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从摆摊开始 第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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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我根本遇不上这样的人,我可是要读大学的!”乔明则道。
乔明则刚参加完高考,他成绩很好,只要正常发挥,就肯定能考上大学。
考上大学就相当于当上干部了!他将来前途光明,刚才那个男的呢?对方穿着脏衣服,就是个搞装修的。
乔明则面露不屑。
乔家就住在这附近,乔明则时常路过这家店,而他每次路过,都能看到冯易在里面忙碌。
他早上六七点就在店里了,晚上九点多也依然在店里,没一刻空闲。
乔明则这段时间每天不是吃喝就是玩乐,在家更是什么活儿都不干。
某天乔母带他路过,又看到冯易在干活,忍不住道:“阿则你看看人家,多勤劳啊,你就不能学着点。”
乔母不像乔明则
那样整天想着为“弱小”出头。
那天的事情她虽然不知道具体情况,也能猜个大概,应该就是有人干活干得不好被赶走了。
这种事情挺正常的……
真要说起来,这家店里帮忙装修的人,真的就这个小伙子最勤劳,每天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
乔明则道:“妈,我跟他不一样,我将来可不用干这种体力活!”
乔母一想也是,就不说话了。
林师傅离开后,店铺装修就顺利起来了。
冯易另外找了两个木工,这两人的手艺其实没有林师傅好,但他们胜在听话,也就把活儿干得挺好的。
紧赶慢赶,到了七月底,装修就全部完成了。
也是这个时候,高考成绩出来了。
这时候的高考都是人工阅卷,再加上七月才考,成绩出来也就比较晚。
这次高考,冯易超常发挥,顺利进入他报考的h大,在h大的诸多学生里,他的成绩应该还是拔尖的。
这可是大好事!
姜丽云道:“冯易,过两天我们回去一趟,请大家吃个饭庆祝一下,等我们回来,8月8日的时候,餐厅就开张。”
“好。”冯易答应下来。
另一边,乔家。
乔明则正常发挥,踩线进入本地的h大。
他很快就要读大学了!乔明则开心得不行,跟父母要了零花钱,打算请同学去吃好吃的。
他的同学先来了他家找他,然后一群人才往饭店走去。
路上,他们路过了一家刚刚装修好,还没有开张的餐厅。
“cheers?切尔斯汉堡?”一个女生注意到了这家店:“这店看起来不错啊!”
另一个女生透过落地窗玻璃,看到了里面那个正在打扫卫生的男人:“那个男的长得真帅!”
那确实是一个很帅的男人,但乔明则看到,却也有些不满。
这人怎么阴魂不散的?
做完了装修他又开始搞卫生,他是店里的员工?
“再帅又怎么样?就是个干苦力的。”乔明则说完,又升起一股优越感来。
那确实,两个女生看了一眼冯易身上穿着的旧衣服,和乔明则一起去吃饭了。
冯易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自己被乔明则关注了。
姜丽云开的这家店,最终定名为“切尔斯”,有干杯、欢呼、加油等很多意思。
他们不想用外国名字,但说实话,在这个时候,还就要用个外国名字,生意才能做好。
店铺已经装修好,员工也已经培训好,姜丽云还带着这些员工,试着制作了店里出售的每一款餐食。
中餐店需要经验丰富的大厨,但他们这店不需要,这些员工只要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来制作各种食物,食物的味道就不会差。
而他们出售的食物,有多种口味的汉堡、鸡肉卷、比萨、薯条和炸鸡。
配方是姜丽云研究过的,她觉得口味还可以,就不知道这时候的人买不买账。
当然,在店铺开张之前,他们要先回一趟九曲镇。
第90章 回家
冯易和姜丽云回九曲镇的时候,是8月3日,星期五。
两人坐了很久的车才来到九曲镇,到了九曲镇之后,先去了丽云煎饺店。
这会儿是傍晚,姜瘸子夫妇正在卖炸鸡炸串。
最近炸串的种类又多了一些,其中最受欢迎的,就是炸里脊肉。
小摊上卖的炸里脊肉,其实不是用猪里脊做的,全是用鸡胸肉做的,姜丽云之前研究各种配方的时候,试着制作了一下,很容易就做出来了。
腌制过的鸡胸肉油炸之后非常好吃,不仅是镇上的孩子喜欢,就连镇上的那些成年人都喜欢……姜丽云已经决定,以后食品厂要生产这种腌制好的里脊肉,再统一售卖了。
他们国家跟国外不同,在某些国家,鸡胸肉的价格很贵,但在他们国家,鸡胸肉非常便宜。
单卖鸡胸肉不太划算,但如果将之腌制成里脊肉出售,却可以赚不少钱。
姜丽云还打算等有钱了,就购买生产火腿肠的机器,然后生产鸡肉肠出售。
除了炸里脊肉,姜瘸子夫妇还卖炸鸡心和炸鸡胗,有些是直接炸,有些是淋上面糊炸,反正都很受欢迎。
“爸,妈。”姜丽云进去之后,就叫了一声。
“丽云!”吴小春看到姜丽云就笑起来,目光落在冯易身上,又有点不自在。
冯易成了大学生了!
