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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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儒学家们说道: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天地,万物之本;夫妇,人伦之始。”
由此可见,儒学家将夫妇之道视为社会伦理的起始,视为宋儒重塑三纲五常思想体系的开端。
所谓,家齐然后天下定。
但是,当一群男人开始对婚姻夫妇作出规定的时候,就成为了这样……
“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妇有唱随之礼,此常理也。”
“女,随人者也,以少女从长男,随之义也。”
“妇人以从为正,以顺为德。”
……
于是“女守贞、男灭欲”的思想顺应潮流,现于人前。
讲道理,最开始提出“女守贞、男灭欲”的二程大概真的是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他们想当然地认为一女只事一夫;男子不纳妾、不另娶,洁身自好。也许他们可以做到吧,但是——
二程同时赴宴,宴会中有妓.女。程颐拂衣而去,程灏视而不见。等到二人都回到家中,程颐怒火冲冲地问程灏怎么能这么做呢?程灏笑道:“某当时在彼与饮,座中有妓,心中原无妓。吾弟今日处斋头,斋中本无妓,心中却还有妓。”程颐惭愧地连忙道歉。
——什么“酒肉穿肠过,佛祖心头坐”啊?
在此,对程家兄弟的行为不做评价,但是根据历史上无数前车之鉴——
显然,男人的欲是灭不了的。
但是,女人的贞是不能不守的。】
“笑话!”武则天拂袖而怒,“自己这么想,就觉得全天下人都这么想。把人人都当作棋盘上的棋子,以为其没有自己的想法——只顾空想不切实际!”
“这种人在光幕中所为是误了所有后世女性,但若是进入中枢,掌控权柄,那就是彻彻底底的误国了!”
武则天不知道,千年后的思想被她就这么说出了口: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思想的变化需要时间,守贞思想真正成为女子的约束还是明清时期。
当然,二程贞节观的确立是为了重振儒家伦理道德,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对宋朝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其所谓“夫为妻纲”最终的落脚点仍旧是“君为臣纲”;所谓的“女守贞、男灭欲”也对男女均有限制,并不只是对女性一味的苛责。
但是,男性统治的社会从来不能限制男性的私德,经过不断的发展,最终造成了明清时期“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贞节牌坊成堆的现象。
虽然那样的时代距离尚且宽容的宋朝还尚有一段时间,但是另一样贻害无穷、惹人唾骂的风俗就在此时、此刻、兴起于此——
缠足。】
第16章
话说缠足
【缠足,是最黑暗的制度,是对女性最残酷的剥削。】
武则天等众人都有些诧异,光幕之前所言虽然有些自己的倾向,但终究是比较中立的。现在光幕对这所谓的“缠足”这般痛骂、如此深恨,究竟是为什么?
“缠足”到底是个什么吃人的风俗?
【缠足肇始于宋朝。
在宋朝,缠足还不是很普遍,主要是流行在上流社会或者富贵人家。宋代以后,缠足渐渐推广。到了元朝、明朝前期,妇女崇尚缠足,但并非所有妇女都缠。到了明朝后期及清朝,缠足之风极其盛行,开始普及于一般阶层妇女,就算朝廷也难以禁止。
为什么缠足会兴起呢?
前面说到,宋朝因为开放的社会风气和发达的商品经济,女性地位较高。但是,那些理学家和道学家怎能看着女子在外抛头露面,做着“男人的活”?
所以他们开始思考限制女性出门“抛头露面”的方法。
他们找到的方法就是——缠足。
缠足把女子双脚自幼儿时就用布紧紧缠裹起来, 使得足骨变形, 无法正常发育成型, 最终变得又小又尖, 走路时只能以足跟着地勉强行走的做法。裹出来的脚, 小的只有二寸多, 大的也不过五寸。
有言道:“龀齿未易,已受极刑。骨节折落,皮肉溃脱,创伤充斥,脓血狼藉。呻.吟弗顾,悲啼弗恤,哀求弗应,嗥号弗闻。数月之内,杖而不起;一年之内,舁而后行”。
趁着小女孩的脚未长成,骨头较软,五六岁就开始缠足。把女孩子的脚趾深深地折进去,就算脚上的骨头突出来、折进去,皮肉溃烂,血肉模糊;就算女孩子不能走路;就算女孩子哭泣号叫也不能停止呀!只有裹了小脚才能嫁个好人家呢!
什么世道!
缠足后的女子家门都走不出去,在家中行走尚得扶墙倚人,又怎么能再期待这些女子作出什么惊世的成就,更别说是像妇好将军那样的纵马驰骋英姿飒爽!
