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 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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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离这里不远,小穆你帮个忙,和我一起把他把他送回去吧。”厨子道。
穆琼没有推辞。
今天关店很早,虽说这顿饭吃的时间有点久,但现在也就晚上七点左右,他先把陈老板送回去,再去赶车也是来得及的。
陈老板整个人都已经没意识了,根本不能自己走,厨子上去想要扶他,结果自己也一个踉跄……
真要和厨子一起扶陈老板的穆琼:“……”
他这些日子虽然长了点肉,但人不可能在短时间里胖起来,他如今其实还是个瘦竹竿,估计也就八九十斤,陈老板就不一样了,少说也有一百六十斤。
靠他一个人……还真扶不动陈老板。
厨子尴尬地笑笑,喊了小王和穆琼一起扶着陈老板。
厨子摇摇晃晃地在前面走,穆琼和小王扶着陈老板跟在后面,三人从一条巷子里走进去,总算到了陈老板住的地方。
穆琼正担心进不去陈老板家里,就见厨子上前敲了敲门,然后便有一个老头过来开了门,这个穿着马褂的老头还用粤语问:“这是怎么了?”
“这是陈老板的二叔,没有子女,一直跟着陈老板一起住的。”厨子解释了一句:“他不会说上海话。”
老人家不会说上海话,也不怎么听得懂,但闻到陈老板身上的酒气,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喝醉了啊!把他送到后面去吧!”
陈老板的房子还没姚家的房子大,当然,他的房子应该更加值钱,毕竟这房子位于租界。
从大门进去,就是一间摆了个八仙桌的大屋,应该是平常吃饭的地方,再往里走,则可以看到厨房以及一个不过六七个平方大小的小院子。
或许都不能说它是院子,就是个用来采光的天井,而天井后面,有左右两间屋子,每间屋子都是两层的。
陈老板住在二楼。
上楼的楼梯是木质的,又窄又陡,穆琼和小王花了不少功夫才把陈老板弄上楼。
二楼的楼板也是木质的,给人一种不怎么踏实的感觉……穆琼觉得这样的老房子有点不牢靠,小王却满脸羡慕:“陈老板家里真气派,房子真大,还通了电!”
穆琼被他这么一说,也觉得这房子不错了,好歹该有的都有,还是个别墅。
穆琼打量起周围来,而他一打量……就发现陈老板的房间里竟然放着一个大书架,上面摆了很多书。
他先是一愣,很快又意识到这些应该是陈老板的儿子的书。
陈老板虽然对儿子诸多抱怨,但显然也是很看重自己儿子的,如若不然,也不会给儿子买这么多书,又送他出国留学。
把陈老板放在床上之后,陈老板的二叔就接手了照顾陈老板的活儿,穆琼等人顺势告辞离开。
从陈老板家里出来,穆琼又是一阵跑,一直跑到电车站才停下,跑的时候,他还不得不捏紧了自己口袋里的两块银元。
如果他不这么干,银元会在他的口袋里发出敲击声来,遇上心怀不轨的人,指不定就要抢了他。
最后一班电车还没来,总跟他一起坐电车的少年倒是已经在那里了,正在电车站幽暗的路灯下吃烤红薯。
穆琼其实看不清他在吃什么,但烤红薯的味道真的很香……
好在他这些日子不缺吃的,今天晚饭又吃的好,因此岁觉得香,但并不馋。
其实就算馋了,他也不会去卖烤红薯……红薯很便宜,一个铜元能买一大堆,但在租界买烤红薯,一个铜元只能买一个。
手上没有闲钱的人,根本就不会去买这些。
穆琼捏着口袋里的两个银元,琢磨着明天就去买只钢笔,然后写点东西。
他已经想好自己的第一个故事要写什么了。
