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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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罩黑纱的领头者冬余想道:“信王军果然不同凡想,随随便便出来五百站岗精戒的就是这样的水准。只可惜这五百人看不出真正的虚实,虽然能露出萧杀之气的战士,都是百战之兵,但也有可能看走眼。毕竟自己只是凭借经验看出来的,也不知道如这五百人般的战士,信王军到底有多少人,石条山盘踞的高庞部信王军有多少人。”
    罩黑纱的头领冬余怎么也想不明白,信王赵榛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怎么会拥有有这样的力量。而在信王的带领下,信王军的兴起又是这样的短。能在金军占领区如此强势的崛起,聚兵数十万屯民千万之众,而且治下还没有饿死一个人!这简直是奇迹。而信王赵榛却能创造如此的奇迹。与拥有了大义皇帝位置却出身较低而且只知道逃命乱指挥的原康王赵构相比,信王赵榛简直是一个完人,俩人对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怨不得蝶部好多人都暗中倾心于信王,包括他们的最高指挥蝶部大集蝶李宣大人。
    如此短的时间兴起这样的雄兵,如果给信王赵榛足够的时间,那么十年之后,一个驱逐走金兵全新的大宋帝国可不就要出现了!面罩黑纱的冬余为这个想法而震惊。
    正式的买卖真正的开始了,一个个商旅被叫到牌号,立刻纷纷兴奋的带着钱粮或金子进入城寨。虽然商家们等待了很长时间,但是为了这一刻,都值得了。他们虽然要付出千金购买这些透明玻璃和仅仅寸方大小的金子,却能赚取数倍的回报,简直一本万利。正在这个时候,喊号的人终于叫起来了:“六十七号,六十七号,在不在?”
    身边的人捅了一下罩黑纱的冬余,她才蓦然明白过来,起身连忙喊道:“在,在,在……”说着抢步上前。那喊号的人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小官吏,那人随意的看了看面罩黑纱的冬余,但是没有多说什么,只说道:“走吧,跟我来……”
    冬余不敢多说,跟了上去,两人到了城寨门口,那名小官吏回头说:“入城要交剑,你的剑留在这门口,待你出来的时候我们会还给你的!”
    冬余说道:“剑为身份器物,怎可轻解?家传之剑,吾乃防身之用,不可解。”那官吏怔了一下,道:“你一不是士,二不是贵,只是一个商。带把剑不过是做样子,为什么解不得?你入我城中,生命在我等护卫之下,你要剑何用,强行带剑,你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吗?”
    冬余说道:“我虽为商,但也是士转从商,岂可轻看!来这里的好多都是豪门巨商,很多都是世家子弟,吾为何要解剑?剑我是一定要带的!”
    那官吏见她强硬,不由大怒,道:“罢了,那你想清楚才好。不过正如我家高将军的规矩,你带剑,就不要想进来了,我们可也不强逼于你……”正说着,忽然一名快骑飞报!
    那人正是一名外巡的民兵。那官吏喝道:“怎么回事,是出了什么事么?”那亲兵喘了一口气,方高喝道:“高大人,真是出事了,有打着我们的旗帜的军队来了……”
    那高大人怔了怔,又惊又喜,道:“高将军回来了?”那民兵摇摇头道:“高将军没有回来,但一队人马打着我们的旗号,我看了那旗,是神龙旗!可是却又无数的马群,天呐,那马密密麻麻的太多了!”
    那姓高的官吏一听就知没假,赵榛手下的亲卫军和禁卫军,在石条山中就有神龙军,神龙骑兵由杨凡统领统率。杨凡是土匪出身,后来投奔了赵榛。而姓高的官吏自然是知道此旗号的,有此旗号,那便是杨凡率军回来了。
    就见那姓高的官吏一把将面罩黑纱的冬余推开道:“你到一边去想吧,今天有事不能继续交易了,交易明天再说!”说完,他匆匆回了城门。不一会,城门正门大开,不一会,就见一队轰轰隆隆的骑队向这里而来。带头的是一个结实的汉子,他们一路上小心护卫,拉回了缴获地足足三万多匹的战马!