那可是大学生啊!
在吴小春和姜瘸子看来,大学生那是了不得的存在。
他们知道冯易去读书了,但怎么都没想到,冯易竟然能考上大学。
之前冯易在他们家的时候,什么活儿都干,当时不管是姜瘸子还是吴小春,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但现在回头想想,却觉得不好意思起来。
他们竟然让一个大学生帮他们挑粪。
前几天,冯易考上大学的消息就传回了桥头村,当时整个桥头村都炸了。
在桥头村,有过考上中专,户口迁到城里,就此改命的人,但考上大学的,就只有冯易一个。
这段时间,大家谈论最多的,就是冯易了。
“没想到冯易竟然能考上大学。”
“姜丽云眼光真不错,当时我还奇怪,不明白她怎么会看上冯易,现在想想,冯易挺好的。”
“对啊,他什么活儿都愿意干,现在还考上大学了。”
“考上大学也不一定是好事吧?大学生眼光都高,指不定他就看不上姜丽云了,姜丽云可别竹篮打水一场空。”
“姜丽云都开公司了,赚得比大学生还多,冯易就算考上了大学,也比不上她。”
“你们真是瞎操心,人家早就跟我们不一样了。”
……
孙金山最近出门,最爱跟人聊的,就是冯易了:“我那个妹夫,随便读书随便考考,没想到就考了个大学。”
“我当年也是没用心读书,不然搞不好也能考个大学。
”
“我媳妇儿差点就考上大学了,可惜家里没钱供她读书。”
……
不过等回到家,他就不敢说这些了,免得姜丽萍突发奇想让他学习。
跟姜丽萍结婚两年多,孙金山对姜丽萍的了解,比婚前多了不知道多少。
姜丽萍并不是他想象中真善美的人,她不爱干活,喜欢占别人的便宜,不愿意吃亏……
但姜丽萍长得好看!
生孩子让姜丽萍胖了点,但看着更有风韵了……反正孙金山很喜欢。
至于那些小毛病……其实他也不爱干活……
孙金山和姜丽萍也会吵架,但大体上过得不错,他对姜丽萍最不满的地方,就是姜丽萍管他管得很严。
但是他爸妈乐见其成,而且姜丽萍也是紧张他才会这样……他忍!
姜丽云和冯易今天回来的事情,孙金山是知道的,他和姜丽萍住在镇上,眼瞅着到了晚饭时间,就跟姜丽萍一起,抱着女儿过来了。
孙金山虽然结婚了,但他还一心想着玩乐,姜丽萍刚怀孕那会儿,他对孩子毫无期待,还觉得麻烦。
但姜丽萍总让他照顾孩子,照顾着照顾着,他对这个孩子就越来越重视了。
“你女儿最喜欢你了,就喜欢你抱她。”今天,姜丽萍就又以这个理由,把孩子给孙金山抱着。
“我闺女最亲我了。”孙金山得意地亲了一下女儿的脸蛋,抱着女儿来到丽云煎饺店,就看到了冯易。
“大学生,好久不见。”孙金山酸溜溜地开口。
“好久不见。”冯易道。
虽然心里有点酸,但孙金山对大学挺好奇的,很快就开始询问冯易各种考大学相关的事情。
他不会去考大学,但他女儿会!
