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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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窈喃喃感慨:“真好。”
“可不是,棉衣做好了,多亏公主在,要不是公主,今年冬天又要冻坏了!”
第14章
外出搜集柴木的汉子们直到天暗才回来。
往常这个时候,部落里已经少有动静,除了几根照明的火把,到处都是黑漆漆的,就连回了自家毡帐,除了一根小小蜡烛,更是看不见其余光亮,婆娘孩子早早就歇下了。
而今天,便是外面都多点了几根火把,往里面走一走,却发现不少人围坐在一起,一小簇篝火明明暗暗,依稀可见面上的笑容。
“这是在干什么?”有人大声问出来。
篝火旁围坐的人们一同望来,几个未出嫁的姑娘挥着手,招呼他们快过来,扫见最尾的狄霄,更是来了精神。
“首领快来,公主也在这儿呢!”
明窈两边的人自动把位置让开,笑吟吟地瞅着她,其眼中不加掩饰的挪逾,让明窈缩了缩脖子,脸上一点点染了异色。
等狄霄过来坐下,人群里顿时发出一阵整齐的唏嘘声。
不带什么恶意,可还是让明窈羞得抬不起头,整个人就像一只刚出锅的虾子,弓着身,露出来的皮肤上全红了。
狄霄似乎没发现她的异状,倾身靠过来,凑近她耳朵问:“这是怎么了?”
灼热的呼吸打在明窈耳朵上,她不觉颤了颤。
“没什么,就是高兴……棉衣做出来了,很漂亮,很暖和,大家开心,就燃了篝火。”
同样的话也从其余人口中说出,但紧跟着的,全是对公主和首领的溢美之词,之前大家伙有多不愿意首领和亲,现在就多庆幸——
真好,这么好的公主来他们部族了。
新做好的棉衣到底是被家长收起来了,男人们回来的晚,没能亲眼看见,只能跟着瞎高兴。
有人从家里拿来的羊奶酪和肉汤,给晚归的男人们吃。
看人们兴致不减,明窈也舍不得先走,抱膝坐在角落处,很少说话,脸上却始终洋溢着欢笑。
近子时篝火会才结束,人们三三两两地离开,明窈也被狄霄牵着往回走。
才离开人群,明窈就没办法继续矜持装稳重了。
“你有听见大家刚才说的吗?金花阿姑她们都在夸我,也不单单是夸我啦,还有首领也很棒,虽然我也没做什么,但总算帮到了大家……其实我就是想问问嘛。”不经意拉长的语调多了几丝缱绻。
她努力放平语调,目不斜视地看着远方,似乎并不在意狄霄的回答:“我是不是很厉害?”
可明窈克制不住地放缓呼吸,唯恐错过他的只言片语,时不时偷瞄他一眼,眉眼间是抑制不住地得意。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她始终没有听见想听的答案。
狄霄仿佛变成了个哑巴,只埋头往前走着,最多是回头看一眼,提醒明窈小心脚下。
明窈:气!
开始的兴奋和骄傲散去,她忍不住对狄霄的漠然多了几分埋怨,偏偏她还没胆大到对着狄霄吆五喝六,只能自己生闷气。
即将进毡帐的时候,明窈忍不住拽住他:“首领就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嗯?”狄霄似乎不解,“说什么?今天玩得开心吗?”
明窈自是开心的,但对上他,好心情全没了,她皱了皱鼻子,用力将手腕从他的掌心里挣出来,大声喊道:“不!一点都不!”
喊完,对上狄霄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她顿时怂了。
输人不输阵,明窈又不愿意认错,只能头也不回地跑进毡帐里,留下狄霄静默半晌,眼睛里突然露出一点笑。
等明窈洗漱完毕,正准备歇下的时候,狄霄赤膊走进来,他用凉水冲了身,头发上还在滴水。
他仿佛没看见明窈又气又纠结的模样,边擦头发边说:“草原上的危险你也见过了,我想教你一些自保的招数,你怎么看?”
