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姐进京了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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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瑾王的弟弟瑜王,则在西南替他镇守边疆。
不过二十二岁的瑜王,已经参加过大大小小几十次战役。
而就在去年冬天,受敌人偷袭,伤了腿,如今太医亲自去诊断过,想要重新站起来已是无望了。
所以当今圣上才愿意放瑾王回去。
还‘好心’地给他赐了这一门婚事。
可见还是对自己这位体弱多病的侄儿不放心,他临回西南之前,还要把所有能发展起来的机会截断。
赐婚的是前相爷的女儿,虽然被退婚了,但是身份摆在那里不作假。
人家就是相爷家的千金小姐,配他这个王爷可以的。
但却忽略了是长在山里,家里又无权无势这两个缺点。
而这一点,正是圣上最看重的。
就是专门恶心夏侯瑾。
他不是一副高贵的样子么?那就给他许个山里的野妞做媳妇。
这样的一个粗鲁野蛮又不懂的任何规矩的女人做他的正妃,谁家还愿意将女儿嫁给夏侯瑾做侧妃?
在一个野蛮粗俗的女人面前卑躬屈膝呢?这样直接断绝了他往后借住外戚造反。
所以将沈羡之赐婚给夏侯瑾,简直是一箭双雕的美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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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少鸢在穿越局辛辛苦苦干了几千年的反派大佬,终于通过考核,晋升为女主大佬。
却不想晋升成了虐文女主。
被男主折磨得死去活来,取肾挖心,还能和男主he的那种。
睁开眼,她成了苦守寒窑十八载的状元妻。
眼下她夫君刚好金榜题名,迎娶公主成为当朝驸马。
想尽无数办法弄死他们娘三。
按照剧本,坚韧不拔的她不计前嫌继续伺候刻薄公婆,给其养老送终。
多年后公主不孕不育,善良的她还把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女过继给公主。
终于将公主感动,丈夫回头是岸,重新纳她为妾。
一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成为京城美谈。
这是善良?这是脑子有坑!
作为一个反派大佬的她能受这气?
穿成霸总的门当户对的妻子。
白月光要换肾,挖她的,霸总甩下一句话,“她病好了,我跟你好好过日子。”
白月光的孩子要脐血,霸总让她生一个。“等她孩子好起来,我们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
白月光失明了,霸总让她捐:“她眼睛好了,我们就出国,把蜜月补回来。”
孟少鸢看了看剧本,中途下了霸总接自己去私人医院换肾的车,拨通了110:“喂,您好,我要报警,xx医院有人违法倒卖人体器官。”
魔教夫君爱上正道女侠,取她心头血给女侠解毒,“鸢鸢,你失去的只是一滴心头血而已。”可阿婉却为了自己被整个正道除名。
孟少鸢:???她拿不动刀了?让这对狗男女骑在自己头上?
第2章
圣旨是萧娘子代接的,因为沈羡之一身男装,也不合礼法,所以便以她风尘仆仆赶来,仪容不整作借口。
若是以往家里还辉煌之时,传旨的太监必然愿意等着沈羡之沐浴焚香后来接旨。
但是现在陛下降这道圣旨,就意味着沈家往后就是弃子了。
其实吧,沈家无男丁,迟早会走到这一步的。
所以他才不等,都不曾宣旨,便将圣旨给了萧娘子,拿了萧娘子丰厚的茶水钱走了。
而他这一走,捧着圣旨的萧娘子再度晕过去。
家里又一片手忙脚乱,幸好沈羡之三言两语,问明了管事的娘子们,三下五除二便将家里这乱糟糟的状况打理好。
还让人给萧娘子请了大夫来。
扎了几针,萧娘子也醒过来了,然后就抱着床边的沈羡之痛声大哭,“二小姐,您怎么这样命苦啊!”这老天爷是要亡了沈家啊!
沈羡之还不知道自己这个新任未婚夫到底是个什么人,听着是瑾王爷,那应该还不错吧?
于是连忙细问,“怎么?这瑾王爷有什么不好么?”
萧娘子听着自家二小姐疑惑的问话声,就更难过了,只觉得自家小姐这样天真无邪的人,老天爷怎么能忍心这样对待她呢?她为了沈家,从小在山里道观长大,一天的好日子都没有享受过,现在才回京城,却又被指婚给了瑾王爷。
越想越是难过,失声哭起来。
可把不明所以的沈羡之急得团团转,她这一路光顾着勤加习武,没留意打听消息,所以现在很着急,见萧娘子一时半会儿是说不出个一二三了,便朝那带着一身酒气的三妹沈梨之问,“怎么?这人有什么病?”当王妃不好么?