    “猛兽!猛兽兄……!”打头的杨凡高声大叫。此时城门正门洞开,从中一下子飞奔出百余骑,神态特异的猛兽就在其中,猛兽大笑道:“杨凡老弟,你可回来了,主人呢?”
    由于猛兽一直将赵榛当做自己的主人,所以他也从来不叫王爷或将军,只叫主人了。这个殊荣名称也算是他与信王赵榛亲近的一种表达。杨凡道:“主公还没有回来么?罢了,没回来也快了,我们得了手,依从主公的命令,以财物为要,先从金军手里抢夺回这些马回来了。”
    猛兽道:“天啊!这马……漫不见头,也不知道有多少匹!”纵是猛兽再傻也是知道,凭着这些马,赵榛的实力就可可以再高一截子了,纵是在草原,这些马也不可谓之少了。而且,明眼的都可以看出,杨凡一行人带回来的马都是好马中的好马,是精选的马匹。被打劫的是蒙古人给金军特意挑选的精锐战马,哪里能不好呢?
    此时,赵榛突击金军也回归了,他率军远远看到了城寨,随后大喜,身边的战士们也是大喜。
    大钟响了,这是全铜的信钟,缓慢而有节奏的钟声,表示最高统治者回归!在一声声钟鸣轰响之下,刚进入城寨的猛兽、杨凡等人立刻就迎接出来了,他们是赵榛的禁军直属。从理论上,纵是其他军也管不到他们身上,他们只听信王赵榛的和王劲的。
    “主公……”“将军大人……”种种叫声不绝于耳。赵榛也是乐了,频频招手,与大家打招呼。而无数的百姓们也纷纷直觉的列队迎接而来,赵榛可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啊。没有赵榛,他们就没有了食物。虽然他们可能很多人都吃不饱,但最起码都饿不死。这样的半饱和有房子、帐篷居住,都使人们对信王感恩戴德了起来。而他们使用的帐篷也都是缴获而来。
    他就是信王座下大将高庞?号称天下无敌的高庞,河北第一枪王的高庞?他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马?这么多的财物,还有这么多的人?
    这些人和事物没有引起面罩黑纱的冬余地注意,她注意的是赵榛的面部。赵榛满脸络腮胡须,但是眼神极好、经验极为丰富的冬余发现,赵榛那络腮胡须之下,是一张十分清秀的脸庞。而赵榛露出来的太阳穴鼓鼓的,显然是内力充沛之人。而那眼神充满了威慑、睿智和勇毅还有一种深邃的光泽,让人不由得生出一种敬服和亲近还有一种上位者的感觉。
    几下观摩之后,面罩黑纱的冬余已经可以肯定,这个高庞的确是有真材实料的。但是这个高庞表露出来的气质,十分的高贵,让冬余十分的奇怪。因为这种高贵的气质,她只从赵构和几个赵家王爷身上看到过。高庞不过一介武夫,纵横河北的第一枪王,如何能够有如此高贵的气质?冬余百思不得其解。
    冬余原本还有一试对面高庞身手的心思。可问题是,现在见到了真神,一看就知道了对方厉害。她的判断非常的厉害,不然的话赵构也不会派她来了。所以,判断了对方的实力地冬余,一试对方身手地小心思再也没有了。
    正在这时,一个人道:“赵榛!”赵榛身边的几个亲卫立刻大叫:“大胆,敢直呼王爷名字,我家王爷虽然不在这里,但也轮不到你叫名字。”
    赵榛在中条山只有他的亲卫以及少数几个将领以及赵榛训练过的一些中层将领们知道,亲卫们虽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军官,但这些亲卫们是赵榛的亲卫,是以无形中,亲卫们的威望却是起来了。
    这一点别的人也许不在心上,可信王军中人却是很重视的。而亲卫们的大叫,很好的掩饰了一下,但是听到那面罩黑纱的冬余耳朵里,却如同炸雷一般。
    此刻赵榛没有注意面罩黑纱的冬余,冬余没有露出杀机,赵榛无法对一个不露出杀机的人精觉,而且他自也不会注意一个不重要的人。
    就见赵榛笑了起来,指着发话的人大笑道:“猛兽,你个混小子,我高庞怎么找了你这么个粗鲁的朋友……信王千岁是不能直呼其名的。”
    高庞的朋友,那岂是一般人?顿时把众人的目光给吸引了。面罩黑纱的冬余也看过去,赫然发现这个人正是那散发披头,带鼻链浑身盔甲身材魁梧巨大的那个野人。
    那散发披头带鼻链的野人道:“哦,噢噢,我说错了,我的朋友?高庞,你还好吧。”赵榛笑道:“我当然好,你力气过人,本领不凡,我当然当你是我的朋友,除非你自己不当自己是我的朋友!”
