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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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中,女主无意间发现了这个秘密,并把镯子从陈玉茹手里骗过来,最后就是靠它发家致富的。
啧,能让孟迎莹不痛快的事,她都非常乐意干。
现在知道了这个秘密,叶凝瑶重新把手镯小心翼翼地藏好。
同时确定,单只手镯会出现异象的确和自己体内的法器有关。
这辈子没了这个金手指,她倒要看看女主还能有什么本事过上富裕的生活?
此时,在去往余家村的路上,孟迎莹突然捂嘴打了喷嚏,她手腕上戴的正是另外一只银镯子。
为了见江淮,她特意好好打扮了一番。
自从结婚,两人就没有再同房过,今天去找他,孟迎莹抱着两个目的,其一是想要个孩子把人拴住;其二就是管江淮要点生活费,上次和潘桂芬闹僵之后她就再也没去孟家蹭过饭。
家里菜园子的地她不会种,又挣不来公分,之前攒下的钱是越来越少了。
作为男人,江淮理应养她,她现在唯一能依靠的也只有他了……
第39章 买花 [三更合一]
和大洼村比起来,余家村四面环山,能耕种的土地特别少,山虽多却都是石头山,种不了什么植物。
因为交通不便利,这里的知青也很难能去县里一次。
由于这个地方太穷,很多村里姑娘都嫁到了外村,这使得当地的光棍汉特别多。
哪怕像孟迎莹这种“破了相”的女人走在路上也会勾来好几个老爷们围观。
“小娘们儿,你来我们村找谁啊?哥可以帮你带路。”
孟迎莹闻声望过去,只见一个长得又黑又壮的男人正笑嘻嘻地瞅着她,嘴里还叼着一根草,行为举止粗俗不堪。
她拧紧眉只当作没听见,加快脚步继续往前走去。
余大勇见她根本不搭理自己,立刻过去拦人,“别走啊~哥跟你说话呢,你跑啥?”
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想找出个路人都没有,孟迎莹望向略微荒凉的四周,屏住呼吸说道:“麻烦你让开,我是来找我丈夫的。”
怕男人听不清,她特意把“丈夫”的字音咬得极重。
“呦呵,就你这满脸大包还有人娶啊?你男人口味儿挺重啊!”余大勇也就只敢嘴上花花,真让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他也不敢。
几句挖苦差点儿没让孟迎莹背过气去,这种光有力气不长脑子的男人是她从前最鄙夷的,不过她又怕对方真的做出什么下流的事来,于是只能咬着牙好声好气地说:“我男人是这里的知青江淮,我认得去知青点的路,就不麻烦你了。”
平时江淮待人谦和,余大勇和他打过几次交道,但最近因为那小子多管闲事让他没了面子。
于是他看向孟迎莹的目光忽然变了,调笑中添了一抹嘲讽,“那你快去吧,不然哪天你男人被别人抢跑了可就有你哭的喽~”
“你这话什么意思?”孟迎莹的心咯噔一下,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
“啥意思你去知青点就知道了,可别怪哥没提醒你,你长得这么丑更应该把自家男人看住了,那帮城里人没一个好东西!”
懒得再听男人的喋喋不休,孟迎莹压抑着怒火一心只想赶去知青点,弄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余家村的知青点在村子的最西边,比起大洼村的大院,这里只有一排残破不堪的土房子,歪歪斜斜的样子仿佛下一秒就会倒。
当孟迎莹走近知青点的时候,掉了半扇门页的木门半敞着。
从里面传出一阵欢笑声,具有磁性的男声无比熟悉,这还是孟迎莹第一次听见江淮笑得这么畅快。
想到刚刚余大勇说过的话,她“砰”得一声推开门,紧握双拳走了进去,映入眼帘的除了江淮还有一男一女。
三个人坐在院子里不知道在谈论什么,其中那个女知青紧紧挨着江淮,眉眼间的柔情蜜意看起来十分刺眼。
门口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惊扰了他们,三个人闻声转过头,江淮原本充满笑意的俊脸立刻沉了下来。
“你怎么会来这里?”