“什么?”明窈不想理他,但说起正事,却没继续露小性子。
狄霄说:“草原多豺狼,我不常在部族里,又担心再出现野兽袭击的情况,若彼时无人在你左右保护,你总要有些自保的能力。”
“我知大越女子少出闺阁,于拳脚一途上不佳,只是想教你用刀用匕首,又或者提升一点逃跑的能力。”
明窈并不明白这话代表着什么,只听着没什么难度,稍微想了想,也就同意了。
她求夸不得,原本还埋怨狄霄不懂情谊,现在又看他多为自己着想,气性来得快,散得也快。
待狄霄擦净水渍,才熄灯躺下,怀里就多了一具温软的香躯。
狄霄喉结微动,手指略有些不受控制,直到听见一身稍显隐忍的闷哼,方才惊觉,暗道一声“抱歉”,老实将手脚放回来。
能得首领亲自教导,这在多少人眼中,是莫大的荣幸。
头一晚上,明窈还抱了几分期待和决心,可她怎么也没想到,转天天还朦朦胧的时候,她就被人从被窝里提溜出来。
“快些起来了,时间不早了。”狄霄洗漱前叫了一遍,回来床上还是那个蝉蛹,连被褥隆起的幅度都没有多少变化。^sg
“……听话。”狄霄嘴笨,对着明窈又说不出什么过分的呵责之语,好半天也只憋出这么两个字。
也就是明窈听多了这两个字,对这两字有些莫名的敬畏,才被他说了一嘴,就条件反射似得支棱起来。
“是!”她人还懵着,白皙的肩膀普一接触到空气,当即冻得一个激灵。
狄霄帮她拿来衣衫,侧身避开视线。
小半个时辰后,明窈收拾好,随狄霄一起往部落外走去。
念及明窈没有太多拳脚基础,狄霄都是选的最基础,也最简单的教的,什么拳脚功夫都不用,就绕着拔都儿部快跑慢跑,攥着匕首不断出刀收回。
在狄霄眼里,这些实在是不能再简单了,族里随便一个五岁孩童,都能快跑小半天,然一个时辰练下来,看着明窈香汗淋漓,手脚软若无骨的样子,他不禁对自己的认知产生怀疑。
明窈说什么也不肯继续了,狄霄拿她没办法,只能放她先走。
因着早起,明窈这一天都没什么精神。
她许久没有这么大的运动量了,甚至在她的记忆里,她所做过最累的,无非是徒步到冠京城郊的护国寺,为祖母生辰求符。
这样又跑又跳又要不停提匕刺出……
明窈试探着站起来,可双脚才落地,小腿就一阵酸软,吓得她身形一晃,一屁股跌回床上。
晃动间不免牵扯到手臂,肩膀处的骨节仿佛又被抻拉了一遍,疼得她直接□□出声,捂住脸,欲哭无泪。
这一整天,明窈甚至没有从毡帐出去。
莫拉阿嬷喊她过去,也被她给拒了,还有族人送来了酸果子奶酿蛋,她也只是收下,没能出去亲自道谢。
半晌午,明窈在床上摊成一张饼,青杏念桃说要给她按按,也被她以嫌疼的理由拒绝了。
青杏出去了一趟,回来就说:“公主,首领回来了。”
话音刚落,明窈只觉得才好了一点的身体又酸疼起来。
她怕狄霄又要让她训练,把被子拉到头顶,让自己全藏起来。
随着身边的脚步生来来去去,她隐约知道,似是狄霄进来了。js
狄霄不出声,她也不动。
然于忍耐一事上,终是她少了几分耐心。
明窈慢吞吞地露出一个头来,正要偷偷往旁边瞄,谁知入眼的并非那道高壮的身影,而是一件水蓝色的夹袄。
狄霄的声音响起:“这是我拖莫拉阿嬷给你做的,用的最好的狼肚皮毛,怕你不习惯,就揉进了棉花里。”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明窈直勾勾地瞅着那件水蓝夹袄,稀罕得紧,根本挪不开眼睛。
“上次分狼皮的时候。”狄霄随口说了一句,就不肯多言了,忙招呼明窈下来试试合不合身。
夹袄抖开后,里面缝了一层雪白的棉绒,衣领处绣着小花,再围上一层深蓝与浅黄交映的围边,带着极浓的草原特色,又不失鲜亮。
明窈偏瘦,纤腰细足,整个人都小小的,精致毓秀。
即便是肥大的夹袄穿在她身上,仍能看出一点腰身。
明窈终于明白小孩子们穿了新衣就不愿脱下的心情了,她左看看右看看,抿着唇小声问:“是你专门做给我的吗?”