    长散发带鼻链的野人真是猛兽,猛兽道:“朋友,我臣服在你的手下,为你征战四方!你可千万不能不注意自己的安全!不然,我为谁征战去?”
    赵榛笑着迎了上去,道:“当然会注意,哈哈,猛兽,我会注意的。走,咱们进去说。”说罢,他便与猛兽一起进入城里了。
    第086章 善待工匠
    赵榛领军回归,众人皆为大喜。百姓和守军纷纷迎接赵榛,在这万众欢庆下,赵榛等人始得入城。
    赵榛抓住猛兽的手道:“我的兄弟,来来来,我们一起进!”说着,众人排开,多数人用惊异羡喜的神情看着猛兽,万万想不到,这个身上异味十足,长相巨大的猛人竟然能一步登天,成了赵榛的坐上之宾和朋友。
    猛兽自从归顺了赵榛之后,就在信王军总帅部操练兵马,同时也被总帅部派出的武学师傅教授他武技。猛兽本身力大无穷,还有一种野兽的直觉和反应神经。此时经过武学的正规学习之后,猛兽的武技据说已经超越了目前赵榛之下,号称武学第一的铜龙军统领高庞了。
    而赵榛如此礼遇猛兽,也是知道猛兽的性情,这个家伙叫了自己真名,并不是故意的,他实在对赵榛这个名字太敬佩和亲近了。而高庞这个名字的人却是猛兽的手下败将,不配他敬佩。所以,野人出身的猛兽意识不到自己说错了话的后果,也同时得到了赵榛的原谅。因为,这个野人出身的猛兽没有其他人的花花肠子,日后自可成赵榛身边的只忠于赵榛本人地心腹人。
    说到忠心,难道其他将领就对赵榛不忠心了么?也不能这么说。其他将领对赵榛忠心,有的是为了赵榛的亲王之身,有的是为赵榛的万夫不当之勇,而有的是为了博取自己的前程,还有的是为了赵榛破金的志向。但是赵榛如果是一个普通百姓呢?好多人恐怕就不会对赵榛忠诚了。如果赵榛要投降金国反攻大宋呢?大多数将领就不会跟随赵榛了。如果赵榛反`人类要与全世界的人类为敌要灭绝人类呢?那么相信除了信王正妃双儿和猛兽外,所有的将领和信王军恐怕都会反对赵榛的。就连赵榛的侧妃兼后军总帅赵青儿,恐怕都不会对赵榛死心塌地的反`人类的。这!就是忠心的区别。
    当众人进入城内时,面罩黑纱的冬余正要上前,却被那姓高的官吏狠狠的拦了下来,他说道:“退后,不解剑,不得进。纵是你现在要解剑入内,也要等我们迎完高大人之后,先等着吧!”
