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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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心吧,这点事还难不倒你哥。”孟迎武把钱拿过来收进兜里,临走前不忘再抓一把瓜子,“这毛嗑挺香,小伟还在县里住院,你这个当姑的多给他买点儿吃喝送过去吧。”
“……”孟迎莹被他的厚脸皮气得心头一梗,全当没听见直接把他赶出自己的小屋。
桌上还放着刘美玉刚刚拿来的一瓶山楂罐头,她很意外书中女主还是个挺有心机的人,如果不是刘美玉看到那张合照,也许到现在她也不敢确定村里的叶凝瑶就是女主。
想到叶凝瑶这个威胁还在村里住着,而江淮仍对那个女人念念不忘,孟迎莹气得手掌一挥把桌上所有的东西打翻在地,当玻璃碎成一地的瞬间,她心里终于畅快几分。
……
在村子的另一头,江淮敲响小破屋的院门,心底的自责达到了顶峰,当叶凝瑶打开门时,他肃着脸没头没尾地说道:“我明天会给家里写信,让叶叔想办法把你调回城。”
这是书中的一句台词,叶凝瑶记得非常清楚,当时原身对男主还未死心,便直接拒绝了他,以至于接下来的命运无比悲惨。
叶凝瑶很想点头答应,可惜……命定的轨迹并不会因为一两句话而改变。
她挑眉看向他,语气平淡,“如果你能早点向我和家里人坦白,也许现在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对不起,瑶瑶。”江淮从没想过他们的关系会被孟家人知道,而且还是这样迅速。
“我说过咱们以后只是陌生人,你只要把你的未婚妻管好就行,如果有一天她发了疯出来乱咬人,连同你,我一样不会放过。”说完,叶凝瑶当着他的面把木门又重重关上。
原身会那么悲惨,江淮绝不无辜,如果不是他没有担当说得不清不楚,原身根本不会下乡。
在大洼村这段阴暗的岁月里,哪怕他能顾念一分旧情,原身也不会受尽羞辱最后郁结而终。
门外,江淮颓废地靠在院墙上,他从裤兜里掏出一盒崭新的香烟,打开封条从里面拿出一颗点燃。
由于以前没抽过烟,第一口抽得有点用力过猛,连续咳嗽好几声才缓和下来。
随着烟雾渐渐升起,曾经的美好如电影一般一帧帧浮现在眼前,直到猩红的小点儿燃尽,他才踩灭烟头慢慢离开。
……
在春耕之前,为了让知青们收收心好好干活,大队特意安排两辆牛车拉送他们去县里采买东西,其中一头牛还是从邻村借的。
本以为赶牛的人会是傅十冬,直到牛车缓缓前行,叶凝瑶也没看到他的身影。
莫小青挽上她的胳膊坐在车尾,从头到脚关心一遍,就怕她在那个破房子里一个人住受到什么委屈。
“我在那里挺好的。”周围都是耳朵在听是非,叶凝瑶很想告诉她傅十冬给自己做包子的事,可一直没有机会开口。
到了县城,大家各自散去下午再集合。
叶凝瑶看了眼周围,这才把包子的事告诉莫小青,末了还不忘大方邀请道:“中午我请你去国营饭店吃肉包子。”
“啧啧啧,这年头会做饭又愿意做饭的男人简直凤毛麟角,看来真让你捡到宝了。”莫小青忍不住咋舌,那么一个凶巴巴的二流子竟然会做出美食?她觉得有可能是叶凝瑶情人眼里出西施,说得太夸张了。
“我的眼光一直不错。”叶凝瑶毫不谦虚地点点头,两人相视一笑,嘻嘻哈哈地朝供销社走去。
为了融入这个世界,叶凝瑶曾把原身的记忆反复研究多次,所以她知道供销社是买卖东西的地方。
只不过里面的东西实在太过粗糙,比如那布料就没有一块是细腻柔软的。
摸起来还不如原身带来的那些衣服质量好。紧贴肌肤的东西必须要特别好的材质才行!
于是她打消了买布料做衣服的想法。
“你都转一圈了,想好买什么没有?”莫小青给自己买了一盒蛤蜊油还有二斤槽子糕当零嘴,一会儿他们还要去邮局,时间不是很充裕。
“等一下,我马上就好。”此时,叶凝瑶被一双黑色布鞋吸引了目光,她指着鞋问售货员,“这鞋最小码是多少?”
