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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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那只游隼轻轻挥动几下翅膀,降落在窗台边沿。窗外,正午的阳光明亮刺眼,天气似乎闷热得厉害。
    “终于来了。”男人喃喃自语,把头转向嗡嗡的门铃声传来的方向,望着通往楼下的房门。
    “是他吗?”他朝楼梯喊道,“是吗?”
    林肯·莱姆没有听见任何回答,便又把头转向窗户。游隼的头转动了一下,动作很快,就像一次痉挛,瞬即回复到原先保持的优雅姿态。莱姆注意到它的爪子上沾有血迹,一片黄颜色的肉块耷拉在它那黑色的坚果壳般尖小的鸟喙边。它伸着短短的脖子,慢慢地向鸟巢移动,动作使人联想到的不是鸟,而是蛇。那只游隼把肉块丢进窝里一只蓝绒毛小鸟仰张着的小嘴中。我现在看到的是纽约市唯一没有天敌的生物,莱姆心想。也许,只有上帝除外。
    他听见脚步声,有人正顺着楼梯慢慢走上来。
    “是他吗?”他问托马斯。
    年轻人回答:“不是。”
    “那是谁?门铃响了,不是吗?”
    托马斯的眼睛看着窗户。“那只鸟回来了。瞧,你窗台上有血迹。你看得到它们吗?”
    雌游隼缓缓地进入莱姆的视线。一身蓝灰色的羽毛,像条鱼一样斑斓夺目。它正仰着头,朝天空来回巡视。
    “它们总是在一起。它们会终生相伴吗?”托马斯大声问,“就像鹅那样?”
    莱姆的眼神回到托马斯身上。后者正躬起他那结实、年轻的腰身向前,透过被雨水溅脏的窗户注视着鸟巢。
    “是谁来了?”莱姆又问了一遍。年轻人故意拖延的态度让他有些恼火。
    “访客。”
    “访客?哈!”莱姆哼了一声。他试图回想起上一次有客人来访是什么时候。那至少是在三个月以前了。上次来访的客人是谁呢?也许是那些记者,或者是某个远房亲戚。对了,是彼得·泰勒,莱姆的一位脊椎神经科治疗专家。布莱恩也来过这儿几次,不过她当然不能算是访客。
    “这里很冷。”托马斯抱怨说,同时伸手去打开窗户。年轻的典型表现。莱姆想。
    “不要打开窗子,”他命令道,“还有,告诉我到底是谁来了?”
    “真冷。”
    “你会吓着鸟儿的。你可以把冷气关掉。我来关好了。”
    “先打开再说。”托马斯说着用力抬起窗户粗大的木框,“那两只鸟打从搬来后早就习惯你了。”听到响动,窗外的两只游隼转过头来,瞪大眼睛望向噪音的来源。但它们也仅是瞪大眼睛而已,仍然停留在窗台边沿,像君主一样俯瞰着它们领地上疲塌塌的银杏树和街道两边来来往往的泊车者。
    莱姆又问了一遍:“谁来了?”
    “朗·塞林托。”
    “朗?”
    他来干什么?
    托马斯来回打量着房间。“这地方真够乱的。”
    莱姆不喜欢打扫房间时的混乱。他不喜欢乱糟糟的样子,也受不了吸尘器刺耳的噪音——他发现自己对那个玩意儿特别恼火。他很满意这里,满意它现在的样子。这间被他称作“办公室”的房间,位于这座地处上西区的哥特式住宅的二层,向外可以俯眺中央公园。房间很大,二十乘二十英尺见方,但几乎每一寸空间都堆满了东西。有时他会闭上眼睛玩一种游戏,试图分辨出房间里不同物品的气味:数千本书籍杂志,堆得如比萨斜塔般的复印纸,发热的电视机晶体管,蒙满灰尘的电灯泡,软木制成的布告板,以及乙烯基、过氧化氢和乳胶等不同的室内装潢材料。
    他能分辨出三种不同品牌的苏格兰威士忌。
    以及游隼鸟粪的味道。
    “我不想见他。告诉他我很忙。”
    “还有一位年轻警官,厄尼·班克斯。嗯,和一个职业棒球手的名字相同,对吧?你真应该让我清理一下房间。每次都得等到有人造访,才会发现这里有多脏乱。”
    “造访?天哪,这个词听起来真古老,起码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用语。听听我说的怎么样——叫他们滚得远远的。这么说会有失古礼吗?”