    在城寨内,果林成行成排,一边遍地的耕地,四处的成排房舍都在百姓们忙碌中建立了起来。还有繁茂的鲜花、豆蔓绵延,农人松土锄草,给地施肥。在那草地上,一头头马驴牛羊不断,让人感觉无尽的丰足。
    高山半坡,靠近堡垒近处,有一座座的窑窟,一处处地窑。烧砖的烧砖,打铁的打铁,做工的做工,制器的制器!
    花丛中,还有不断的嗡嗡声。如细云一样的群蜂飞舞当空,于花间采蜜。现在的蜂蜜也成了石条山信王军的特产,所出的蜜不仅可自给自足,还有剩余,可以加工出售。
    在依山而建的堡垒之后,是一座正在建立的货栈,这个货栈重要非常,工匠们正在扩大着。主要是以因为正在全力建设城墙和房舍,所以建设货栈的人手不足,还没建立起来。
    “恭迎大人回府……”一名名赵榛手下的文武官员们带着一帮帮的百姓们躬身相迎着。对于赵榛这个青石城实际的统治者,对他们来说比那大宋的高官、皇帝们都崇敬。原因很简单,因为赵榛给他们一口饭吃。
    赵榛却没有一点的闲余的时间,他对身边的赵小刀道:“小刀,你立刻把百姓中选拔出来的童子青壮年分类,体弱的分走,最为身强的开始练军。我们不能老靠总帅府那边往过拨训练过的新兵了,我们也要自己练兵。余者从工从师,一定要将所有之下的百姓们都立时分配,让那些老工头们挑人!速度要快,金兵很快机会攻过来,我们必须先建设好城墙和房舍,让百姓们先住进来。还有,火药作坊立刻成立起来,我们不能依靠太行山总部补给丹药,那里太远了。”
    “末将领命!”赵小刀立刻抱拳而去。看着杨凡,赵榛哈哈笑道:“杨凡,这次你做的不错,在我主攻之前将金军马匹全都带走了,不愧是出了名的响马出身,就是对马匹很了解。你带回的马群,要分类,给我把良驹选出来,要配种!还有,奖赏你白银五千两,黄金百两,丝绸绸缎五匹。”“多谢主公!”杨凡惊喜的对赵榛抱拳道。
    杨凡的武技比高庞猛兽是差一些,但是他这个人很有些鬼点子,这次要不是他提前劫营夺马,赵榛还真的不好对付那支万人队的金兵。杨凡也算是比较早投靠赵榛的,所以才能凭借资历获得神龙军统领的职位。当然,他虽然比高庞猛兽等人武技差,但是其武功也是非常了不得的。一般武将不是他的一合之将。
    驴子给罩着眼睛,对着磨石打转,一袋袋豆子一包包的谷米给打入磨眼,转眼成粉。手快的男孩子女孩们在力士的帮助下打理着一切,做豆腐的做豆腐,炼油的炼油,制面粉的制面粉。
    赵榛做出的面粉主要是做馍!馍最大的好处是节省粮食,并且方便。一两个大馍,加上一碗稀饭,一个壮汉的肚子就摆平了。当然,也许不饱,但是也不会太饿。在这个粮食紧缺的时代,半饱就不错了。在金兵来以前徽宗做皇帝的时候,民不聊生的百姓们易子而食也不是没有,现在金军入侵。反而在信王军的庇护下能饿不死,那就是天堂般的待遇了。这也是所有信王占领区的百姓们拼命拥护信王军以及信王赵榛的原因。
    百姓们很简单,谁让他们活下去,他们就支持谁。一顶顶的帐篷给拿了出来,几名官吏指点着孩子们和老弱残疾打理,一切进行的有条有序。
    赵榛不顾身上的风尘,来到了河边,看了看周边,问现在管理青石城的李玉轩道:“水车还没有立起来?”
