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她妈是豪门大佬的白月光 第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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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人爱喝汤,种类繁多,也很擅长甜汤。郑晚买了一大包回来,一大半都是雪梨干。
郑思韵出神地看着妈妈切柠檬,妈妈是个非常耐心的人,小时候爸爸出差回来给她买了拼图,她怎么也拼不好,气得要将拼图扔了。妈妈就会牵着她,带着她一起拼。
她也并不是邻居亲戚口中的懂事又乖巧的孩子。
现在想想,她也有过叛逆的时候,也有过谁见了她都烦她的时候,妈妈明明焦头烂额,却从不会对她发脾气,总会轻言细语地哄她,耐心地教导她。
鬼使神差地,她说道:“妈妈,您对叔叔好好哦!”
她见过妈妈给叔叔按摩头部,见过妈妈小心地熨烫叔叔的西装,也见过妈妈擦拭叔叔的腕表。
郑晚听了这话,垂着头,停顿几秒,又继续小心地将柠檬籽挑出来。
柠檬籽就如同人的心结,如果不挑出来,入口会又涩又苦。
“不过,叔叔对您也特别好。”郑思韵说到这里,颇认真地点了下头,“感觉您现在要天上的星星,可能叔叔都会想办法要摘下来。妈,想到不久以后,您跟叔叔要结婚,我这心情还挺复杂的,不过,我相信,您跟叔叔一定会很幸福。”
“我要天上的星星做什么。”郑晚笑了笑,“行了,你去忙你的。”
郑思韵转身。
“思韵。”郑晚想起什么又叫住了她,“等下我要出去一趟,晚上就不回了,你跟外公外婆讲一声。”
“叔叔来啦?”郑思韵好奇问她。
虽然是问,语气却很笃定。
如果不是叔叔过来,妈妈也不会……夜不归宿。
前天下午妈妈回来南城,叔叔也跟着来了,昨天上午叔叔就回了东城,这才一个晚上,叔叔又来了南城?
郑思韵不由得感慨:果然大佬的精力非寻常人能想象的。
也难怪严煜私底下胆大包天地揶揄叔叔是老房子着火。
郑晚眉目舒展开来,“恩,他来了。”
郑思韵扑哧笑了一声,“这就是传说中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吗?”
不等妈妈笑骂她贫嘴,她快速溜了。
厨房里,郑晚继续切着柠檬,似是陷入了思考中,一下没注意,食指指腹被划了一道口子,还好划得不算深,很快地血就止住,也顾不上去贴创口贴,戴着一次性手套继续未完成的程序,做好了两罐柠檬蜜后,她找了个纸袋装好这才出门。
今天天气很好,微风都是暖暖的,跟东城寒风凛冽的冬天截然不同。
她打了辆车前往榕溪山庄。
榕溪山庄算得上是南城排名前三的小区,这里依山傍水,地段便利,一应设施齐全。
其中楼王的视野最佳,全都是大户型,一梯一户。
严均成在这里也有住处,前天他带她来过,大门也录入了她的指纹。
他这个人向来计划周全,这房子可能也是早就置办好的,甚至连思韵的房间门都准备好了。
她第二次来,也不太熟悉路,差点又走错。
进了电梯,按了顶楼。电梯缓缓上行,太过了解他,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她现在依然没有一个结论。
当她打开门,换了鞋子,从玄关处来到客厅,果然见他沉默无言地静坐在沙发上。
她一点儿都不惊讶,也不意外,脚步轻快地去了厨房。
再出来时,他还是维持坐姿不变,她温柔地看向他,说:“给你做了两罐柠檬蜜,不过要过几天才能喝。你看看是放一罐这边,还是两罐都带回东城。那边气候干燥,你还是要多喝点水,不然嗓子又该不舒服了。”
他默不作声,几秒之后,他声线沙哑,仿佛经过了漫长争斗的困兽,疲倦却也小心翼翼,一步步地挪到她面前。
“你都知道了。”他说!
第60章
郑晚在骆恒出现在她面前说那些话时,她就将整个事情的脉络都连起来了。
严均成这些天的反常,深夜里抽的那些烟,都来源于此。
她甚至想不通:他何必默许呢?何必这样折磨他自己呢?
在来的路上,她也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因此听他这样问她,她也只是点头,轻声说:“知道了。”
这一切都有迹可循,其实只要她再细心一点,她的心思再多放在他身上一分,又何必等到骆恒找到她,她才知道他这些年来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她的生活呢?