    脏乱……
    托马斯说的是房间,但莱姆认为他的意思也包括身为雇主的自己。
    莱姆的头发又黑又密,像二十岁的人——尽管他已经两倍于那个年龄了。然而,它们却乱蓬蓬地纠结在一起,亟须梳洗修剪。他脸上黢黑的胡须已经三天没刮,看上去脏兮兮的。他常常会因为耳朵刺痒而从睡梦中醒来,这表示那里的毛发也该修理了。莱姆的指甲很长,手指甲和脚趾甲都一样;他身上那件难看得吓人的睡衣,已经连续穿了一个星期没有换过。他的眼睛细长,眼珠深棕色,嵌在他的脸上显得相当漂亮——不知是情有独钟还是出自其他什么原因,反正布莱恩不止一次这么告诉他。
    “他们想和你谈谈。”托马斯继续说,“他们说这非常重要。”
    “哼,听他们瞎掰。”
    “你已经将近一年没见过朗了。”
    “既然如此,我又何必现在见他?你把鸟儿吓着了吗?你要是吓到了鸟,小心我跟你没完。”
    “这很重要,林肯。”
    “非常重要,我记得你刚才是这么说的。医生在哪?他早该打电话来了。我刚才打了个盹,而你又出去了。”
    “你从清晨六点一直醒到现在。”
    “没有。”他停顿了一下,“不错,我醒得很早。但后来我又睡着了,而且睡得很熟。你查过留言吗?”
    托马斯说:“查过了,没有他的留话。”
    “他说他会在十点左右来。”
    “现在刚过十一点。也许他临时被叫去出急诊,耽搁了一会儿。你想说什么?”
    “你刚才打过电话吗?”莱姆粗声粗气地问,“也许他想打电话进来,而你刚好占着线。”
    “我刚才和……”
    “我说什么来着?”莱姆问,“看你生气了。我不是说你不能用电话。你当然可以。永远都可以。我只是说他可能会打电话来,而你刚好占着线。”
    “不,你的意思是今天早上他妈的什么事都不顺眼。”
    “这是你说的。你知道,有一种东西叫‘通话等待’,你可以同时接两个电话。我们早该申请一个。我的老朋友朗想干什么?他的职业棒球手朋友又想干什么?”
    “去问他们。”
    “我现在问的是你。”
    “他们想见你。我只知道这些。”
    “因为他们有事,非、常、重、要。”
    “林肯。”托马斯叹了口气。这个相貌英俊的年轻人伸手拨弄着头上的金发。他穿着褐色长裤和白衬衫,系着一条蓝色的花纹领带,领结打得完美无瑕。当一年前他雇用托马斯时,莱姆曾对他说,只要他乐意,他可以穿牛仔裤和t恤上班。但从那天到现在,他一直穿着得一丝不苟。莱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一点让他把这个年轻人留用至今,但他确实这么做了。在托马斯之前的看护没有人坚持过六个星期,这些辞职的人确切地说等于是被开除的。
    “好吧,你怎么跟他们说的?”
    “我告诉他们给我几分钟时间,让我先来看看你是否穿好衣服,然后他们就可以上来。就这样。”
    “你没有问我就自作主张。真是太感谢你了。”
    托马斯向后退了几步,朝着狭小的楼梯向楼下喊:“上来吧,先生们。”
    “他们跟你说了些什么,是不是?”莱姆说,“你有事瞒着我。”
    托马斯没有回答。莱姆望着那两个人走上楼来。当他们一进入房间莱姆就先开口了。他对托马斯说:“拉上窗帘,你已经太打扰那两只鸟了。”
    这句话的实际意思是,他已经享受够上午灿烂的阳光了。
    说不出话。
    嘴上贴着的胶带又臭又粘,让她一个字也发不出来。比起手腕上冰冷的金属手铐,比起抓在她双肩上的短而粗壮的手指,这种滋味更让她感觉到绝望无助。
    那个出租车司机仍然戴着滑雪头套,带着她钻下一条阴暗、潮湿的长廊,穿过一排排管道和水管,来到一座办公大楼的地下室。但她不知道确切的地点在哪里。
    如果我能对他说话……
    t.j.科尔法克斯是个玩家。摩根·斯坦利公司三楼的大腕。一个谈判高手。
    钱?你要钱吗?我给你钱,很多很多钱,小子。多得数不过来。她把这番话想了十多遍,同时拼命想抓住他的眼神,好像她能把这番话输送到他脑子里一样。