还是小说里一样,这位王爷是什么京城魔王?还是有白月光?
她满目好奇地盯着沈梨之。
沈梨之看着她那充满求知欲的眼神,简直和萧娘子一样认为,二姐姐这样出尘绝世,不染人间烟火的人,怎么能到西南蛮夷之地,那种偏远落后的地方生活?
而且还是和那病恹恹的瑾王共度一生?她可听说他病症发起来的时候,是要喝人血的。
于是当即便下定了决心,“二姐姐,你不要担心,等着爹娘的丧事处理完了,你就收拾行李,带着大家偷偷离开,到了成婚那日,我代替你。”
反正自己和韩晋安也没有了可能,活着也是生不如死,还不如替二姐姐去赴这刀山火海。
“不是,你们倒是告诉我,这瑾王爷有什么可怕的,我怎么就嫁不得?”怎么一个个表现得,好像嫁给他是下地狱一样?沈羡之现在就想急切地了解瑾王爷这个人。
然后才听着萧娘子抹着眼泪哽咽地说起夏侯瑾的身份。
沈梨之也在一旁说那西南是怎样的不毛之地。
她们说完,原本是想着马上说话安慰沈羡之,不会让她真的嫁给夏侯瑾的。
没想到沈羡之却问道:“长得好看么?”她怎么觉得这个夫君还不错呢?现在虽然是质子,但是成婚以后就可以回到封地。
至于西南蛮夷之地,不存在的?这不是离皇帝山高水远,自己能更好地壮大日月神教么?
最主要的,她真是讨厌婆媳关系,上一世妈妈和奶奶就明里暗里怼了一辈子。
她和爸爸夹在中间很为难的。
这夏侯瑾还没了爹娘。
不管再怎么落魄,多少是个王爷,自己嫁给他,这王妃的身份正好打掩护,方便建立神教。
但她这人有个问题,她喜欢好看的男人……
顶级的颜控。
“好是好看,只是这男人长得好看,能当做饭来吃么?”萧娘子在一旁叹气,何况还是个病恹恹的。
显然不知道沈羡之脑子里的计划已经飞多远了。
沈羡之在这里接了圣旨,觉得长得好看就行,其他的都不是问题。
同样的,在夏侯瑾所居住的瑾王府里。
圣旨也送到了。
都已经开春了,旁人都已经换上了薄衫,而夏侯瑾不但还穿着厚实的袍子,只是昨夜才一场大雨,又重新将披风搭在了肩上。
不但如此,连风大一些的廊下,他也不敢多待一刻。
不然,便会惹了旧疾,咳得那心肝脏腑什么的,都要一起给咳出来一样。
身后的护卫燕山拿着圣旨,满脸的杀气,只觉得这道圣旨是怎样侮辱他们家王爷一样,扶着夏侯瑾回房坐下后,便主动请命。
咬牙切齿道:“王爷,属下这就去将那沈羡之杀了。”人都死了,这桩婚事自然是不作数的。
他刚才听说,这圣旨是先送到沈家去的,那沈羡之说是仪容不整,所以没有出来接旨,可想而知一个才从山里来的野丫头,只怕跟那野人一般。
沈家宁愿一个管事娘子出来接旨,也不让她接,可想而知,是怎样见不得人了。
可偏偏这样一个上不得台面的人,圣上却一定要指给王爷,这分明就是……
夏侯瑾躺在软椅上,好看修长的手指拉了拉身上的薄毯,似乎真的很怕冷,温润如玉的声音缓缓地说道:“不要胡来,以后也不得对沈二小姐有半分无礼。”
他的声音他的口气,都有种说不上来的温柔,就好似秋日里的凉风温柔地抚过夏末的炎热,让人觉得听了十分舒服。
他整个人,看似病恹恹地坐在那里,脸色苍白得可怕,但仍旧无法让人去忽略这个人身上那与生俱来的的雍容优雅。
就他轻轻拉一下薄毯的动作,都带着些尊贵气息。
夏侯瑾想着自己这副病恹恹的身体,还有那偏僻多瘴气的西南之地,往后要委屈沈二小姐一起同自己受苦了。
心想着沈二小姐本就命苦,从小养在深山老林里,不懂得规矩礼仪,这又不是她所愿的。而且如今沈家那样的光景,她又才被定安侯府退了婚,这京城里只怕也难容她的存在。
如此,倒不如跟了自己,最起码这一辈子,自己可保她衣食无忧,一世长安。
见燕山不甘心,不觉露出一丝苦笑。“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嫌弃她呢?”