第21章 第一部 作品
穆琼想写的故事跟留学有关,是一部言情小说。
在这个时代,人们写东西都注重思想,新文化运动之后,更是有不少人觉得,情情爱爱这种东西难登大雅之堂。
正因为这样,民国那些写“鸳鸯蝴蝶派”小说的作者时常会被人批评指责,哪怕他们赚了很多钱,他们的小说被无数人喜爱。
穆琼对此不做评价,毕竟这个时代太特殊了。但他一直都觉得,这时某些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其实写得很好。
就说一部在后世被拍成了电视剧的这时期的小说,读起来就很有感觉,不能让百年后的读者了解了这个时代,还能让他们看到书中很多人对封建礼教的反抗。
他打算写的就是这类文。
一来,是这类小说虽然会被人批评,但总能拿到很高的稿酬,二来……则是他惜命。
在这个时代,有不少文人因为写的东西不对而受到迫害,其中有些人逃到租界、逃出国,好歹没事,却也有人就那么没了命。
当然了,大部分文人还是比较清醒的,骂归骂,但拐弯抹角地骂,不跟军阀对着干,不然那些手里头有枪的人,指不定会干出什么来。
穆琼也很清醒,所以他打算写个言情小说。
大纲他已经想好了,开头就是一个家境一般的男学生,在清朝的最后几年考了庚款留学生,公费前往外国留学。
所谓庚款留学生,就是利用庚子赔款出国留学的学生。
“庚子赔款”本是清政府签订了《辛丑条约》之后对列强的赔款,当时按照约定,要赔偿列强4亿5千万两白银,均摊下来,每个百姓都要给列强一两白银。
然后因为是分期付款,本息加起来将近10亿两白银!
清政府根本就无力偿还,最后竟是将关税、常关税、盐税等全部抵押了出去,任由列强瓜分,正是因为这样,中国社会由封建主义社会彻底沦为半殖民半封建主义社会。
但因为某些有识之士在美国的争取游说,以美国为首一些国家答应退还一部分钱款,而清政府方面,决定将这笔钱全部用在教育上,后来的民国政府也做了同样的决定。
清华大学就是用这笔钱建立的,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人依靠这笔钱出国留学,而这些人里,不乏后世赫赫有名的。
穆琼书里的男主角,就是一个庚款留学生,他出国之后,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麻烦,也遇到了来自洋人的歧视,为了生活,他不得不在外打好几份工。
他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但一直没有放弃学习,甚至把自己所有的空余时间,都用来学习了。
他想多学点知识,然后将那些知识带回国。
他是这样想的,跟他同去的人也都是这样想的,他们当时除了学习还是学习,每个人都在拼命燃烧自己,多学东西。
他的成绩非常好,渐渐地,他开始有朋友,开始受到导师的赏识,他还邂逅了一位美丽的姑娘。
这个姑娘和他来自同一个国家,不仅容貌出众,还知识渊博,他不可自拔地爱上了这个姑娘,也觉得这个姑娘是爱着自己的,然而,就在他打算告白的时候,这个姑娘消失了。
后来,他回国,受到一位官员的款待的时候,竟发现自己心爱的姑娘成了这个官员的小妾。
原来,这位美丽的姑娘是清政府一位眼界开阔的大官的孙女儿,她有幸在爷爷的支持下出国,但后来国内出事,匆匆回国,却不得不为了家人成了别人的小妾……
故事里的爱情很狗血,不过穆琼虽然设计了这么一段感情,他主要想写的,还是留学生的生活。
他在现代的时候看过一些这个时代的留学生的资料和一些在这几年曾出国留学的知名人士的自传,再结合他对这个时期国外历史的了解……虽然他并没有出过国,但自觉也能把这个故事写好。