    求……求……你,她无声地乞求。她又开始想到她的401(k)退休储蓄基金,她可以把她的退休金全给他。哦,求求你……
    她想起上一天晚上的情景:那个人看完焰火后转过身来,把他们拉下车,给他们铐上手铐。他把他们塞近后备箱里,然后重新开车上路。起先是粗糙的石头路和破烂的沥青马路,然后经过一段平坦的路面,车子又开上另一条坑洼不平的道路。她听见车轮急速转动时发出的呼呼声,知道车子正经过一座桥梁。然后车子又转了几个弯,又经过几段糟糕的路面,最后,终于停了下来。司机下了车,似乎去打开一道栅栏或某扇大门。他把车开进了车库,她想。城市的喧嚣突然被切断了,而车子噗噗排出的废气一下子多了起来。这是因为四面被墙壁封闭的缘故。
    接下来,出租车后备箱的盖子被打开了。那个人把她拉下车,从她的手指上撸下那只钻石戒指放进口袋,然后带她沿着画满幽灵般面孔的墙壁往前走。墙上有几双已褪了颜色的眼睛失神地盯着她,一个屠夫,一个魔鬼,三个悲伤的孩子——全都被漆在那斑驳破败的泥灰墙上。他拖着她下到一个充满霉味的地下室,把她丢在地上。他橐橐地走上楼去,将她留在黑暗里,被腐肉、垃圾等散发的恶心气味包围着。她在那里躺了几个小时,睡着了一小会儿,大部分时间都在哭泣。她被一声突如其来的巨响惊醒,那声音就来自附近,像是一次猛烈的爆炸。此后她就更难睡着了。
    就在半小时前,他又回到她身边,让她重新躺进后备箱。他又开车走了二十分钟,来到这个鬼知道是哪里的地方。
    他们现在是在一间幽暗的地下室里。地下室中央有根粗大的黑色水管,他把她铐在水管上,抓住她的双脚笔直地往前拉,把她调成坐姿。他蹲下身,用细绳子把她的双腿捆绑在一起。因为他戴着皮手套,这花了好几分钟时间。捆好后,他站起身,盯着她打量了好一阵子,又俯身向前,把她的上衣扯开。他绕到她背后,她倒吸了一口凉气,感觉到他的手放上她的肩膀,正在摸索、揉搓她的肩胛骨。
    她不停地哭喊着,被胶带封住的嘴巴不断发出哀求声。
    她想得出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
    那双手沿着她的手往下移动,然后从手臂下环绕到她身体的正面。但是他没有碰她的乳房。那双手像蜘蛛一样爬过她的皮肤,像是在寻找她的肋骨。他戳戳她肋骨,又轻轻地抚摸起来。t.j.浑身颤抖,挣扎着想躲避开。但他紧紧地抓住她,抚摸得更快了,手掌上也加大了力度,以感觉那肋骨的弹性。
    终于,他站了起来。她听见后退的脚步声。有好长一段时间,地下室里一片沉寂,只有中央空调和电梯运转的吱嘎声。突然,从她的身体后方传来一个声音,吓得她发出一声唔唔的惊叫。那个声音不断重复着,刷拉—刷拉。听起来很熟悉,但她无法判断那是什么。她试图回头看看他在干什么,但她做不到。那是什么东西?她听着这有节奏的声音,一次一次又一次。这让她回想起她母亲居住的地方。
    刷拉—刷拉。
    那是某个星期六的早上,在田纳西州贝德福乡下的小木屋,她母亲把一周唯一不必工作的一天全都投入到打扫家庭卫生中。t.j.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跌跌撞撞地下楼去帮忙。刷拉——这段回忆让她又哭泣起来。她听着这声音,想不通究竟为什么,这个人要如此小心翼翼、一丝不苟地用扫帚清扫地下室的地面。
    他从他们的脸上看到了惊惶和不安。
    某种你不常在纽约市凶案组警探身上发现的东西。
    朗·塞林托和年轻的班克斯(他的名字是杰里,不是厄尼)坐在莱姆用他那乱蓬蓬的脑袋指点的地方:一对满是灰尘、坐上去很不舒服的藤椅。
    自从塞林托上次来访到现在,莱姆的变化很大,使他难以掩饰自己惊讶的表情。班克斯虽然没有可以参照比较的标准,但也同样感到诧异。这又脏又乱的房间,这游移不定、充满戒心地望着他们的目光,还有那股味道——一股内脏的气味围绕在怪物般的林肯·莱姆周围。
    他现在非常后悔让他们上楼来。
    “你为什么不先打个电话过来,朗?”