说到底,还是她不够仔细罢了。
严均成站在她面前,明明还是站得那样直,脊背却好像已经弯了下来。
他想过很多种可能,唯独没有想到,她会这样的平静——明明她这样的反应他应该庆幸应该高兴,可心里还是无端地疼痛。
好像他无论做什么,都无法在她心里激起一丝涟漪。
他挫败不已,一股无名的怒火升起,更挫败的是,无论这股火如此猛烈,他都不敢让火星子碰到她。
“其实不止这些。”他克制再克制,却也无法控制手背上青筋暴起,“远远不止这些,你还想知道更多吗?”
在骆恒查到的版本里,他只是执着地躲在暗处,窥见她那些年的幸福生活。
在骆恒查不到的版本里,他跟陈牧多次暗中交锋。
陈牧狠,他更狠,二十多岁的时候,不过只是动手,三十岁的时候则是真正玩命。
她不知道,他打断过陈牧的肋骨。
那时候陈牧在住院,却骗她说去出差。
他藏在头发里的那道疤的确是那场车祸留下的,但这道疤原本没这样深,直到陈牧拎着啤酒瓶砸来。
她也不知道,他是真的想动手解决了她的丈夫,无数次,无数次他都有过这样的念头。
想废了陈牧的手,让这个人再也没办法抱她牵她。
想挖了陈牧的眼睛,让这个人再也没办法看她。
更想让陈牧在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他知道,陈牧也是这样想的。可陈牧作为她的合法丈夫,是有资格跟立场去痛恨他的,那他呢?
他是什么,他是她什么人?
郑晚定定地望着他,她的声音依然很轻,轻得就像一阵风,他抓不住。
她问:“究竟是我想知道,还是你想让我知道,就算知道了又怎么样呢?”
“就算你怕我,你觉得我恶心,觉得我疯了,我也不会允许你离开我。”严均成说的话句句强势,却又字字卑微,“你答应过我的,你会跟我结婚。你别想离开我,他已经死了,没人可以拦住我。就算他还活着,他也拦不住。”
他跟陈牧彼此心知肚明。
谁都不愿意放手,即便他远去国外几年,即便他逼着自己不再去关注她的生活,但总有一天,他还是会卷土重来。
三十岁的他能自控,三十三岁的他也能强迫自己走开,不去听她的消息,不去追随她的身影。
那么四十岁呢,五十岁呢?
现在即便陈牧还活着,谁拦得住他?
郑晚静静地听着。
就像是做柠檬蜜,如果不把柠檬籽给挑出来,又怎么能做好呢?
是的,没有人可以拦住他。
除了她。
她比谁都清楚,只要她想走,只要她下定了决心要走,他又能做什么呢?
“你在想什么呢?”她在心里叹了一口气,问,“你害怕我怕你,你害怕我觉得你恶心,你害怕我会认为你是一个疯子,那你告诉我,你现在又在做什么?”
他明明可以瞒她一辈子,又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严均成喉结滚动,黑暗中,他的语调缓慢而喑哑,“你别想离开我。我们马上就会结婚。”
他何尝不知道自己不应该这样。
犯过一次的错误,又怎么可以再犯一次。他应该瞒她一辈子,以他现在的能力,只要他不愿意,根本就没人查得到,她也不可能知道。
这二十年里,他也曾经幻想过很多次,如果他回到那个时候,他绝不让她有机会说出那两个字。
他会用尽一切办法让她无法离开他,让她心甘情愿地待在他身边。
一直到前不久,他都这样认为,也并非没有因为自己曾经的「鲁莽」而感到遗憾后悔过。
可现在他才发现,即便他再回到当年……
他也会做同样的事,他在她面前就是这样愚蠢。
“你已经骗了我一次。”他说,“你别想再骗我第二次。”
郑晚看着他,他现在在转移话题。
他表现得好像只要她跟他结婚、其他的都可以不介意的模样。
她想起了那一年,她头一次以早恋者的身份被老师喊进办公室。
傍晚,他固执地拽着她的手不肯放,语气也像现在这般强硬,“你答应过我,只会因为不喜欢我分手,不会因为他们不允许而分手,你答应过我的。”
“我答应。”是十六岁懵懂的少女在坚定地回答。
“我答应。”也是三十八岁已然经历过爱恨离别的她在回答。
郑晚又重复了一遍:“我答应你,会跟你结婚。那么——”
她眼神一顿,低声问他:“是你让骆恒去查,是你让他告诉我这些事,你如果根本就没想过要给我选择的机会,又为什么要让我知道?”
她想好好地跟他过日子,想过如果运气足够好的话,她要跟他白头到老。
过去的那些事她一个字都不想知道,他做过什么,等待过多久,她不想知道。
知道又有什么用?她回不到当年,他也一样。以他们二人的性格,即便回到那个时候,又能改变什么呢?