其他两人的目光在江淮和孟迎莹之间来回穿梭,皆是一脸疑惑。
“你是我男人,我来看你不是应该的吗?”这话虽然是对江淮说的,但孟迎莹的目光却在打量那个女知青。
长得人模狗样、娇里娇气,一看就是个不要脸的狐狸精!
“这位是?……”冯雪能感受到对方的敌意,却又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他们好像不认识吧?干嘛瞪自己?
“咳~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妻子孟迎莹。”江淮抬起右手握拳抵在唇边,内心其实很排斥介绍他们认识。
具体因为什么,他也不知道。
“嫂子好,我是这里的知青赵鹏。”那个男知青是先反应过来的。
他和冯雪都是新下乡的知青,之前只听说江淮结了婚,却不知道他的妻子竟然是这么个形象。
两人站在一起,真不般配。
因为太惊讶了,冯雪张张嘴脑子有点卡壳。
关于江淮的妻子,她一直以为自己可以不在意,却没想到这么快他们就碰面了。
“你好,我是冯雪。”
孟迎莹冷冷地看着他们没有回应,她径直走到江淮面前说:“咱们进去说话吧。”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她这么不给面子,瞬间让场面变得有些尴尬。
赵鹏摸摸鼻子勉强扯出一丝笑容,“那个,你们两口子聊,我还有事要出去一趟。”
说完,他还不忘偷偷怼了怼一旁的冯雪。
待他们离开后,不大的院子里只剩下这对夫妻,江淮突然侧过头质问道:“你在外面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吗?能不能把没素质的一面改改?”
说她没素质?孟迎莹立马就怒了,原本压抑的怒火在一刻通通爆发出来,“你背着我勾搭女人,还说我没素质?如果不是因为太有素质,我早就伸手揍人了!”
江淮根本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也不知道这女人为什么又生气,他揉了揉发疼的眉心,感到无可奈何,“我勾搭谁了?咱们能不能别一见面就吵架?你不觉得累吗?”
如今能在余家村生活,其实对江淮来说是求之不得的事情,他更庆幸孟迎莹吃不了苦不愿意跟来,这里简直是一片净土,是可以让他人心放松的地方。
“你那意思是跟我在一起很累?怪不得会变心……”作为穿越人士,孟迎莹有她的自尊和骄傲。
自从“毁容”之后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毫无安全感。
本以为可以依靠的男人现在觉得她只是个累赘,这让她的内心瞬间崩溃,强忍着将要流下的泪,也顾不得男人还想解释什么,一个转身便跑出了知青点。
“……”江淮望向她渐行渐远的背影,本想追过去的脚步最终还是没有迈出。
每次见面没说两句话便会发生争执。
就算去追又能怎样?还是争吵。
不如让她冷静一下吧。
……
之前叶凝瑶说过想让庄秀芝和自己一起干。
平时她还要去村委办工作没有时间教,只能趁清晨早起的那一会儿功夫多教一些药理知识。
然后白天的时间庄秀芝再自己琢磨研究,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等叶凝瑶下工之后再询问。
如此几天下来,庄秀芝的进步还是挺明显的。
如果叶凝瑶不用上工,也会坐下来和她一起研究。
在这样一个年代,很多村里人就连洗脸水都是一家几口人同用一盆水,更不会花钱买香皂之类的生活用品。
如果做护肤养颜的消费品,针对的人群就变得十分有限。
由莫小青主外,客源方面,叶凝瑶倒是不太担心。
她认为,外敷永远比不过内调。
