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反派生存指南[快穿] 第3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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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手说:“查了查,奚容背景很简单,母亲是纺织厂的,妹妹在文工团,但有些人偏偏一门心思歪着,不知道给小少爷灌了什么迷魂汤……”
杨克看着信说:“我也只有两个名额。”
如果多出名额,也不是不能给奚容,但是他只有两个名额,一个给他弟弟,一个是……
“人查到了吗?去了哪里?”
副手冷汗直流,“只知道是下了乡,但是下乡的人太多了,陆先生的去向目前还没查到……”
常年不苟言笑的禁欲上司突然开了窍,听说是有次去报社对某个青年一见钟情了。
在这个年代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是惊世骇俗的,但是达官贵人们、那个古老的贵族和商贾,养男宠的大把,许多富商的姨太太也是男人。
杨家是几百年的世家,不说杨克如今混得很好,就算是在家里做个闲散少爷,养个男人也无伤大雅。
可那人如风如烟,杨克就见过一面。
那天他往报社有点事,下午五点半,报社没什么人,进去的时候眼皮一跳。
正见到有个漂亮青年在写东西。
要背笔直,整个人如玉似的美丽洁白,知书达理,谈吐甚佳。
他看了一眼青年工位上的名字,写的是“陆君兰”。
那可真是如兰如竹般的君子。
那日天气暗沉,报社里也并不亮堂,只有几玻璃窗透过来的光,他进来的时候脚步并不响亮,那青年也许是写东西太认真了,一时间没有发现他。
垂着眸,像一副画一样,冷冷清清漂漂亮亮的,电影明星都没有他好看。
整个人在发光似的。
杨克不小心弄出了动静,一下子青年就抬起了头。
那双眼睛比天上的星辰、湛蓝的大海还要美丽,本来是像安安静静的画、优雅的兰和挺拔的松竹,眼睛看过来的一瞬间鲜活了。
世上任何贵重的珍宝都没有他好看。
那天突然下起了暴雨,青年还给了他一把伞。
第二日是个艳阳天,恰巧是他弟弟大学开学的日子,他连杨胜开学都没去,只去报社还伞了,一问,说陆君兰出差去了。
再过不久,听说陆君兰去了其他报社,一路问下去,听说又是相应号召被下放到乡里。
连在哪个乡下谁都不知道,人海茫茫的,只一直在打听。
他手里只有两个名额,一个是给他弟弟杨胜,一个是留给那只见过一面的陆君兰。
怎么可能给弟弟口中那个奚容?
副手说:“小少爷又来信了,怎么回?”
杨克冷哼一声:“先让他吃两个月苦头再把人弄回来,至于那个奚容,别说没有名额,就算有也不管他。”
他心想,不知道是什么人,本事好大,竟然让他弟弟如此上心,一看就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就让他烂在那北大荒,也绝了杨胜的心思。
第247章 漂亮知青7
虽说信件是石沉大海了, 但奚容这段时间没怎么吃苦。
每日去十里湾已经被肖坤背习惯了,奚容体力不行,只能把工分应给尽给, 村里发下的米粮大多数给了肖坤,奚容知道这段时间肖坤对自己多有照顾。
他力气是大, 但没人规定力气大就要多干活,奚容每次去田里开荒, 几乎没有摸过锄头,顶多是浇浇水种种地,奚容干得慢, 肖坤也从不说什么。
中午晚上都是吃肖坤的,奚容有时候也带些发来的干粮,但不好吃, 肖坤做的好吃多了。
他不仅做吃了, 家里时不时有干净的水, 好几次奚容都在他这儿洗过热水澡, 他洗过澡一般都要换洗干净的衣服, 因此干脆放了套衣服在肖坤这里。
“这,可以放这里。”
肖坤的家里属于家徒四壁的,奚容都不知道把衣服放在哪里, 那日放衣服的时候,肖坤突然把另外一扇关着的门打开了。
奚容当时也愣了一下。
他原本以为那间关着的屋子是个杂物间,打开一看居然是间上好的大屋子。
里面的柜子、床、桌椅板凳都是崭新的, 涂了上好的油漆,还雕了花。
肖坤打开柜子示意奚容把衣服放在那儿。
奚容:“这不太好吧?”
