
    “我已经盯了他一个月了,打算杀了他。”
    文森特笑道:“你是在开玩笑。”
    “我从不开玩笑。”
    而后,文森特意识到,眼前这人说的都是真的。杰拉德·邓肯不机灵也不贪婪,他总是冷静而谨慎。那天晚上他说自己要杀掉餐厅里的那个男人——沃特之类的,他表情认真,言辞清晰。而之后,邓肯也确实如他所说那般,在码头甲板上割断了那男人的手腕,看着他血流满地,挣扎求生,直至最后掉进寒气森森的哈得孙河里。
    钟表匠还告诉文森特,他要杀的人,城里还有。这其中也有一些女人。只要文森特保证动作快些,二十分钟,或是三十分钟以内能够完事,那么那些女人死后的尸体就可以随他折腾。作为交换,文森特得做他的向导,帮他搞清楚城里的路线和交通,还要帮他望风,必要时刻还得驾车跑路。
    “那么,你觉得怎么样?”
    “行吧。”文森特回答,虽然他心里早已是千万个愿意。
    现在,文森特正尽心尽力地干着这份工作,跟梢邓肯的第三个目标:乔安娜·哈珀,他们的花房姑娘。这绰号是文森特取的。他眼见着女人取了钥匙,并由员工通道进入工作室,便也停下了脚步,斜靠着路灯等待,期间从口袋里拿出一颗糖果吃起来,透过灰暗的玻璃窥视着。
    他的手碰到了腰间挂着的东西,那是他的猎刀。文森特看着窗内乔安娜模糊的身影,看着她开了灯,脱下外套,在工作室里走来走去。她现在是独自一人。
    文森特的手不自觉地握住了猎刀柄。
    他突然好奇,乔安娜的脸上会不会有雀斑呢?她的香水是什么味道的?她在疼痛时会发出怎样的呻吟?她会不会——
    不,他不能想这些!他只是来踩点的,不能坏了规矩。他不能让杰拉德·邓肯失望。文森特深吸一口寒冷的空气,他应该耐心等待。
    但接下来,乔安娜忽然走近了窗子。文森特得以更加清晰地看到她。哦,她可真漂亮。
    文森特的手掌开始冒汗。当然,他也可以现在就把女人搞到手,完事之后把她捆好,再等着邓肯来做掉她。他们是朋友,他这么做,邓肯会理解的。这样一来他们都能得偿所愿。
    毕竟,有些时候,你就是无法忍受。
    这种饥渴令人失控。
    下次一定要多穿些,出门的时候她到底在想什么?
    三十岁左右的凯瑟琳·丹斯坐在一辆味道刺鼻的出租车里如是想道,她将双手靠近后排座椅的空调暖风口,但暖风却一点也不暖。至少,这暖风不算凉。她握紧双手,将涂有暗红色指甲油的手指藏进掌心,然后露出穿着黑色丝袜的膝盖,让它们也接触一下这至少不冻人的空气。
    丹斯来自一个气温常年在七十五华氏度的地方,在那里,要想让孩子们见见雪花乐一乐,你得驾车一直开到卡梅尔谷。她这次来纽约,是来参加一个研讨会,然而就算是在打包行李的最后几分钟里,她也没想起来,十二月份东海岸的纽约冷得像喜马拉雅山。
    丹斯在寒冷里想着:上个月在墨西哥长的五磅体重(她那个月里哪儿也没去,只是坐在一个烟雾缭绕的屋子里,审问一个绑架案疑犯),估计是减不掉了。不过就算减不掉这几磅肉,至少这些脂肪能帮她御寒保暖。这不公平……她这样想着,裹紧了身上的薄外套。
    凯瑟琳·丹斯是加州调查局一名特工,一般在蒙特利办公。她还是国内杰出的审讯专家和人体动作学专家——人体动作学,就是观察和分析证人和嫌犯肢体语言和语言行为的科学。丹斯来纽约的三天,就是给本地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人体动作学的培训。
    人体动作学是警察工作中比较少见的专业,但对于凯瑟琳·丹斯来说,这门专业具有无与伦比的魅力,她对观察和分析人类行为十分着迷,这项工作令她兴奋,同时也给她带来了困惑和挑战。
    几十亿各色各样、在世间穿行的人,讲着或是美妙或是惊悚的奇异言论……而她,得以体会他们所感,惧怕于他们的恐惧,欣喜于他们的快乐。
    大学毕业后,丹斯曾做过记者——没错,新闻业,一个为了满足漫无目的的贪婪好奇心而量身定制的专业。后来她开始固定在案件调查专栏工作,常常一连好几个小时坐在法庭上,看着律师、疑犯和陪审团们。在这一过程中,丹斯发现了自己的一项特殊能力:她可以看出证人说的话,哪句是真,哪句是假。她还能看出陪审团成员是无聊还是走神,气愤还是震惊,他们是否相信疑犯,还有哪位律师力不从心,又有哪位律师会大放异彩。