    自从李玉轩带着周围所有的百姓投奔赵榛之后,他就被赵榛委任为青石城的管理者了。李玉轩一介书生,能得到百姓们的认可和拥护,就说明这个人是有真正本事的。
    听到赵榛的话,李玉轩叹道:“我的主公,您也不想想,我们既要修外墙,又要建大屋,还要造客栈货栈。这一桩桩一件件都是要人手做活的,可我们劳力不过五万多人,其余女子孩童也起不到大用,只是学徒,能有什么用?我们的人手不足,这已经算是快的了!”
    赵榛也是黯然,他知道自己手边人手也算是不少了。十几万百姓和两万五千骑兵占领的一个青石城,能说是人少么?但是自己最大的弱点是时间紧张。但这有什么办法?自己已经尽最大的努力去攻袭、偷袭和伏击金军了。但是赵榛知道,在冬季,不论金兵如何困难,完颜娄室一定会率领大军前来的。也许因为自己的战绩,完颜娄室手中的兵马减少而来很多,与历史上十万大军分兵十路攻打陕州城有不同之处。但是他知道,冬季一定会有一场大战。到了冬季,他们的百姓一定好住进城里的大屋,他的军队一定要在厚厚的城墙上守卫。
    赵榛摇摇头说道:“先紧着城墙和房屋修建,将所有的人都集中起来快点修。我告诉你利用滑轮和杠杆器具能快点,你们用这些工具了没?”“当然用了。”李玉轩接口说道:“不然的话我们哪里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建设好十几里方圆的城墙地一半,主公放心,再有一个月的时间,城墙就建设好了。”
    赵榛点头说道:“牧畜和耕种也决不能拉下,我们必须让治下的老百姓吃饱,让他们知道他们能有好日子过,能有肉吃,有衣穿,是我们的功劳。这样一来,他们为了守住自己的一切,会自发的起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家,纵然金兵和皇帝亦奈何不了我们!这也是挟民以自重,你明白么?”
    李玉轩点点头,他自从知道面前的这个人是真正的信王之后,就知道自己的脚死死的站在了一位将来必定要夺取国家神器的亲王身边了。他知道他们要du li与赵构皇帝朝廷之外,但是对于赵榛的这种思想,他却是第一次接触这种思想。不过这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相信信王赵榛,知道信王赵榛大才,所说所做一定有自己的道理。有些事,做出来,不是当下就能看到后果的,还要等时间看情形。
    赵榛叹了口气,道:“他们没天的劳动力惊人,我们没有足够让大家吃饱的粮食,但是也可以让他们吃点肉食,开开荤腥。还有多少肉食,可够么?”
    李玉轩明白赵榛的心思,既然让大家无法吃饱,那就吃点好的拟补一下。他道:“纵不够,采买一些也够了,我们有的是肉食,河中鱼虾不断,山上又有无数的山果地实,还有养兔子、老病的马、一些蓄养的老牛羊和老猪。我们只要花出小许的代价,就可以供应这些劳力一些肉食,没有问题。”
    赵榛点了点头,大步向着地窑而去。由于青石城要安置十几万百姓和两万多军队。所以在有限的地盘上,赵榛开了好多地窑节省空间。地窑很多,十几个大洞连小洞,洞中吱吱叽叽,一只只精编的笼子里满是兔子。打理这些兔子也不是难,此时的中条山中,小兔子一下子由几千只变成了几万只,多的叫一个离谱。兔子本就属鼠科,生仔子和老鼠也是一样,一窝一窝的,那叫一个效率。不养兔子绝对不会不知道,原来兔子的生命力是这样可怕,它们会很容易死去,但它们生起仔来也是可怕。不是如此,这些兔子也不会成为草原上狼群的主要食物。想也是知道,草原上狼群万万千千,可不是小数目,能养活它们,这些狼得多大本事。如果不是有狼,草原就会给兔子吃得春草不生了。
    赵榛看着这些兔子,心里满意,吩咐下去道:“不必太多,留个数,就以五万只为基数,不然,纵是送食喂食,我们的人手也是顾不过来。杀老的,皮子肉都要打理好,让人们忙一下,多给大家分些兔肉吃!”边上的小官吏立时应声。