不仅是家具是崭新的, 窗户朝向采光等等都是最好的, 而且地也是更为平整, 还铺了木板子。
那地板剃得光滑如新,奚容都不敢踩上去。
里面还放了新编织的草鞋。
这屋子一看就是不像寻常,像极了婚房。
村里这样的婚房已经是顶级了。
不管是哪里,婚房都是忌讳放别人的东西的,现在那婚房空空如也,正等着另外一位女主人入住,连肖坤也是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奚容怎么好意思把衣服放在那里。
肖坤洗好了手脚,把脚上的水汽擦干净,然后小心翼翼的换上屋子里的草鞋,这才进了屋。
“容容,进来。”
奚容杵在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
屋子里还有另外一双干净的草鞋,恰恰是奚容脚的尺码,肖坤已经躬身把鞋子拿了过来放在了奚容的脚边。
奚容终于脱下自己的鞋子穿上了草鞋。
他穿了袜子,鞋子也很干净,因此并没有先去洗脚,房间里因为铺了地板,所以比外面的地要高一点,奚容穿上鞋子进去,稍微有点儿拘谨,似乎知道这间房很特殊,因此小心翼翼的生怕玷污了哪里。
他抱着自己的衣服也不愿房进衣柜里,“不用那么客气,随便找个地方放就行,在你这里洗澡已经够麻烦你了。”
几乎衣食都在了这里,就差住在这儿了。
奚容决定回上海之后好好写一篇文章赞扬肖坤,赞扬十里湾,表示这里民风淳朴。
但让他一直待在这儿是不行的。
肖坤一双狭长的眼睛看了过来,“不麻烦。”
他指了指衣柜,“这里就很随便。”
他说话的时候总是自带一种不容拒绝的强硬,奚容才是松手,肖坤已经把奚容的衣服捧了过来,整整齐齐的叠放在衣柜里,然后做在没有铺被子的床边,对着奚容笑了笑,“这儿给容容睡,你中午可以在这而打个盹。”
奚容比起在上海来说,每天确实是很幸苦,但是一比起肖坤,他根本一点也不算什么,每天就浇水种菜,那开荒的地几乎全部是肖坤去做,肖坤还给他在玉米地里搭了个小棚子,让他时不时去那儿歇歇。
这片地虽然是开荒的,但是玉米是肖坤种的,他有时候会摘些玉米,让奚在小棚子把玉米粒一个个弄下来,留着晚上炒玉米粒或者晒干了磨成粉。
肖坤就在地里牛马似的干活,奚容就算在这里玩、走过去都赶不上他,人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一下子又不知道从哪里出没了,扛回来一大桶水。
他可不是一桶两桶的挑水,没次把水弄回来都是一大木桶,那种木桶是足足能装十小木桶。
奚容在这儿是看不见河流的。
这个位置离肖坤家不过是一公里,路也平整,肖坤那力气至少有千斤重,竟然轻而易举的就扛起了水桶。
这水桶里的水清澈见底,可以喝也可以洗澡。
奚容的洗澡水一般是这样烧来的。
本以为十分容易,直到有一天奚容跟了过去,没想到竟然要足足走上十五六公里。
那天手工收得早,肖坤说去打点儿水,奚容说也去。
肖坤就扛着那个大桶去。
奚容以为很近,再远也不过三四公里,没想到竟然比黄土凹到十里湾都还远。
木桶也十十分重,奚容走这么远的路一般是要肖坤背的,但这一次一点也没有说话。
好在走得慢,脚也走习惯了,奚容的脚没起水泡,艰难的走到了目的地。
居然到了北河下游。
北河的上游是小兴安岭支流,因十里湾这一单多是平原土地,一眼望去是一望无际寸草不生的土,奚容以为这一带根本是没有山峰树木的。
没想到北河这两边已经有了森林。
到了那地方,奚容已经是累的不行了,他气喘吁吁的瘫坐在草地上,肖坤手脚灵活,竟然在不远处摘了些野猕猴桃给奚容吃。
那猕猴桃鸡蛋大小,甜得要命,肖坤给他打了两壶山泉水,奚容咕噜咕噜喝了两口,总算回了点力气。