    丹斯可以观察出哪些警察是全情投入地工作,哪些警察是在等待时机功成名就(前类警察中的某一位引起了丹斯的注意。那是一位在圣何塞的联邦调查局的外勤探员,名叫威廉·斯温森,头发有些过早地微霜。丹斯当时在跟踪报道一起黑帮案件,斯温森作为证人出席法庭,他言辞幽默,又潇洒迷人。事后,丹斯假借专访之名与他进行了接触。那次案件被告罪有应得地服了刑,而斯温森也“骗”到了丹斯与他约会。八个月后,二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最终,凯瑟琳·丹斯对记者生活感到厌倦,决心跳槽,换一个职业做做。那段时间,她的生活甚为狂乱,她既要做一名母亲,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又要做一名妻子,同时,她还去读了研究生。即便如此,她还是顺利从加州大学圣克鲁兹分校毕业了,并取得了心理学和传播学两个硕士学位。她开了一家陪审团顾问事务所,主要工作就是帮助律师挑选陪审团成员。丹斯在这项工作上很有天赋,所以赚了不少钱。但六年前,她再次决定转行。在她辛勤的丈夫和父母(他们就住在卡梅尔)的支持下,丹斯再次返回了校园——位于萨克拉门托的加州调查局培训学院。
    凯瑟琳·丹斯成了一名警察。
    加州调查局并没有开设专门的人类动作学研究部门,所以在那里,丹斯只是一名普通探员,通常会调查一些凶杀案、绑架案、毒品案、恐怖袭击案之类的案子。不过,丹斯异于常人的天赋还是迅速传遍了整个执法部门。于是她变成了局里的访谈和审讯专家(丹斯对于这种工作安排也很满意,因为这样就可以不用去做卧底或是现场调查工作,她对这两项工作都不怎么感兴趣)。
    丹斯看了一眼手表,盘算着这次自愿的任务会花去多少时间。她乘坐的航班是在下午,但她得空出足够的时间赶去肯尼迪机场。纽约的交通简直恐怖,比圣何塞的一〇一高速还可怕。无论如何她都不能错过航班,丹斯太想见到自己的孩子们了,而且她办公桌上的案件从来不会闹鬼般消失,只要一会儿不解决,它们就会越摞越高。
    伴着刺耳的刹车声,出租车停了下来。
    丹斯透过车窗眯眼打量着外面:“这地址对吗?”
    “这就是你给我的地址。”
    “可这看起来也不像个警察局啊。”
    司机抬头看了一眼面前古色古香的大楼:“确实不像,一共六块七毛五。”
    是,又不是,丹斯心里思忖着。
    这里的确是个警察局,但又不是常规意义上的警察局。
    朗·塞利托在大厅前与她打了招呼。这位警探前天曾在纽约警察局总部听了她“人体动作学”的讲座,也是他刚刚打电话给丹斯,请她帮忙调查一起连环凶杀案。塞利托在电话里给了她这里的地址,丹斯以为这里是警察分局。而且这里确实摆着各式各样的刑侦设备,数量之多、种类之全,都快赶上蒙特利加州调查局总部的实验室了。但是,这里无疑是一处私人住宅。
    宅子的主人便是林肯·莱姆。
    这一条塞利托也没有告诉丹斯。
    丹斯对莱姆是有所耳闻的,这位四肢瘫痪却依旧坚守岗位的卓越警探在许多执法部门早已名声在外,但丹斯并不了解他本人的生活细节,也不了解他在纽约警察局的职务作用。时间久了,人们渐渐忘却了莱姆的身体状况;丹斯与人接触时,只有刻意研究对方肢体语言时,才会去关注其举止,一般情况下,丹斯都只注意到对方的眼睛。再者,丹斯在加州调查局里的一位同事也是坐在轮椅上的残疾人,所以见到轮椅上的莱姆,她并没有很意外。
    塞利托将丹斯介绍给莱姆认识,还有一位身材高挑、有些严肃的女警——阿米莉亚·萨克斯。丹斯一眼就看出二人间超乎寻常的关系,这甚至不需要什么人体动作学分析,丹斯走进房间时就看到萨克斯的手握住莱姆的手,面带微笑地对莱姆耳语着什么。
    萨克斯亲切地和她问好后,塞利托又介绍了其他几位警官给丹斯。
    这时,丹斯听到肩头传来细微的声音,随即想起来,这是自己耳机里的声音,于是失笑,关掉了ipod播放器。这个播放器丹斯一直随身携带,对她来说,这近乎她的生命维持系统。
    塞利托和萨克斯向丹斯简单地介绍了案情,这件案子显然是由莱姆负责的,虽然他似乎只是一个普通市民。
    莱姆并没有参与他们的讨论,他一直盯着房间内一个巨大的白板,上面记录了案件目前阶段发现的证据。其他警官开始对丹斯补充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一些细节,但丹斯却忍不住一直观察莱姆——后者一直皱眉盯着白板,嘴里不时地自言自语,摇着头,似乎是在怪罪自己忘掉了什么。偶尔,他会闭上眼睛,还曾对众人说过一两次对于案情的分析,但似乎并不在意丹斯的反应。