“是。”狄霄说
毫不犹豫的回答让明窈惊喜不已,她勾着唇角,眼睛弯弯的,小心珍视地摸着夹袄:“谢谢你。”
狄霄承了她的谢,也笑了:“公主喜欢就好,还有你送给族人的那些棉花,大家说得对,多亏有公主在。”
“你也这么觉得?”
“是,幸好有公主,公主心善……”明窈不知道,为了今晚这份说辞,狄霄专门请教了族里新婚的男郎们,还请莫拉阿嬷评价,才学会夸人。
“公主今天累了,然水滴石穿,不可因一时磨难而放弃,明天我教公主骑马可好?”
明窈整个人都飘乎乎的,隐约听见狄霄说了什么,她只念着夹袄,根本没听进耳朵里,只会傻乎乎地点着头:“好!”
第二天,外面天阴着,瞧着更黑更暗了。
明窈正坐着什么美梦,忽然颈间一凉。
她猛地睁开眼睛,却见狄霄已经穿戴整齐,从外面回来,用他那冰凉的手,直生生贴在她的侧颈上。
见她醒来,狄霄说:“该起了,不是说好今日练骑马吗?”
明窈这才知道,昨天自己鬼迷心窍,是答应了什么鬼话。
她没脸耍赖,只能皱巴着一张小脸,磨蹭着穿衣,磨蹭着起床,再磨蹭着往部落外面走。
等两人到了既定的地方,已经被她磨蹭过去一小时了,远处的山坡后露了晨光,草地上的露珠也渐渐变小消失。
狄霄专门找了一匹温顺的小母马,才两岁的小马驹身量不高,脾性却是最好的,奔驰起来的速度不算太快,但好在耐力不错。
他松开缰绳,放小马驹去吃草,顺便问:“可会骑马?”
明窈微微仰着头,比划着自己的腰身,再看看小马驹的高度,怎么也不觉得自己能骑上去。
听到询问,她说:“嗯……”
可不等狄霄欣慰,忽然听明窈继续道:“——会坐马车。”说完,她自己都觉得害臊,眼尾一红,露出一个谦逊又腼腆的笑。
狄霄:“……”
作者有话说:'sg
“可不是,棉衣做好了,多亏公主在,要不是公主,今年冬天又要冻坏了!”
第14章
外出搜集柴木的汉子们直到天暗才回来。
往常这个时候,部落里已经少有动静,除了几根照明的火把,到处都是黑漆漆的,就连回了自家毡帐,除了一根小小蜡烛,更是看不见其余光亮,婆娘孩子早早就歇下了。
而今天,便是外面都多点了几根火把,往里面走一走,却发现不少人围坐在一起,一小簇篝火明明暗暗,依稀可见面上的笑容。
“这是在干什么?”有人大声问出来。
篝火旁围坐的人们一同望来,几个未出嫁的姑娘挥着手,招呼他们快过来,扫见最尾的狄霄,更是来了精神。
“首领快来,公主也在这儿呢!”
明窈两边的人自动把位置让开,笑吟吟地瞅着她,其眼中不加掩饰的挪逾,让明窈缩了缩脖子,脸上一点点染了异色。
等狄霄过来坐下,人群里顿时发出一阵整齐的唏嘘声。
不带什么恶意,可还是让明窈羞得抬不起头,整个人就像一只刚出锅的虾子,弓着身,露出来的皮肤上全红了。
狄霄似乎没发现她的异状,倾身靠过来,凑近她耳朵问:“这是怎么了?”
灼热的呼吸打在明窈耳朵上,她不觉颤了颤。
“没什么,就是高兴……棉衣做出来了,很漂亮,很暖和,大家开心,就燃了篝火。”
同样的话也从其余人口中说出,但紧跟着的,全是对公主和首领的溢美之词,之前大家伙有多不愿意首领和亲,现在就多庆幸——
真好,这么好的公主来他们部族了。
新做好的棉衣到底是被家长收起来了,男人们回来的晚,没能亲眼看见,只能跟着瞎高兴。
有人从家里拿来的羊奶酪和肉汤,给晚归的男人们吃。
看人们兴致不减,明窈也舍不得先走,抱膝坐在角落处,很少说话,脸上却始终洋溢着欢笑。
近子时篝火会才结束,人们三三两两地离开,明窈也被狄霄牵着往回走。
才离开人群,明窈就没办法继续矜持装稳重了。
“你有听见大家刚才说的吗?金花阿姑她们都在夸我,也不单单是夸我啦,还有首领也很棒,虽然我也没做什么,但总算帮到了大家……其实我就是想问问嘛。”不经意拉长的语调多了几丝缱绻。
她努力放平语调,目不斜视地看着远方,似乎并不在意狄霄的回答:“我是不是很厉害?”
