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佟掌柜登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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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林志真的外甥,亲姐姐家的孩子,叫“二子”,被送来给他舅做伙计打小手,当然也为的学点本事,以后好能谋生。
香兰微笑着送了价格表过来,林葱儿正跟林志真调侃:“林大哥,正好,今儿去集市上把马车也配上,以后我们正式改称呼,得叫‘林掌柜’。”
叫“二子”的小伙计,眼睛里便放出光来,虽然还是举止上夹夹缩缩的。
男性动物,就没有不爱马不爱车的。
林志真“哈哈”笑,手点着价格表说:“本来是不敢这么铺排的,接了这推销酒的任务啊,干啥都敢了,买,今儿就买!”
香兰想起一个问题,笑问道:“林掌柜,挣了这么些银子,别光给自己买啊,给嫂子买了啥礼物?”
还真是,从来没听说过林志真提起自己的家人,老婆孩子啥的,大家都一无所知,只知道他本来就是个穷书生,熬不下去了,到集市上摆摊儿卖点零碎玩意儿。
他这个年龄,娶妻生子是肯定的了吧?
林志真的脸色沉下来,笑容也收了,很淡很淡的说:“你们没嫂子……”。
就这一句,气氛很有些尴尬,香兰的脸色泛红,心里暗暗后悔。
“二子”低着头,两只脚尖儿往一块儿顶。
林葱儿解围:“掌柜的,卖酒的规矩还跟粉条一样吧,你呢,一只羊也是放,两只羊也是赶,放一起卖互相都不耽误事儿。”
卖酒的规矩跟粉条一样,那就是说,提成会更高。
林志真欢喜的完全忘记了刚才的尴尬,连连点头说:“甚好,甚好!等我置办了马车,立刻拉着酒在寿安县城先跑一跑。”
他是个极富商业才能的人,林葱儿不多加干涉,目送林志真带着二子去了集市,方叹息一声。
迷你售楼处门口,两个妇人在八卦。
“认出来了没有?那就是林家的那个穷书生,早先不会过日子,把媳妇都给熬跑了,谁料想这猛不丁的却发达了。”
“就是呢,瞧这模样,如今可富贵的跟个大官老爷一样了,要是那小媳妇知道了啊,不一定怎么后悔哩!”
“后悔还能咋滴?能跑回来再跟着吃香的喝辣的啊?孩子肯定也不认她这个娘!”
……
“还有孩子?可怜的娃儿……”,香兰听了满耳朵有关林志真的八卦,回屋里对林葱儿嘀咕。
媳妇嫌男人穷,跟别的男人跑掉了,这可不是一般的耻辱,怪不得林志真从来不提家人这档子事儿。
林葱儿跟着摇头晃脑,不过,她倒不为林志真忧心,这厮如今发达了,收拾收拾也是一表人才,再找个媳妇,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儿?
只祝愿挑选第二任老婆的时候,睁大了双眼,别跟老闷葫芦似的,把齐氏那样的妇人请回家里虐待前面那个苦命娃儿吧。
下晌儿的时候,迷你售楼处,莅临了一位跟林大小姐有过渊源的客人。
初看都没认出来,等客人犹犹豫豫的打了招呼,林大小姐才恍然大悟。
是寿安县城里“彩衣阁”的佟掌柜。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当初的林大葱想要赚到赖以果腹的第一桶金的时候,就是这样心存犹豫的找上了“彩衣阁”的门。
今天,主人换成了客人,客人换成了主人。
“葱……妹子,还认得……佟姐姐吧?”曾经趾高气扬的“佟掌柜”,一边说话,还一边察言观色,行动举止都有些猥琐了。
主要是内里底气不足,又深知得罪了人,寄希望于通过这次购房行动,化干戈为玉帛。
佟掌柜其实早知道林葱儿的父兄在集市口摆摊儿卖拉面,但那跟她可没关系。直到满县城传开了,林葱儿被秦立生将军求娶的消息。
这事儿没有假,亲眼目睹过求亲队伍出城的人不老少。
佟掌柜一颗心就仿若躺在了炉膛上鏊子里,下面烈火熊熊,她被煎熬的夜不能寐。
寻常百姓都会有这样的心理,曾经得罪死了的仇人发达了,肯定会寻找机会报复自己的吧?然后,越琢磨越恐惧,越琢磨事儿就越大,就在林大小姐根本要忘记了佟掌柜这个人物的时候,佟掌柜的心理承受能力达到了饱和,必须前来求个宽恕了。
林葱儿认出了来人,片刻的迟疑之后,便招呼她坐下。
“佟掌柜还是那么花枝招展年轻貌美……”,林大小姐忍不住说了一句。
可不是一如既往的花枝招展吗?佟掌柜喜欢用艳丽的色彩给自己搭配服饰,比如红配绿,红配紫,腰带骤然跳出一抹黄……
这样的开场白还算和谐,尤其对于佟掌柜来说,对于开门见山的“夸赞词”,她自己一直是深以为然的。
“葱妹子你……”,佟掌柜有些激动了,难道此次前来,不但会冰释前嫌,还能重拾“姐妹”情谊?
