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第1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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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苏亚完全没有想到塔多会被一个圣女杀掉,更没想到旅店的那对夫妇在发现一具来历不明的尸体之后,为了避免被城防巡逻队借此机会敲诈,就把塔多的尸体悄悄扔到了城里的贫民区——在那儿每天都有倒毙的尸体,城防队连多一眼都懒得看。
所以苏亚尽管想方设法地打探消息,也找不到塔多的,毕竟他已经被城里的抬尸人弄到城外去埋了,而抬尸人根本无从知道塔多的身份,他们也不是苏亚能接触到的人群。
这实在让苏亚惶惶不安。他最怕的是塔多跑去别的教堂揭发他,虽然塔多手上并没有实证,但假如双塔要深查下去,完全可以请出擅长问心术或时光回溯术的大神官来询问,那是不可能糊弄过去的!
不提苏亚的惶惶不安,陆希安全回归,倒确实让国王松了口气——假如这个继承人死了,冯特伯爵发起疯来,谁知道能干出什么事,国王也有点心虚的。
至于这次的事发原因,陆希当然一推二六五,全栽给了法比奥——这也并不冤枉他,虽然食尸鬼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法比奥想坑她总是事实。
于是事情变成了:法比奥意图谋杀女伯爵(这顺理成章,毕竟原本就是陆希顶替了他的继承人位置,假如陆希死了,他还有机会上位),于是弄来了几只食尸鬼,想要伪装成意外死亡(至于法比奥怎么有本事弄来食尸鬼,那是另一回事)。
国王立刻接受了这个说法。毕竟对他来说,长云领自家继承人内斗,他基本就不必负什么责任了,总比“皇家猎场有人搞事要干掉长云领领主”要好。
当然,魔鬼的问题他是要追查到底的,那可是皇家猎场,王室的产业呢!如果那里都能随便出现魔鬼,他的安全又如何保证!万一哪天魔鬼出现在王宫里呢?
“国王正在追查海格。”冯特伯爵带着人疯狂地在山上搜了两天,但见到陆希的时候反而又像没事人一样,好像陆希不是失踪了几天,而是出去参加了一场舞会似的,甚至立刻就跟她说起了这几天王都发生的事,“拜耳子爵已经被拿下,晚风岭归我们了。”
但是陆希还是看见了冯特伯爵眼睛里的血丝。一名大骑士,即使几天不睡觉精力也是充沛的,何至于两天就满眼血丝?当然是因为这两天不仅仅没有睡眠,还极度忧心了。
“父亲——”陆希暗暗替死去的露西有些遗憾,抱住了冯特伯爵的手臂,“让你担心了。”不管之前怎么样,这两天,冯特伯爵是真的担心她。
冯特伯爵有点僵硬,不大自然地咳嗽了一声。说起来他虽然结婚多年,但其实绝大部分时间都跟个单身汉没什么两样,伯爵夫人从来没有机会跟他这么亲热,别人就更不用说了。算一算,将近五十岁的人,还是头一次被女儿抱住了手臂,这个感觉可真是……难以形容。
“你太不小心了,居然还会迷路。”虽然心里软得一塌糊涂,冯特伯爵嘴上却不会说句软话,仍旧硬梆梆的,“幸好是被发现了,否则火再烧大一些怎么办?”
“哎,是——”陆希笑眯眯地答应,“实在没想到会遇到变异的食尸鬼。”去了无尽深渊的事暂时不能说,但是食尸鬼变异和克利斯用法比奥来挡灾,这当然是可以说的。
“克利斯——”冯特伯爵咬牙切齿,“以前也没看出来,竟然这么混蛋!”幸好他是推了法比奥上前,如果当时推的是陆希可怎么办!
“他还有更混蛋的事,回头我再好好跟您说。”听说晚风岭已经到手,陆希简直归心似箭,“我们这几天就回长云领吧。”
冯特伯爵对社交季也向来没多少兴趣:“你休息两天,我们就回去。”
等陆希回了自己房间,约翰才轻声说:“大人——”当时他们在发现法比奥尸体的地方仔细搜查过,没有任何关于陆希的痕迹,可是最后陆希被发现的地点却离那里并不远。而且这两天为了搜寻魔鬼,猎场的人也几乎把整座山都翻过来了,这种情况下居然没有人发现陆希,实在是有点奇怪。
冯特伯爵望着陆希消失在走廊末端,下意识地活动了一下手臂,那种被抱住的热乎乎的感觉仿佛还在,让他第一次觉得,这是他的女儿,是跟他血脉相联的:“如果有什么事情,她会说的。”?
第173章 我妈是谁(一)、您长得真像公主殿下
陆希一回到自己房间, 就被自己的亲信们包围了。
“小姐——”莉斯眼睛哭得红红的,要不是还记得自己是个女仆,大概就要上来抱着陆希哭了, “您总算安全回来了!”
“当时就该让灰羽跟着!”金羽也是心有余悸, “皇家猎场也是一塌糊涂,怎么能让食尸鬼跑进去!”
真不能让灰羽跟着。陆希暗暗地想, 假如这次跟着她的是灰羽, 俩人现在可能还在霉菌沼泽种芋头呢,鬼知道几时能回来。
然而这话不能说,陆希于是不谈这个问题,而是询问了一下这几天的情况:“晚风岭归我们了?”