可明窈克制不住地放缓呼吸,唯恐错过他的只言片语,时不时偷瞄他一眼,眉眼间是抑制不住地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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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霄仿佛变成了个哑巴,只埋头往前走着,最多是回头看一眼,提醒明窈小心脚下。
明窈:气!
开始的兴奋和骄傲散去,她忍不住对狄霄的漠然多了几分埋怨,偏偏她还没胆大到对着狄霄吆五喝六,只能自己生闷气。
即将进毡帐的时候,明窈忍不住拽住他:“首领就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嗯?”狄霄似乎不解,“说什么?今天玩得开心吗?”
明窈自是开心的,但对上他,好心情全没了,她皱了皱鼻子,用力将手腕从他的掌心里挣出来,大声喊道:“不!一点都不!”
喊完,对上狄霄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她顿时怂了。
输人不输阵,明窈又不愿意认错,只能头也不回地跑进毡帐里,留下狄霄静默半晌,眼睛里突然露出一点笑。
等明窈洗漱完毕,正准备歇下的时候,狄霄赤膊走进来,他用凉水冲了身,头发上还在滴水。
他仿佛没看见明窈又气又纠结的模样,边擦头发边说:“草原上的危险你也见过了,我想教你一些自保的招数,你怎么看?”
“什么?”明窈不想理他,但说起正事,却没继续露小性子。
狄霄说:“草原多豺狼,我不常在部族里,又担心再出现野兽袭击的情况,若彼时无人在你左右保护,你总要有些自保的能力。”
“我知大越女子少出闺阁,于拳脚一途上不佳,只是想教你用刀用匕首,又或者提升一点逃跑的能力。”
明窈并不明白这话代表着什么,只听着没什么难度,稍微想了想,也就同意了。
她求夸不得,原本还埋怨狄霄不懂情谊,现在又看他多为自己着想,气性来得快,散得也快。
待狄霄擦净水渍,才熄灯躺下,怀里就多了一具温软的香躯。
狄霄喉结微动,手指略有些不受控制,直到听见一身稍显隐忍的闷哼,方才惊觉,暗道一声“抱歉”,老实将手脚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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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一晚上,明窈还抱了几分期待和决心,可她怎么也没想到,转天天还朦朦胧的时候,她就被人从被窝里提溜出来。
“快些起来了,时间不早了。”狄霄洗漱前叫了一遍,回来床上还是那个蝉蛹,连被褥隆起的幅度都没有多少变化。^sg
“……听话。”狄霄嘴笨,对着明窈又说不出什么过分的呵责之语,好半天也只憋出这么两个字。
也就是明窈听多了这两个字,对这两字有些莫名的敬畏,才被他说了一嘴,就条件反射似得支棱起来。
“是!”她人还懵着,白皙的肩膀普一接触到空气,当即冻得一个激灵。
狄霄帮她拿来衣衫,侧身避开视线。
小半个时辰后,明窈收拾好,随狄霄一起往部落外走去。
念及明窈没有太多拳脚基础,狄霄都是选的最基础,也最简单的教的,什么拳脚功夫都不用,就绕着拔都儿部快跑慢跑,攥着匕首不断出刀收回。
在狄霄眼里,这些实在是不能再简单了,族里随便一个五岁孩童,都能快跑小半天,然一个时辰练下来,看着明窈香汗淋漓,手脚软若无骨的样子,他不禁对自己的认知产生怀疑。
明窈说什么也不肯继续了,狄霄拿她没办法,只能放她先走。
因着早起,明窈这一天都没什么精神。