    丹斯感到很有趣,她已经习惯人们对她的怀疑和误解,因为她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一个警察。她身高一米六七,一头暗金色长发,绑着法式麻花辫,涂着淡紫色口红,脖子上还挂着ipod耳机,身上带着她妈妈手工制作的鲍鱼首饰,更别提她的独特癖好了——各种奇异的鞋子(当然她通常也不会做什么追捕逃犯的外勤工作)。
    现在,显然,她理解林肯对她的怠慢。如同其他的刑侦专家一样,莱姆也许根本就不相信什么人体动作学和审讯技巧,他甚至是不希望自己来的。
    至于丹斯,她承认实际证据的重要性,但那些对她来说是没有价值的,因为她感兴趣的永远是犯罪中人类行为的层面,尤其是用行为分析破解案情,那才是她的激情所在。
    人体动作学对阵刑侦学……这下精彩了。
    等着瞧吧,莱姆探长。
    英俊又不耐烦的刑侦专家还是面带讽刺地盯着证据表,丹斯继续了解案件的细节,知道了这是一桩离奇的凶杀案,凶手自称钟表匠,用极其残忍的方式谋杀了被害人。但是丹斯并没有被吓到。她也曾调查过类似的血腥案件。再说了,她可是生活在加州,查尔斯·曼森已经刷新了人们对邪恶恐怖的定义。
    另一位纽约警察局的警官——丹尼斯·贝克说明了他们具体需要丹斯做的工作。他们掌握了一位目击证人,对方极有可能看到了什么,却不愿意透露。
    “他说自己什么都没看见,”萨克斯补充道,“但我感觉,他在说谎。”
    不得不说,丹斯其实是有些失望的,她原以为自己会对上一个嫌疑犯,没想到只是个目击者。丹斯更喜欢面对狡猾的罪犯,对方越狡猾,她就越有斗志。但是,审问目击者花费的时间相对更少,至少她不会赶不上飞机,也还不赖。
    “我试试看吧。”丹斯回答道。她伸手从自己的蔻驰手包里拿出一副淡粉色圆框眼镜,戴在了脸上。
    萨克斯对她讲述了一些关于阿里·科布的信息。这位目击者不愿合作,萨克斯讲了他们目前根据口述整理出来的、科布昨天晚上的活动时间线,还有今天早上他的可疑表现。
    丹斯一边听着,一边喝着咖啡,咖啡是莱姆的护工倒给她的,她还津津有味地吃了半个丹麦曲奇。
    丹斯获得了所有的背景资料,开始整理思绪,而后对众人说:“那么,我来说说我的看法,首先,我想简单介绍一下人体动作学理论,朗昨天在论坛听过我的讲座,但是在座的其他人可能对此还不甚了解。传统意义上的人体动作学是通过研究人的行为——也就是肢体语言——来了解他们的情感状态,从而判断对方是否在说谎。大多数人,包括我在内,都在用人体动作学来泛指所有形式的沟通——不仅仅是肢体语言,还包括口语评论和书面声明。
    “这次问话,我会先对目击者做一个基础测评——主要是为了看他说真话时的表现,我会问一些我们已知的真实信息,像是他的名字、住址、工作之类的。我会注意观察他的举止、姿态、措辞和所说的实质内容。
    “一旦我掌握了他的真实反应基准,就会开始提出更多的问题,一旦问题深入,他开始紧张,并觉得有压力,那么就说明他在说谎,或是对当前的话题十分敏感。直到那时,我所做的还都是‘访谈阶段’,如果我发现他在说谎,就会进入‘审讯阶段’。我会一点点消磨他的谎言,用一系列的审讯技巧让他说出真相。”
    “很好。”贝克说道。虽然莱姆才是案件的负责人,但是看起来这位丹尼斯·贝克应该是由总部派来的。他表情有些忧虑,不像莱姆那样只关心案情,他要考虑的还有政治层面的东西。
    “你们有案发现场区域的地图吧?”丹斯问,“我得知道案件的地理位置,附近的地形和周边区域,知道这些才能更高效地审问,也就是说,我们得知道受审对象的活动范围。”
    朗·塞利托突然笑了起来,丹斯微笑回应,表示不解。朗解释说:“莱姆曾说过一样的话,不过是说刑侦学,‘如果不知道现场的地形状况,就如同在真空调查’,对吧,莱姆?”
    “抱歉,你说什么?”刑侦专家反问。
    “活动范围,你的调查理论?”
    “啊。”莱姆礼貌地微笑着,说着丹斯儿子常挂在嘴边的那句“随便吧”。
    丹斯查看了曼哈顿市中心的地图,记住犯罪现场周围的一些细节,还有阿里·科布昨天下班后的活动轨迹,萨克斯和另一名叫普拉斯基的巡警在一旁帮她在地图上指出位置。
    终于,丹斯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所需的信息:“好了,上工吧,他人在哪儿?”
    “在大厅对面的一个房间里。”
    “把他带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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