而他写下这些,是希望在这个时期出国留学的人能深思熟虑,不要什么都不知道就一头往外冲,更是希望大家都能出去看看,然后带点什么回来。
这个国家,需要各种各样的知识。
穆琼早就已经想好了这个故事,但他没有贸然动笔,一来是没时间写,二来,则是他觉得自己手上的资料不够。
他在现代虽看过很多资料,但了解的到底没有亲生经历过的人多,更何况现在还没有网络可以让他查资料,他穿越的时候,也没带上自己那一书房的书……
下次见到傅医生,也许可以和他聊聊,问他这时的外国都是什么样子的。
穆琼这天回家后,照旧先给朱婉婉和穆昌玉上课。
他先教了国文,然后又把算术课本拿出来,将上面的字念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听。
简单的算术朱婉婉和穆昌玉都是会的,毕竟她们平常买东西什么的也要用到,因而只要穆琼告诉她们算术书上那些字的意思,她们完全可以自学这门课。
当然了,这主要还是因为小学一年级的课本很简单的缘故。
不过,这时的一年级课本再简单,也比现代的小学课本难。
在现代,小学是义务教育,要尽量保证每个孩子都能听懂,这个时代却不同。
上了大概一小时的课之后,他们就上床睡觉了,第二天一大早起来,穆琼先帮她们复习一下昨天学的知识,然后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人去做早餐,他则念报纸给她们听。
他并没有像给陈老板等人讲报纸一样,把报纸上的内容用方言讲给穆昌玉和朱婉婉听,而是直接用普通话念。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朱婉婉和穆昌玉想要学好国文,必须多听多读,现在她们认字不多读不了,干脆就先听了。
而这么多读读,也能让他更习惯这时的人的语言习惯。
“穆家的小子,你怎么天天念报纸?”赵婶把米倒进锅里,一边加水一边问。
穆琼一开始念的时候,她觉得很稀奇,但穆琼天天念,她就习以为常了,这会儿她有空,才顺便问了一句。
“我就是练练国文。”穆琼笑笑。
“这样啊,练练是很好!唉,我本来也想让我家那孩子好好读书的,可惜他读不出来!”赵婶道。
“他现在也挺好的。”穆琼道,赵婶的儿子在给人做学徒,虽然没什么收入,但能学到不少东西,他以后有一门技术傍身,总不会过得太差。
“那是,他挺好的,好歹不用我养着他,也不跟我要钱。”赵婶道:“要是摊上姚家那样的……啧啧!”
穆琼这些日子早出晚归的,对姚家这边的事情了解不多,但多少听了点八卦。
姚家已经败落了,但姚太太的长子还在读书。
姚太太很为儿子自豪,觉得姚家一定能靠儿子发达起来,但赵婶却看不上姚太太的儿子,觉得他都小学毕业了,竟然不去工作逼着母亲供他读书,实在不像样。
对了,这时的小学,一二三年纪被称为初小,四五六年纪被称为高小,普通家庭出生的孩子很多读书都只读个初小,能读到小学毕业的不多。
因为大家读书普遍晚,小学毕业一般都十五六岁了,完全可以去找工作。
这样的话题,穆琼从来都是不参与的。
他只听了赵婶的一面之词,不好乱评价别人……更何况,他也觉得读书有用。
穆琼继续念报纸。
他今天念的是大众报上的小说,穆昌玉能听懂,也就听得很认真,但她也没耽搁了做饭。
上海这边,很多人家早餐都会吃泡饭,他们家也一样。
朱婉婉晚上煮饭的时候,会多煮一点,其中一部分留着晚上加餐,另一部分,早上加点水煮一下,就变成了泡饭。
今天吃的又是泡饭,配的菜则是蒸咸菜和腌萝卜干。
穆琼觉得腌制食品挺好吃的,特别下饭,尤其是他们家常吃的一个铜元能买一大包的咸菜,带着股酸味尤其好吃。
但总吃腌制食品对身体不好……等他以后有钱了,一定要各种蔬菜和新鲜的肉换着吃!