她许久没有这么大的运动量了,甚至在她的记忆里,她所做过最累的,无非是徒步到冠京城郊的护国寺,为祖母生辰求符。
这样又跑又跳又要不停提匕刺出……
明窈试探着站起来,可双脚才落地,小腿就一阵酸软,吓得她身形一晃,一屁股跌回床上。
晃动间不免牵扯到手臂,肩膀处的骨节仿佛又被抻拉了一遍,疼得她直接□□出声,捂住脸,欲哭无泪。
这一整天,明窈甚至没有从毡帐出去。
莫拉阿嬷喊她过去,也被她给拒了,还有族人送来了酸果子奶酿蛋,她也只是收下,没能出去亲自道谢。
半晌午,明窈在床上摊成一张饼,青杏念桃说要给她按按,也被她以嫌疼的理由拒绝了。
青杏出去了一趟,回来就说:“公主,首领回来了。”
话音刚落,明窈只觉得才好了一点的身体又酸疼起来。
她怕狄霄又要让她训练,把被子拉到头顶,让自己全藏起来。
随着身边的脚步生来来去去,她隐约知道,似是狄霄进来了。js
狄霄不出声,她也不动。
然于忍耐一事上,终是她少了几分耐心。
明窈慢吞吞地露出一个头来,正要偷偷往旁边瞄,谁知入眼的并非那道高壮的身影,而是一件水蓝色的夹袄。
狄霄的声音响起:“这是我拖莫拉阿嬷给你做的,用的最好的狼肚皮毛,怕你不习惯,就揉进了棉花里。”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明窈直勾勾地瞅着那件水蓝夹袄,稀罕得紧,根本挪不开眼睛。
“上次分狼皮的时候。”狄霄随口说了一句,就不肯多言了,忙招呼明窈下来试试合不合身。
夹袄抖开后,里面缝了一层雪白的棉绒,衣领处绣着小花,再围上一层深蓝与浅黄交映的围边,带着极浓的草原特色,又不失鲜亮。
明窈偏瘦,纤腰细足,整个人都小小的,精致毓秀。
即便是肥大的夹袄穿在她身上,仍能看出一点腰身。
明窈终于明白小孩子们穿了新衣就不愿脱下的心情了,她左看看右看看,抿着唇小声问:“是你专门做给我的吗?”
“是。”狄霄说
毫不犹豫的回答让明窈惊喜不已,她勾着唇角,眼睛弯弯的,小心珍视地摸着夹袄:“谢谢你。”
狄霄承了她的谢,也笑了:“公主喜欢就好,还有你送给族人的那些棉花,大家说得对,多亏有公主在。”
“你也这么觉得?”
“是,幸好有公主,公主心善……”明窈不知道,为了今晚这份说辞,狄霄专门请教了族里新婚的男郎们,还请莫拉阿嬷评价,才学会夸人。
“公主今天累了,然水滴石穿,不可因一时磨难而放弃,明天我教公主骑马可好?”
明窈整个人都飘乎乎的,隐约听见狄霄说了什么,她只念着夹袄,根本没听进耳朵里,只会傻乎乎地点着头:“好!”
第二天,外面天阴着,瞧着更黑更暗了。
明窈正坐着什么美梦,忽然颈间一凉。
她猛地睁开眼睛,却见狄霄已经穿戴整齐,从外面回来,用他那冰凉的手,直生生贴在她的侧颈上。
见她醒来,狄霄说:“该起了,不是说好今日练骑马吗?”
明窈这才知道,昨天自己鬼迷心窍,是答应了什么鬼话。
她没脸耍赖,只能皱巴着一张小脸,磨蹭着穿衣,磨蹭着起床,再磨蹭着往部落外面走。
等两人到了既定的地方,已经被她磨蹭过去一小时了,远处的山坡后露了晨光,草地上的露珠也渐渐变小消失。
狄霄专门找了一匹温顺的小母马,才两岁的小马驹身量不高,脾性却是最好的,奔驰起来的速度不算太快,但好在耐力不错。
他松开缰绳,放小马驹去吃草,顺便问:“可会骑马?”
明窈微微仰着头,比划着自己的腰身,再看看小马驹的高度,怎么也不觉得自己能骑上去。
听到询问,她说:“嗯……”
可不等狄霄欣慰,忽然听明窈继续道:“——会坐马车。”说完,她自己都觉得害臊,眼尾一红,露出一个谦逊又腼腆的笑。
狄霄:“……”
作者有话说:'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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