“王爷!”燕山听到这话,心里一阵难受,如果不是奸人所害,王爷好好的身体怎么会……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不过二十二岁的瑜王,已经参加过大大小小几十次战役。
而就在去年冬天,受敌人偷袭,伤了腿,如今太医亲自去诊断过,想要重新站起来已是无望了。
所以当今圣上才愿意放瑾王回去。
还‘好心’地给他赐了这一门婚事。
可见还是对自己这位体弱多病的侄儿不放心,他临回西南之前,还要把所有能发展起来的机会截断。
赐婚的是前相爷的女儿,虽然被退婚了,但是身份摆在那里不作假。
人家就是相爷家的千金小姐,配他这个王爷可以的。
但却忽略了是长在山里,家里又无权无势这两个缺点。
而这一点,正是圣上最看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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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一副高贵的样子么?那就给他许个山里的野妞做媳妇。
这样的一个粗鲁野蛮又不懂的任何规矩的女人做他的正妃,谁家还愿意将女儿嫁给夏侯瑾做侧妃?
在一个野蛮粗俗的女人面前卑躬屈膝呢?这样直接断绝了他往后借住外戚造反。
所以将沈羡之赐婚给夏侯瑾,简直是一箭双雕的美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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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少鸢在穿越局辛辛苦苦干了几千年的反派大佬,终于通过考核,晋升为女主大佬。
却不想晋升成了虐文女主。
被男主折磨得死去活来,取肾挖心,还能和男主he的那种。
睁开眼,她成了苦守寒窑十八载的状元妻。
眼下她夫君刚好金榜题名,迎娶公主成为当朝驸马。
想尽无数办法弄死他们娘三。
按照剧本,坚韧不拔的她不计前嫌继续伺候刻薄公婆,给其养老送终。
多年后公主不孕不育,善良的她还把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女过继给公主。
终于将公主感动,丈夫回头是岸,重新纳她为妾。
一家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成为京城美谈。
这是善良?这是脑子有坑!
作为一个反派大佬的她能受这气?
穿成霸总的门当户对的妻子。
白月光要换肾,挖她的,霸总甩下一句话,“她病好了,我跟你好好过日子。”
白月光的孩子要脐血,霸总让她生一个。“等她孩子好起来,我们一家三口好好过日子。”
白月光失明了,霸总让她捐:“她眼睛好了,我们就出国,把蜜月补回来。”
孟少鸢看了看剧本,中途下了霸总接自己去私人医院换肾的车,拨通了110:“喂,您好,我要报警,xx医院有人违法倒卖人体器官。”
魔教夫君爱上正道女侠,取她心头血给女侠解毒,“鸢鸢,你失去的只是一滴心头血而已。”可阿婉却为了自己被整个正道除名。
孟少鸢:???她拿不动刀了?让这对狗男女骑在自己头上?
第2章
圣旨是萧娘子代接的,因为沈羡之一身男装,也不合礼法,所以便以她风尘仆仆赶来,仪容不整作借口。
若是以往家里还辉煌之时,传旨的太监必然愿意等着沈羡之沐浴焚香后来接旨。
但是现在陛下降这道圣旨,就意味着沈家往后就是弃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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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让人给萧娘子请了大夫来。
扎了几针,萧娘子也醒过来了,然后就抱着床边的沈羡之痛声大哭,“二小姐,您怎么这样命苦啊!”这老天爷是要亡了沈家啊!
沈羡之还不知道自己这个新任未婚夫到底是个什么人,听着是瑾王爷,那应该还不错吧?
于是连忙细问,“怎么?这瑾王爷有什么不好么?”
萧娘子听着自家二小姐疑惑的问话声,就更难过了,只觉得自家小姐这样天真无邪的人,老天爷怎么能忍心这样对待她呢?她为了沈家,从小在山里道观长大,一天的好日子都没有享受过,现在才回京城,却又被指婚给了瑾王爷。
越想越是难过,失声哭起来。
可把不明所以的沈羡之急得团团转,她这一路光顾着勤加习武,没留意打听消息,所以现在很着急,见萧娘子一时半会儿是说不出个一二三了,便朝那带着一身酒气的三妹沈梨之问,“怎么?这人有什么病?”当王妃不好么?
还是小说里一样,这位王爷是什么京城魔王?还是有白月光?
