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只有聪明的女人才能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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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的晚上,霸总结束一天的工作后临时起意,打算去滨河公园散散步,再回自己市中心两百平的商务套房休息。
像这样的套房,他还有好几栋。
一般时间足够的话,他就会回市郊的别墅和父母团聚,如果没空就只能一个人住在冷冰冰的高楼套房,他觉得这个套房该有个合格的女主人过来了。
他正在追的那个女人叫宋姝悦,长相明艳大方,性格独立洒脱,有很浓的书卷气却又丝毫不呆板,他之前的女友没有这样的。霸总很明白,她不是男人寻欢作乐时的理想女伴,却是男人想收心时的绝佳归宿。
是个适合认真谈恋爱的姑娘。
霸总沿着种满柳树的河堤踽踽独行,晚风拂面,吹散他飞扬的思绪。
突然有个熟悉又陌生的女人与他擦肩而过,女人的肩膀不小心撞到了他。
女人连忙回身道歉,对视的刹那,两人都愣住了。
是宋姝悦。
怎么可能是她,这不可能。
他心目中的理想女友,怎么可能是这样。
她蓬头垢面,头发至少五天没洗了,穿着松垮的t恤踩着一双拖鞋,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怪味,是很恶心的汗臭味。
宋姝悦看到他非常惊讶,惊慌局促地捋了捋头发:“你怎么这儿,也太巧了吧。”
霸总惊得目瞪口呆一时失语。这周工作忙一直没顾上去找宋姝悦,他知道宋姝悦这几天在放年假不去上班,没想到她私下里居然……这么不体面。
“你……你怎么在这儿呢。”霸总问。这个公园离宋姝悦家有些距离,在这里偶遇也太巧了。
宋姝悦看着自己的邋遢样很难为情,“我家买的新房在这里,这两天帮忙盯着工人干活,就正好来公园转转。”
简单寒暄两句后,霸总找个由头开溜了,他觉得和这个邋里邋遢的女人站在一起很丢面,而且他实在受不了她身上几天没洗澡的臭气。
原来宋姝悦只是在认识的人面前光鲜亮丽,实际这么放飞自我,霸总觉得之前看到的一切其实都是假象,要不是这次偶然撞到,差点被这个女人迷惑了。原来她和那些女人没什么不同,都是故意伪装出一副他喜欢的样子勾引他,她伪装的可太好了。
不,还是有区别的,那些女人也伪装,伪装情绪伪装性格,但是真面目可能都不如她这般不堪入目。
霸总知道,他今晚在自己冷冰冰的两百平商务套房的席梦思大床上睡觉时,一定要失眠了。
************************************
宋姝悦看着霸总逐渐走远消失在视野中,长舒一口气,计划中最关键的一步终于完成了。
霸总绝对很下头,过段时间肯定会自己主动提分手,不用担心他使厉害手段死缠烂打了。
“鑫鑫,出来吧!他走了。”
宋祚鑫和她配合的天衣无缝。她的目标太明显,就让霸总并不熟悉的大侄子来盯梢并随时联系她,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和霸总“偶遇”。
宋祚鑫总揽全局,根据霸总的路线和步伐速度判断宋姝悦出现的正确时机,再以周杰伦的《青花瓷》前奏为号,让宋姝悦从藏身的拐角处转出来和霸总相撞,时机拿捏的刚刚好。
宋祚鑫从草丛中一跃而出,计划顺利,两人击掌相庆。“姑姑,我刚刚在草丛里被叮了好几个包,算工伤吗?”
“当然算,要零花钱还是要什么东西,随你。”
“那我要你跟我一块去吃烧烤。”
“没问题,不过先等我把刷子的衣服换下来吧,太味儿了。”
本来宋姝悦想用大侄子的衣服来着,可是他最脏的衣服都没有味道很重很难闻的,不得已还是找外援了。刷子非常有心,特意穿着这件t恤打了一周的篮球才借给他们用。
接下来的操作就简单了,宋姝悦要特意发点什么解释挽留的话给霸总,让这次偶遇显得更真实一点。欲拒还迎欲迎还拒嘛,都是宋大编辑的战术。
宋姝悦:“麻烦你啦鑫鑫,让你担心我这么久。”
宋祚鑫:“没事的姑姑,再有这种事尽管麻烦我。”
宋姝悦:“这种事是哪种事,想办法让男人对我下头的事?”