    “因为你一定会叫我们别来。”
    这是实话。
    托马斯正要往楼梯走,莱姆抢先一步拦住他:“不,托马斯,我们用不着你麻烦。”他记得这个年轻人每次都要问客人吃点或喝点什么。
    这个该死的好事的家伙。
    房间里沉默了一会儿。身材魁梧、衣服皱巴巴的塞林托——一个有着二十年警界资历的老手——低头望着床边的一个盒子,想要开口说话。不过不管他原本打算说什么,都被落入他视野的那堆一次性成人纸尿布打断了。
    杰里·班克斯说:“我读过你的书,先生。”这位年轻的警察有一双笨手,刮胡子的时候在脸上划出好几道伤口。不过,他额前那一绺翘起的头发还真好看。天哪,他看上去就像十二岁的孩子。莱姆心想,世界在一天天变老,世上的人却似乎越来越年轻了。
    “哪一本?”
    “嗯,当然是你写的关于犯罪现场的书。不过我指的是那本有图画的,好几年前出版的那本。”
    “那本书里也有字。实际上,它绝大部分都是字。你读完了吗?”
    “奥,那当然。”班克斯很快说。
    在这个房间的一面墙边,堆着一大堆没卖出去的莱姆的书:《犯罪现场》。
    “我不知道你和朗是朋友。”班克斯又说。
    “哦,朗没翻出他的毕业纪念册给你看过?没指给你看那些照片?没捋起袖子给你看他的伤疤,说这些是和莱姆在一起时留下的?”
    塞林托没有笑。好吧,既然你喜欢,我可以叫你更笑不出来。莱姆心想。那个老家伙正在他的手提包里翻找着什么。他究竟带了什么东西到这里?
    “你们在一起搭档了多久?”班克斯找了个话题问。
    “这种说法不太对。”莱姆说着,抬头看了看钟。
    “我们不是搭档。”塞林托说,“我在凶杀组,他是资源调度组的头儿。”
    “哇!”班克斯说,对莱姆的敬佩更深了一层。刑事调查及资源调度组的负责人,向来是警局里最受尊重的人之一。
    “是啊!”莱姆说。他看着窗外,仿佛他的医生随时会骑着游隼进来似的。“两个火枪手。”
    “七年,断断续续,我们在一起工作。”塞林托用一种容忍的语气说。这股腔调惹恼了莱姆。
    “真是一段美好的时光啊。”莱姆讥讽地说。
    托马斯皱起了眉头,但塞林托没听出他的意思,或许更可能是装作没听出来。他说:“我们有点问题,林肯。我们需要你帮点忙。”
    啪嗒。一沓文件放在了他床边的桌子上。
    “帮点忙?”从他那狭窄的鼻子里爆出一声冷笑。布莱恩以前总是怀疑他的鼻子经过外科整形,但他没有。她也认为他的嘴唇太完美了。(“加上一道疤吧。”她曾开玩笑说。而在一次争吵中,她差点就这么做了。)他奇怪,为什么今天他脑海中会一再浮现他前妻那动人的形象。今早他一醒来就想到她,忍不住想要给她写封信,这封信此刻就在他的电脑屏幕上。他用一根手指下达指令,把这份文件保存进硬盘。此时房间里一片沉默。
    “林肯?”塞林托说。
    “是……你要我帮点忙。我听见了。”
    班克斯在椅子上不舒服地挪了挪屁股,脸上仍然保持着不自然的微笑。
    “我还有个约会,呃……那个人随时会到。”莱姆说。
    “约会?”
    “和医生。”
    “真的吗?”班克斯问,也许只是不想再次出现冷场。
    塞林托不知道该怎样把这次谈话继续下去,便问道:“你近来还好吧?”
    打从他们进来到现在,班克斯和塞林托还没有问过莱姆的健康状况,这是每一个看到林肯·莱姆的人都竭力回避的问题。因为这答案可能极为复杂,而且几乎可以肯定不会很愉快。
    但他只是简单地说:“我很好,谢谢。你呢,贝蒂还好吧?”
    “我们离婚了。”塞林托回答得很快。
    “真的?”