林大小姐打断了她:“我们家就我一个女孩儿,上面没姐姐。”
言简意赅啊!画外音就是“别跟我称姐道妹的,我们家没你这户”。
原本面带微笑的香兰,立刻更换了一副戒备的表情,目光灼灼落在佟掌柜身上。
佟掌柜的胖脸红了,因为涂了胭脂,色彩交叠成紫色。
此一时彼一时,现在林大小姐是主场,当然不可能再跟过去似的,衣着破烂拄着木拐捧着佟掌柜,讨得加工蚊帐的活计。
想到蚊帐,林葱儿追问一句:“佟掌柜的生意现在可火了?卖一茬儿蚊帐,能顶一年的支出吧?”
俗话说得好,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这两个疑问句,恰恰好就是最响亮的巴掌,抽打在佟掌柜的脸上。
说起来都是泪啊!林葱儿接手制作的那批蚊帐,卖的价格不菲,市场供不应求,然后,佟掌柜反复纠结,耽误了几日,到底没忍住诱惑,再次采购蚊帐布料另外找人模仿加工,还是大批量的……
结果,隔壁的“荣华轩”异军突起,也抢起蚊帐买卖来了,那东西简单,容易模仿,“荣华轩”的蚊帐式样更精致漂亮……
香兰微笑着送了价格表过来,林葱儿正跟林志真调侃:“林大哥,正好,今儿去集市上把马车也配上,以后我们正式改称呼,得叫‘林掌柜’。”
叫“二子”的小伙计,眼睛里便放出光来,虽然还是举止上夹夹缩缩的。
男性动物,就没有不爱马不爱车的。
林志真“哈哈”笑,手点着价格表说:“本来是不敢这么铺排的,接了这推销酒的任务啊,干啥都敢了,买,今儿就买!”
香兰想起一个问题,笑问道:“林掌柜,挣了这么些银子,别光给自己买啊,给嫂子买了啥礼物?”
还真是,从来没听说过林志真提起自己的家人,老婆孩子啥的,大家都一无所知,只知道他本来就是个穷书生,熬不下去了,到集市上摆摊儿卖点零碎玩意儿。
他这个年龄,娶妻生子是肯定的了吧?
林志真的脸色沉下来,笑容也收了,很淡很淡的说:“你们没嫂子……”。
就这一句,气氛很有些尴尬,香兰的脸色泛红,心里暗暗后悔。
“二子”低着头,两只脚尖儿往一块儿顶。
林葱儿解围:“掌柜的,卖酒的规矩还跟粉条一样吧,你呢,一只羊也是放,两只羊也是赶,放一起卖互相都不耽误事儿。”
卖酒的规矩跟粉条一样,那就是说,提成会更高。
林志真欢喜的完全忘记了刚才的尴尬,连连点头说:“甚好,甚好!等我置办了马车,立刻拉着酒在寿安县城先跑一跑。”
他是个极富商业才能的人,林葱儿不多加干涉,目送林志真带着二子去了集市,方叹息一声。
迷你售楼处门口,两个妇人在八卦。
“认出来了没有?那就是林家的那个穷书生,早先不会过日子,把媳妇都给熬跑了,谁料想这猛不丁的却发达了。”
“就是呢,瞧这模样,如今可富贵的跟个大官老爷一样了,要是那小媳妇知道了啊,不一定怎么后悔哩!”