    不知道的,见兔子好养,就忍不住想着多养。放牧的也是如此,总想着自己的牛羊多多的,多得没有边才好。养的多了,自然食草也多。结果最后是因为没有了草料而最后出了大事,贪心会引来极大的灾祸,让`本都会亏了。赵榛自不会这样贪心,犯这样的错误。
    那阴`洞却是好的很,里面在腐朽木材和秸秆里培养的蘑菇可了劲儿的疯长,这本就是一种水植物,肥肥大大的,每天晚上早上都要采摘两次。对于这种植物生长的效率,赵榛大是满意。现在整个信王占领区,总帅府中有一大帮能人负责,马扩、高云飞、张可涛、李波才、王妃双儿都在打理。而这里就只能自己一人操心了,为了吃,赵榛可算是呕心沥血想办法了。
    最后赵榛到了铁铺,叮叮当当的声音不绝于耳。负责打铁的张老头快步出来道:“老爷回来了,小的来迟了……”赵榛一把扶过了他,呵呵笑着道:“不用多礼……”
    张老头转身回铁匠区,赵榛也步入进来,一进铺,就感觉到扑天的热火和硫磺的味道。
    由于石条山毕竟资源有限,所以在这里,赵榛没有建立大型冶炼作坊,更没有建立高炉锻造设备。这里只有小作坊形式的铁匠们为中条山的信王军制作武器和修补武器。
    看着一排排打铁的师傅们紧张忙碌着,张老头呵呵傻笑着。随后他吼道:“傻老五,快去,把刀拿来!”
    傻老五当然不是傻子,而是张老头的第五个儿子,这孩子虽小,也在铁铺里负责一片。人小可力气很大,而且很机灵,做事也是心细,是信王军铁匠作坊里不可多得的人才。
    就见这个身材高大的小少年光脚跑着,不一会,双手捧过一把长弧形的刀。张老头抹了一把子汗,从儿子手中接过,把刀敬献给赵榛。这是一把样刀,但打制的已经不凡,用得是好钢。炼铁的最大技术,就在于炼钢,有好钢自有好刀剑。
    治炼重在火,火的熔点高,才可更好的去除杂质,炼铁成钢。所以在太行山赵榛就建造了数十米高的高温炉,用焦炭。炉子起得高,才可以加大火的熔点,用焦炭,才可以加大火的燃烧温度。想要起高炉子,就要烧出耐火砖。在信王军盘踞的太行山,耐火砖烧制后直接用于冶炼钢铁行业。
    长弧刀的刀鞘以松木制成,上有着淡淡的松脂味道。刀柄上是桐木,用黑麻包着,再以细线缠绕。
    赵榛手指在刀柄上击打,轻轻一抽,把刀从鞘中抽了出来。刀锋闪着寒光,表面给度了铬,刀上油光闪闪。赵榛屈指在刀上一弹,一个轻响,“叮”的一声,清脆怡人。刀锋是菊花刀纹,很是锋利。赵榛拔刀在手,满室光华,整把新刀如一泓水银,明亮清澄。
    “好,你们都是我中条山宋军的功臣!”以张老头为首,屋中的匠人们都跪了下去。
    赵榛微微一笑,继续说道:“传我的令,凡工匠师者,见上位如我者,不必跪礼。张老领班有功,要赏银百两!老张,你起来,呵呵,这是你的功劳,我只是说,你却真就打出来了。自今以后,老张就是这里的大匠师。老张,你给手下人定一个级,学徒到大匠师,你们自己算,以各自的技术来算。还有,你们教徒要细心,我说的分工作业进行了么?要尽快,我要大量快速的治兵,一把刀这样慢慢的打,那可不行。所以,你们要尽快让你们的学徒有能力自打兵器,而你们,专门研究炼更好的钢铁,打制更厉害的兵器!甲具!你们的兵器要著名,以后,你们收了直系弟子,你们的弟子也可以继承这名字!欧治子很牛么,你们会比他更牛!他们治了一辈子的剑器,穷得和狗没区别,而你们,以后会大富大贵,不过,不得出我石条山,这一点你们要记住!”整个铺子里,百余个汉子哭得惊天动地。
    在宋国时,工匠的地位很低,他们只是工部的从属地位,都是低贱的地位。也有发达的,但那样的人很少。而一些有才能的人,却又因为种种的性情,行高于人,最后反而不得好。
    “大人哇……”众人的呼叫,赵榛一个回头,只见一些残废老人也在门口处跪了下来。他们都是一些治炼的人才,但断了手脚,再也无人理会。在古时候,工匠创造财富的是什么?就是他们的手脚,如果他们的手脚不顶用,不能劳动,那他们还有什么价值?
