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节

推荐阅读:都市轩辕龙自逍遥天统之理想思谋安天下博德大世界大话西游之重生至尊宝重生后成了席先生的小祖宗尖峰王座铮锋众神之庭

    以前手机不普及的时候,去店里吃饭常常要跟人拼桌,吃饭的时候就能跟同桌的人聊起来,明明是来自天南地北的人,却能立刻聊起来,聊得热火朝天。
    但现在大家都是各坐一桌,拿着手机跟熟人聊天。
    只有在这家店里,还能依稀找到点以前的感觉,相邻的两桌很快就能聊起来,熟客还会给新客介绍店里有哪些菜是必点的。
    也因此店里有很多年轻人成了一对。
    同样的口味很快就能让他们找到共同话题,然后顺理成章的交换手机号,慢慢就谈出了感情。
    男生的女朋友也笑着说:“刚开始就是因为我们俩都喜欢吃虾滑,还都喜欢放在红汤锅里煮,别人都爱吃清汤锅里煮的虾滑。”
    旁边的人就笑:“口味这么像?那还真是缘分。”
    “能聚在一起都是缘分嘛,不然全世界这么多人,怎么就我们在这个时间点来了这家店呢?”
    说着说着,队伍就慢慢往前挪,刚刚还在跟他们聊天的人被叫到了号,立马就往店里走。
    现在一楼不像以前那么挤了,因为一楼只能吃火锅,二楼却是火锅烤肉都能吃,所以很多人宁愿多排一段时间队也不想在一楼吃。
    但也有专门冲着一楼来的,比起一个人一口小锅,爱吃火锅的人还是喜欢一群人围坐在一口锅边上,热热闹闹的吃火锅。
    所以一楼虽然没有以前那么挤,但还是座无虚席。
    只是排队的人比以前少了而已。
    明谦排了四十分钟的队才走进自家火锅店,接待他的是粥粥,粥粥也没把他们俩认出来,在别人眼里,明谦和幽君看上去就是长得比较高的普通男生,怎么看怎么普通,走在路上可以抓出一大把。
    就连粥粥他们都认不出来。
    在自家店里消费,对明谦而言还是第一次,他终于可以正儿八经的体验一下客人们的用餐感受了,被带到双人桌后,粥粥就问他们是要二维码点餐还是用纸质的传统菜单点。
    明谦选了后者。
    店里现在还保留着纸质菜单,明谦以前就很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些店完全放弃了纸质菜单。
    这些店是完全不做老年人生意吗?
    二维码点餐是方便,但明谦觉得纸质菜单也很方便,因为二维码点单,菜单要不断上划下划,纸质菜单却能一眼看完大部分菜和分类,选起来反而更清晰。
    而且不是每个人都能用手机点单,如果是老年人呢?如果是一个客人来吃,那个客人手机还出了问题呢?这部分客人的生意就不做了吗?
    明谦怎么想都觉得不能理解。
    所以他一直要求服务员在让客人点单的时候要说明二维码和纸质菜单这两种点菜方式他们店都有。
    “你们要先烤牛肉还是其它的?”粥粥把他们点好的才送过来。
    明谦一本正经道:“先烤鹅肝吧。”
    粥粥笑着说:“好的。”
    明谦就看着粥粥给他们烤上鹅肝,然后马不停蹄的走到另一桌旁边,给那一桌烤牛肉,等鹅肝马上要翻面的时候,粥粥又瞬间出现,给鹅肝翻面。
    她就像个超人。
    明谦在依依给他们烤五花肉的时候问:“最近店里生意怎么样?”
    依依专心的烤着肉,嘴里说:“店里的生意一直都不错,每天都跟今天差不多。”
    “那你想不想涨工资?”明谦仰着头朝依依笑。
    依依一愣,她认真的看着明谦的脸,然后又看向坐在明谦对面的幽君,她迅速反应了过来,立刻压低嗓音小声说:“老板,你们这么快就回来啦?”