    “房子归她,孩子一半归我。”这个粗壮的警察强挤出一脸笑容,好像他已经习惯于这么回答。莱姆猜想在这桩破裂的婚姻背后一定有一个痛苦的故事,但他现在不想听。不过,他对这桩婚姻触礁并不感到惊讶。塞林托是个工作狂。多年来他一直是警界百杰之一——他能获得此项殊荣可不仅靠的是年头资历,更有许多过硬的成绩。他每星期工作近八十个小时。莱姆在刚和他共事的头几个月,甚至不知道他已经结婚了。
    “你现在住哪儿?”莱姆问,心中希望这种彬彬有礼的客套话能让他们厌倦,然后请他们上路。
    “布鲁克林,在高地上。我有时候步行上班。你不是知道我一直在减肥吗?原来减肥的秘诀不在于节食,而在于锻炼。”
    莱姆根本看不出朗·塞林托和三年半前相比有何不同,看不出他是胖了还是瘦了。在他眼里,塞林托十五年来一直是一个样子。
    “那么,”年轻的班克斯说,“你是说,一会儿有医生要来,为了……”
    “一种新疗法?”莱姆替他说完声音渐小的问题,“没错。”
    “祝你好运。”
    “非常感谢。”
    现在是上午十一点三十六分。十点已经过了很久了。对医生来说,迟到是最不可原谅的错误。
    他看到班克斯的眼睛两次瞟向他的腿。在第二次的时候,他把这个脸上长着青春痘的小子逮了个正着。不出他所料,这个年轻警察的脸马上变红了。
    “总之,”莱姆说,“我恐怕真的没有时间帮你们忙。”
    “但他还没到,不是吗?那个医生?”朗·塞林托用他那种专门用来戳穿嫌疑犯编造的谎言时的冷酷坚硬的口气问。
    托马斯端着一壶咖啡出现在门口。
    莱姆用口型无声地骂了他一句粗话。
    “林肯忘了问二位先生想喝点什么了。”
    “托马斯总把我当成小孩子。”
    “如果有必要的话。”这位看护顶嘴说。
    “好吧。”莱姆被激怒了,“请喝点咖啡。我也要来点有益健康的东西。”
    “太早了。”托马斯说,“酒吧还没开门呢。”丝毫不理会莱姆冲着他的脸糗得有多难看。
    班克斯的目光又一次瞄向莱姆的身体。或许他原本以为莱姆会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实际上在那次意外发生后不久,莱姆身体萎缩的现象就停止了。他的头一位理疗医生用尽了各种办法医治他。还有托马斯,虽然他有时候像茅厕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有时又像个老奶奶唠叨没完,但作为康复护理员,他真棒得无可挑剔。他每天帮莱姆做被动关节运动,用角度测定法认真测量,记录下莱姆身上每一个关节能够承受的活动范围,并仔细检查在持续的推拉活动中手脚的痉挛状态。被动关节运动不是什么神奇疗法,但它确实有效,既阻止了肌肉萎缩,又保证了血脉畅通。对一个三年半以来肌肉活动只能局限在肩膀、头部和左手无名指上的人来说,林肯·莱姆的状况不能算太糟。
    年轻的警探把视线从莱姆的手指上移开。莱姆左手的无名指放在一个复杂的黑色电子控制装置上,这个装置先连接到另一个控制器,再从那里派生出许多管道和缆线,与电脑和墙上的屏幕相连。
    瘫痪者的日子很不好过。这是多年前一位医生告诉莱姆的话。但至少,有钱的瘫痪者要幸运一些。
    塞林托开口了:“今天早上西区发生了一起谋杀案。”
    “上个月我们接到报告说有一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失踪,”班克斯接着说,“所以一开始我们以为又是一起类似的案件,但结果不是。”他以戏剧化的口吻说:“被害者是昨晚那些人中的一个。”
    莱姆一脸茫然地望着这个满脸疙瘩的年轻人:“哪些人?”
    “他没有看新闻。”托马斯说,“如果你们说的是那起绑架案,他可没听说。”
    “你不看新闻?”塞林托笑了起来。“你这家伙一天看四种报纸,还把本地新闻录下来带回家看。布莱恩告诉我,有一天晚上你们做爱时,你居然叫她凯蒂·库里克
    “我现在只读文学作品。”莱姆假模假式地说。
    托马斯插上一句:“文学作品永远是新闻中的新闻。”
    莱姆没理他。
    塞林托说:“一男一女从西海岸谈完生意回来,在肯尼迪机场坐上一辆黄色出租车,然后就再也没回到家。”
    “这里有一份大约昨晚十一点三十分的报案记录。当时那辆出租车正行驶在皇后区的布鲁克林—皇后区的高速公路上,车子后座上有一对白人男女,拼命地敲打玻璃,似乎想打破车窗逃出来。没有人记下车牌或车型。”
    “目击者——那个看见这辆出租车的人,可曾看清司机的长相?”