肖坤在奚容不远处摘一些野菜,那双眼睛十有八九是在奚容身上。
奚容的脸红扑扑的,浑身都湿透了,像是水洗了一半的湿,从单薄的衣服里看见玉似的皮肤。
来了这么久竟然一点也没晒黑,虽然是每天给他戴着帽子的,但他真的是一点也没黑,只是一晒皮肤会泛红,好在没有暴晒,要不然他是会脱皮的。
刚刚喝了水,唇色粉嫩殷红如樱桃似的又像吸饱了水分的花瓣,等着人来采摘。
那实在是太漂亮了,肖坤愣愣的看了好几次,手中的野菜都忘记了菜摘。
身上狼狈得很,但又是那么漂亮,出了汗,那一身皮肉鲜嫩无比,软软的坐在草地上,真是软得不行,那一截细嫩的腰肢半遮半掩的,他那双大手几乎就能握了全。
才是看了不过几下,奚容突然惊呼:“大坤哥,你又流鼻血了!”
肖坤耳朵瞬间红透了,他捂住鼻子转了个背,慌不择路般的,一股脑跳到了河里。
奚容比他小三四岁,一开始还“肖坤”“肖坤”的喊全名,后来问了年纪,有知道村里的小辈都这么喊,就改了口。
但他和别人喊得不一样,调子软软的,像江南的细雨,如唱了一曲婉转多情的琵琶调似的,那几个字的调子和拼音仿佛在他舌尖上起伏跳跃,而后才到了肖坤的耳朵里。
光是听着,让人心口都酥了。
那河说深不深说浅不浅,那一个地方正好是个小水塘,肖坤一跳进去就不见了踪影。
奚容跑过去一看,才看见他闷在水里不出来。
他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了,有些焦急的喊:“大坤哥,你怎么了?”
才喊了一声,肖坤就从河里冒出了头。
这会儿才知道这水深不到他胸口。
杨克看着信说:“我也只有两个名额。”
如果多出名额,也不是不能给奚容,但是他只有两个名额,一个给他弟弟,一个是……
“人查到了吗?去了哪里?”
副手冷汗直流,“只知道是下了乡,但是下乡的人太多了,陆先生的去向目前还没查到……”
常年不苟言笑的禁欲上司突然开了窍,听说是有次去报社对某个青年一见钟情了。
在这个年代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是惊世骇俗的,但是达官贵人们、那个古老的贵族和商贾,养男宠的大把,许多富商的姨太太也是男人。
杨家是几百年的世家,不说杨克如今混得很好,就算是在家里做个闲散少爷,养个男人也无伤大雅。
可那人如风如烟,杨克就见过一面。
那天他往报社有点事,下午五点半,报社没什么人,进去的时候眼皮一跳。
正见到有个漂亮青年在写东西。
要背笔直,整个人如玉似的美丽洁白,知书达理,谈吐甚佳。
他看了一眼青年工位上的名字,写的是“陆君兰”。
那可真是如兰如竹般的君子。
那日天气暗沉,报社里也并不亮堂,只有几玻璃窗透过来的光,他进来的时候脚步并不响亮,那青年也许是写东西太认真了,一时间没有发现他。
垂着眸,像一副画一样,冷冷清清漂漂亮亮的,电影明星都没有他好看。
整个人在发光似的。
杨克不小心弄出了动静,一下子青年就抬起了头。
那双眼睛比天上的星辰、湛蓝的大海还要美丽,本来是像安安静静的画、优雅的兰和挺拔的松竹,眼睛看过来的一瞬间鲜活了。
世上任何贵重的珍宝都没有他好看。
那天突然下起了暴雨,青年还给了他一把伞。
第二日是个艳阳天,恰巧是他弟弟大学开学的日子,他连杨胜开学都没去,只去报社还伞了,一问,说陆君兰出差去了。
再过不久,听说陆君兰去了其他报社,一路问下去,听说又是相应号召被下放到乡里。
连在哪个乡下谁都不知道,人海茫茫的,只一直在打听。
他手里只有两个名额,一个是给他弟弟杨胜,一个是留给那只见过一面的陆君兰。
怎么可能给弟弟口中那个奚容?
