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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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进。”
当曹洛的眼前出现一张熟悉的面孔时,她觉得天都要塌了。她很想让院长给她换个教授,无奈院长没有看懂她使的眼神,说了出口:“时教授,这是曹洛,刚从美国留学回来。以后就跟在你手下,跟你学习。她年纪还小,你要多照顾下她。”
时宇走过去,热情地和曹洛握了握手,对着她笑道:“当然。我一个uncle会好好地照顾小妹妹。”
作者有话要说: 接编编大人通知,明天,也就是中秋节入v。
这是本人第一次入v,希望读者大人们不要抛弃我,能继续支持我(≧▽≦)/
留言过25字赠送积分(没试过,不大懂,不过应该有,明天捣鼓下)
入v当天三更,也到了本文的关键剧情。
呃,姐姐和曹澄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敬请期待大灰狼是如何步步为营吃掉小绵羊的(^o^)/~
说实话,信心……呵呵,希望大家能够多多鼓励我吧╭(╯3╰)╮
正文 第24章 重奏欢乐颂
院长走后,曹洛看着眼前的uncle教授,再次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问道:“有你这么年轻的教授吗?”
“你不是说我老男人吗?怎么又成年轻了?”时宇回到座位上,翻看她带来的简历,正色道,“既然你在美国读完了医科,为什么不留在美国工作?”
曹洛想都不想,脱口而出:“美国的男人不好。我要在中国找个好男人嫁了。”她使劲挤了个笑容,走到他办公桌前,用欢快的语气讨好道:“对了,教授,我现在应该做什么呢?”
时宇抬头看了她一眼,拿出钱包,往桌上丢了一张卡,一边研究医学论文,一边面无表情地说:“到医院门口,过马路,再往前走两百米,那里有个理发店。旁边有个商场。两个小时后,我希望出现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乐队的主唱。”
“教授,你怎么知道我当过主唱?我在美国还有粉丝。要不我唱一段给你听?啊——”曹洛二话不说,开始吊嗓子,准备开唱。
时宇敲了敲桌面,严肃地看了她一眼。曹洛不敢造次,欲哭无泪地离开了。走到医院大厅时,陆陆续续地来了好多感冒患者。时值感冒多发季节,曹洛的准嫂子——奕宁也因为患了重感冒,高烧不起,被尤姨送进了医院。
“医生,我老婆怎么还没醒来?她会不会有事?”
“曹先生,持续的高烧让她陷入昏迷状态,再等等吧。”
奕宁迷迷糊糊间听到了这样的对话,再次昏沉沉地睡去。
……
一只温暖的手按在自己的额头上,奕宁感受着源源传来的热度,睁开了双眼,眼前出现了曹澄那张憔悴不堪的脸。“我不是在做梦吧?阿澄,是你吗?”
曹澄见她醒来,松了口气,牢牢地握住她伸过来的手,笑道:“是我。我回来了。”
奕宁忍着不哭,挣扎着爬了起来,抱住了曹澄。明明就分开了一周,好像已经漫长的过了好几年。她说出了在电话里都不敢说出口的话:“阿澄,我好想你。”
“我也好想好想你。再也不离开你了。”曹澄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天知道他有多挂念她。
护士进来换吊瓶时,带着极度羡慕的神情,对奕宁说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丈夫,一步也不离地坐在她的床头,照顾她两天两夜。
奕宁扬起嘴角,幸福地笑了。看着一旁贴有机场标签的行李箱,猜想曹澄是直接从机场赶到医院的,心中更是说不出的感动。
“想什么呢?饭来啦。”曹澄端来一碗小米粥,回到了病房。他一口一口地喂,奕宁一口一口地吃。吃着吃着,奕宁的眼泪也掉了下来。
“怎么呢?很疼吗?我去叫医生。”
奕宁摇了摇头,伸手抚摸着他脸上刺人的胡渣,低头看了下他的衬衫,似乎很久没换了。曹澄是个非常爱干净的人,一天不洗澡就浑身不舒服。可是,现在的他,邋里邋遢,眼里布满红血丝,眼下一片乌青,以前长长上翘的睫毛此时无精打采地耷拉下来。“傻瓜啊你。你难道不会洗把脸,换件衣服吗?”