    “没有。”
    “后座的女人呢?”
    “目前没有她的消息。”
    十一点四十一分了。莱姆真的对威廉·伯格医生感到愤怒了。“讨厌的案子。”他心不在焉地嘀咕道。
    塞林托大声地长长叹了口气。
    “接着说,说下去。”莱姆说。
    “他戴着她的戒指。”班克斯说。
    “谁戴着谁的什么?”
    “被害人,他们今天早上发现的。他戴着那个女人的戒指,就是另外一个乘客。”
    “你能确定是她的?”
    “戒指内环有她的姓名缩写。”
    “这么说你们有一个unsub,”莱姆接着说,“他要让你们知道那个女人在他手里,而且还活着。”
    “什么是unsub?”托马斯问。
    莱姆仍然不理他,但塞林托代他回答:“就是‘不明嫌疑犯’。”
    “可你知道他是怎么把它戴上去的吗?”班克斯追问。他微微睁大眼睛,期待着莱姆的判断。“她的戒指?”
    “我猜不到。”
    “削掉那人手指上的皮肉。连皮带肉,骨头都露出来了。”
    莱姆露出一丝微笑。“哦,他真是一个聪明的家伙,不是吗?”
    “为什么说他聪明?”
    “这样可以确保戒指不会被过路人拿走。上面沾着血,对吧?”
    “全是血。”
    “首先,这样戒指不会轻易被人发现;即使某个过路人发现了戒指,也会考虑到艾滋病和肝炎的风险。大多数人会就此打消顺手牵羊的念头。她叫什么名字,朗?”
    那个资深警探向他的同伴点了点头,后者马上翻开他的记事本。
    “塔米·琼·柯尔法克斯,人们叫她t.j.。二十八岁。在摩根·斯坦利公司工作。”
    莱姆注意到班克斯也戴着戒指,大概是学校毕业纪念之类的东西。这个孩子太优雅了,就像一个大学或高中的学生。一点警察味也没有。就算那枚戒指上刻着耶鲁大学的校名,莱姆也不会感到惊讶。但他居然是一个凶杀组的警探?!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这位年轻警察捧起咖啡杯,忍不住抖了几下。莱姆放在“埃弗斯和詹宁斯”牌电子控制板上的左手无名指轻轻移动,摁了几个设定,就把冷气关上了。他本来不想把这些控制功能浪费在壁炉和空调之类的东西上,他宁愿把它们留给电灯、电脑和翻页读书机等更必要的东西。但是当房间太冷的时候,冻得他直流鼻涕。对一个瘫痪者来说,这简直是要命的折磨。
    “没有索要赎金的字条?”莱姆问。
    “什么也没有。”
    “你是这个案子的负责人吗?”莱姆问塞林托。
    “在吉姆·鲍林手下,算是吧。我们想让你评判凶案现场报告。”
    莱姆又笑了。“我?我已经三年没看过犯罪现场报告了。我能告诉你们什么?”
    “你能告诉我们线索,林肯。”
    “现在谁是资源调度组的头儿?”
    “文斯·佩雷蒂。”
    “那个参议员的儿子。”莱姆想起来了,“让他看好了。”
    塞林托犹豫了一下。“我们宁愿让你看。”
    “我们是谁?”
    “局长,还有我。”
    “那么,佩雷蒂组长对此公议有何想法?”莱姆问,笑得像个高中女生。“真的没有自信?”
    塞林托站了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踱步,低头打量着地上那堆杂志。《刑事鉴定评论》、哈丁与波依尔科学仪器公司产品目录、《新苏格兰场刑事调查年鉴》、《美国刑事鉴定人员学会会刊》、《美国社会犯罪研究室通讯》、crc出版社出版的《刑事鉴定》、《国际刑事鉴定学会会刊》。
    “看看那些杂志,”莱姆说,“订阅期都过了很久了,而且都盖满了灰尘。”
    “你这里的每一件东西都他妈的盖满了灰尘,林肯。你为什么不动动你的懒屁股,把这个猪窝打扫一下?”