“是啊。”这两天冯特伯爵带人在猎场里搜寻,金羽在家里呆着也不是什么都不干,王都的消息她掌握了不少, “晚风岭那个中级骑士早就被何塞抓住了, 伯爵大人指控他们入侵生荒地, 意图在那里打开通向无尽深渊之门——国王竟然很快就通过了指控。现在拜耳子爵一家都下狱了,听说国王还在追查他背后的人, 海格勋爵最近可是有些自顾不暇了。”
按理说冯特伯爵给拜耳子爵扣的那个罪名其实有些勉强, 入侵他人领土是确凿无误, 但打开深渊之门什么的……国王居然这么快就采纳了这个说法,据金羽分析,多半是想借此打击海格勋爵。不过让金羽有些疑心的是, 听说皇家大教堂的苏亚红衣主教入宫之后,国王才转了口风, 也就是说, 这位苏亚红衣主教推动了这件事进行。
不是金羽多疑, 实在是长云领对教会的态度就那样, 要说教会愿意看见长云领扩大领地,鬼才相信呢。
“这几天外面都在说,当初在长云领出现的魔鬼就是拜耳子爵放出来的。”金羽一脸阴谋论的样子,“虽然这听起来是借机洗脱了咱们放出的‘守夜人是魔鬼’的消息,但——我总觉得这件事,教会完全不必这么着急,如果他们等上一段时间,咱们既没有这么容易拿到晚风岭,他们也照样可以这么宣传。”
陆希明白她的意思:“所以你觉得,苏亚太着急了?”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就像法比奥那货一样,一个劲约她出去,合着是为了拿薰香引诱她上瘾呢!
金羽点头:“但我又没有证据,也想不出来他急什么。”找不到动机,事情就很难分析下去。
陆希也想不出来。毕竟在座的人都根本不知道那变异食尸鬼居然是人工饲养的,自然也就不可能把大开脑洞把两者联系在一起,最后只能给苏亚下了个“动机不明,仍应提防”的结论。
不过,不管苏亚有什么目的,反正晚风岭是拿下了。但这事儿也有坏处,就是海格勋爵焦头烂额地窝在家里想对策,倒是不方便他们潜进去搞事了。
“斯佩西已经跟那位莉莉丝女士在外面见过面了。”负责此事的灰羽报告,“斯佩西告诉她,他现在是长云领的人,那位莉莉丝的反应很——惊喜。她还要求如果能可能的话想跟您见一面。”
“惊喜?”陆希扬起一边眉毛。这反应——惊喜啥呢?是因为长云领没有教堂,也不会再有人把她打成女巫?但如果仅仅是因为这个的话,倒也没有必要格外提出想见她一面,毕竟等她来了长云领,有的是见面的机会,何至于这么迫不及待呢?倒像是,想要确认什么似的。
“我也这么想。”金羽点头,“我怀疑是与她手里的那些东西有关。因为她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能扳倒海格勋爵的理由——海格勋爵和拜耳子爵联手,在贵族中间贩卖所谓的‘健体药水’和‘快乐烟草’。”
陆希脑子里骤然一亮:“健体药水?该不会是那个——□□壮阳水吧?”
“就是那个。”金羽点头,“还有一种烟草,吸食之后会让人愉快甚至产生一些幻觉,在贵族们当中市场更大。据说原材料就是拜耳子爵在种,配方则是她提供的,海格勋爵用这些钱招揽骑士,养了一支海盗。但是一支海盗对他来说并不够,所以在生荒地发现宝石矿之后,他们才舍不得放手,趁咱们来了王都,就进入生荒地偷偷挖掘。”
哎呀,这个信息量可就太大了一点,听得陆希都直搓手,很期待跟莉莉丝见一面了——不说别的,当初他们从夏国带出来的知识不香吗?
这事儿有灰羽安排。海格勋爵自己不敢出门,莉莉丝倒是能以打听消息之类的借口自由出入,要在外面见面倒不难。
除此之外,其它的事件也进行得颇为顺利,比如说柞蚕茧已经找到了。
说到柞蚕茧,金羽的表情就有些一言难尽的样子:“皮埃尔——就是那个用茧子做玩偶的匠人,他说这个茧子是一种蛾子弄出来的,做茧之前是一种绿色肉虫,做茧之后就变成了蛾子……”
皮埃尔还捉了一只刚刚开始做的茧拿来剖开,当时金羽看着里头的肥胖肉虫就觉得汗毛倒竖,险些把虫子摔到地上踩死。陆希到底要这玩艺做什么呢?
陆希只是笑:“采了多少茧子?”
“把那边能找到的茧子都采了,装了一小箱呢。”金羽一想到这些茧子里都是那种蠕动的肉虫,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太好了!”陆希以拳击掌,兴奋起来,“我跟你说,这可是好东西,等回头你就知道了,还能吃呢。”一只雌蛾能产卵200到400粒,一年两放,马上就能养上一大片啊!
而且柞蚕比桑蚕皮实,取食范围也广,能让它们作为食物的柞树就有七八种之多。其中有一种陆希在黑松林采猴头菇的时候就见到不少,而黑松林其实就是长云领的黑云山森林延伸过来的一角,那可想而知,长云领内的柞树就更多了,要养多少柞蚕都行!