曹澄挠着脏兮兮的头发,不好意思地说自己一担心就全给忘了,让奕宁别嫌弃自己臭烘烘的味道。
“傻瓜,我怎么会嫌弃你?”她在心里默默补充着:爱你都来不及。
出院后,奕宁从尤姨那得知,过几天就是曹澄的生日。她自责着,怎么连他的生日都没过问过?可曹澄能一下子背出她的手机号、身份证号,知道她喜欢吃的菜、爱看的节目。她找到史文浩,私下问他曹澄喜欢什么。
史文浩拍了下大脑门,不假思索地回答:“澄少最喜欢的肯定是苏小姐。”
奕宁的脸一下子红了。她微微摇了摇头,在心里思忖着,自己怎么能当成礼物送给曹澄呢?她再次问道:“阿史,你跟了他那么久,知道他以前和我交往时,喜欢做些什么事情?”
史文浩思索了下,兴奋地拍了拍手掌,非常肯定地指出曹澄最喜欢喝奕宁做的卡布奇诺。为此,她每天午休时都跑到武力的绿野仙踪,恳求武力教她做咖啡。
在冲泡过程中,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个中年男人的身影。那个人有一双粗糙的手,手上布满茧子,指纹已被磨平。他握着奕宁的手,耐心地教她正确的姿势,又意味深长地告诉她,咖啡是一门哲学,更是一种生活态度。苦中带甜,甜中带涩,这才是人生。
“叔叔。”她不自觉地喊了出口,却是再也想不起来了。
突然,门外传来了巨大的撞击声。在路人的惊呼声中,奕宁冲出咖啡屋,只见两辆小轿车发生很严重的追尾事故,汽车零件散落的满地都是。还有那溅起的鲜血,火红火红的。奕宁一下子想起了在某个相似的场景里,那个她叫叔叔的人身上触目惊心的血,像是最为璀璨的玫瑰花,刺的她眼睛好疼。她眼前一黑,晕倒过去。
等她再次醒来时,已经在家里了。曹澄搂着她,担心得都不敢合上眼。奕宁瑟缩着身子,无助地将头埋进他的胸膛里,哭泣道:“好多好多血。阿澄,叔叔身上有好多好多血!我还想起了,他说他不行了,希望死之前能听我叫他一声爸。还有两个女人的指责声。她们说——‘苏奕宁,死的那个为什么不是你?’‘死丫头,你怎么好意思活下来?’阿澄,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曹澄用手指梳理着她的长发,拿捏好语气,对奕宁说,那个人叫苏砚秋,是她的养父。在她十八岁那年,一辆货车撞上了苏砚秋的车。苏砚秋用身体护住了奕宁,自己却死于这场车祸中。曹澄没有告诉痛哭流涕的奕宁,苏砚秋的死给她的精神带来了致命的打击,导致她直接失忆。尽管后来一一想起,还是缺了几块重要的记忆。
*****
夏雪来到苏砚秋的坟前探望她死去多年的丈夫,赫然发现墓碑上摆放了一束新鲜的菊花。
奕宁闻着手上菊花残留的淡淡清香,在回去的路上,问墓碑上署名的夏雪是不是她的养母,现在在哪里。
“她啊,早死了。”曹澄笃定地握着方向盘,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
奕宁落寞地哦了一声。半响后,她紧握拳头,开口又问:“阿澄,你说是不是我害死了叔叔?”
曹澄把车停在路旁,他最怕奕宁再次陷入无穷无尽的自责中,就像七年前那样。“奕宁,你听我说,苏砚秋用他的命换来你的命,是希望你好好地活下去。你要是不停地责备自己,他在天之灵能安息吗?”