    班克斯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但莱姆的感觉却恰恰相反。他强忍住快要爆发出来的笑声,戒心已经消失,恼怒也转变成愉悦。一时间,他甚至后悔这段时间自己和塞林托变得那么疏远。然而,他很快抑制住这种感情,嘟囔着说:“我无法帮你,抱歉。”
    “和平大会星期一就要召开了,我们……”
    “什么大会?”
    “联合国会议,各国大使、首脑,会有上万名重要人物云集这座城市。你听说过两天前在伦敦发生的事吗?”
    “什么事?”莱姆冷冷地说。
    “有人想要炸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会的那家饭店。市长吓坏了,担心有人会把这次会议当做下一个目标。他不想发生任何丑闻登上报纸的头条。”
    “还有一个小问题,”莱姆严肃地说,“t.j.小姐可能再也无法完成旅程回家了。”
    “杰里,再告诉他一些细节,刺激一下他的胃口。”
    班克斯已经把注意力从莱姆的脚转移到他的床。莱姆敢说,到目前为止这两个家伙最感兴趣的就是他的床了。尤其是那个控制器,看上去很像航天飞机上的某个设备,确实造价也差不多。“在他们被绑架十个小时后,我们发现那位男性乘客——约翰·乌布里奇——被人打了一枪,然后活埋在离三十七街和十一街交汇处不远的国铁轨道旁。我们发现时他已经死了,但他是被活埋的。弹孔是点三二口径的。”他抬起头,又加上一句,“本田型号的子弹。”
    他的意思是,不明嫌疑犯使用的武器没有任何怪异特别之处。这个班克斯看起来还满聪明的,莱姆心想,唯一的问题是太年轻了,以后他或许可能、也或许不可能成熟起来。林肯·莱姆认为自己从来没有年轻过。
    “子弹膛线的情况呢?”莱姆问。
    “六槽,左旋。”
    “这么说他使的是柯尔特手枪。”莱姆说着,又瞥了一眼犯罪现场示意图。
    “你说‘他’,”班克斯说,“其实应该说‘他们’。”
    “什么?”
    “不明嫌疑犯有两个。在埋尸地点和通往街区的铁梯间有两组脚印。”班克斯指着犯罪现场示意图说。
    “梯子上有指纹吗?”
    “没有,被擦掉了。擦得很仔细。脚印通往埋尸地点,又返回到梯子那里。总之,拖动被害人的一定是两个人。死者的体重超过两百磅,一个人绝对办不到。”
    “说下去。”
    “他们带他到事先挖好的坑边,把他丢进去,朝他开一枪后用土埋上,然后回到梯子那里,溜之大吉。”
    “把他扔进坑里才开的枪?”莱姆提出质疑。
    “是的。现场周围没有任何血迹。铁梯和到埋尸处的路上也没有。”
    莱姆发现他自己开始有点兴趣了,但他仍说:“你们想要我做什么?”
    塞林托咧开一嘴参差不齐的黄牙。“我们遇到难题了,林肯。一大堆证物都他妈的没有任何意义。”
    “那又怎样?”每件证物都具有意义的凶案现场本来就少之又少。
    “嗯,这次真的很怪异。请读读这份报告吧。我把它放在这上面。这东西怎么用?”塞林托看向托马斯。托马斯走过来将现场报告夹在翻页机上。
    “我没有时间,朗。”莱姆再次声明。
    “这东西真奇妙。”班克斯说,目不转睛地盯着翻页机看。莱姆没有接腔。他不经意地瞥了一眼第一页,接着就仔细读了下去。他把无名指微微向左移动一毫米,一根橡胶杆便升了起来,将报告翻到下一页。
    他边读边想。的确很怪异。
    “凶案现场由谁负责?”
    “佩雷蒂本人。他听说被害人是那辆出租车上的失踪者,就跑过去亲自接手了。”
    莱姆继续看下去。有那么一阵子,那些毫无想象力的警察记录完全吸引了他的注意。然而,门铃响了,他的心脏开始加速狂跳。他把目光移向托马斯,冰冷的眼神明白表示开玩笑的时间已经结束了。托马斯点点头,立刻转身下楼。
    出租车司机、证物、被绑架的银行高级职员……所有思绪顷刻间从林肯·莱姆的头脑里一扫而空,消失得无影无踪。
    “是伯格医生。”
    终于到了。等了这么久,总算到了。
    “呃,对不起,朗,我不得不请你们离开了。很高兴再次见到你。”他露出微笑,“这的确是件有趣的案子。”
    塞林托犹豫了一下,起身说:“可是你会读完这份报告吧,林肯?会把你的想法告诉我们?”