然而她一说能吃,金羽顿时想到那虫子肥胖的身躯,险些呕吐出来,连忙摇手:“你可别说了,我不吃,我死也不吃!反正茧子已经采回来了,你叫别人去弄吧,我,我跟你说说那些流莺的事儿……”
最终到伯爵府上来求医的人只有二十多个,全是女人。有两个人已经病得很厉害,身上出现成块的溃烂,甚至其中一个年纪较大的女人已经出现了神经梅毒的症状:一条腿不能走路,手脚还时常抽搐。
说实在的,就连同样来求医的女人们,都下意识地离这两个人远了点,只有那个出现神经梅毒状况的女人的女儿,在照顾着这两个重症患者。
金羽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病,既本能地厌恶,又觉得这些人可怜:“她说,她妈妈是为了养她和她哥哥,才去干了这一行……现在病得厉害了,她哥哥听信教会的话,认为这是主对堕落之人的惩罚,要送她的妈妈去城外忏悔……”
所谓城外忏悔,就是把患病的人送到城外,让他们在那里自生自灭地过几天,假如几天之后人还活着,就认为是神宽恕了他们,家人就可以把他们接回来;假如死了,那自然就是不被神原谅,可以就地掩埋了。
做妈妈的倒是同意去城外忏悔——她也觉得自己满身罪孽,活不下去了,倒不如死了的好;然而女儿那天在教堂门口听见了陆希的话,最终决定带着母亲来求救。
“三期梅毒……”陆希深深叹了口气,“让灰羽安排我尽快跟莉莉丝见面,然后我们回长云领,这些人的病不能再拖了。”
莉莉丝第二天就递出了消息,陆希在内城的蔬果市场见到了她。
贵族们平日的饮食材料都是有专门的商人送上门的,但海格勋爵多年来都保持着一个落魄的人设,所以莉莉丝经常亲自带人出门采购,蔬果市场是她走惯的地方,在把挑好的蔬果让仆人先用马车运回去之后,她就大大方方地走进了旁边的一家店铺,然后从店铺后门出去,登上了停在那里的另一辆马车。
“安女士。”陆希摘下带着面纱的帽子,向莉莉丝点了点头,“你好。”
莉莉丝,莉莉丝没反应。陆希有些惊讶地看着她,发现她正直直地盯着自己,似乎要说不出话来的样子:“公主殿下,您,您真的很像公主殿下……”
啥?陆希整个人都懵了,她像谁?公主殿下?哪个公主殿下?
“这就是公主殿下。”莉莉斯拉出藏在衣服里的项链,项链末端是那种圆形的小银盒,就是专门用来装亲人照片的那种。
这个小银盒里是一张小女孩的照片,黑色长发用红色蝴蝶结束在脑后,虽然打扮得跟光明大陆的贵族家小孩很相似,但面部较为平滑的轮廓和黑色的眼睛都是非常明显的区别。
“我对别人说这是我的祖母小时候的照片,但其实这是永和公主的照片,在分开的时候,我的祖辈留下了公主的影像,而女官留下了去世的王子殿下的影像,以便日后再相见的时候作为证据。”莉莉斯看着银盒里的照片,“只是我的祖辈再也没能见到公主殿下。”
陆希瞪着这张照片,别说,这照片跟原身露西真的挺像,只是露西因为是混血,面部轮廓已经变得深邃了一些,但眼睛和嘴巴的形状确实十分相似。
所以,她那位沦为陪嫁女奴的生母芭芭拉,竟然是夏国公主的后裔?
#value! “是的。”莉莉丝痛心疾首,“女官带着公主离开之后,被一伙海盗劫持,就此失去了行踪。我的祖辈到处寻找,直到前些年,我的父亲才在公爵领找到了您的母亲。可是她是公爵小姐身边的人,我们很难联系上,还是在她跟着公爵小姐嫁到长云领之后,我父亲以做生意为名进入青石城,才找机会跟您的母亲说上了话。但是当时她不肯跟我们离开,于是我们一家就迁居到晚风岭,想着也许她会改变主意。可是没多久就听说她生下一个女儿,自己却……那时候您被送走了,打听不到下落,我们就守在晚风岭,希望有一天您会回来,谁知道……”她还没有等来消息,自己先遭遇了灾祸。
“如果我父亲知道您回来了,还成为了长云领的领主,他一定会很高兴的……”莉莉丝泪盈于睫——她的父亲在去世的时候都在后悔,明明找到了公主的后裔却没能劝她离开,甚至连她生下的孩子都不知下落,好几辈人都在寻找,却在他手里失之交臂……带着遗憾离开的老人,到死都不肯闭上眼睛。
陆希张了张嘴,感觉能说出口的话都有些干巴巴。作为现代人,她其实不太能理解这种数辈人都以一个目标为己任的使命感,这太沉重了,尤其当这个目标是她自己的时候,这份沉重就压得她都有点儿喘不过气。
但是有些话还是要说的:“你们真的能确认,我就是……”这要是弄错了人可怎么办?长得像其实不能说明什么,尤其是好多年都失去联系,又凭什么就能认定芭芭拉是夏国王室后裔呢?