第14章 破裂 “最小码是35码。”
……
“最小码是35码。”
“给我来一双。”叶凝瑶从挎包里掏出钱递过去,又四处寻找半天才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看见蜡笔和摞在一起的图画本,“还要两本图画本和一盒蜡笔。”
在书中,傅年虽然不能说话并且反应迟钝,却在艺术方面有很高的天赋,叶凝瑶想投其所好刷刷好感值。
“你穿35码的鞋?”莫小青看到她买的东西是一头雾水,哪一样都不是他们会用到的。
“嗯。”叶凝瑶含糊其辞应付着,并催促她道:“你都买完了吗?咱们快走吧,还要邮信呢!”
今天来县里最重要的事,是往叶家寄封家书,在原身的记忆里,她的家人真的对她宠爱有加,如今自己占了她的身子,除了帮其报仇以外,还有义务替她照顾其父母。
在信中,叶凝瑶只提到和江淮分手的消息,具体什么原因她不打算告诉他们。
原身的哥哥是个暴脾气,如果知道真相没准会找男女主麻烦,书中男女主那都是天选之子,找他们麻烦最终只会成为炮灰。
她现在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更不想牵连其他人。
两人寄完信又去国营饭店吃了肉包子。
叶凝瑶刚咬下一口就吐了出来,“这是肉包子吗?好难吃啊?”
莫小青被她的举动弄得一愣,忙拽拽她的衣袖小声提醒道:“叶同志,你干嘛呢?你看那服务员咋瞅你呢?”
这年头浪费粮食可耻,说肉包子难吃简直是大逆不道的话!
“这和傅十冬做的包子不一样啊?”叶凝瑶看着眼前这些包子突然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那个二……”莫小青把“二流子”及时咽回去问:“傅十冬做的真有那么好吃?”
她疑惑地咬了一口包子,挺好吃的啊,叶凝瑶这是什么味蕾?
“根本没办法比。”叶凝瑶瘪瘪嘴,原来不是所有包子都是一个味道,浪费好几毛钱,心疼!
从县里回来,叶凝瑶直接去了傅家。
傅媛见她来了,忙笑盈盈地跑来迎接。
在这个小姑娘的认知里,除了家人以外,叶姐姐是对她最好的人!
“叶姐姐,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啦?”
叶凝瑶笑着抱住她,再低头看向她那双被大脚趾顶坏的鞋尖儿,说:“今天去县里看到了这个,我觉得你穿上一定很漂亮。”
说完,从布兜子里掏出一双黑布鞋放到她手里。
“是要送给我吗?”傅媛瞅着手中的布鞋,有些不敢相信自己有一天会穿上新鞋。
“对呀,送给你的。”叶凝瑶帮忙解开鞋带,并让她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试鞋。
“怎么样?喜欢吗?”鞋子有点大,不过小孩儿的脚长得快,买大一点儿明年还能继续穿。
脚趾终于能在鞋里自由伸展,因为兴奋,傅媛的小脸儿粉嘟嘟得可爱。“喜欢!谢谢叶姐姐。”
上次收了那瓶罐头,她叔并没有说什么,她便以为自己是可以收礼物的,小心翼翼地摸着新鞋,傅媛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儿!
“你哥呢?”
“不知道,我没看见他。”傅媛摇摇头,所有注意力都在那双新鞋上。
“你能帮我把这个给他吗?”叶凝瑶又从布兜子里拿出图画本和蜡笔放在一旁,“这是送给他的礼物。”
“叶姐姐,你怎么知道我哥喜欢画画?”可惜家里没钱,她哥都是拿树枝在地上画。
“呃……”叶凝瑶把碎发别到耳后,心思一转说:“傅年看起来很像个艺术家。”
“啥是艺术家?”傅媛仰起小脸儿,第一次听说这个词十分好奇。
书中写过,傅年如果没出那场事故,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艺术家。至于什么是艺术家?叶凝瑶眨眨眼,不知道该怎么和这孩子解释,因为她也不是太清楚。
最后,她摸摸傅媛软软的头发,故作老成地说:“等你长大就会懂了。”
傅媛本想继续追问下去,这时,家里的院门响起,傅十冬一身灰扑扑的扮相回来了。
当他看到叶凝瑶时不自然地收紧手指,目光闪躲着她的注视。
“叔,你快看!这是叶姐姐送给我的新鞋!”傅媛穿着布鞋一阵小跑来到他身边,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傅十冬随着她的声音低头看过去,薄唇抿成一条直线,浓眉紧皱。
因为太兴奋,傅媛没察觉到他的情绪,又指了指一旁的笔和本,“那是叶姐姐给哥哥买的!”