“为什么?”严均成细细品味这三个字,自嘲道:“我也想知道为什么,我如果知道,又何必像现在这样。”
突然,前所未有的疲倦席卷而来。
郑思韵出神地看着妈妈切柠檬,妈妈是个非常耐心的人,小时候爸爸出差回来给她买了拼图,她怎么也拼不好,气得要将拼图扔了。妈妈就会牵着她,带着她一起拼。
她也并不是邻居亲戚口中的懂事又乖巧的孩子。
现在想想,她也有过叛逆的时候,也有过谁见了她都烦她的时候,妈妈明明焦头烂额,却从不会对她发脾气,总会轻言细语地哄她,耐心地教导她。
鬼使神差地,她说道:“妈妈,您对叔叔好好哦!”
她见过妈妈给叔叔按摩头部,见过妈妈小心地熨烫叔叔的西装,也见过妈妈擦拭叔叔的腕表。
郑晚听了这话,垂着头,停顿几秒,又继续小心地将柠檬籽挑出来。
柠檬籽就如同人的心结,如果不挑出来,入口会又涩又苦。
“不过,叔叔对您也特别好。”郑思韵说到这里,颇认真地点了下头,“感觉您现在要天上的星星,可能叔叔都会想办法要摘下来。妈,想到不久以后,您跟叔叔要结婚,我这心情还挺复杂的,不过,我相信,您跟叔叔一定会很幸福。”
“我要天上的星星做什么。”郑晚笑了笑,“行了,你去忙你的。”
郑思韵转身。
“思韵。”郑晚想起什么又叫住了她,“等下我要出去一趟,晚上就不回了,你跟外公外婆讲一声。”
“叔叔来啦?”郑思韵好奇问她。
虽然是问,语气却很笃定。
如果不是叔叔过来,妈妈也不会……夜不归宿。
前天下午妈妈回来南城,叔叔也跟着来了,昨天上午叔叔就回了东城,这才一个晚上,叔叔又来了南城?
郑思韵不由得感慨:果然大佬的精力非寻常人能想象的。
也难怪严煜私底下胆大包天地揶揄叔叔是老房子着火。
郑晚眉目舒展开来,“恩,他来了。”
郑思韵扑哧笑了一声,“这就是传说中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吗?”
不等妈妈笑骂她贫嘴,她快速溜了。
厨房里,郑晚继续切着柠檬,似是陷入了思考中,一下没注意,食指指腹被划了一道口子,还好划得不算深,很快地血就止住,也顾不上去贴创口贴,戴着一次性手套继续未完成的程序,做好了两罐柠檬蜜后,她找了个纸袋装好这才出门。
今天天气很好,微风都是暖暖的,跟东城寒风凛冽的冬天截然不同。
她打了辆车前往榕溪山庄。
榕溪山庄算得上是南城排名前三的小区,这里依山傍水,地段便利,一应设施齐全。
其中楼王的视野最佳,全都是大户型,一梯一户。
严均成在这里也有住处,前天他带她来过,大门也录入了她的指纹。
他这个人向来计划周全,这房子可能也是早就置办好的,甚至连思韵的房间门都准备好了。
她第二次来,也不太熟悉路,差点又走错。
进了电梯,按了顶楼。电梯缓缓上行,太过了解他,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她现在依然没有一个结论。
当她打开门,换了鞋子,从玄关处来到客厅,果然见他沉默无言地静坐在沙发上。
她一点儿都不惊讶,也不意外,脚步轻快地去了厨房。
再出来时,他还是维持坐姿不变,她温柔地看向他,说:“给你做了两罐柠檬蜜,不过要过几天才能喝。你看看是放一罐这边,还是两罐都带回东城。那边气候干燥,你还是要多喝点水,不然嗓子又该不舒服了。”
他默不作声,几秒之后,他声线沙哑,仿佛经过了漫长争斗的困兽,疲倦却也小心翼翼,一步步地挪到她面前。
“你都知道了。”他说!
第60章
郑晚在骆恒出现在她面前说那些话时,她就将整个事情的脉络都连起来了。
严均成这些天的反常,深夜里抽的那些烟,都来源于此。
她甚至想不通:他何必默许呢?何必这样折磨他自己呢?
在来的路上,她也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因此听他这样问她,她也只是点头,轻声说:“知道了。”
这一切都有迹可循,其实只要她再细心一点,她的心思再多放在他身上一分,又何必等到骆恒找到她,她才知道他这些年来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她的生活呢?
说到底,还是她不够仔细罢了。
严均成站在她面前,明明还是站得那样直,脊背却好像已经弯了下来。
他想过很多种可能,唯独没有想到,她会这样的平静——明明她这样的反应他应该庆幸应该高兴,可心里还是无端地疼痛。
好像他无论做什么,都无法在她心里激起一丝涟漪。
他挫败不已,一股无名的怒火升起,更挫败的是,无论这股火如此猛烈,他都不敢让火星子碰到她。
“其实不止这些。”他克制再克制,却也无法控制手背上青筋暴起,“远远不止这些,你还想知道更多吗?”