“我父亲确认了的。”莉莉丝又哭又笑,“您的母亲身上还带着当初公主手腕上戴着的五色丝——那一天,神术阵启动的那一天,正是端午。公主和王子戴着的五色丝,是陛下亲手制作的,用的是冰蚕丝,入水不湿,入火不烧,不朽不腐。王子殿下的五色丝与他一同下葬了,公主殿下的那一条,就在您母亲的身上。而且,她比您更像公主殿下!”
“就凭一条五色丝……”陆希觉得这不怎么靠谱的样子啊。
“那是只有夏国才有的冰蚕丝啊!”莉莉丝知道陆希大概是根本不知道这些的,便向她解释,“冰蚕只产于夏国的极北之地,数量极少,只有陛下登基之时的礼服才能由冰蚕丝织就,并不会传往国外。自从夏国成为迷失之地,冰蚕也消失了,天下间绝不会再有第二条这样的五色丝手串。而且您母亲也还继承了一些传承,她会用肥料,还认得茶叶,这些都是我们夏国的传承啊!”
陆希张了张嘴,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芭芭拉,她可是个穿越同乡,认得茶叶有什么稀奇的?至于说会用肥料,还是算了吧,那位老乡对堆肥根本就是一知半解,要不然也不会闹虫灾了。
“还有您!”莉莉丝欣喜地注视着陆希,情不自禁地向前倾身,“您做出来的手镜,那个乌银工艺,不就是夏国的工艺吗?”
是夏国的没错,但……陆希感觉自己有口难言了。
“我觉得还是要慎重……”陆希左右为难了一会儿,还是本着良心开口,“我真的不一定就是公主后裔,但——我们目前最重要的事,是把你接出来,跟斯佩西团圆。”反正本来她的目的就是替斯佩西接人,至于什么公主后裔的,以后再说吧。
莉莉丝脸色沉了下来:“可是海格还藏着一些东西!”
“是王室传下来的书籍吗?”
莉莉丝摇了摇头:“是有一些文书,但我这些日子也都偷偷誊抄了一份,只有一件最重要的东西被他扣着,就是那个……那个陛下用的印章!下达诏令的时候用的……是王室的象征!”叫什么名字来着?
“陛下的印章?”陆希重复了一遍才忽然明白过来,“玉玺?”
“对对!”莉莉丝有些惭愧,“我,我对夏国的语言学得不好……”竟然连玉玺的名字都记不住。看来眼前这位肯定是公主后裔了,否则怎么可能一口叫出玉玺的名称?这就是在血脉中的传承啊,不会错了!
海格勋爵虽然不知道玉玺是什么东西,但那么大一块温润的玉石,雕刻得又极为精致,上面的图案还是从未见过的魔兽,怎么看都不像普通的东西——即使夏国的玉石早已湮灭在历史中,不再入宝石之列,但只要看到的人都会意识到,这绝不是普通的石头!
所以他把这东西藏得牢牢的,而莉莉丝也想不出借口把它拿到自己手里。尤其最近海格足不出户,天天就呆在三楼的神术阵里,生怕国王派人破门而入把他抓走——他招揽的人出海劫掠去了,这时候可是鞭长莫及。
“您带着文书先走吧。”莉莉丝恋恋不舍地说,“我留在这里,如果有机会我会带着玉玺去找您。如果暂时没有机会,我还可以给您通报一下王都的消息。”
“那玉玺有什么用处?”陆希稍微一思考就下了结论,“如果没什么用处,就不要了。”
“不要了?”莉莉丝大吃一惊,“那是玉玺呀!是夏国的象征,要复国怎么能没有玉玺呢?”
“就是说没别的用处,只是个吉祥物了?”陆希当机立断,“不要了!那些文书之类你不是誊抄了吗?把誊抄件带上,我们这几天就离开王都!”
“怎,怎么能这样呢?”莉莉丝还转不过弯来,“那是宝贝啊!没有玉玺,要怎么复国?”她的祖辈一直保管得严严的,就是因为它是夏国的象征啊。
陆希摇摇头:“能复国不需要玉玺,有了玉玺也未必能复国,人才是最重要的!听我的,不要那个东西了,回去收拾一下那些文书,我们离开王都,回长云领去。”跟海格虚与委蛇的日子已经过了十年,莉莉丝不应该再继续这种生活了。?
第174章 新的商路、你想做香皂的买卖?
长云领一行人离开王都, 提前结束了社交季。
提前离开这种事,往年也是时常有的,毕竟失意者总是避免不了, 就像今年突然从颇受欢迎的座上宾变为阶下囚的拜耳子爵一家, 这种极端的例子也不少见,譬如说先国王刚继位那两年, 这种事就没少发生过。
但这种提前离开的人, 基本上都是失败者,可今年的长云领这一家,却是正好相反。
先是伯爵夫人带着新奇的商品和别致的裙子出现,在短短一个月里就出尽了风头,如今出来交际的女士们,谁不在宴席或舞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拿出一面手镜来整整妆容, 简直就等于自曝自己不够时髦。
还有那种香皂, 比沐浴水更方便携带, 而且还实惠——大贵族可能不在意这中间的差价,但是对小贵族来说, 一块香皂只有一瓶沐浴水价格的一半, 使用次数却在十倍以上, 这么大的差异,省下的可都是他们的金币呀!