只有身体达到一定程度的健康,人的肌肤才能真正变好。之前做的桃花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这一次,叶凝瑶想做一款排毒丸。
像芍药花,蒲公英花还有一些中草药都具有排毒养颜的功效。
她完全可以就地取材制作一些药丸来卖。
叶凝瑶把自己的想法说给庄秀芝听,因为有桃花丸那个例子在,庄秀芝对这个建议是举双手赞同的。
如果想大批量制作,自己家种的这点草药肯定是不够的。
山上虽有却还缺几味药。
两人一商量,叶凝瑶准备找个时间去市里的药店买些药材回来。
周末,由傅十冬陪着,叶凝瑶坐上了去市里的火车。
第一次坐这种交通工具,除了新奇还有一点无法适从。
火车上人挤人,喧闹、鸡飞狗跳、空气中还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儿,每一样都让叶凝瑶生出跳车的冲动。
看出媳妇难受,傅十冬揽过她的肩膀让其靠在自己身上,“睡一会儿吧,到地方我喊你。”
“嗯。”这种时候也顾不得害羞,闻着他身上好闻的气息,叶凝瑶环上劲腰缩进他的怀里深深吸气。
在这个男女大防的年代,两人的举动无疑很大胆。
见周围人都在看他们,傅十冬怕叶凝瑶会不好意思,于是出声解释道:“我媳妇晕车。”
一听是夫妻,人们的目光变得不再那么犀利,坐在对面的老太太还不忘调侃自家老头儿,“你看这小伙子多知道疼媳妇,我跟你过了四十年也这待遇。”
老头心虚地拿起报纸挡住半边脸,过了好几秒才甩出一句,“都这么大岁数了跟人家年轻人比啥?平时没短你吃喝就行了。”
听到这话,老太太撇撇嘴不作声了。
火车“咣咣当当”开了三个多小时才到市里。
因为是长途车,在这一站下车的人并不是很多。
傅十冬让叶凝瑶走在前面,自己用身体护着她随着人流缓缓前行。
当叶凝瑶走下火车的瞬间忍不住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感觉整个人都活过来了。
这是两人第一次来市里,比起漫天黄土的大洼村,这里的街道宽敞整洁,来来往往的人们穿着干净利落,衣服上几乎都没有补丁。
随便找了个地方吃了豆浆和油条,他们一路打听来到市里最大的国营药店。
啧,能让孟迎莹不痛快的事,她都非常乐意干。
现在知道了这个秘密,叶凝瑶重新把手镯小心翼翼地藏好。
同时确定,单只手镯会出现异象的确和自己体内的法器有关。
这辈子没了这个金手指,她倒要看看女主还能有什么本事过上富裕的生活?
此时,在去往余家村的路上,孟迎莹突然捂嘴打了喷嚏,她手腕上戴的正是另外一只银镯子。
为了见江淮,她特意好好打扮了一番。
自从结婚,两人就没有再同房过,今天去找他,孟迎莹抱着两个目的,其一是想要个孩子把人拴住;其二就是管江淮要点生活费,上次和潘桂芬闹僵之后她就再也没去孟家蹭过饭。
家里菜园子的地她不会种,又挣不来公分,之前攒下的钱是越来越少了。
作为男人,江淮理应养她,她现在唯一能依靠的也只有他了……
第39章 买花 [三更合一]
和大洼村比起来,余家村四面环山,能耕种的土地特别少,山虽多却都是石头山,种不了什么植物。
因为交通不便利,这里的知青也很难能去县里一次。
由于这个地方太穷,很多村里姑娘都嫁到了外村,这使得当地的光棍汉特别多。
哪怕像孟迎莹这种“破了相”的女人走在路上也会勾来好几个老爷们围观。
“小娘们儿,你来我们村找谁啊?哥可以帮你带路。”
孟迎莹闻声望过去,只见一个长得又黑又壮的男人正笑嘻嘻地瞅着她,嘴里还叼着一根草,行为举止粗俗不堪。
她拧紧眉只当作没听见,加快脚步继续往前走去。
余大勇见她根本不搭理自己,立刻过去拦人,“别走啊~哥跟你说话呢,你跑啥?”