他女儿多聪明啊!必须是个大学生。
乔明则刚参加完高考,他成绩很好,只要正常发挥,就肯定能考上大学。
考上大学就相当于当上干部了!他将来前途光明,刚才那个男的呢?对方穿着脏衣服,就是个搞装修的。
乔明则面露不屑。
乔家就住在这附近,乔明则时常路过这家店,而他每次路过,都能看到冯易在里面忙碌。
他早上六七点就在店里了,晚上九点多也依然在店里,没一刻空闲。
乔明则这段时间每天不是吃喝就是玩乐,在家更是什么活儿都不干。
某天乔母带他路过,又看到冯易在干活,忍不住道:“阿则你看看人家,多勤劳啊,你就不能学着点。”
乔母不像乔明则
那样整天想着为“弱小”出头。
那天的事情她虽然不知道具体情况,也能猜个大概,应该就是有人干活干得不好被赶走了。
这种事情挺正常的……
真要说起来,这家店里帮忙装修的人,真的就这个小伙子最勤劳,每天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
乔明则道:“妈,我跟他不一样,我将来可不用干这种体力活!”
乔母一想也是,就不说话了。
林师傅离开后,店铺装修就顺利起来了。
冯易另外找了两个木工,这两人的手艺其实没有林师傅好,但他们胜在听话,也就把活儿干得挺好的。
紧赶慢赶,到了七月底,装修就全部完成了。
也是这个时候,高考成绩出来了。
这时候的高考都是人工阅卷,再加上七月才考,成绩出来也就比较晚。
这次高考,冯易超常发挥,顺利进入他报考的h大,在h大的诸多学生里,他的成绩应该还是拔尖的。
这可是大好事!
姜丽云道:“冯易,过两天我们回去一趟,请大家吃个饭庆祝一下,等我们回来,8月8日的时候,餐厅就开张。”
“好。”冯易答应下来。
另一边,乔家。
乔明则正常发挥,踩线进入本地的h大。
他很快就要读大学了!乔明则开心得不行,跟父母要了零花钱,打算请同学去吃好吃的。
他的同学先来了他家找他,然后一群人才往饭店走去。
路上,他们路过了一家刚刚装修好,还没有开张的餐厅。
“cheers?切尔斯汉堡?”一个女生注意到了这家店:“这店看起来不错啊!”
另一个女生透过落地窗玻璃,看到了里面那个正在打扫卫生的男人:“那个男的长得真帅!”
那确实是一个很帅的男人,但乔明则看到,却也有些不满。
这人怎么阴魂不散的?
做完了装修他又开始搞卫生,他是店里的员工?
“再帅又怎么样?就是个干苦力的。”乔明则说完,又升起一股优越感来。
那确实,两个女生看了一眼冯易身上穿着的旧衣服,和乔明则一起去吃饭了。
冯易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自己被乔明则关注了。
姜丽云开的这家店,最终定名为“切尔斯”,有干杯、欢呼、加油等很多意思。
他们不想用外国名字,但说实话,在这个时候,还就要用个外国名字,生意才能做好。
店铺已经装修好,员工也已经培训好,姜丽云还带着这些员工,试着制作了店里出售的每一款餐食。
中餐店需要经验丰富的大厨,但他们这店不需要,这些员工只要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来制作各种食物,食物的味道就不会差。
而他们出售的食物,有多种口味的汉堡、鸡肉卷、比萨、薯条和炸鸡。
配方是姜丽云研究过的,她觉得口味还可以,就不知道这时候的人买不买账。
当然,在店铺开张之前,他们要先回一趟九曲镇。
第90章 回家
冯易和姜丽云回九曲镇的时候,是8月3日,星期五。
两人坐了很久的车才来到九曲镇,到了九曲镇之后,先去了丽云煎饺店。
这会儿是傍晚,姜瘸子夫妇正在卖炸鸡炸串。
最近炸串的种类又多了一些,其中最受欢迎的,就是炸里脊肉。
小摊上卖的炸里脊肉,其实不是用猪里脊做的,全是用鸡胸肉做的,姜丽云之前研究各种配方的时候,试着制作了一下,很容易就做出来了。
腌制过的鸡胸肉油炸之后非常好吃,不仅是镇上的孩子喜欢,就连镇上的那些成年人都喜欢……姜丽云已经决定,以后食品厂要生产这种腌制好的里脊肉,再统一售卖了。
他们国家跟国外不同,在某些国家,鸡胸肉的价格很贵,但在他们国家,鸡胸肉非常便宜。
单卖鸡胸肉不太划算,但如果将之腌制成里脊肉出售,却可以赚不少钱。
姜丽云还打算等有钱了,就购买生产火腿肠的机器,然后生产鸡肉肠出售。
除了炸里脊肉,姜瘸子夫妇还卖炸鸡心和炸鸡胗,有些是直接炸,有些是淋上面糊炸,反正都很受欢迎。
“爸,妈。”姜丽云进去之后,就叫了一声。
“丽云!”吴小春看到姜丽云就笑起来,目光落在冯易身上,又有点不自在。
冯易成了大学生了!