副手说:“小少爷又来信了,怎么回?”
杨克冷哼一声:“先让他吃两个月苦头再把人弄回来,至于那个奚容,别说没有名额,就算有也不管他。”
他心想,不知道是什么人,本事好大,竟然让他弟弟如此上心,一看就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就让他烂在那北大荒,也绝了杨胜的心思。
第247章 漂亮知青7
虽说信件是石沉大海了, 但奚容这段时间没怎么吃苦。
每日去十里湾已经被肖坤背习惯了,奚容体力不行,只能把工分应给尽给, 村里发下的米粮大多数给了肖坤,奚容知道这段时间肖坤对自己多有照顾。
他力气是大, 但没人规定力气大就要多干活,奚容每次去田里开荒, 几乎没有摸过锄头,顶多是浇浇水种种地,奚容干得慢, 肖坤也从不说什么。
中午晚上都是吃肖坤的,奚容有时候也带些发来的干粮,但不好吃, 肖坤做的好吃多了。
他不仅做吃了, 家里时不时有干净的水, 好几次奚容都在他这儿洗过热水澡, 他洗过澡一般都要换洗干净的衣服, 因此干脆放了套衣服在肖坤这里。
“这,可以放这里。”
肖坤的家里属于家徒四壁的,奚容都不知道把衣服放在哪里, 那日放衣服的时候,肖坤突然把另外一扇关着的门打开了。
奚容当时也愣了一下。
他原本以为那间关着的屋子是个杂物间,打开一看居然是间上好的大屋子。
里面的柜子、床、桌椅板凳都是崭新的, 涂了上好的油漆,还雕了花。
肖坤打开柜子示意奚容把衣服放在那儿。
奚容:“这不太好吧?”
不仅是家具是崭新的, 窗户朝向采光等等都是最好的, 而且地也是更为平整, 还铺了木板子。
那地板剃得光滑如新,奚容都不敢踩上去。
里面还放了新编织的草鞋。
这屋子一看就是不像寻常,像极了婚房。
村里这样的婚房已经是顶级了。
不管是哪里,婚房都是忌讳放别人的东西的,现在那婚房空空如也,正等着另外一位女主人入住,连肖坤也是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奚容怎么好意思把衣服放在那里。
肖坤洗好了手脚,把脚上的水汽擦干净,然后小心翼翼的换上屋子里的草鞋,这才进了屋。
“容容,进来。”
奚容杵在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
屋子里还有另外一双干净的草鞋,恰恰是奚容脚的尺码,肖坤已经躬身把鞋子拿了过来放在了奚容的脚边。
奚容终于脱下自己的鞋子穿上了草鞋。
他穿了袜子,鞋子也很干净,因此并没有先去洗脚,房间里因为铺了地板,所以比外面的地要高一点,奚容穿上鞋子进去,稍微有点儿拘谨,似乎知道这间房很特殊,因此小心翼翼的生怕玷污了哪里。
他抱着自己的衣服也不愿房进衣柜里,“不用那么客气,随便找个地方放就行,在你这里洗澡已经够麻烦你了。”
几乎衣食都在了这里,就差住在这儿了。
奚容决定回上海之后好好写一篇文章赞扬肖坤,赞扬十里湾,表示这里民风淳朴。
但让他一直待在这儿是不行的。
肖坤一双狭长的眼睛看了过来,“不麻烦。”
他指了指衣柜,“这里就很随便。”
他说话的时候总是自带一种不容拒绝的强硬,奚容才是松手,肖坤已经把奚容的衣服捧了过来,整整齐齐的叠放在衣柜里,然后做在没有铺被子的床边,对着奚容笑了笑,“这儿给容容睡,你中午可以在这而打个盹。”
奚容比起在上海来说,每天确实是很幸苦,但是一比起肖坤,他根本一点也不算什么,每天就浇水种菜,那开荒的地几乎全部是肖坤去做,肖坤还给他在玉米地里搭了个小棚子,让他时不时去那儿歇歇。