傅十冬看着它们,再看向那双换下来的旧鞋,两者之间形成一个极强的反差。他沉默一瞬抬起眼对叶凝瑶说:“叶知青,咱们谈谈吧。”
“嗯,好。”他的不悦已经让叶凝瑶明白他想要说些什么。
“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说完,他肃着脸大步走向土房。
“叶姐姐,我叔是不是生气了?”这时,傅媛才后知后觉地发现那男人的情绪不对,“这鞋我不要了,你拿回去吧。”
“没事,你放心穿,我和他是有别的事要聊。”叶凝瑶拍拍她的肩膀,心疼她的早熟。
五分钟后,两人站在门外的大槐树下,傅十冬从口袋里掏出五块钱毛票递给她,“这是鞋钱和书本钱。”
叶凝瑶盯着那一叠五分一毛的钱币有些微怒,“你非要和我算得那么清楚吗?再说那些东西又不是给你的,这钱我不要。”
因为生气,她的小脸儿绯红,傅十冬稳住心神直接把钱塞进她的手心里,“太贵重的东西我们不能要,还有,以后……你还是别来了。”
“你什么意思?”叶凝瑶紧紧攥住钱,定定地看着他,仿佛要扒开他的胸膛看一看这个男人的心是不是石头做的。
“我们都是穷惯了的人,和你不是同一个世界,希望你别对他们太好。”傅十冬语气一顿,神色复杂地对上她的目光,“所以,如果没有必要,大家最好不要再见面。”
叶凝瑶被这番言语气得心头一梗,“傅十冬你就是个孬种!”
她宁可在这书中轮回千百次,也不想再搭理这个狗男人!
傅十冬别过头,不敢再多看一眼。
直到耳边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渐行渐远,他才转过头。
哪怕四周都是光秃秃一片的黄土地,也掩盖不了她的出众。
傅十冬望向那抹袅袅婷婷的背影强行压下想把人留住的冲动。
这么美好的她,永远也不可能属于他……
时间如流沙,一晃已是清明。
清风徐徐,四月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
叶凝瑶院子里的那棵桃花树因为有灵力的灌溉,早已恢复往日的生机。
满树桃花,灼灼其华,花香醉人。
远远望去,给这个简陋的小院子增添不少亮色。
清晨,叶凝瑶挎着一个小竹篮,小心翼翼地采摘东南方向枝条上的桃花。
“……”孟迎莹被他的厚脸皮气得心头一梗,全当没听见直接把他赶出自己的小屋。
桌上还放着刘美玉刚刚拿来的一瓶山楂罐头,她很意外书中女主还是个挺有心机的人,如果不是刘美玉看到那张合照,也许到现在她也不敢确定村里的叶凝瑶就是女主。
想到叶凝瑶这个威胁还在村里住着,而江淮仍对那个女人念念不忘,孟迎莹气得手掌一挥把桌上所有的东西打翻在地,当玻璃碎成一地的瞬间,她心里终于畅快几分。
……
在村子的另一头,江淮敲响小破屋的院门,心底的自责达到了顶峰,当叶凝瑶打开门时,他肃着脸没头没尾地说道:“我明天会给家里写信,让叶叔想办法把你调回城。”
这是书中的一句台词,叶凝瑶记得非常清楚,当时原身对男主还未死心,便直接拒绝了他,以至于接下来的命运无比悲惨。
叶凝瑶很想点头答应,可惜……命定的轨迹并不会因为一两句话而改变。
她挑眉看向他,语气平淡,“如果你能早点向我和家里人坦白,也许现在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对不起,瑶瑶。”江淮从没想过他们的关系会被孟家人知道,而且还是这样迅速。
“我说过咱们以后只是陌生人,你只要把你的未婚妻管好就行,如果有一天她发了疯出来乱咬人,连同你,我一样不会放过。”说完,叶凝瑶当着他的面把木门又重重关上。
原身会那么悲惨,江淮绝不无辜,如果不是他没有担当说得不清不楚,原身根本不会下乡。
在大洼村这段阴暗的岁月里,哪怕他能顾念一分旧情,原身也不会受尽羞辱最后郁结而终。
门外,江淮颓废地靠在院墙上,他从裤兜里掏出一盒崭新的香烟,打开封条从里面拿出一颗点燃。