女子缠足后的脚被当时的士大夫们交口称赞,作诗词应和,甚至还有人将把玩小脚的玩法一一道来,撰写成册,成为一时风尚……
文化和风俗向来就是由上层传播到下层,由中心传播到边缘。
当皇族和士大夫们一声声地赞叹着扭曲“纤巧”的小脚,享受着这种对“柔弱娇小”的审美……
当有一双完美的小脚成为女子议亲的重要谈资,“美人”从说长的漂亮到裹得小脚漂亮……
“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天地,万物之本;夫妇,人伦之始。”
由此可见,儒学家将夫妇之道视为社会伦理的起始,视为宋儒重塑三纲五常思想体系的开端。
所谓,家齐然后天下定。
但是,当一群男人开始对婚姻夫妇作出规定的时候,就成为了这样……
“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妇有唱随之礼,此常理也。”
“女,随人者也,以少女从长男,随之义也。”
“妇人以从为正,以顺为德。”
……
于是“女守贞、男灭欲”的思想顺应潮流,现于人前。
讲道理,最开始提出“女守贞、男灭欲”的二程大概真的是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他们想当然地认为一女只事一夫;男子不纳妾、不另娶,洁身自好。也许他们可以做到吧,但是——
二程同时赴宴,宴会中有妓.女。程颐拂衣而去,程灏视而不见。等到二人都回到家中,程颐怒火冲冲地问程灏怎么能这么做呢?程灏笑道:“某当时在彼与饮,座中有妓,心中原无妓。吾弟今日处斋头,斋中本无妓,心中却还有妓。”程颐惭愧地连忙道歉。
——什么“酒肉穿肠过,佛祖心头坐”啊?
在此,对程家兄弟的行为不做评价,但是根据历史上无数前车之鉴——
显然,男人的欲是灭不了的。
但是,女人的贞是不能不守的。】
“笑话!”武则天拂袖而怒,“自己这么想,就觉得全天下人都这么想。把人人都当作棋盘上的棋子,以为其没有自己的想法——只顾空想不切实际!”
“这种人在光幕中所为是误了所有后世女性,但若是进入中枢,掌控权柄,那就是彻彻底底的误国了!”
武则天不知道,千年后的思想被她就这么说出了口: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思想的变化需要时间,守贞思想真正成为女子的约束还是明清时期。
当然,二程贞节观的确立是为了重振儒家伦理道德,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对宋朝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其所谓“夫为妻纲”最终的落脚点仍旧是“君为臣纲”;所谓的“女守贞、男灭欲”也对男女均有限制,并不只是对女性一味的苛责。
但是,男性统治的社会从来不能限制男性的私德,经过不断的发展,最终造成了明清时期“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贞节牌坊成堆的现象。
虽然那样的时代距离尚且宽容的宋朝还尚有一段时间,但是另一样贻害无穷、惹人唾骂的风俗就在此时、此刻、兴起于此——
缠足。】
第16章
话说缠足
【缠足,是最黑暗的制度,是对女性最残酷的剥削。】
武则天等众人都有些诧异,光幕之前所言虽然有些自己的倾向,但终究是比较中立的。现在光幕对这所谓的“缠足”这般痛骂、如此深恨,究竟是为什么?
“缠足”到底是个什么吃人的风俗?
【缠足肇始于宋朝。
在宋朝,缠足还不是很普遍,主要是流行在上流社会或者富贵人家。宋代以后,缠足渐渐推广。到了元朝、明朝前期,妇女崇尚缠足,但并非所有妇女都缠。到了明朝后期及清朝,缠足之风极其盛行,开始普及于一般阶层妇女,就算朝廷也难以禁止。
为什么缠足会兴起呢?
前面说到,宋朝因为开放的社会风气和发达的商品经济,女性地位较高。但是,那些理学家和道学家怎能看着女子在外抛头露面,做着“男人的活”?
所以他们开始思考限制女性出门“抛头露面”的方法。
他们找到的方法就是——缠足。
缠足把女子双脚自幼儿时就用布紧紧缠裹起来, 使得足骨变形, 无法正常发育成型, 最终变得又小又尖, 走路时只能以足跟着地勉强行走的做法。裹出来的脚, 小的只有二寸多, 大的也不过五寸。
有言道:“龀齿未易,已受极刑。骨节折落,皮肉溃脱,创伤充斥,脓血狼藉。呻.吟弗顾,悲啼弗恤,哀求弗应,嗥号弗闻。数月之内,杖而不起;一年之内,舁而后行”。
趁着小女孩的脚未长成,骨头较软,五六岁就开始缠足。把女孩子的脚趾深深地折进去,就算脚上的骨头突出来、折进去,皮肉溃烂,血肉模糊;就算女孩子不能走路;就算女孩子哭泣号叫也不能停止呀!只有裹了小脚才能嫁个好人家呢!
什么世道!
缠足后的女子家门都走不出去,在家中行走尚得扶墙倚人,又怎么能再期待这些女子作出什么惊世的成就,更别说是像妇好将军那样的纵马驰骋英姿飒爽!
女子缠足后的脚被当时的士大夫们交口称赞,作诗词应和,甚至还有人将把玩小脚的玩法一一道来,撰写成册,成为一时风尚……
文化和风俗向来就是由上层传播到下层,由中心传播到边缘。
当皇族和士大夫们一声声地赞叹着扭曲“纤巧”的小脚,享受着这种对“柔弱娇小”的审美……
当有一双完美的小脚成为女子议亲的重要谈资,“美人”从说长的漂亮到裹得小脚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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