    明谦也小声说:“不快了,这都好几天……”
    他的话还没说完,后面就走出了个脚步匆忙的年轻男人。
    明谦看向对方,他愣了两秒,愣完才反应过来——这人好像是明信。
    明信跑过来,把明谦这桌的菜放下,看样子也是累极了,他放下餐盘的时候小声吐槽了一句:“等我堂哥回来了,我肯定跟他说,你们压榨我。”
    粥粥:“……”
    明信最近因为明礼性情大变,找不到同盟,只能自己憋气。
    他恨恨道:“我堂哥可疼我了,等他回来我肯定跟他说。”
    明谦:“……”
    他怎么不记得自己有多疼明信?
    到底是什么给了明信这种错觉?
    难道是小时候他送给明信的玩具手枪吗?
    第85章 奶茶
    如果明信和明礼不来,明谦是完全想不起这两个堂弟的,他父母没出事前,每年寒暑假他们都会回一趟老家,但待得时间并不长,哪怕是过年的时候,也是他们一家三口过完了大年初三再回去,把礼物带上,面上过得去就行。
    明谦当时对这两个堂弟的感情也很浅,一年就相处七八天,能有什么深情厚谊?
    而且说是堂弟,看起来关系很近,但又不是一个妈肚子里出来的,血缘关系没那么神奇。
    但在他们面前,明谦还是乐意当一个好哥哥,他只是不想父母难做。
    明信和明礼对这个大城市回来的堂哥充满了好奇和向往,尤其每次明谦回来他们都能得到当地小朋友望眼欲穿都得不到礼物,所以明谦在他们眼里就等同于礼物,再加上明谦还比他们大,是大孩子,跟明谦一起出门都显得更有面子。
    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明谦绝对是个好哥哥,他从不批评他们,他们做错了事,明谦也会去大人面前告状,他在心里清楚的划分好了自己跟明礼他们的距离,绝不越线一分。
    但可能正因为这样,明礼他俩都觉得明谦是个好哥哥,绝顶好哥哥。
    明信有时候觉得明谦比自己亲哥更好。
    亲哥会跟他打架,会抢东西,会互相呛声,但明谦从来不会,明谦大方又体贴,那才叫有哥哥的样子。
    明信甚至幻想过,如果自己真的是明谦的亲弟弟该多好,住在大城市,能买很多零食玩具,有个对他好的温柔哥哥,还有一对通情达理举止大方的父母。
    但他也只是这么幻想一下,狗还不嫌家贫呢,亲哥再多不好,那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亲哥,父母再不好,再爱斤斤计较,对他们兄弟俩也没得说。
    不过在听到他们要过来找明谦的时候,比起明礼,明信其实更开心。
    明信把餐盘拿好,一脸愁容地转身往后厨走,无精打采地的样子让人一看就知道他心事重重。
    “他一直这样?”明谦问粥粥。
    粥粥点点头,一边烤肉一边说:“明礼现在还不错,但状态也有点不对,看起来太亢奋了,像是打了鸡血,明信就像是被人下了降头,天天愁眉苦脸,幸好只是让他送菜,如果让他服务客人,估计客人也不会有什么好心情。”
    明谦对粥粥说:“你去忙吧,不用管我们了。”
    粥粥放下烤夹,去服务别的客人去了,她第一次打工,觉得自己只要按老板说的办事就行。
    明谦也不是那种非得让员工服务自己的人,他自己拿起夹子翻动食材,烤熟后就夹到幽君面前的空碗里。
    把握火候这种事,店里还是他最厉害,毕竟可是厨神的徒弟,这段时间他也没休息,每晚都要上课,学了好几道大菜,抽个时间他还要在现实里实践一下。
    明谦甚至有些膨胀,觉得自己绝对能去顶级中餐厅当厨师,中餐讲究色香味,他肯定一样不差,比他强的厨师可能都没几个——仅限那几道菜。
    “其实我现在觉得,我要是去开一家私房菜馆,肯定能挣得盆满钵满。”明谦稍稍有些自得,“到时候高价收费,还必须提前预定。”
    人们为了吃一口美味,不仅有时间排队,还很舍得花钱,明谦看那些高档餐厅的食客也不见得各个都是有钱人,而是许多普通工薪阶层的人因为听说好吃,所以勒紧裤腰带,存一段时间钱,省吃俭用,就为了去吃一顿众人口中的美味饭菜。