那可是大学生啊!
在吴小春和姜瘸子看来,大学生那是了不得的存在。
他们知道冯易去读书了,但怎么都没想到,冯易竟然能考上大学。
之前冯易在他们家的时候,什么活儿都干,当时不管是姜瘸子还是吴小春,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但现在回头想想,却觉得不好意思起来。
他们竟然让一个大学生帮他们挑粪。
前几天,冯易考上大学的消息就传回了桥头村,当时整个桥头村都炸了。
在桥头村,有过考上中专,户口迁到城里,就此改命的人,但考上大学的,就只有冯易一个。
这段时间,大家谈论最多的,就是冯易了。
“没想到冯易竟然能考上大学。”
“姜丽云眼光真不错,当时我还奇怪,不明白她怎么会看上冯易,现在想想,冯易挺好的。”
“对啊,他什么活儿都愿意干,现在还考上大学了。”
“考上大学也不一定是好事吧?大学生眼光都高,指不定他就看不上姜丽云了,姜丽云可别竹篮打水一场空。”
“姜丽云都开公司了,赚得比大学生还多,冯易就算考上了大学,也比不上她。”
“你们真是瞎操心,人家早就跟我们不一样了。”
……
孙金山最近出门,最爱跟人聊的,就是冯易了:“我那个妹夫,随便读书随便考考,没想到就考了个大学。”
“我当年也是没用心读书,不然搞不好也能考个大学。
”
“我媳妇儿差点就考上大学了,可惜家里没钱供她读书。”
……
不过等回到家,他就不敢说这些了,免得姜丽萍突发奇想让他学习。
跟姜丽萍结婚两年多,孙金山对姜丽萍的了解,比婚前多了不知道多少。
姜丽萍并不是他想象中真善美的人,她不爱干活,喜欢占别人的便宜,不愿意吃亏……
但姜丽萍长得好看!
生孩子让姜丽萍胖了点,但看着更有风韵了……反正孙金山很喜欢。
至于那些小毛病……其实他也不爱干活……
孙金山和姜丽萍也会吵架,但大体上过得不错,他对姜丽萍最不满的地方,就是姜丽萍管他管得很严。
但是他爸妈乐见其成,而且姜丽萍也是紧张他才会这样……他忍!
姜丽云和冯易今天回来的事情,孙金山是知道的,他和姜丽萍住在镇上,眼瞅着到了晚饭时间,就跟姜丽萍一起,抱着女儿过来了。
孙金山虽然结婚了,但他还一心想着玩乐,姜丽萍刚怀孕那会儿,他对孩子毫无期待,还觉得麻烦。
但姜丽萍总让他照顾孩子,照顾着照顾着,他对这个孩子就越来越重视了。
“你女儿最喜欢你了,就喜欢你抱她。”今天,姜丽萍就又以这个理由,把孩子给孙金山抱着。
“我闺女最亲我了。”孙金山得意地亲了一下女儿的脸蛋,抱着女儿来到丽云煎饺店,就看到了冯易。
“大学生,好久不见。”孙金山酸溜溜地开口。
“好久不见。”冯易道。
虽然心里有点酸,但孙金山对大学挺好奇的,很快就开始询问冯易各种考大学相关的事情。
他不会去考大学,但他女儿会!
他女儿多聪明啊!必须是个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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