她满目好奇地盯着沈梨之。
沈梨之看着她那充满求知欲的眼神,简直和萧娘子一样认为,二姐姐这样出尘绝世,不染人间烟火的人,怎么能到西南蛮夷之地,那种偏远落后的地方生活?
而且还是和那病恹恹的瑾王共度一生?她可听说他病症发起来的时候,是要喝人血的。
于是当即便下定了决心,“二姐姐,你不要担心,等着爹娘的丧事处理完了,你就收拾行李,带着大家偷偷离开,到了成婚那日,我代替你。”
反正自己和韩晋安也没有了可能,活着也是生不如死,还不如替二姐姐去赴这刀山火海。
“不是,你们倒是告诉我,这瑾王爷有什么可怕的,我怎么就嫁不得?”怎么一个个表现得,好像嫁给他是下地狱一样?沈羡之现在就想急切地了解瑾王爷这个人。
然后才听着萧娘子抹着眼泪哽咽地说起夏侯瑾的身份。
沈梨之也在一旁说那西南是怎样的不毛之地。
她们说完,原本是想着马上说话安慰沈羡之,不会让她真的嫁给夏侯瑾的。
没想到沈羡之却问道:“长得好看么?”她怎么觉得这个夫君还不错呢?现在虽然是质子,但是成婚以后就可以回到封地。
至于西南蛮夷之地,不存在的?这不是离皇帝山高水远,自己能更好地壮大日月神教么?
最主要的,她真是讨厌婆媳关系,上一世妈妈和奶奶就明里暗里怼了一辈子。
她和爸爸夹在中间很为难的。
这夏侯瑾还没了爹娘。
不管再怎么落魄,多少是个王爷,自己嫁给他,这王妃的身份正好打掩护,方便建立神教。
但她这人有个问题,她喜欢好看的男人……
顶级的颜控。
“好是好看,只是这男人长得好看,能当做饭来吃么?”萧娘子在一旁叹气,何况还是个病恹恹的。
显然不知道沈羡之脑子里的计划已经飞多远了。
沈羡之在这里接了圣旨,觉得长得好看就行,其他的都不是问题。
同样的,在夏侯瑾所居住的瑾王府里。
圣旨也送到了。
都已经开春了,旁人都已经换上了薄衫,而夏侯瑾不但还穿着厚实的袍子,只是昨夜才一场大雨,又重新将披风搭在了肩上。
不但如此,连风大一些的廊下,他也不敢多待一刻。
不然,便会惹了旧疾,咳得那心肝脏腑什么的,都要一起给咳出来一样。
身后的护卫燕山拿着圣旨,满脸的杀气,只觉得这道圣旨是怎样侮辱他们家王爷一样,扶着夏侯瑾回房坐下后,便主动请命。
咬牙切齿道:“王爷,属下这就去将那沈羡之杀了。”人都死了,这桩婚事自然是不作数的。
他刚才听说,这圣旨是先送到沈家去的,那沈羡之说是仪容不整,所以没有出来接旨,可想而知一个才从山里来的野丫头,只怕跟那野人一般。
沈家宁愿一个管事娘子出来接旨,也不让她接,可想而知,是怎样见不得人了。
可偏偏这样一个上不得台面的人,圣上却一定要指给王爷,这分明就是……
夏侯瑾躺在软椅上,好看修长的手指拉了拉身上的薄毯,似乎真的很怕冷,温润如玉的声音缓缓地说道:“不要胡来,以后也不得对沈二小姐有半分无礼。”
他的声音他的口气,都有种说不上来的温柔,就好似秋日里的凉风温柔地抚过夏末的炎热,让人觉得听了十分舒服。
他整个人,看似病恹恹地坐在那里,脸色苍白得可怕,但仍旧无法让人去忽略这个人身上那与生俱来的的雍容优雅。
就他轻轻拉一下薄毯的动作,都带着些尊贵气息。
夏侯瑾想着自己这副病恹恹的身体,还有那偏僻多瘴气的西南之地,往后要委屈沈二小姐一起同自己受苦了。
心想着沈二小姐本就命苦,从小养在深山老林里,不懂得规矩礼仪,这又不是她所愿的。而且如今沈家那样的光景,她又才被定安侯府退了婚,这京城里只怕也难容她的存在。
如此,倒不如跟了自己,最起码这一辈子,自己可保她衣食无忧,一世长安。
见燕山不甘心,不觉露出一丝苦笑。“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嫌弃她呢?”
“王爷!”燕山听到这话,心里一阵难受,如果不是奸人所害,王爷好好的身体怎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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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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