    幽君嘲笑他:“你忙得过来吗?就算开了私房菜馆,你的心思还在放在火锅店上。”
    明谦叹气道:“也是。”
    没办法,火锅店就像他的孩子一样,甚至可能是他一生中最美的成就,哪怕他想涉足其它产业,也不可能放弃这个孩子。
    但现在的问题是,靠火锅店的盈利想把现有的铺面买下来还是很困难。
    十年内能不能买下来都是个问题。
    既然节流不现实,那就只能开源了。
    可惜就算他投资了杨总的公司,也不是立刻就能回本然后挣大钱。
    他倒是可以让杨总买一些不怎么样的石头回来,然后再让幽君帮帮忙,低成本高收入,一块石头随便都能过亿。
    只是明谦不想这么干——他不用担心生老病死,如果连物质追求都没了,那就太无趣了。
    比起借助幽君的神通,靠自己一步步发展才更有趣,更有挑战性。
    大约正是因为清楚明谦的性格和想法,幽君也没有说出自己要帮忙的话,他只是在喝了一口茶后说:“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
    明谦吃了一块牛肉:“我再想想。”
    主要是他现在手艺好,可是没有打广告的地方,更何况就算大了广告,最多也就是有酒店来问他要不要去大厨,一年的工资都不一定能上百万。
    自己开私房菜馆的话其实也行,只接受预定时间还是比较自由,可是他势必会把更多精力放在火锅店上,私房菜馆一年估计也挣不到多少钱,除了遇到冤大头,愿意为了吃一顿饭花个十几万。
    但就算有人愿意为了吃一顿饭花个十几万,也不会每天都有生意。
    除非他愿意花大价钱去最好的地段租店面,弄最好的装修,请最好的营销团队,可明谦下不了这个决心,也没那个精力,更不想为了买下火锅店的铺面舍本逐末。
    明谦:“我去趟卫生间。”
    他站起来,刚刚饮料喝多了,他最爱喝可乐,才吃了不到二十分钟的菜,他就已经喝下了两罐可乐。
    早知道就点豆奶了。
    明谦走到洗手间,洗手间外的洗手台边人很多,不少人在补妆,还有一些男生对着镜子照脸,估计是出来跟女朋友约会的,检查一下自己的仪表,要是胡渣比较明显就会直接在这儿刮了,再用一盒漱口水,吃完饭就能跟女朋友亲亲我我。
    “这个颜色好漂亮。”女生们则是对口红最感兴趣。
    “色号真多,这个色号的正装和小样在网上都卖断货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补货。”
    “那就用这个颜色吧,正好你晚上要去约会,只要小心一点应该不会脱妆。”
    要走进去的时候,明谦瞄到了站在不远处的明礼,明礼正认真的看着这边,一旦他发现有顾客做出想要把东西夹带出去的动作,就会马上走过来制止。
    不过因为要给顾客留面子,给可能只是突然被鬼迷心窍的客人一个机会,第一次明礼都只会暗示,他不会直接跟顾客说:“你拿了店里的东西”,而是说:“我们店的东西都是有数的,所以缺什么色号都能补上,我一直都在旁边,就等着把用完的替换。”
    暗示完了,脸皮比较薄的就会立刻走开,或者装模作样的再照照镜子。
    但那些打定主意要占便宜的还是会偷偷摸摸的想把东西带走,明礼可不知道这些东西上都有陈言下的法诀,所以他会毫不客气地发出警告,这次就不会顾忌顾客的面子了。
    这还是陈言跟他说的:“人都可能有占小便宜的心思,可能就是一时冲动,被发现之后就不会再这么做了。”
    “所以第一次这么做的人委婉的提醒一下就行,除非他们还要干第二次。”
    在这个店里,明礼第一信服的就是陈言了,不仅是因为陈言能力强,还是因为陈言不爱讲道理,但有时候说的话又很有道理。
    陈言还认为人都应该有第二次机会,前提是第一次的错误不严重。

本文网址:https://www.po18.work/book/61050/16151230.html,手机用户请浏览:https://www.po18.work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