更重要的是,沐浴水这个东西, 它产量是有限的!
所以苏亚尽管想方设法地打探消息,也找不到塔多的,毕竟他已经被城里的抬尸人弄到城外去埋了,而抬尸人根本无从知道塔多的身份,他们也不是苏亚能接触到的人群。
这实在让苏亚惶惶不安。他最怕的是塔多跑去别的教堂揭发他,虽然塔多手上并没有实证,但假如双塔要深查下去,完全可以请出擅长问心术或时光回溯术的大神官来询问,那是不可能糊弄过去的!
不提苏亚的惶惶不安,陆希安全回归,倒确实让国王松了口气——假如这个继承人死了,冯特伯爵发起疯来,谁知道能干出什么事,国王也有点心虚的。
至于这次的事发原因,陆希当然一推二六五,全栽给了法比奥——这也并不冤枉他,虽然食尸鬼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法比奥想坑她总是事实。
于是事情变成了:法比奥意图谋杀女伯爵(这顺理成章,毕竟原本就是陆希顶替了他的继承人位置,假如陆希死了,他还有机会上位),于是弄来了几只食尸鬼,想要伪装成意外死亡(至于法比奥怎么有本事弄来食尸鬼,那是另一回事)。
国王立刻接受了这个说法。毕竟对他来说,长云领自家继承人内斗,他基本就不必负什么责任了,总比“皇家猎场有人搞事要干掉长云领领主”要好。
当然,魔鬼的问题他是要追查到底的,那可是皇家猎场,王室的产业呢!如果那里都能随便出现魔鬼,他的安全又如何保证!万一哪天魔鬼出现在王宫里呢?
“国王正在追查海格。”冯特伯爵带着人疯狂地在山上搜了两天,但见到陆希的时候反而又像没事人一样,好像陆希不是失踪了几天,而是出去参加了一场舞会似的,甚至立刻就跟她说起了这几天王都发生的事,“拜耳子爵已经被拿下,晚风岭归我们了。”
但是陆希还是看见了冯特伯爵眼睛里的血丝。一名大骑士,即使几天不睡觉精力也是充沛的,何至于两天就满眼血丝?当然是因为这两天不仅仅没有睡眠,还极度忧心了。
“父亲——”陆希暗暗替死去的露西有些遗憾,抱住了冯特伯爵的手臂,“让你担心了。”不管之前怎么样,这两天,冯特伯爵是真的担心她。
冯特伯爵有点僵硬,不大自然地咳嗽了一声。说起来他虽然结婚多年,但其实绝大部分时间都跟个单身汉没什么两样,伯爵夫人从来没有机会跟他这么亲热,别人就更不用说了。算一算,将近五十岁的人,还是头一次被女儿抱住了手臂,这个感觉可真是……难以形容。
“你太不小心了,居然还会迷路。”虽然心里软得一塌糊涂,冯特伯爵嘴上却不会说句软话,仍旧硬梆梆的,“幸好是被发现了,否则火再烧大一些怎么办?”
“哎,是——”陆希笑眯眯地答应,“实在没想到会遇到变异的食尸鬼。”去了无尽深渊的事暂时不能说,但是食尸鬼变异和克利斯用法比奥来挡灾,这当然是可以说的。
“克利斯——”冯特伯爵咬牙切齿,“以前也没看出来,竟然这么混蛋!”幸好他是推了法比奥上前,如果当时推的是陆希可怎么办!
“他还有更混蛋的事,回头我再好好跟您说。”听说晚风岭已经到手,陆希简直归心似箭,“我们这几天就回长云领吧。”
冯特伯爵对社交季也向来没多少兴趣:“你休息两天,我们就回去。”
等陆希回了自己房间,约翰才轻声说:“大人——”当时他们在发现法比奥尸体的地方仔细搜查过,没有任何关于陆希的痕迹,可是最后陆希被发现的地点却离那里并不远。而且这两天为了搜寻魔鬼,猎场的人也几乎把整座山都翻过来了,这种情况下居然没有人发现陆希,实在是有点奇怪。
冯特伯爵望着陆希消失在走廊末端,下意识地活动了一下手臂,那种被抱住的热乎乎的感觉仿佛还在,让他第一次觉得,这是他的女儿,是跟他血脉相联的:“如果有什么事情,她会说的。”?
第173章 我妈是谁(一)、您长得真像公主殿下
陆希一回到自己房间, 就被自己的亲信们包围了。
“小姐——”莉斯眼睛哭得红红的,要不是还记得自己是个女仆,大概就要上来抱着陆希哭了, “您总算安全回来了!”
“当时就该让灰羽跟着!”金羽也是心有余悸, “皇家猎场也是一塌糊涂,怎么能让食尸鬼跑进去!”
真不能让灰羽跟着。陆希暗暗地想, 假如这次跟着她的是灰羽, 俩人现在可能还在霉菌沼泽种芋头呢,鬼知道几时能回来。
然而这话不能说,陆希于是不谈这个问题,而是询问了一下这几天的情况:“晚风岭归我们了?”