    所以这些别人眼中的残废就是废物。不过这些废物在赵榛的眼里还算得上有用。所以他花钱把这些废物一样的人给雇佣了来,因为这些人的头脑就是最大的财富。
    第087章 密蝶
    你们教得多,教得好,就能得到更多,你们听明白了吗?”
    “谢大人哇……”一堆子老头哭得天昏地暗。他们是一群被遗弃了的老匠师,是一群脑子里有很强的技术和经验,却被当做废物的一群人。现在被赵榛当做宝贝,而且在赵榛提供的发展平台上,他们拥有了继续赚钱的本领。一个个激动的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了。
    哭天嚎地的情景,并不是赵榛所喜的,所以他立时离开了这里。“大人……”李玉轩躬身叫住刚出了炼铁作坊的赵榛,立刻呈上了一张纸。赵榛一看,微微一笑,自言自语道:“赵构这个家伙,被金军追的自顾不暇了。还想着到我这里来刺探情报,简直太关心我了!叫他们进城来,我要见他们。”
    赵榛说的人,正是冬余等人。其实冬余他们的行踪,已经在离开镇江的时候,就被赵榛安插在蝶部的内应飞鸽传书得到了消息。
    当发现这批人后,李玉轩手下的人也是机灵,没有当场露出马脚,不然还不吓坏了人家。李玉轩只是笑了一下,道:“遵命!”
    冬余等人立刻被召见了,她们不知道为什么那高庞将军会突然见她们,但是既然要见,那就见见好了。在人家地盘上,她们就算不愿意见也得见。
    冬余本来正在着急如何进入城内,一探虚实。此时正是机会,她立刻将自己的宝剑交出,准备带人进入城内。
    不过,青石城的官吏只允许冬余一个人觐见,其他人等都不许进入。安抚了众人后,冬余便一人跟随青石城的官吏进入了城内。
    进入城内,冬余才发现城里的广阔,无数的房舍大屋楼宇正在数万百姓的努力下修建中,最为奇特的是,百姓们一个个用的滑轮杠杆,让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建筑工具的冬余心中惊奇。在周围,一片片的耕田、一片片的花丛,成片的果树林将城里布满了,城里除了道路外,没有一块荒地。在远处的山谷中,有小溪河流流淌,还有万马奔腾的骑兵在操练。
    走了一段路之后,冬余才发现在山顶之上,原来还有一个巨大的依山而建地堡垒,那堡垒形状奇特,但是却充满了厚实隆重的感觉。
    进入青石堡垒的大殿,赵榛让众人先退下,只留下几名侍卫,他要和这名算是蝶部赵构亲信的女蝶头目独自谈话。待得几个人一并儿下去后,赵榛看着那面罩黑纱的冬余,说道:“听你口音,一口京腔,你是东京汴梁人,还是江南人?”
    冬余笑着拱手为礼,鞠躬用江南话说道:“在下杭州人,前来请购琉璃和镜子。”赵榛看着他,用一种不带任何感情的表情说道:“可是你还是说东京汴梁话的口音纯正,我怎么知道你这位商人不是位金人间谍呢?说起来,往我们这里派坐间行乱之策的人,我听耳报说,好像就是金国人先出的主意吧!”