曹澄的话如同一束阳光,驱散了奕宁心中的阴霾。她重新展露笑颜,握着他的手,坚定地说:“嗯,好好活下去,和你和淘淘一起,好好地活下去。”
*****
慈善家谢海举办私人聚会,邀请名流富商来参加。奕宁穿了件黑色的抹胸蓬蓬裙,搭配了个白色亮片手袋,作为曹澄的女伴,陪他去赴宴。
宴会的地点设在谢海豪华气派的私宅里。奕宁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家印有几何图案的地毯,厚厚的,踩上去一点声音都没有。
当曹洛的眼前出现一张熟悉的面孔时,她觉得天都要塌了。她很想让院长给她换个教授,无奈院长没有看懂她使的眼神,说了出口:“时教授,这是曹洛,刚从美国留学回来。以后就跟在你手下,跟你学习。她年纪还小,你要多照顾下她。”
时宇走过去,热情地和曹洛握了握手,对着她笑道:“当然。我一个uncle会好好地照顾小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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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章 重奏欢乐颂
院长走后,曹洛看着眼前的uncle教授,再次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讶,问道:“有你这么年轻的教授吗?”
“你不是说我老男人吗?怎么又成年轻了?”时宇回到座位上,翻看她带来的简历,正色道,“既然你在美国读完了医科,为什么不留在美国工作?”
曹洛想都不想,脱口而出:“美国的男人不好。我要在中国找个好男人嫁了。”她使劲挤了个笑容,走到他办公桌前,用欢快的语气讨好道:“对了,教授,我现在应该做什么呢?”
时宇抬头看了她一眼,拿出钱包,往桌上丢了一张卡,一边研究医学论文,一边面无表情地说:“到医院门口,过马路,再往前走两百米,那里有个理发店。旁边有个商场。两个小时后,我希望出现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乐队的主唱。”
“教授,你怎么知道我当过主唱?我在美国还有粉丝。要不我唱一段给你听?啊——”曹洛二话不说,开始吊嗓子,准备开唱。
时宇敲了敲桌面,严肃地看了她一眼。曹洛不敢造次,欲哭无泪地离开了。走到医院大厅时,陆陆续续地来了好多感冒患者。时值感冒多发季节,曹洛的准嫂子——奕宁也因为患了重感冒,高烧不起,被尤姨送进了医院。
“医生,我老婆怎么还没醒来?她会不会有事?”
“曹先生,持续的高烧让她陷入昏迷状态,再等等吧。”
奕宁迷迷糊糊间听到了这样的对话,再次昏沉沉地睡去。
……
一只温暖的手按在自己的额头上,奕宁感受着源源传来的热度,睁开了双眼,眼前出现了曹澄那张憔悴不堪的脸。“我不是在做梦吧?阿澄,是你吗?”
曹澄见她醒来,松了口气,牢牢地握住她伸过来的手,笑道:“是我。我回来了。”
奕宁忍着不哭,挣扎着爬了起来,抱住了曹澄。明明就分开了一周,好像已经漫长的过了好几年。她说出了在电话里都不敢说出口的话:“阿澄,我好想你。”
“我也好想好想你。再也不离开你了。”曹澄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天知道他有多挂念她。
护士进来换吊瓶时,带着极度羡慕的神情,对奕宁说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丈夫,一步也不离地坐在她的床头,照顾她两天两夜。
奕宁扬起嘴角,幸福地笑了。看着一旁贴有机场标签的行李箱,猜想曹澄是直接从机场赶到医院的,心中更是说不出的感动。
“想什么呢?饭来啦。”曹澄端来一碗小米粥,回到了病房。他一口一口地喂,奕宁一口一口地吃。吃着吃着,奕宁的眼泪也掉了下来。
“怎么呢?很疼吗?我去叫医生。”
奕宁摇了摇头,伸手抚摸着他脸上刺人的胡渣,低头看了下他的衬衫,似乎很久没换了。曹澄是个非常爱干净的人,一天不洗澡就浑身不舒服。可是,现在的他,邋里邋遢,眼里布满红血丝,眼下一片乌青,以前长长上翘的睫毛此时无精打采地耷拉下来。“傻瓜啊你。你难道不会洗把脸,换件衣服吗?”