穆琼就着咸菜吃了一大碗泡饭,就急匆匆地出门了。
他今天出门比往常要早,到了租界之后,没有急着去西餐馆,倒是去了书店。
穆琼没有推辞。
今天关店很早,虽说这顿饭吃的时间有点久,但现在也就晚上七点左右,他先把陈老板送回去,再去赶车也是来得及的。
陈老板整个人都已经没意识了,根本不能自己走,厨子上去想要扶他,结果自己也一个踉跄……
真要和厨子一起扶陈老板的穆琼:“……”
他这些日子虽然长了点肉,但人不可能在短时间里胖起来,他如今其实还是个瘦竹竿,估计也就八九十斤,陈老板就不一样了,少说也有一百六十斤。
靠他一个人……还真扶不动陈老板。
厨子尴尬地笑笑,喊了小王和穆琼一起扶着陈老板。
厨子摇摇晃晃地在前面走,穆琼和小王扶着陈老板跟在后面,三人从一条巷子里走进去,总算到了陈老板住的地方。
穆琼正担心进不去陈老板家里,就见厨子上前敲了敲门,然后便有一个老头过来开了门,这个穿着马褂的老头还用粤语问:“这是怎么了?”
“这是陈老板的二叔,没有子女,一直跟着陈老板一起住的。”厨子解释了一句:“他不会说上海话。”
老人家不会说上海话,也不怎么听得懂,但闻到陈老板身上的酒气,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喝醉了啊!把他送到后面去吧!”
陈老板的房子还没姚家的房子大,当然,他的房子应该更加值钱,毕竟这房子位于租界。
从大门进去,就是一间摆了个八仙桌的大屋,应该是平常吃饭的地方,再往里走,则可以看到厨房以及一个不过六七个平方大小的小院子。
或许都不能说它是院子,就是个用来采光的天井,而天井后面,有左右两间屋子,每间屋子都是两层的。
陈老板住在二楼。
上楼的楼梯是木质的,又窄又陡,穆琼和小王花了不少功夫才把陈老板弄上楼。
二楼的楼板也是木质的,给人一种不怎么踏实的感觉……穆琼觉得这样的老房子有点不牢靠,小王却满脸羡慕:“陈老板家里真气派,房子真大,还通了电!”
穆琼被他这么一说,也觉得这房子不错了,好歹该有的都有,还是个别墅。
穆琼打量起周围来,而他一打量……就发现陈老板的房间里竟然放着一个大书架,上面摆了很多书。
他先是一愣,很快又意识到这些应该是陈老板的儿子的书。
陈老板虽然对儿子诸多抱怨,但显然也是很看重自己儿子的,如若不然,也不会给儿子买这么多书,又送他出国留学。
把陈老板放在床上之后,陈老板的二叔就接手了照顾陈老板的活儿,穆琼等人顺势告辞离开。
从陈老板家里出来,穆琼又是一阵跑,一直跑到电车站才停下,跑的时候,他还不得不捏紧了自己口袋里的两块银元。
如果他不这么干,银元会在他的口袋里发出敲击声来,遇上心怀不轨的人,指不定就要抢了他。
最后一班电车还没来,总跟他一起坐电车的少年倒是已经在那里了,正在电车站幽暗的路灯下吃烤红薯。
穆琼其实看不清他在吃什么,但烤红薯的味道真的很香……
好在他这些日子不缺吃的,今天晚饭又吃的好,因此岁觉得香,但并不馋。
其实就算馋了,他也不会去卖烤红薯……红薯很便宜,一个铜元能买一大堆,但在租界买烤红薯,一个铜元只能买一个。
手上没有闲钱的人,根本就不会去买这些。
穆琼捏着口袋里的两个银元,琢磨着明天就去买只钢笔,然后写点东西。
他已经想好自己的第一个故事要写什么了。
第21章 第一部 作品
穆琼想写的故事跟留学有关,是一部言情小说。
在这个时代,人们写东西都注重思想,新文化运动之后,更是有不少人觉得,情情爱爱这种东西难登大雅之堂。
正因为这样,民国那些写“鸳鸯蝴蝶派”小说的作者时常会被人批评指责,哪怕他们赚了很多钱,他们的小说被无数人喜爱。