这片地虽然是开荒的,但是玉米是肖坤种的,他有时候会摘些玉米,让奚在小棚子把玉米粒一个个弄下来,留着晚上炒玉米粒或者晒干了磨成粉。
肖坤就在地里牛马似的干活,奚容就算在这里玩、走过去都赶不上他,人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一下子又不知道从哪里出没了,扛回来一大桶水。
他可不是一桶两桶的挑水,没次把水弄回来都是一大木桶,那种木桶是足足能装十小木桶。
奚容在这儿是看不见河流的。
这个位置离肖坤家不过是一公里,路也平整,肖坤那力气至少有千斤重,竟然轻而易举的就扛起了水桶。
这水桶里的水清澈见底,可以喝也可以洗澡。
奚容的洗澡水一般是这样烧来的。
本以为十分容易,直到有一天奚容跟了过去,没想到竟然要足足走上十五六公里。
那天手工收得早,肖坤说去打点儿水,奚容说也去。
肖坤就扛着那个大桶去。
奚容以为很近,再远也不过三四公里,没想到竟然比黄土凹到十里湾都还远。
木桶也十十分重,奚容走这么远的路一般是要肖坤背的,但这一次一点也没有说话。
好在走得慢,脚也走习惯了,奚容的脚没起水泡,艰难的走到了目的地。
居然到了北河下游。
北河的上游是小兴安岭支流,因十里湾这一单多是平原土地,一眼望去是一望无际寸草不生的土,奚容以为这一带根本是没有山峰树木的。
没想到北河这两边已经有了森林。
到了那地方,奚容已经是累的不行了,他气喘吁吁的瘫坐在草地上,肖坤手脚灵活,竟然在不远处摘了些野猕猴桃给奚容吃。
那猕猴桃鸡蛋大小,甜得要命,肖坤给他打了两壶山泉水,奚容咕噜咕噜喝了两口,总算回了点力气。
肖坤在奚容不远处摘一些野菜,那双眼睛十有八九是在奚容身上。
奚容的脸红扑扑的,浑身都湿透了,像是水洗了一半的湿,从单薄的衣服里看见玉似的皮肤。
来了这么久竟然一点也没晒黑,虽然是每天给他戴着帽子的,但他真的是一点也没黑,只是一晒皮肤会泛红,好在没有暴晒,要不然他是会脱皮的。
刚刚喝了水,唇色粉嫩殷红如樱桃似的又像吸饱了水分的花瓣,等着人来采摘。
那实在是太漂亮了,肖坤愣愣的看了好几次,手中的野菜都忘记了菜摘。
身上狼狈得很,但又是那么漂亮,出了汗,那一身皮肉鲜嫩无比,软软的坐在草地上,真是软得不行,那一截细嫩的腰肢半遮半掩的,他那双大手几乎就能握了全。
才是看了不过几下,奚容突然惊呼:“大坤哥,你又流鼻血了!”
肖坤耳朵瞬间红透了,他捂住鼻子转了个背,慌不择路般的,一股脑跳到了河里。
奚容比他小三四岁,一开始还“肖坤”“肖坤”的喊全名,后来问了年纪,有知道村里的小辈都这么喊,就改了口。
但他和别人喊得不一样,调子软软的,像江南的细雨,如唱了一曲婉转多情的琵琶调似的,那几个字的调子和拼音仿佛在他舌尖上起伏跳跃,而后才到了肖坤的耳朵里。
光是听着,让人心口都酥了。
那河说深不深说浅不浅,那一个地方正好是个小水塘,肖坤一跳进去就不见了踪影。
奚容跑过去一看,才看见他闷在水里不出来。
他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了,有些焦急的喊:“大坤哥,你怎么了?”
才喊了一声,肖坤就从河里冒出了头。
这会儿才知道这水深不到他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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