由于以前没抽过烟,第一口抽得有点用力过猛,连续咳嗽好几声才缓和下来。
随着烟雾渐渐升起,曾经的美好如电影一般一帧帧浮现在眼前,直到猩红的小点儿燃尽,他才踩灭烟头慢慢离开。
……
在春耕之前,为了让知青们收收心好好干活,大队特意安排两辆牛车拉送他们去县里采买东西,其中一头牛还是从邻村借的。
本以为赶牛的人会是傅十冬,直到牛车缓缓前行,叶凝瑶也没看到他的身影。
莫小青挽上她的胳膊坐在车尾,从头到脚关心一遍,就怕她在那个破房子里一个人住受到什么委屈。
“我在那里挺好的。”周围都是耳朵在听是非,叶凝瑶很想告诉她傅十冬给自己做包子的事,可一直没有机会开口。
到了县城,大家各自散去下午再集合。
叶凝瑶看了眼周围,这才把包子的事告诉莫小青,末了还不忘大方邀请道:“中午我请你去国营饭店吃肉包子。”
“啧啧啧,这年头会做饭又愿意做饭的男人简直凤毛麟角,看来真让你捡到宝了。”莫小青忍不住咋舌,那么一个凶巴巴的二流子竟然会做出美食?她觉得有可能是叶凝瑶情人眼里出西施,说得太夸张了。
“我的眼光一直不错。”叶凝瑶毫不谦虚地点点头,两人相视一笑,嘻嘻哈哈地朝供销社走去。
为了融入这个世界,叶凝瑶曾把原身的记忆反复研究多次,所以她知道供销社是买卖东西的地方。
只不过里面的东西实在太过粗糙,比如那布料就没有一块是细腻柔软的。
摸起来还不如原身带来的那些衣服质量好。紧贴肌肤的东西必须要特别好的材质才行!
于是她打消了买布料做衣服的想法。
“你都转一圈了,想好买什么没有?”莫小青给自己买了一盒蛤蜊油还有二斤槽子糕当零嘴,一会儿他们还要去邮局,时间不是很充裕。
“等一下,我马上就好。”此时,叶凝瑶被一双黑色布鞋吸引了目光,她指着鞋问售货员,“这鞋最小码是多少?”
第14章 破裂 “最小码是35码。”
……
“最小码是35码。”
“给我来一双。”叶凝瑶从挎包里掏出钱递过去,又四处寻找半天才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看见蜡笔和摞在一起的图画本,“还要两本图画本和一盒蜡笔。”
在书中,傅年虽然不能说话并且反应迟钝,却在艺术方面有很高的天赋,叶凝瑶想投其所好刷刷好感值。
“你穿35码的鞋?”莫小青看到她买的东西是一头雾水,哪一样都不是他们会用到的。
“嗯。”叶凝瑶含糊其辞应付着,并催促她道:“你都买完了吗?咱们快走吧,还要邮信呢!”
今天来县里最重要的事,是往叶家寄封家书,在原身的记忆里,她的家人真的对她宠爱有加,如今自己占了她的身子,除了帮其报仇以外,还有义务替她照顾其父母。
在信中,叶凝瑶只提到和江淮分手的消息,具体什么原因她不打算告诉他们。
原身的哥哥是个暴脾气,如果知道真相没准会找男女主麻烦,书中男女主那都是天选之子,找他们麻烦最终只会成为炮灰。
她现在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更不想牵连其他人。
两人寄完信又去国营饭店吃了肉包子。
叶凝瑶刚咬下一口就吐了出来,“这是肉包子吗?好难吃啊?”
莫小青被她的举动弄得一愣,忙拽拽她的衣袖小声提醒道:“叶同志,你干嘛呢?你看那服务员咋瞅你呢?”
这年头浪费粮食可耻,说肉包子难吃简直是大逆不道的话!
“这和傅十冬做的包子不一样啊?”叶凝瑶看着眼前这些包子突然一点食欲都没有了。
“那个二……”莫小青把“二流子”及时咽回去问:“傅十冬做的真有那么好吃?”
她疑惑地咬了一口包子,挺好吃的啊,叶凝瑶这是什么味蕾?
“根本没办法比。”叶凝瑶瘪瘪嘴,原来不是所有包子都是一个味道,浪费好几毛钱,心疼!
从县里回来,叶凝瑶直接去了傅家。
傅媛见她来了,忙笑盈盈地跑来迎接。
在这个小姑娘的认知里,除了家人以外,叶姐姐是对她最好的人!
“叶姐姐,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啦?”