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想找出个路人都没有,孟迎莹望向略微荒凉的四周,屏住呼吸说道:“麻烦你让开,我是来找我丈夫的。”
怕男人听不清,她特意把“丈夫”的字音咬得极重。
“呦呵,就你这满脸大包还有人娶啊?你男人口味儿挺重啊!”余大勇也就只敢嘴上花花,真让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他也不敢。
几句挖苦差点儿没让孟迎莹背过气去,这种光有力气不长脑子的男人是她从前最鄙夷的,不过她又怕对方真的做出什么下流的事来,于是只能咬着牙好声好气地说:“我男人是这里的知青江淮,我认得去知青点的路,就不麻烦你了。”
平时江淮待人谦和,余大勇和他打过几次交道,但最近因为那小子多管闲事让他没了面子。
于是他看向孟迎莹的目光忽然变了,调笑中添了一抹嘲讽,“那你快去吧,不然哪天你男人被别人抢跑了可就有你哭的喽~”
“你这话什么意思?”孟迎莹的心咯噔一下,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
“啥意思你去知青点就知道了,可别怪哥没提醒你,你长得这么丑更应该把自家男人看住了,那帮城里人没一个好东西!”
懒得再听男人的喋喋不休,孟迎莹压抑着怒火一心只想赶去知青点,弄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余家村的知青点在村子的最西边,比起大洼村的大院,这里只有一排残破不堪的土房子,歪歪斜斜的样子仿佛下一秒就会倒。
当孟迎莹走近知青点的时候,掉了半扇门页的木门半敞着。
从里面传出一阵欢笑声,具有磁性的男声无比熟悉,这还是孟迎莹第一次听见江淮笑得这么畅快。
想到刚刚余大勇说过的话,她“砰”得一声推开门,紧握双拳走了进去,映入眼帘的除了江淮还有一男一女。
三个人坐在院子里不知道在谈论什么,其中那个女知青紧紧挨着江淮,眉眼间的柔情蜜意看起来十分刺眼。
门口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惊扰了他们,三个人闻声转过头,江淮原本充满笑意的俊脸立刻沉了下来。
“你怎么会来这里?”
其他两人的目光在江淮和孟迎莹之间来回穿梭,皆是一脸疑惑。
“你是我男人,我来看你不是应该的吗?”这话虽然是对江淮说的,但孟迎莹的目光却在打量那个女知青。
长得人模狗样、娇里娇气,一看就是个不要脸的狐狸精!
“这位是?……”冯雪能感受到对方的敌意,却又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他们好像不认识吧?干嘛瞪自己?
“咳~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妻子孟迎莹。”江淮抬起右手握拳抵在唇边,内心其实很排斥介绍他们认识。
具体因为什么,他也不知道。
“嫂子好,我是这里的知青赵鹏。”那个男知青是先反应过来的。
他和冯雪都是新下乡的知青,之前只听说江淮结了婚,却不知道他的妻子竟然是这么个形象。
两人站在一起,真不般配。
因为太惊讶了,冯雪张张嘴脑子有点卡壳。
关于江淮的妻子,她一直以为自己可以不在意,却没想到这么快他们就碰面了。
“你好,我是冯雪。”
孟迎莹冷冷地看着他们没有回应,她径直走到江淮面前说:“咱们进去说话吧。”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她这么不给面子,瞬间让场面变得有些尴尬。
赵鹏摸摸鼻子勉强扯出一丝笑容,“那个,你们两口子聊,我还有事要出去一趟。”
说完,他还不忘偷偷怼了怼一旁的冯雪。
待他们离开后,不大的院子里只剩下这对夫妻,江淮突然侧过头质问道:“你在外面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吗?能不能把没素质的一面改改?”
说她没素质?孟迎莹立马就怒了,原本压抑的怒火在一刻通通爆发出来,“你背着我勾搭女人,还说我没素质?如果不是因为太有素质,我早就伸手揍人了!”
江淮根本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也不知道这女人为什么又生气,他揉了揉发疼的眉心,感到无可奈何,“我勾搭谁了?咱们能不能别一见面就吵架?你不觉得累吗?”