穆琼对此不做评价,毕竟这个时代太特殊了。但他一直都觉得,这时某些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其实写得很好。
就说一部在后世被拍成了电视剧的这时期的小说,读起来就很有感觉,不能让百年后的读者了解了这个时代,还能让他们看到书中很多人对封建礼教的反抗。
他打算写的就是这类文。
一来,是这类小说虽然会被人批评,但总能拿到很高的稿酬,二来……则是他惜命。
在这个时代,有不少文人因为写的东西不对而受到迫害,其中有些人逃到租界、逃出国,好歹没事,却也有人就那么没了命。
当然了,大部分文人还是比较清醒的,骂归骂,但拐弯抹角地骂,不跟军阀对着干,不然那些手里头有枪的人,指不定会干出什么来。
穆琼也很清醒,所以他打算写个言情小说。
大纲他已经想好了,开头就是一个家境一般的男学生,在清朝的最后几年考了庚款留学生,公费前往外国留学。
所谓庚款留学生,就是利用庚子赔款出国留学的学生。
“庚子赔款”本是清政府签订了《辛丑条约》之后对列强的赔款,当时按照约定,要赔偿列强4亿5千万两白银,均摊下来,每个百姓都要给列强一两白银。
然后因为是分期付款,本息加起来将近10亿两白银!
清政府根本就无力偿还,最后竟是将关税、常关税、盐税等全部抵押了出去,任由列强瓜分,正是因为这样,中国社会由封建主义社会彻底沦为半殖民半封建主义社会。
但因为某些有识之士在美国的争取游说,以美国为首一些国家答应退还一部分钱款,而清政府方面,决定将这笔钱全部用在教育上,后来的民国政府也做了同样的决定。
清华大学就是用这笔钱建立的,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人依靠这笔钱出国留学,而这些人里,不乏后世赫赫有名的。
穆琼书里的男主角,就是一个庚款留学生,他出国之后,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麻烦,也遇到了来自洋人的歧视,为了生活,他不得不在外打好几份工。
他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但一直没有放弃学习,甚至把自己所有的空余时间,都用来学习了。
他想多学点知识,然后将那些知识带回国。
他是这样想的,跟他同去的人也都是这样想的,他们当时除了学习还是学习,每个人都在拼命燃烧自己,多学东西。
他的成绩非常好,渐渐地,他开始有朋友,开始受到导师的赏识,他还邂逅了一位美丽的姑娘。
这个姑娘和他来自同一个国家,不仅容貌出众,还知识渊博,他不可自拔地爱上了这个姑娘,也觉得这个姑娘是爱着自己的,然而,就在他打算告白的时候,这个姑娘消失了。
后来,他回国,受到一位官员的款待的时候,竟发现自己心爱的姑娘成了这个官员的小妾。
原来,这位美丽的姑娘是清政府一位眼界开阔的大官的孙女儿,她有幸在爷爷的支持下出国,但后来国内出事,匆匆回国,却不得不为了家人成了别人的小妾……
故事里的爱情很狗血,不过穆琼虽然设计了这么一段感情,他主要想写的,还是留学生的生活。
他在现代的时候看过一些这个时代的留学生的资料和一些在这几年曾出国留学的知名人士的自传,再结合他对这个时期国外历史的了解……虽然他并没有出过国,但自觉也能把这个故事写好。
而他写下这些,是希望在这个时期出国留学的人能深思熟虑,不要什么都不知道就一头往外冲,更是希望大家都能出去看看,然后带点什么回来。
这个国家,需要各种各样的知识。
穆琼早就已经想好了这个故事,但他没有贸然动笔,一来是没时间写,二来,则是他觉得自己手上的资料不够。
他在现代虽看过很多资料,但了解的到底没有亲生经历过的人多,更何况现在还没有网络可以让他查资料,他穿越的时候,也没带上自己那一书房的书……