曹澄挠着脏兮兮的头发,不好意思地说自己一担心就全给忘了,让奕宁别嫌弃自己臭烘烘的味道。
“傻瓜,我怎么会嫌弃你?”她在心里默默补充着:爱你都来不及。
出院后,奕宁从尤姨那得知,过几天就是曹澄的生日。她自责着,怎么连他的生日都没过问过?可曹澄能一下子背出她的手机号、身份证号,知道她喜欢吃的菜、爱看的节目。她找到史文浩,私下问他曹澄喜欢什么。
史文浩拍了下大脑门,不假思索地回答:“澄少最喜欢的肯定是苏小姐。”
奕宁的脸一下子红了。她微微摇了摇头,在心里思忖着,自己怎么能当成礼物送给曹澄呢?她再次问道:“阿史,你跟了他那么久,知道他以前和我交往时,喜欢做些什么事情?”
史文浩思索了下,兴奋地拍了拍手掌,非常肯定地指出曹澄最喜欢喝奕宁做的卡布奇诺。为此,她每天午休时都跑到武力的绿野仙踪,恳求武力教她做咖啡。
在冲泡过程中,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个中年男人的身影。那个人有一双粗糙的手,手上布满茧子,指纹已被磨平。他握着奕宁的手,耐心地教她正确的姿势,又意味深长地告诉她,咖啡是一门哲学,更是一种生活态度。苦中带甜,甜中带涩,这才是人生。
“叔叔。”她不自觉地喊了出口,却是再也想不起来了。
突然,门外传来了巨大的撞击声。在路人的惊呼声中,奕宁冲出咖啡屋,只见两辆小轿车发生很严重的追尾事故,汽车零件散落的满地都是。还有那溅起的鲜血,火红火红的。奕宁一下子想起了在某个相似的场景里,那个她叫叔叔的人身上触目惊心的血,像是最为璀璨的玫瑰花,刺的她眼睛好疼。她眼前一黑,晕倒过去。
等她再次醒来时,已经在家里了。曹澄搂着她,担心得都不敢合上眼。奕宁瑟缩着身子,无助地将头埋进他的胸膛里,哭泣道:“好多好多血。阿澄,叔叔身上有好多好多血!我还想起了,他说他不行了,希望死之前能听我叫他一声爸。还有两个女人的指责声。她们说——‘苏奕宁,死的那个为什么不是你?’‘死丫头,你怎么好意思活下来?’阿澄,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曹澄用手指梳理着她的长发,拿捏好语气,对奕宁说,那个人叫苏砚秋,是她的养父。在她十八岁那年,一辆货车撞上了苏砚秋的车。苏砚秋用身体护住了奕宁,自己却死于这场车祸中。曹澄没有告诉痛哭流涕的奕宁,苏砚秋的死给她的精神带来了致命的打击,导致她直接失忆。尽管后来一一想起,还是缺了几块重要的记忆。
*****
夏雪来到苏砚秋的坟前探望她死去多年的丈夫,赫然发现墓碑上摆放了一束新鲜的菊花。
奕宁闻着手上菊花残留的淡淡清香,在回去的路上,问墓碑上署名的夏雪是不是她的养母,现在在哪里。
“她啊,早死了。”曹澄笃定地握着方向盘,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
奕宁落寞地哦了一声。半响后,她紧握拳头,开口又问:“阿澄,你说是不是我害死了叔叔?”
曹澄把车停在路旁,他最怕奕宁再次陷入无穷无尽的自责中,就像七年前那样。“奕宁,你听我说,苏砚秋用他的命换来你的命,是希望你好好地活下去。你要是不停地责备自己,他在天之灵能安息吗?”
曹澄的话如同一束阳光,驱散了奕宁心中的阴霾。她重新展露笑颜,握着他的手,坚定地说:“嗯,好好活下去,和你和淘淘一起,好好地活下去。”
*****
慈善家谢海举办私人聚会,邀请名流富商来参加。奕宁穿了件黑色的抹胸蓬蓬裙,搭配了个白色亮片手袋,作为曹澄的女伴,陪他去赴宴。
宴会的地点设在谢海豪华气派的私宅里。奕宁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家印有几何图案的地毯,厚厚的,踩上去一点声音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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