“是啊。”这两天冯特伯爵带人在猎场里搜寻,金羽在家里呆着也不是什么都不干,王都的消息她掌握了不少, “晚风岭那个中级骑士早就被何塞抓住了, 伯爵大人指控他们入侵生荒地, 意图在那里打开通向无尽深渊之门——国王竟然很快就通过了指控。现在拜耳子爵一家都下狱了,听说国王还在追查他背后的人, 海格勋爵最近可是有些自顾不暇了。”
按理说冯特伯爵给拜耳子爵扣的那个罪名其实有些勉强, 入侵他人领土是确凿无误, 但打开深渊之门什么的……国王居然这么快就采纳了这个说法,据金羽分析,多半是想借此打击海格勋爵。不过让金羽有些疑心的是, 听说皇家大教堂的苏亚红衣主教入宫之后,国王才转了口风, 也就是说, 这位苏亚红衣主教推动了这件事进行。
不是金羽多疑, 实在是长云领对教会的态度就那样, 要说教会愿意看见长云领扩大领地,鬼才相信呢。
“这几天外面都在说,当初在长云领出现的魔鬼就是拜耳子爵放出来的。”金羽一脸阴谋论的样子,“虽然这听起来是借机洗脱了咱们放出的‘守夜人是魔鬼’的消息,但——我总觉得这件事,教会完全不必这么着急,如果他们等上一段时间,咱们既没有这么容易拿到晚风岭,他们也照样可以这么宣传。”
陆希明白她的意思:“所以你觉得,苏亚太着急了?”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就像法比奥那货一样,一个劲约她出去,合着是为了拿薰香引诱她上瘾呢!
金羽点头:“但我又没有证据,也想不出来他急什么。”找不到动机,事情就很难分析下去。
陆希也想不出来。毕竟在座的人都根本不知道那变异食尸鬼居然是人工饲养的,自然也就不可能把大开脑洞把两者联系在一起,最后只能给苏亚下了个“动机不明,仍应提防”的结论。
不过,不管苏亚有什么目的,反正晚风岭是拿下了。但这事儿也有坏处,就是海格勋爵焦头烂额地窝在家里想对策,倒是不方便他们潜进去搞事了。
“斯佩西已经跟那位莉莉丝女士在外面见过面了。”负责此事的灰羽报告,“斯佩西告诉她,他现在是长云领的人,那位莉莉丝的反应很——惊喜。她还要求如果能可能的话想跟您见一面。”
“惊喜?”陆希扬起一边眉毛。这反应——惊喜啥呢?是因为长云领没有教堂,也不会再有人把她打成女巫?但如果仅仅是因为这个的话,倒也没有必要格外提出想见她一面,毕竟等她来了长云领,有的是见面的机会,何至于这么迫不及待呢?倒像是,想要确认什么似的。
“我也这么想。”金羽点头,“我怀疑是与她手里的那些东西有关。因为她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能扳倒海格勋爵的理由——海格勋爵和拜耳子爵联手,在贵族中间贩卖所谓的‘健体药水’和‘快乐烟草’。”
陆希脑子里骤然一亮:“健体药水?该不会是那个——□□壮阳水吧?”
“就是那个。”金羽点头,“还有一种烟草,吸食之后会让人愉快甚至产生一些幻觉,在贵族们当中市场更大。据说原材料就是拜耳子爵在种,配方则是她提供的,海格勋爵用这些钱招揽骑士,养了一支海盗。但是一支海盗对他来说并不够,所以在生荒地发现宝石矿之后,他们才舍不得放手,趁咱们来了王都,就进入生荒地偷偷挖掘。”
哎呀,这个信息量可就太大了一点,听得陆希都直搓手,很期待跟莉莉丝见一面了——不说别的,当初他们从夏国带出来的知识不香吗?
这事儿有灰羽安排。海格勋爵自己不敢出门,莉莉丝倒是能以打听消息之类的借口自由出入,要在外面见面倒不难。
除此之外,其它的事件也进行得颇为顺利,比如说柞蚕茧已经找到了。
说到柞蚕茧,金羽的表情就有些一言难尽的样子:“皮埃尔——就是那个用茧子做玩偶的匠人,他说这个茧子是一种蛾子弄出来的,做茧之前是一种绿色肉虫,做茧之后就变成了蛾子……”
皮埃尔还捉了一只刚刚开始做的茧拿来剖开,当时金羽看着里头的肥胖肉虫就觉得汗毛倒竖,险些把虫子摔到地上踩死。陆希到底要这玩艺做什么呢?
陆希只是笑:“采了多少茧子?”
“把那边能找到的茧子都采了,装了一小箱呢。”金羽一想到这些茧子里都是那种蠕动的肉虫,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太好了!”陆希以拳击掌,兴奋起来,“我跟你说,这可是好东西,等回头你就知道了,还能吃呢。”一只雌蛾能产卵200到400粒,一年两放,马上就能养上一大片啊!
而且柞蚕比桑蚕皮实,取食范围也广,能让它们作为食物的柞树就有七八种之多。其中有一种陆希在黑松林采猴头菇的时候就见到不少,而黑松林其实就是长云领的黑云山森林延伸过来的一角,那可想而知,长云领内的柞树就更多了,要养多少柞蚕都行!