宋祚鑫:“对啊。”
宋姝悦:“呵,没男人要我你很开心啊。”
宋祚鑫:“这是你说的,我可没说。”
一切尽在掌握之中,没过多久,这位危险的法制咖霸总就以不合适为由和宋姝悦提分手了。宋姝悦可谓是兵不血刃地解决了一个棘手的大麻烦。
除了这张老脸,她什么都没有失去。
至于霸总送的翠羽耳环,可惜那精巧的做工了,虽然一般人也认不出来它有没有价值是不是违禁,可宋姝悦实在没法心安理得地戴着违禁品招摇过市,这种罪恶之物也不大适合流通,卖了送了宋姝悦心里都过意不去,最后她决定把耳环埋了。
贵重,美丽,应该也不至于违禁到戴着会被抓起来,但是宋姝悦强烈的正义感让她实在消受不起。
宋祚鑫大晚上的陪着她一起在小区的花园里挖了个深坑,把耳环埋了进去。
鑫鑫拿着小铁锹卖力干活的时候,宋姝悦在一边不好意思地问:“鑫鑫呀,你会不会觉得我这么做还怪蠢的,毕竟是好东西。”
“不啊,”宋祚鑫坚定地摇了摇头,眼神中有点崇拜地看着她,“别人可能会觉得你蠢,可我反倒觉得你这样很了不起,觉得你蠢的人都配不上你的高尚。”
宋祚鑫很认真地说:“你和叁太爷很像,你们在大多数事上从不计较,但在一些事上又很执拗,而且你们的性子有时在别人看来刚正得过了度。我一直佩服那种清高正直到理想主义的人,这种人本来就少,如果还头脑聪明能力又强,就少之又少了,你和叁太爷在我心里都是这样的人。我觉得的吧,一个人一生只做对自己有利的事决不做其他,那活的就太无趣了。”
宋姝悦感觉受到了触动。她突然有那么点想哭的冲动,不由自主地上前抱住了大侄子,“鑫鑫,你真懂我。”
宋祚鑫手上还粘着土,宋姝悦突然的拥抱让他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把手放在哪。思虑再叁后,他还是环住了宋姝悦的背轻轻拍了拍,弄脏了她的衣服。
“姑姑你这是干嘛,我一直都懂你啊,你又不是不知道。”
他多想加一句,“还有的事你明明也知道,还故意装作不知道,我都看出来了。”可他最后还是把这话忍住了。
漆黑的夜里,没有人能看到他耳朵又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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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这周不停地赶deadline特别忙,本以为能写到下一个情节点的但是来不及了。运气好的话我下章或者下下章就能写到姑侄主场了,再也没有酱酱酿酿的男配了(终于),我有点激动了。
ps:我自己的睡前脑内小剧场里鑫鑫和姑姑doi过很多次了,摩拳擦掌,我准备好了。
像这样的套房,他还有好几栋。
一般时间足够的话,他就会回市郊的别墅和父母团聚,如果没空就只能一个人住在冷冰冰的高楼套房,他觉得这个套房该有个合格的女主人过来了。
他正在追的那个女人叫宋姝悦,长相明艳大方,性格独立洒脱,有很浓的书卷气却又丝毫不呆板,他之前的女友没有这样的。霸总很明白,她不是男人寻欢作乐时的理想女伴,却是男人想收心时的绝佳归宿。
是个适合认真谈恋爱的姑娘。
霸总沿着种满柳树的河堤踽踽独行,晚风拂面,吹散他飞扬的思绪。
突然有个熟悉又陌生的女人与他擦肩而过,女人的肩膀不小心撞到了他。
女人连忙回身道歉,对视的刹那,两人都愣住了。
是宋姝悦。
怎么可能是她,这不可能。
他心目中的理想女友,怎么可能是这样。
她蓬头垢面,头发至少五天没洗了,穿着松垮的t恤踩着一双拖鞋,身上还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怪味,是很恶心的汗臭味。
宋姝悦看到他非常惊讶,惊慌局促地捋了捋头发:“你怎么这儿,也太巧了吧。”
霸总惊得目瞪口呆一时失语。这周工作忙一直没顾上去找宋姝悦,他知道宋姝悦这几天在放年假不去上班,没想到她私下里居然……这么不体面。
“你……你怎么在这儿呢。”霸总问。这个公园离宋姝悦家有些距离,在这里偶遇也太巧了。
宋姝悦看着自己的邋遢样很难为情,“我家买的新房在这里,这两天帮忙盯着工人干活,就正好来公园转转。”
简单寒暄两句后,霸总找个由头开溜了,他觉得和这个邋里邋遢的女人站在一起很丢面,而且他实在受不了她身上几天没洗澡的臭气。
原来宋姝悦只是在认识的人面前光鲜亮丽,实际这么放飞自我,霸总觉得之前看到的一切其实都是假象,要不是这次偶然撞到,差点被这个女人迷惑了。原来她和那些女人没什么不同,都是故意伪装出一副他喜欢的样子勾引他,她伪装的可太好了。
不,还是有区别的,那些女人也伪装,伪装情绪伪装性格,但是真面目可能都不如她这般不堪入目。
霸总知道,他今晚在自己冷冰冰的两百平商务套房的席梦思大床上睡觉时,一定要失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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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姝悦看着霸总逐渐走远消失在视野中,长舒一口气,计划中最关键的一步终于完成了。
霸总绝对很下头,过段时间肯定会自己主动提分手,不用担心他使厉害手段死缠烂打了。
“鑫鑫,出来吧!他走了。”
宋祚鑫和她配合的天衣无缝。她的目标太明显,就让霸总并不熟悉的大侄子来盯梢并随时联系她,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和霸总“偶遇”。
宋祚鑫总揽全局,根据霸总的路线和步伐速度判断宋姝悦出现的正确时机,再以周杰伦的《青花瓷》前奏为号,让宋姝悦从藏身的拐角处转出来和霸总相撞,时机拿捏的刚刚好。
宋祚鑫从草丛中一跃而出,计划顺利,两人击掌相庆。“姑姑,我刚刚在草丛里被叮了好几个包,算工伤吗?”