    赵榛的话让冬余心里发紧。自己暴露了什么?一定是自己暴露了什么!她万万想不到赵榛的耳目竟然也会这么灵通!一般来说,在这段时间,信王军处在内外交困的局面,不是说信王军一定没有耳报,但那可能太少了,而且大多恐怕都在金国占领地。
    自己从镇江而来,走的这么秘密,这才多少时间,信王军方面就都知道了?与赵榛相比,冬余的经验更加丰富,他一听对方说是自己是金人的奸细,就知道对方一定知道自己是奸细。至于知不知道自己是赵构派来的奸细,都很难说。不然的话,那么多的商人,只有自己被带入面见赵榛。
    “在下确是江南商人无疑,当然,方今天下,商不离官,官不离商,在下是与大宋公室有点关系,但却绝非是金国耳报坐间之流。在下此来,正是听说了河东河北两地有上好的透明琉璃制品,还有镜子,都是价值千金而且有价无市的贵重宝贝。”
    冬余说罢,看了赵榛一眼,发现面脸络腮胡须的赵榛面露的神情丝毫没有变动,心中发凉,但是依然继续说道:“贵军在两河路占据的地盘深处金军占领地,在下无法跨越金军占领地去获取。之所以来这里,是在下听闻宋商也有了渠道进货这两样宝贝。所以在下花了大价钱才知道此透明琉璃与镜子皆出于石条山贵军。所以才会前来,只为一觅商机,赚点钱而已,别无它意,还请高将军明鉴。”
    虽然被赵榛吓到了,但不得不说冬余毕竟是蝶部出身,她的心理素质极好。到了这种关头,她还能平心静气的把话编圆了。一入城内,她就看到了石条山信王兵甲强大,防御强悍,她就断定信王军的可怕。能将可怕的金军打的丢盔卸甲一败再败,可见其信王军本身就很可怕而强大。
    冬余心中已然打定主意,一旦回归,立时请陛下断绝李彦仙的粮草供应,并且宣布李彦仙和高庞部都是乱党、匪患。似这样一个蓬勃发展生机无限的军队势力太可怕了,一旦养成,立时就会影响到赵构的政权稳定。她是忠心于赵构的死硬派,对于她来说,也许也敬佩信王军抗金的壮举。但是,她是以赵构的皇位稳定为第一位的。不然的话,赵构如何能派她来?还不是因为信任她!
    在信王赵榛强大之后,假如信王军与宋军联手,真的能将金军击退或者将来签订和约之后。在两河信王军总根据地的金国且不论。而石条山就在赵构占领地其边,也就是说,石条山信王军如果真有壮大的一天,必将会和以前的西夏一样成为赵构建立的宋国的大患。对于冬余来说,堂堂的宋国亲王,也就是与西夏的番邦一般存在。她只承认赵构的皇帝位置,其他人,哪怕是徽宗和钦宗回归,也一概不承认对方的身份,全当对方是一介庸人。
    冬余心想,想那西夏成国,如日之中天。如果不是宋朝花费了难想的代价调动了无数猛将金兵屡次对战,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呢。而就是强大的大宋西北军,也与西夏战斗后屡次战败。虽然宋军在对西夏军的时候,有很大原因是因为宋朝内部权力互相倾轧,皇帝胡乱指挥。还有重文轻武,让一帮不知兵事的文官指挥军队。而浴血奋战的武将们得不到应有的权位和指挥军权,有时候不得不拥兵自重,养寇自重。
    但也同时说明了西夏的势力有多么的强悍。而现在大宋国之将倾,西夏依然稳若磐石,国力正在回复。眼见着金国强大,赵构朝廷要面临一场危险,如果再冒出一个争权夺位的信王来,还是带着数十万强兵的信王赵榛。那赵构的皇帝位置真是没了,此后,一旦失去了皇位,赵构怕是永无出头之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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