然而她一说能吃,金羽顿时想到那虫子肥胖的身躯,险些呕吐出来,连忙摇手:“你可别说了,我不吃,我死也不吃!反正茧子已经采回来了,你叫别人去弄吧,我,我跟你说说那些流莺的事儿……”
最终到伯爵府上来求医的人只有二十多个,全是女人。有两个人已经病得很厉害,身上出现成块的溃烂,甚至其中一个年纪较大的女人已经出现了神经梅毒的症状:一条腿不能走路,手脚还时常抽搐。
说实在的,就连同样来求医的女人们,都下意识地离这两个人远了点,只有那个出现神经梅毒状况的女人的女儿,在照顾着这两个重症患者。
金羽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病,既本能地厌恶,又觉得这些人可怜:“她说,她妈妈是为了养她和她哥哥,才去干了这一行……现在病得厉害了,她哥哥听信教会的话,认为这是主对堕落之人的惩罚,要送她的妈妈去城外忏悔……”
所谓城外忏悔,就是把患病的人送到城外,让他们在那里自生自灭地过几天,假如几天之后人还活着,就认为是神宽恕了他们,家人就可以把他们接回来;假如死了,那自然就是不被神原谅,可以就地掩埋了。
做妈妈的倒是同意去城外忏悔——她也觉得自己满身罪孽,活不下去了,倒不如死了的好;然而女儿那天在教堂门口听见了陆希的话,最终决定带着母亲来求救。
“三期梅毒……”陆希深深叹了口气,“让灰羽安排我尽快跟莉莉丝见面,然后我们回长云领,这些人的病不能再拖了。”
莉莉丝第二天就递出了消息,陆希在内城的蔬果市场见到了她。
贵族们平日的饮食材料都是有专门的商人送上门的,但海格勋爵多年来都保持着一个落魄的人设,所以莉莉丝经常亲自带人出门采购,蔬果市场是她走惯的地方,在把挑好的蔬果让仆人先用马车运回去之后,她就大大方方地走进了旁边的一家店铺,然后从店铺后门出去,登上了停在那里的另一辆马车。
“安女士。”陆希摘下带着面纱的帽子,向莉莉丝点了点头,“你好。”
莉莉丝,莉莉丝没反应。陆希有些惊讶地看着她,发现她正直直地盯着自己,似乎要说不出话来的样子:“公主殿下,您,您真的很像公主殿下……”
啥?陆希整个人都懵了,她像谁?公主殿下?哪个公主殿下?
“这就是公主殿下。”莉莉斯拉出藏在衣服里的项链,项链末端是那种圆形的小银盒,就是专门用来装亲人照片的那种。
这个小银盒里是一张小女孩的照片,黑色长发用红色蝴蝶结束在脑后,虽然打扮得跟光明大陆的贵族家小孩很相似,但面部较为平滑的轮廓和黑色的眼睛都是非常明显的区别。
“我对别人说这是我的祖母小时候的照片,但其实这是永和公主的照片,在分开的时候,我的祖辈留下了公主的影像,而女官留下了去世的王子殿下的影像,以便日后再相见的时候作为证据。”莉莉斯看着银盒里的照片,“只是我的祖辈再也没能见到公主殿下。”
陆希瞪着这张照片,别说,这照片跟原身露西真的挺像,只是露西因为是混血,面部轮廓已经变得深邃了一些,但眼睛和嘴巴的形状确实十分相似。
所以,她那位沦为陪嫁女奴的生母芭芭拉,竟然是夏国公主的后裔?
#value! “是的。”莉莉丝痛心疾首,“女官带着公主离开之后,被一伙海盗劫持,就此失去了行踪。我的祖辈到处寻找,直到前些年,我的父亲才在公爵领找到了您的母亲。可是她是公爵小姐身边的人,我们很难联系上,还是在她跟着公爵小姐嫁到长云领之后,我父亲以做生意为名进入青石城,才找机会跟您的母亲说上了话。但是当时她不肯跟我们离开,于是我们一家就迁居到晚风岭,想着也许她会改变主意。可是没多久就听说她生下一个女儿,自己却……那时候您被送走了,打听不到下落,我们就守在晚风岭,希望有一天您会回来,谁知道……”她还没有等来消息,自己先遭遇了灾祸。
“如果我父亲知道您回来了,还成为了长云领的领主,他一定会很高兴的……”莉莉丝泪盈于睫——她的父亲在去世的时候都在后悔,明明找到了公主的后裔却没能劝她离开,甚至连她生下的孩子都不知下落,好几辈人都在寻找,却在他手里失之交臂……带着遗憾离开的老人,到死都不肯闭上眼睛。
陆希张了张嘴,感觉能说出口的话都有些干巴巴。作为现代人,她其实不太能理解这种数辈人都以一个目标为己任的使命感,这太沉重了,尤其当这个目标是她自己的时候,这份沉重就压得她都有点儿喘不过气。
但是有些话还是要说的:“你们真的能确认,我就是……”这要是弄错了人可怎么办?长得像其实不能说明什么,尤其是好多年都失去联系,又凭什么就能认定芭芭拉是夏国王室后裔呢?