如今能在余家村生活,其实对江淮来说是求之不得的事情,他更庆幸孟迎莹吃不了苦不愿意跟来,这里简直是一片净土,是可以让他人心放松的地方。
“你那意思是跟我在一起很累?怪不得会变心……”作为穿越人士,孟迎莹有她的自尊和骄傲。
自从“毁容”之后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毫无安全感。
本以为可以依靠的男人现在觉得她只是个累赘,这让她的内心瞬间崩溃,强忍着将要流下的泪,也顾不得男人还想解释什么,一个转身便跑出了知青点。
“……”江淮望向她渐行渐远的背影,本想追过去的脚步最终还是没有迈出。
每次见面没说两句话便会发生争执。
就算去追又能怎样?还是争吵。
不如让她冷静一下吧。
……
之前叶凝瑶说过想让庄秀芝和自己一起干。
平时她还要去村委办工作没有时间教,只能趁清晨早起的那一会儿功夫多教一些药理知识。
然后白天的时间庄秀芝再自己琢磨研究,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等叶凝瑶下工之后再询问。
如此几天下来,庄秀芝的进步还是挺明显的。
如果叶凝瑶不用上工,也会坐下来和她一起研究。
在这样一个年代,很多村里人就连洗脸水都是一家几口人同用一盆水,更不会花钱买香皂之类的生活用品。
如果做护肤养颜的消费品,针对的人群就变得十分有限。
由莫小青主外,客源方面,叶凝瑶倒是不太担心。
她认为,外敷永远比不过内调。
只有身体达到一定程度的健康,人的肌肤才能真正变好。之前做的桃花丸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这一次,叶凝瑶想做一款排毒丸。
像芍药花,蒲公英花还有一些中草药都具有排毒养颜的功效。
她完全可以就地取材制作一些药丸来卖。
叶凝瑶把自己的想法说给庄秀芝听,因为有桃花丸那个例子在,庄秀芝对这个建议是举双手赞同的。
如果想大批量制作,自己家种的这点草药肯定是不够的。
山上虽有却还缺几味药。
两人一商量,叶凝瑶准备找个时间去市里的药店买些药材回来。
周末,由傅十冬陪着,叶凝瑶坐上了去市里的火车。
第一次坐这种交通工具,除了新奇还有一点无法适从。
火车上人挤人,喧闹、鸡飞狗跳、空气中还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儿,每一样都让叶凝瑶生出跳车的冲动。
看出媳妇难受,傅十冬揽过她的肩膀让其靠在自己身上,“睡一会儿吧,到地方我喊你。”
“嗯。”这种时候也顾不得害羞,闻着他身上好闻的气息,叶凝瑶环上劲腰缩进他的怀里深深吸气。
在这个男女大防的年代,两人的举动无疑很大胆。
见周围人都在看他们,傅十冬怕叶凝瑶会不好意思,于是出声解释道:“我媳妇晕车。”
一听是夫妻,人们的目光变得不再那么犀利,坐在对面的老太太还不忘调侃自家老头儿,“你看这小伙子多知道疼媳妇,我跟你过了四十年也这待遇。”
老头心虚地拿起报纸挡住半边脸,过了好几秒才甩出一句,“都这么大岁数了跟人家年轻人比啥?平时没短你吃喝就行了。”
听到这话,老太太撇撇嘴不作声了。
火车“咣咣当当”开了三个多小时才到市里。
因为是长途车,在这一站下车的人并不是很多。
傅十冬让叶凝瑶走在前面,自己用身体护着她随着人流缓缓前行。
当叶凝瑶走下火车的瞬间忍不住深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感觉整个人都活过来了。
这是两人第一次来市里,比起漫天黄土的大洼村,这里的街道宽敞整洁,来来往往的人们穿着干净利落,衣服上几乎都没有补丁。
随便找了个地方吃了豆浆和油条,他们一路打听来到市里最大的国营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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