在骆恒查到的版本里,他只是执着地躲在暗处,窥见她那些年的幸福生活。
在骆恒查不到的版本里,他跟陈牧多次暗中交锋。
陈牧狠,他更狠,二十多岁的时候,不过只是动手,三十岁的时候则是真正玩命。
她不知道,他打断过陈牧的肋骨。
那时候陈牧在住院,却骗她说去出差。
他藏在头发里的那道疤的确是那场车祸留下的,但这道疤原本没这样深,直到陈牧拎着啤酒瓶砸来。
她也不知道,他是真的想动手解决了她的丈夫,无数次,无数次他都有过这样的念头。
想废了陈牧的手,让这个人再也没办法抱她牵她。
想挖了陈牧的眼睛,让这个人再也没办法看她。
更想让陈牧在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他知道,陈牧也是这样想的。可陈牧作为她的合法丈夫,是有资格跟立场去痛恨他的,那他呢?
他是什么,他是她什么人?
郑晚定定地望着他,她的声音依然很轻,轻得就像一阵风,他抓不住。
她问:“究竟是我想知道,还是你想让我知道,就算知道了又怎么样呢?”
“就算你怕我,你觉得我恶心,觉得我疯了,我也不会允许你离开我。”严均成说的话句句强势,却又字字卑微,“你答应过我的,你会跟我结婚。你别想离开我,他已经死了,没人可以拦住我。就算他还活着,他也拦不住。”
他跟陈牧彼此心知肚明。
谁都不愿意放手,即便他远去国外几年,即便他逼着自己不再去关注她的生活,但总有一天,他还是会卷土重来。
三十岁的他能自控,三十三岁的他也能强迫自己走开,不去听她的消息,不去追随她的身影。
那么四十岁呢,五十岁呢?
现在即便陈牧还活着,谁拦得住他?
郑晚静静地听着。
就像是做柠檬蜜,如果不把柠檬籽给挑出来,又怎么能做好呢?
是的,没有人可以拦住他。
除了她。
她比谁都清楚,只要她想走,只要她下定了决心要走,他又能做什么呢?
“你在想什么呢?”她在心里叹了一口气,问,“你害怕我怕你,你害怕我觉得你恶心,你害怕我会认为你是一个疯子,那你告诉我,你现在又在做什么?”
他明明可以瞒她一辈子,又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严均成喉结滚动,黑暗中,他的语调缓慢而喑哑,“你别想离开我。我们马上就会结婚。”
他何尝不知道自己不应该这样。
犯过一次的错误,又怎么可以再犯一次。他应该瞒她一辈子,以他现在的能力,只要他不愿意,根本就没人查得到,她也不可能知道。
这二十年里,他也曾经幻想过很多次,如果他回到那个时候,他绝不让她有机会说出那两个字。
他会用尽一切办法让她无法离开他,让她心甘情愿地待在他身边。
一直到前不久,他都这样认为,也并非没有因为自己曾经的「鲁莽」而感到遗憾后悔过。
可现在他才发现,即便他再回到当年……
他也会做同样的事,他在她面前就是这样愚蠢。
“你已经骗了我一次。”他说,“你别想再骗我第二次。”
郑晚看着他,他现在在转移话题。
他表现得好像只要她跟他结婚、其他的都可以不介意的模样。
她想起了那一年,她头一次以早恋者的身份被老师喊进办公室。
傍晚,他固执地拽着她的手不肯放,语气也像现在这般强硬,“你答应过我,只会因为不喜欢我分手,不会因为他们不允许而分手,你答应过我的。”
“我答应。”是十六岁懵懂的少女在坚定地回答。
“我答应。”也是三十八岁已然经历过爱恨离别的她在回答。
郑晚又重复了一遍:“我答应你,会跟你结婚。那么——”
她眼神一顿,低声问他:“是你让骆恒去查,是你让他告诉我这些事,你如果根本就没想过要给我选择的机会,又为什么要让我知道?”
她想好好地跟他过日子,想过如果运气足够好的话,她要跟他白头到老。
过去的那些事她一个字都不想知道,他做过什么,等待过多久,她不想知道。
知道又有什么用?她回不到当年,他也一样。以他们二人的性格,即便回到那个时候,又能改变什么呢?
“为什么?”严均成细细品味这三个字,自嘲道:“我也想知道为什么,我如果知道,又何必像现在这样。”
突然,前所未有的疲倦席卷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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