    莱姆说:“你说呢?”然后把头靠回到枕头上。像莱姆这种程度的瘫痪者,头部和颈部还可以任意活动,只需要通过头部的三维运动,就可以执行十多项控制指令。但是莱姆不愿意使用头部控制器,他可以体会到的感官愉悦已经所剩无几,他不想放弃把头放在那价值两百美元的枕头上的快感。这两个不速之客已经让他感到很疲倦。还不到中午,他就一心想睡觉。他颈部的肌肉正在痛苦地抽搐着。
    当塞林托和班克斯走到门口时,莱姆说:“朗,等一等。”
    那位资深警探回过身来。
    “有件事你应该知道。你们只找到一半的犯罪现场,而最重要的是另外一个——第一现场,凶犯的藏身处。他会躲在那里,但要找到那个地方会比登天还难。”
    “你为什么认为还有另一个现场?”
    “因为他不是在坑里开枪射击被害人的,而是在其他地方,在第一现场。很有可能就是他藏匿那个女人的地方。可能是在地下,或者是这座城市某个特别偏僻的角落,也可能两者兼有……因为,班克斯——”莱姆抢在那个年轻人提问之前说,“他不会冒着被人发现的危险开枪射击,除非那个地方很安全,又没有什么人。”
    “也许他使用了消音器。”
    “子弹上没有与橡胶或棉花摩擦的痕迹。”莱姆反驳道。
    “但是那个人怎么可能是在别的地方挨枪的呢?”班克斯分辩说,“我的意思是,现场没有任何血迹。”
    “我敢说被害人是脸部中弹。”莱姆说。
    “是的,没错。”班克斯回答,脸上带着自嘲的傻笑,“你怎么知道?”
    “被点三二口径的子弹射中面部会很痛,会完全丧失抵抗力,但流血不多。只要不射中脑子,一般不会致命。被害人处于这种状态下,那个不明嫌疑犯可以随意把他带到任何地方。我说‘那个不明嫌疑犯’,因为嫌疑犯只有一个人。”
    一阵冷场。“但是……现场有两组脚印。”班克斯声音很小地说,好像正在拆除地雷的引信。
    莱姆叹了口气。“脚印只有一种,是同一个人走了两次留下来的,目的是愚弄我们。还有,往北和往南的脚印深度完全一样,所以他并没有抬着两百磅重的人走来走去。被害人是赤脚吗?”
    班克斯翻了一下记录本。“只穿着袜子。”
    “好,这表明嫌疑犯穿上被害人的鞋子,自作聪明地走到梯子那里,又折了回来。”
    “如果他不是从梯子上下来的,他又是怎么走到埋尸地点的呢?”
    “他带着那个人从铁轨上自己走过来,大概是从北边方向。”
    “不论哪个方向都没有别的通往街区的阶梯呀。”
    “但是有和铁轨并行的隧道。”莱姆继续说,“它们与十一大街边一些旧仓库的地下室相连。禁酒时期有个名叫奥尼·madden的歹徒挖通了地下室和隧道,通过这条渠道把私酒偷偷搬上纽约中央列车,运往奥尔巴尼和布里奇波特。”
    “但为什么不把被害人就近埋在隧道旁,为什么要冒着被人看见的危险把那家伙拖到高架桥下?”
    莱姆现在有点不耐烦了。“你还不明白他想要告诉我们什么吗?”
    班克斯张嘴想要说什么,但还是摇了摇头。
    “他就是要把尸体放在能看得见的地方,”莱姆说,“他希望有人发现它,所以才把那只手露在外面。他在向我们挥手,吸引我们的注意。很抱歉,你只有一名不明嫌疑犯,但他的聪明程度足以抵过两个人。在现场附近一定有一道暗门通往隧道,快去那里采集指纹。这可能没什么用,但你们还是得赶快这样做。你们知道这个案子的分量,尤其是当报纸开始大肆报道时……好了,两位先生,祝你们好运。现在,就对不起了。朗?”
    “是?”
    “别忘了第一犯罪现场。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得找到它,而且要快。”
    “谢谢,林肯。别忘了看那份报告。”
    莱姆说他当然会读,但他们从他的脸色看得出他在撒谎。完全是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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