“后悔还能咋滴?能跑回来再跟着吃香的喝辣的啊?孩子肯定也不认她这个娘!”
……
“还有孩子?可怜的娃儿……”,香兰听了满耳朵有关林志真的八卦,回屋里对林葱儿嘀咕。
媳妇嫌男人穷,跟别的男人跑掉了,这可不是一般的耻辱,怪不得林志真从来不提家人这档子事儿。
林葱儿跟着摇头晃脑,不过,她倒不为林志真忧心,这厮如今发达了,收拾收拾也是一表人才,再找个媳妇,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儿?
只祝愿挑选第二任老婆的时候,睁大了双眼,别跟老闷葫芦似的,把齐氏那样的妇人请回家里虐待前面那个苦命娃儿吧。
下晌儿的时候,迷你售楼处,莅临了一位跟林大小姐有过渊源的客人。
初看都没认出来,等客人犹犹豫豫的打了招呼,林大小姐才恍然大悟。
是寿安县城里“彩衣阁”的佟掌柜。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当初的林大葱想要赚到赖以果腹的第一桶金的时候,就是这样心存犹豫的找上了“彩衣阁”的门。
今天,主人换成了客人,客人换成了主人。
“葱……妹子,还认得……佟姐姐吧?”曾经趾高气扬的“佟掌柜”,一边说话,还一边察言观色,行动举止都有些猥琐了。
主要是内里底气不足,又深知得罪了人,寄希望于通过这次购房行动,化干戈为玉帛。
佟掌柜其实早知道林葱儿的父兄在集市口摆摊儿卖拉面,但那跟她可没关系。直到满县城传开了,林葱儿被秦立生将军求娶的消息。
这事儿没有假,亲眼目睹过求亲队伍出城的人不老少。
佟掌柜一颗心就仿若躺在了炉膛上鏊子里,下面烈火熊熊,她被煎熬的夜不能寐。
寻常百姓都会有这样的心理,曾经得罪死了的仇人发达了,肯定会寻找机会报复自己的吧?然后,越琢磨越恐惧,越琢磨事儿就越大,就在林大小姐根本要忘记了佟掌柜这个人物的时候,佟掌柜的心理承受能力达到了饱和,必须前来求个宽恕了。
林葱儿认出了来人,片刻的迟疑之后,便招呼她坐下。
“佟掌柜还是那么花枝招展年轻貌美……”,林大小姐忍不住说了一句。
可不是一如既往的花枝招展吗?佟掌柜喜欢用艳丽的色彩给自己搭配服饰,比如红配绿,红配紫,腰带骤然跳出一抹黄……
这样的开场白还算和谐,尤其对于佟掌柜来说,对于开门见山的“夸赞词”,她自己一直是深以为然的。
“葱妹子你……”,佟掌柜有些激动了,难道此次前来,不但会冰释前嫌,还能重拾“姐妹”情谊?
林大小姐打断了她:“我们家就我一个女孩儿,上面没姐姐。”
言简意赅啊!画外音就是“别跟我称姐道妹的,我们家没你这户”。
原本面带微笑的香兰,立刻更换了一副戒备的表情,目光灼灼落在佟掌柜身上。
佟掌柜的胖脸红了,因为涂了胭脂,色彩交叠成紫色。
此一时彼一时,现在林大小姐是主场,当然不可能再跟过去似的,衣着破烂拄着木拐捧着佟掌柜,讨得加工蚊帐的活计。
想到蚊帐,林葱儿追问一句:“佟掌柜的生意现在可火了?卖一茬儿蚊帐,能顶一年的支出吧?”
俗话说得好,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这两个疑问句,恰恰好就是最响亮的巴掌,抽打在佟掌柜的脸上。
说起来都是泪啊!林葱儿接手制作的那批蚊帐,卖的价格不菲,市场供不应求,然后,佟掌柜反复纠结,耽误了几日,到底没忍住诱惑,再次采购蚊帐布料另外找人模仿加工,还是大批量的……
结果,隔壁的“荣华轩”异军突起,也抢起蚊帐买卖来了,那东西简单,容易模仿,“荣华轩”的蚊帐式样更精致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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