下次见到傅医生,也许可以和他聊聊,问他这时的外国都是什么样子的。
穆琼这天回家后,照旧先给朱婉婉和穆昌玉上课。
他先教了国文,然后又把算术课本拿出来,将上面的字念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听。
简单的算术朱婉婉和穆昌玉都是会的,毕竟她们平常买东西什么的也要用到,因而只要穆琼告诉她们算术书上那些字的意思,她们完全可以自学这门课。
当然了,这主要还是因为小学一年级的课本很简单的缘故。
不过,这时的一年级课本再简单,也比现代的小学课本难。
在现代,小学是义务教育,要尽量保证每个孩子都能听懂,这个时代却不同。
上了大概一小时的课之后,他们就上床睡觉了,第二天一大早起来,穆琼先帮她们复习一下昨天学的知识,然后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人去做早餐,他则念报纸给她们听。
他并没有像给陈老板等人讲报纸一样,把报纸上的内容用方言讲给穆昌玉和朱婉婉听,而是直接用普通话念。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朱婉婉和穆昌玉想要学好国文,必须多听多读,现在她们认字不多读不了,干脆就先听了。
而这么多读读,也能让他更习惯这时的人的语言习惯。
“穆家的小子,你怎么天天念报纸?”赵婶把米倒进锅里,一边加水一边问。
穆琼一开始念的时候,她觉得很稀奇,但穆琼天天念,她就习以为常了,这会儿她有空,才顺便问了一句。
“我就是练练国文。”穆琼笑笑。
“这样啊,练练是很好!唉,我本来也想让我家那孩子好好读书的,可惜他读不出来!”赵婶道。
“他现在也挺好的。”穆琼道,赵婶的儿子在给人做学徒,虽然没什么收入,但能学到不少东西,他以后有一门技术傍身,总不会过得太差。
“那是,他挺好的,好歹不用我养着他,也不跟我要钱。”赵婶道:“要是摊上姚家那样的……啧啧!”
穆琼这些日子早出晚归的,对姚家这边的事情了解不多,但多少听了点八卦。
姚家已经败落了,但姚太太的长子还在读书。
姚太太很为儿子自豪,觉得姚家一定能靠儿子发达起来,但赵婶却看不上姚太太的儿子,觉得他都小学毕业了,竟然不去工作逼着母亲供他读书,实在不像样。
对了,这时的小学,一二三年纪被称为初小,四五六年纪被称为高小,普通家庭出生的孩子很多读书都只读个初小,能读到小学毕业的不多。
因为大家读书普遍晚,小学毕业一般都十五六岁了,完全可以去找工作。
这样的话题,穆琼从来都是不参与的。
他只听了赵婶的一面之词,不好乱评价别人……更何况,他也觉得读书有用。
穆琼继续念报纸。
他今天念的是大众报上的小说,穆昌玉能听懂,也就听得很认真,但她也没耽搁了做饭。
上海这边,很多人家早餐都会吃泡饭,他们家也一样。
朱婉婉晚上煮饭的时候,会多煮一点,其中一部分留着晚上加餐,另一部分,早上加点水煮一下,就变成了泡饭。
今天吃的又是泡饭,配的菜则是蒸咸菜和腌萝卜干。
穆琼觉得腌制食品挺好吃的,特别下饭,尤其是他们家常吃的一个铜元能买一大包的咸菜,带着股酸味尤其好吃。
但总吃腌制食品对身体不好……等他以后有钱了,一定要各种蔬菜和新鲜的肉换着吃!
穆琼就着咸菜吃了一大碗泡饭,就急匆匆地出门了。
他今天出门比往常要早,到了租界之后,没有急着去西餐馆,倒是去了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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