叶凝瑶笑着抱住她,再低头看向她那双被大脚趾顶坏的鞋尖儿,说:“今天去县里看到了这个,我觉得你穿上一定很漂亮。”
说完,从布兜子里掏出一双黑布鞋放到她手里。
“是要送给我吗?”傅媛瞅着手中的布鞋,有些不敢相信自己有一天会穿上新鞋。
“对呀,送给你的。”叶凝瑶帮忙解开鞋带,并让她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试鞋。
“怎么样?喜欢吗?”鞋子有点大,不过小孩儿的脚长得快,买大一点儿明年还能继续穿。
脚趾终于能在鞋里自由伸展,因为兴奋,傅媛的小脸儿粉嘟嘟得可爱。“喜欢!谢谢叶姐姐。”
上次收了那瓶罐头,她叔并没有说什么,她便以为自己是可以收礼物的,小心翼翼地摸着新鞋,傅媛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儿!
“你哥呢?”
“不知道,我没看见他。”傅媛摇摇头,所有注意力都在那双新鞋上。
“你能帮我把这个给他吗?”叶凝瑶又从布兜子里拿出图画本和蜡笔放在一旁,“这是送给他的礼物。”
“叶姐姐,你怎么知道我哥喜欢画画?”可惜家里没钱,她哥都是拿树枝在地上画。
“呃……”叶凝瑶把碎发别到耳后,心思一转说:“傅年看起来很像个艺术家。”
“啥是艺术家?”傅媛仰起小脸儿,第一次听说这个词十分好奇。
书中写过,傅年如果没出那场事故,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艺术家。至于什么是艺术家?叶凝瑶眨眨眼,不知道该怎么和这孩子解释,因为她也不是太清楚。
最后,她摸摸傅媛软软的头发,故作老成地说:“等你长大就会懂了。”
傅媛本想继续追问下去,这时,家里的院门响起,傅十冬一身灰扑扑的扮相回来了。
当他看到叶凝瑶时不自然地收紧手指,目光闪躲着她的注视。
“叔,你快看!这是叶姐姐送给我的新鞋!”傅媛穿着布鞋一阵小跑来到他身边,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傅十冬随着她的声音低头看过去,薄唇抿成一条直线,浓眉紧皱。
因为太兴奋,傅媛没察觉到他的情绪,又指了指一旁的笔和本,“那是叶姐姐给哥哥买的!”
傅十冬看着它们,再看向那双换下来的旧鞋,两者之间形成一个极强的反差。他沉默一瞬抬起眼对叶凝瑶说:“叶知青,咱们谈谈吧。”
“嗯,好。”他的不悦已经让叶凝瑶明白他想要说些什么。
“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说完,他肃着脸大步走向土房。
“叶姐姐,我叔是不是生气了?”这时,傅媛才后知后觉地发现那男人的情绪不对,“这鞋我不要了,你拿回去吧。”
“没事,你放心穿,我和他是有别的事要聊。”叶凝瑶拍拍她的肩膀,心疼她的早熟。
五分钟后,两人站在门外的大槐树下,傅十冬从口袋里掏出五块钱毛票递给她,“这是鞋钱和书本钱。”
叶凝瑶盯着那一叠五分一毛的钱币有些微怒,“你非要和我算得那么清楚吗?再说那些东西又不是给你的,这钱我不要。”
因为生气,她的小脸儿绯红,傅十冬稳住心神直接把钱塞进她的手心里,“太贵重的东西我们不能要,还有,以后……你还是别来了。”
“你什么意思?”叶凝瑶紧紧攥住钱,定定地看着他,仿佛要扒开他的胸膛看一看这个男人的心是不是石头做的。
“我们都是穷惯了的人,和你不是同一个世界,希望你别对他们太好。”傅十冬语气一顿,神色复杂地对上她的目光,“所以,如果没有必要,大家最好不要再见面。”
叶凝瑶被这番言语气得心头一梗,“傅十冬你就是个孬种!”
她宁可在这书中轮回千百次,也不想再搭理这个狗男人!
傅十冬别过头,不敢再多看一眼。
直到耳边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渐行渐远,他才转过头。
哪怕四周都是光秃秃一片的黄土地,也掩盖不了她的出众。
傅十冬望向那抹袅袅婷婷的背影强行压下想把人留住的冲动。
这么美好的她,永远也不可能属于他……
时间如流沙,一晃已是清明。
清风徐徐,四月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
叶凝瑶院子里的那棵桃花树因为有灵力的灌溉,早已恢复往日的生机。
满树桃花,灼灼其华,花香醉人。
远远望去,给这个简陋的小院子增添不少亮色。
清晨,叶凝瑶挎着一个小竹篮,小心翼翼地采摘东南方向枝条上的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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