“当然算,要零花钱还是要什么东西,随你。”
“那我要你跟我一块去吃烧烤。”
“没问题,不过先等我把刷子的衣服换下来吧,太味儿了。”
本来宋姝悦想用大侄子的衣服来着,可是他最脏的衣服都没有味道很重很难闻的,不得已还是找外援了。刷子非常有心,特意穿着这件t恤打了一周的篮球才借给他们用。
接下来的操作就简单了,宋姝悦要特意发点什么解释挽留的话给霸总,让这次偶遇显得更真实一点。欲拒还迎欲迎还拒嘛,都是宋大编辑的战术。
宋姝悦:“麻烦你啦鑫鑫,让你担心我这么久。”
宋祚鑫:“没事的姑姑,再有这种事尽管麻烦我。”
宋姝悦:“这种事是哪种事,想办法让男人对我下头的事?”
宋祚鑫:“对啊。”
宋姝悦:“呵,没男人要我你很开心啊。”
宋祚鑫:“这是你说的,我可没说。”
一切尽在掌握之中,没过多久,这位危险的法制咖霸总就以不合适为由和宋姝悦提分手了。宋姝悦可谓是兵不血刃地解决了一个棘手的大麻烦。
除了这张老脸,她什么都没有失去。
至于霸总送的翠羽耳环,可惜那精巧的做工了,虽然一般人也认不出来它有没有价值是不是违禁,可宋姝悦实在没法心安理得地戴着违禁品招摇过市,这种罪恶之物也不大适合流通,卖了送了宋姝悦心里都过意不去,最后她决定把耳环埋了。
贵重,美丽,应该也不至于违禁到戴着会被抓起来,但是宋姝悦强烈的正义感让她实在消受不起。
宋祚鑫大晚上的陪着她一起在小区的花园里挖了个深坑,把耳环埋了进去。
鑫鑫拿着小铁锹卖力干活的时候,宋姝悦在一边不好意思地问:“鑫鑫呀,你会不会觉得我这么做还怪蠢的,毕竟是好东西。”
“不啊,”宋祚鑫坚定地摇了摇头,眼神中有点崇拜地看着她,“别人可能会觉得你蠢,可我反倒觉得你这样很了不起,觉得你蠢的人都配不上你的高尚。”
宋祚鑫很认真地说:“你和叁太爷很像,你们在大多数事上从不计较,但在一些事上又很执拗,而且你们的性子有时在别人看来刚正得过了度。我一直佩服那种清高正直到理想主义的人,这种人本来就少,如果还头脑聪明能力又强,就少之又少了,你和叁太爷在我心里都是这样的人。我觉得的吧,一个人一生只做对自己有利的事决不做其他,那活的就太无趣了。”
宋姝悦感觉受到了触动。她突然有那么点想哭的冲动,不由自主地上前抱住了大侄子,“鑫鑫,你真懂我。”
宋祚鑫手上还粘着土,宋姝悦突然的拥抱让他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把手放在哪。思虑再叁后,他还是环住了宋姝悦的背轻轻拍了拍,弄脏了她的衣服。
“姑姑你这是干嘛,我一直都懂你啊,你又不是不知道。”
他多想加一句,“还有的事你明明也知道,还故意装作不知道,我都看出来了。”可他最后还是把这话忍住了。
漆黑的夜里,没有人能看到他耳朵又红了。
<<<<<<<<<<>>>>>>>>>>
抱歉这周不停地赶deadline特别忙,本以为能写到下一个情节点的但是来不及了。运气好的话我下章或者下下章就能写到姑侄主场了,再也没有酱酱酿酿的男配了(终于),我有点激动了。
ps:我自己的睡前脑内小剧场里鑫鑫和姑姑doi过很多次了,摩拳擦掌,我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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