“我父亲确认了的。”莉莉丝又哭又笑,“您的母亲身上还带着当初公主手腕上戴着的五色丝——那一天,神术阵启动的那一天,正是端午。公主和王子戴着的五色丝,是陛下亲手制作的,用的是冰蚕丝,入水不湿,入火不烧,不朽不腐。王子殿下的五色丝与他一同下葬了,公主殿下的那一条,就在您母亲的身上。而且,她比您更像公主殿下!”
“就凭一条五色丝……”陆希觉得这不怎么靠谱的样子啊。
“那是只有夏国才有的冰蚕丝啊!”莉莉丝知道陆希大概是根本不知道这些的,便向她解释,“冰蚕只产于夏国的极北之地,数量极少,只有陛下登基之时的礼服才能由冰蚕丝织就,并不会传往国外。自从夏国成为迷失之地,冰蚕也消失了,天下间绝不会再有第二条这样的五色丝手串。而且您母亲也还继承了一些传承,她会用肥料,还认得茶叶,这些都是我们夏国的传承啊!”
陆希张了张嘴,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芭芭拉,她可是个穿越同乡,认得茶叶有什么稀奇的?至于说会用肥料,还是算了吧,那位老乡对堆肥根本就是一知半解,要不然也不会闹虫灾了。
“还有您!”莉莉丝欣喜地注视着陆希,情不自禁地向前倾身,“您做出来的手镜,那个乌银工艺,不就是夏国的工艺吗?”
是夏国的没错,但……陆希感觉自己有口难言了。
“我觉得还是要慎重……”陆希左右为难了一会儿,还是本着良心开口,“我真的不一定就是公主后裔,但——我们目前最重要的事,是把你接出来,跟斯佩西团圆。”反正本来她的目的就是替斯佩西接人,至于什么公主后裔的,以后再说吧。
莉莉丝脸色沉了下来:“可是海格还藏着一些东西!”
“是王室传下来的书籍吗?”
莉莉丝摇了摇头:“是有一些文书,但我这些日子也都偷偷誊抄了一份,只有一件最重要的东西被他扣着,就是那个……那个陛下用的印章!下达诏令的时候用的……是王室的象征!”叫什么名字来着?
“陛下的印章?”陆希重复了一遍才忽然明白过来,“玉玺?”
“对对!”莉莉丝有些惭愧,“我,我对夏国的语言学得不好……”竟然连玉玺的名字都记不住。看来眼前这位肯定是公主后裔了,否则怎么可能一口叫出玉玺的名称?这就是在血脉中的传承啊,不会错了!
海格勋爵虽然不知道玉玺是什么东西,但那么大一块温润的玉石,雕刻得又极为精致,上面的图案还是从未见过的魔兽,怎么看都不像普通的东西——即使夏国的玉石早已湮灭在历史中,不再入宝石之列,但只要看到的人都会意识到,这绝不是普通的石头!
所以他把这东西藏得牢牢的,而莉莉丝也想不出借口把它拿到自己手里。尤其最近海格足不出户,天天就呆在三楼的神术阵里,生怕国王派人破门而入把他抓走——他招揽的人出海劫掠去了,这时候可是鞭长莫及。
“您带着文书先走吧。”莉莉丝恋恋不舍地说,“我留在这里,如果有机会我会带着玉玺去找您。如果暂时没有机会,我还可以给您通报一下王都的消息。”
“那玉玺有什么用处?”陆希稍微一思考就下了结论,“如果没什么用处,就不要了。”
“不要了?”莉莉丝大吃一惊,“那是玉玺呀!是夏国的象征,要复国怎么能没有玉玺呢?”
“就是说没别的用处,只是个吉祥物了?”陆希当机立断,“不要了!那些文书之类你不是誊抄了吗?把誊抄件带上,我们这几天就离开王都!”
“怎,怎么能这样呢?”莉莉丝还转不过弯来,“那是宝贝啊!没有玉玺,要怎么复国?”她的祖辈一直保管得严严的,就是因为它是夏国的象征啊。
陆希摇摇头:“能复国不需要玉玺,有了玉玺也未必能复国,人才是最重要的!听我的,不要那个东西了,回去收拾一下那些文书,我们离开王都,回长云领去。”跟海格虚与委蛇的日子已经过了十年,莉莉丝不应该再继续这种生活了。?
第174章 新的商路、你想做香皂的买卖?
长云领一行人离开王都, 提前结束了社交季。
提前离开这种事,往年也是时常有的,毕竟失意者总是避免不了, 就像今年突然从颇受欢迎的座上宾变为阶下囚的拜耳子爵一家, 这种极端的例子也不少见,譬如说先国王刚继位那两年, 这种事就没少发生过。
但这种提前离开的人, 基本上都是失败者,可今年的长云领这一家,却是正好相反。
先是伯爵夫人带着新奇的商品和别致的裙子出现,在短短一个月里就出尽了风头,如今出来交际的女士们,谁不在宴席或舞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拿出一面手镜来整整妆容, 简直就等于自曝自己不够时髦。
还有那种香皂, 比沐浴水更方便携带, 而且还实惠——大贵族可能不在意这中间的差价,但是对小贵族来说, 一块香皂只有一瓶沐浴水价格的一半, 使用次数却在十倍以上, 这么大的差异,省下的可都是他们的金币呀!
更重要的是,沐浴水这个东西, 它产量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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